听说秦二柱愿意等八年,姜家人很是感动,于是姜家夫妻俩决定答应了这门婚事,当然,还得问宫里的虎儿答不答应,把这件事告知给她。 让虎儿这丫头知道,宫外还有个痴心的男人愿意等她八年。 “婶子,这是……画。”秦二柱憨厚正直的脸上透出一抹红意。 既是要定下婚约,两人虽然不能相见,却是能彼此见见对方的画像,秦家人也找人来给二柱画了一幅画。 张氏打开那张画,连连点头:“画的不错,咱们虎儿见了,定是满意……” 张氏的夸耀闹了秦二柱一个大脸红,最后他红着脸离开了姜家。 张氏亲自送他出去,美滋滋地凑到了自家丈夫身旁:“咱家这是要双喜临门。” 虎儿跟二柱定下了婚事,以后出宫年纪大了,也不愁嫁了,都是知根知底的人,小夫妻俩安安稳稳过日子。 姜武并没有妻子那般高兴,他摇了摇头:“那能有那么多好事落在咱家,事情总不尽如人意。” 虽然虎儿和秦二柱的这场婚事姜武并不反对,他也承认秦二柱是个好女婿的料子,但是他却没有妻子张氏那般积极。 本来儿女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可,不用告知虎儿,夫妻俩也能定下,可在姜武的要求下,才决定在定下婚约前知会虎儿一声。 张氏一听丈夫的话,连忙在姜武的头上拍了下,骂道:“呸呸呸……给我闭上你那臭嘴。” “什么叫不尽如人意啊?你嘴里学了点破词就往外蹦,真是堵不住你的乌鸦嘴,你就不能盼着点咱虎儿的好?” 姜武笑笑:“咱家人福大命大,能活到如今就该知足了,虎儿出了宫,哪怕不嫁人又如何?熊儿以后若是能当上举人老爷,总能对他亲姐姐照拂一二?” “哪能这么说,咱家虎儿受了这么多苦,以后要过好日子,嫁个好男人,给咱们找个好女婿。” “我就盼着这婚事能成。” 张氏也不再跟丈夫闲话,而是找人写信,把秦二柱的画像和她找人写的信一起寄去给州府的儿子姜明言。 张氏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村里的代笔,她希望自己的秀才儿子能好好写封信给虎儿,多多为秦二柱美言几句,劝说虎儿答应这场婚事。 “好,我一定把信带到。” 姜家眼见要出个秀才,将来更是有可能出个举人老爷,县令爷也想跟他家结个善缘,寻人来快马加鞭为秀才公送家书。 * 正在勤学苦读的姜明言收到了母亲的信,他再三感谢送信的差役,赢得了差役的好感。 “哪里哪里,给你们这些读书人跑跑腿,也是我们的荣幸。” 姜明言十五岁,穿着一身朴素的白色书生装,白袍的衣领袖口沾了不少洗不掉的墨迹,却是不显邋遢落魄,反倒有股子书墨气。 姜明言生得俊秀,如竹如兰,十分清俊好看,外表与他的小名姜熊儿截然相反。 回到自己的住处,姜明言仔细看母亲托人写来的信,信上让他给宫里的虎儿姐姐写封信去。 姜明言的眸光闪了闪,他握紧了拳头,他跟虎儿姐姐一母同胞,前后降生,虎儿姐幼时待他极好,逃荒的时候更是省着吃的照顾他这个弟弟,那时候他患病,不愿意再拖累家里,便悄悄跑了,还是虎儿姐把他找了回来……后来虎儿姐丢了。 这些年来,他时时刻刻用功读书,一是希望出人头地;二是盼着将来进京参加殿试,考出个好成绩,获得圣上赏识,借此在皇上面前求个恩典,让姐姐虎儿出宫,他会好好照顾她。 姜明言并不赞成姐姐与秦家结亲,秦家婶子之所以答应这场婚事,不过是因为有利可图,秦二柱是个好男人,却是没必要为他姐姐等那么多年。 尽管并不赞成,姜明言仍然执笔将母亲的意思简单写在了信中,并没有如母亲所愿为秦二柱美言几句。 写完后,姜明言将信和画像托人寄送去了京城。 处理完这件事,姜明言继续寒窗苦读,盼得早日金榜题名。 * 池中青色的莲叶接连展开,一日一日热了起来,早晚还算凉爽,正午日头大,把大地烤的像个蒸笼,叫人受不了。 南香在书房里伺候,她近日学研墨颇有心得,终于开始在书房中伺候殿下挥毫泼墨,领了一份“添水研墨”的新差事。 这可是个好差事。 这两天不知怎得,日头极大,闷热的厉害,待在哪里都叫人受不了,南香怕热又怕冷,她喜欢春秋,对于她们这些小宫女来说,苦夏和寒冬则要硬熬过去。 如今她发现了一个绝妙度过夏日的好方式。 ——那就是待在太子殿下的身边。 在这东宫里,只要是太子殿下待的地方,总有供应不绝的冰块,还有手持扇子的宫女太监在一旁扇风,当真是凉风徐徐,格外舒适,驱散一切暑热。 南香也跟那些狗腿子小太监一样,希望凑到太子殿下的跟前,盼着能多蹭点凉风。 研墨是个细致活儿,需要十足十的耐心和细心,南香别的没有,最是有耐心。 李骁手持书卷,坐在榻上翻书,余光瞥见正在研墨的小宫女。 丑丫头的手生得十分漂亮,玉白的手指,三指按住墨锭,使力时指尖微微发白,漆黑的墨与她白皙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显得她的手指白如雪,润如玉。 南香极有耐心研墨,不急不躁,她磨出来的墨汁浓而光亮,带着油一样的润泽,闻起来带着些许苦涩,却又有着兰花似的馨香,跟书房中淡淡的檀木香气混在一起时,叫人觉得心神安宁平静。 “殿下……” 李骁站起身,他站在书案边上,提笔,挽袖,带着油墨润泽的狼毫在雪白的纸上落下行云流水的行行黑字。 