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妃子和妹妹们钟爱的花花绿绿,燕瑰更喜欢纯色的衣衫,这种亮眼的火红色占了她衣服七八成。 宫人拿了燕瑰平日里最喜欢的一件衣服过来,但这一回看到那抹红色,燕瑰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激灵,染了血色的画面便浮现在她眼前。 “收起来,换那件白的,不,换那件黑貂皮。” 她死的那一日,穿的便是件白色衣裳,鲜红的血把纯白色染得煞是好看,也教她难以忘怀。 黑色好,黑色安全,而且更显得脸白。 裹在绒绒的黑貂皮里的燕瑰坐着马车入了未央宫,刚到未央宫,天才拂晓。 御膳房那边养着的大公鸡仰着脖子喔喔的发出了黎明的第一声啼鸣。 请安的妃子都没燕瑰早到,纵是来了也得规规矩矩的候着。 服侍燕瑰的大宫女下车去打了个招呼,便有宫人谄媚迎上来:“不知是长公主驾到,您且进来,奴为您通报一声。” 毕竟是皇后亲生女,且是万分受宠的长公主,这天寒地冻的,把人冷坏了,他们可担不起这责任。 “母后可是未起,若是如此,无须叨扰她,本宫且等着便是。” 燕瑰今日里是来气人的,自然得先卖乖。 她本是小辈,哪有让长辈为她早起的道理的。 说是如此,皇后身边的梅姑姑还是为燕瑰通报了一声。 皇后浅眠,向来醒的很早,只是梳妆打扮便要一两个时辰,对着请安的妃子要雍容大方,对女儿却不用顾忌这么多。 从侧殿到里头,还有一段距离,燕瑰把怀里塞的手炉丢给自己的侍女,外头罩着的衣服也解了开来。 等入了殿内,她似乳燕归巢,口中唤着:“阿娘!” 少女本就生得纤细曼妙,腰肢柳条一般,极其轻盈的扑了过去,直接伏在皇后膝上。 她仰着脸,双眸盈盈水光潋滟,声音软绵绵的:“阿娘~” 燕瑰往日总是盛装打扮,拿足了长公主的架子,今日却脂粉未施。 不,还是施了点的,在眼角抹了些许防水的胭脂,脸颊擦了些服帖的粉,看上去似是生了场大病,如今大病初愈,病恹恹的好不可怜。 “我的宝器,今儿个吹得这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都说女儿是亲娘的小棉袄,燕瑰算得上贴心的。 燕瑰及笄后便搬出了未央宫独自居住,初时还是日日来未央宫吃点心。 可随着她年纪渐长,功课忙碌,同皇后相处的时光便少了。 两宫之间坐马车也得花上不少时候,做亲娘的,也舍不得女儿受每日请安的罪。 自燕瑰出未央宫住,这还是这几年来,头一回天不亮便来她宫里。 睁开眼睛就看到女儿,皇后好似回了从前。 皇后看着这张结合了自己同圣上优点的脸,心下恍惚。 上一回这样,好像是燕瑰四五岁的样子,夜里做了噩梦,说什么都要往皇后床上爬,要跟香喷喷又温暖的阿娘一起睡。 一晃十余年,她的宝器如今亦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燕瑰,乳名宝器。 当年老国师给燕瑰批的命,说公主命格极其贵重,是江山宝器,须得大气些的乳名,才能镇得住。 珠玉宝器,乃是王位之祭器,虽有所深藏,必见其光,必出其神明。 燕瑰的大名,是当今圣上废了心思取的,瑰宝瑰宝,只一个名字,可见天子怜爱珍重之心。 更别提之后,燕瑰刚过周岁,天子直接就册封了爱女为长公主,地位远胜过他得宠的妃嫔。 皇后同天子少年夫妻,虽然不得那些貌美的妃子受宠,却得天子敬重,燕瑰是她第一个孩子,养在膝下十余载,她更是万分看重。 不然,前些日子定下婚事,也不会说要留几年再嫁女。 皇后托着她的下巴看了看,很是心疼的问:“我儿这是怎么了,可是谁欺负了你?” 她冷眼看向在外侍候的宫人:“你们是怎么照顾长公主的?!” “公主的手这么冰,都不知道给她多添件衣服!” 几个跟着燕瑰的宫女冷汗涔涔,扑通跪下认错。 燕瑰摇摇头:“不关她们的事,是我觉得燥热难当,不肯穿外衣。” 她刚说完,就没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被塞了一件厚厚的鹤氅,一个紫檀小手炉。 未央宫里燃了地龙,这会是真的热呀。 她看了眼宫人:“让她们先退下去吧,我有些话想要单独和阿娘说。” 皇后握着自家女儿柔弱无骨的手,轻轻的捏了捏:“我儿这几日受苦了,都瘦了。” 燕瑰的手,并不是那种骨节分明,特别修长纤细的手,反而有点肉嘟嘟,是那种很典型的有福气的小肉手。 小小的一只,这么多年了,捏上去还是和初生的孩子一样细嫩。 她都不敢用力,总感觉稍