太子殿下书写速度极快,看得一旁的南香目不暇接。 南香并不认识多少字,但这不影响她偷看太子殿下写字,同时她还有点暗爽和幸灾乐祸。 就像她小时候听来的一句话,河边大多淹死会水的人,而写字也是累死你们这些读书写字人的手腕。 之前她被太子殿下要求抄书,这会儿总该是她看“太子殿下抄书”了。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这会儿小南香发现,比起写字,她更喜欢看人写字。 此时她内心由衷地希望自己能争取到将来给太子殿下研墨的好差事,这样她不仅能蹭着凉风冰块度过炎炎夏日,还能眼看“殿下抄书”。 作为小奴婢,她一定会好好在一旁努力督促殿下写字,认认真真为殿下研墨添水。 这世上竟然还有这么好的差事!!!! 南香内心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 一双漂亮的桃花眼更是熠熠生辉。 李骁沾墨时注意到那双亮如星子的眼睛,读出了其中的喜悦,太子殿下压下嘴角的笑意,心想: 她果然一心好学。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美色 南香从没见过几个写字的人,她自从长在宫中,身边大多是跟她一样不通文墨的小宫女,也就最近这段日子,她才认识了瑶书等几个会读书写字的美貌婢女。 虽然南香并不喜欢手持毛笔写字,但她不得不承认,瑶书她们执笔书写的模样非常漂亮,姿势优雅娴静,写出来的墨字更是隽秀美丽。 而眼前的太子殿下,则是她极少见过的会写字的男人,毕竟待在宫里,除了偶尔见过的个别侍卫外,她也只能见到太子殿下这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 太子殿下书写时候的仪态与华盈瑶书等截然不同,他的身姿高挑,刚劲有力的手紧紧握着手中的笔,一个个墨字行云流水般在白纸上涌现。 南香注意到太子殿下的手指很漂亮,男人的手掌要比她大上许多,瞧着不似她那样的绵软无骨,而是根根修长,骨节分明,在他的掌下,再柔软不听话的狼毫也只得聚在一起,听从他的差遣。 她多看了几眼那只手,忍不住想起曾经在东宫里听见的流言——殿下的这只手,拧断人的脖颈,就跟折一枝花似的简单。 南香此时深以为然,她爹的手也是如此刚劲有力,杀猪时手起刀落,煮出来的猪肉亦是鲜香可口,杀猪可比杀人难多了,她爹还曾夸下海口,说自己若不是早早成了家要养家糊口,要不然他就上战场当大将军去了。 她亲爹虽然没有当过将军,可眼前的太子爷,曾是少年将军,立下战功无数,据说还有一身血煞之气。 不过南香一直都没看出来那一身血煞之气,在她看来,太子殿下没生气的时候,还没有菜市场杀猪的有气势。 南香永远记得屠刀之下,屠夫那凶狠的目光和那响彻天际的杀猪叫。 这样的场面其实是很吓人的,只不过,在后来回忆这段经历的时候,南香总是想起那一天的肉汤香气。 真香! 太子殿下或许是凶狠的,只不过他身旁没有尖叫濒死的野猪来与他同台搭戏,只能唱独角戏,或是训斥他们这些听话的“小羊”,彰显不了自己的赫赫凶名。 南香添水研墨,她的鼻尖嗅着墨香和袅袅不绝的檀香,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气,用鼻子去探寻那一抹叫人安宁的香。 闻多了之后,屋内的香总是一阵一阵的,似有若无。 以前她抄书的时候,不太喜欢墨汁的苦味,这会儿倒有些喜欢上了。 太子殿下写好的一页页宣纸晾在一旁,待到墨迹干透,一张张堆叠,南香十分艳羡太子殿下的书写速度,更是眼馋他写出来一行行龙飞凤舞的墨字。 殿下写的字真好看,这会儿她已经有点能品味书法的美,眼见他笔走龙蛇,南香自个儿也忍不住在脑海里幻想自己挥毫泼墨,手腕翻动,留下一个个漂亮的字体。 也不知道写了多少,太子殿下停笔,将手中的长笔搁置在一旁,拿起手帕擦手。 一旁的南香愣住了,她瞧着白纸上起头的几个字,心头犹豫,这不是还没写完吗? 李骁将锦帕扔下,小太监屁颠屁颠地殷勤捧走,殿下那只修长的手带着墨绿色的扳指,他随意指了下,开口道:“南香。” 陡然被太子殿下叫名字的南香后背一紧,她听过华盈瑶书和陈公公等人叫她的名字,这还是第一次听见太子殿下正经唤她的名字,南香。 那声音低低的,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好似玉石敲响,不停在她的耳旁回荡。 南香还沉浸在殿下的声音里,却又继续听见那声音道:“你执笔,替孤将这页写完。” 南香的后脑勺仿佛挨了一闷棍,眼前跟着火冒金星。 太子殿下,也就是她爹……她爹又让她抄书她爹又让她抄书她爹又让她抄书她爹又让她抄书。 ——为什么这么好听的声音,总是能说出让她感觉到晴天霹雳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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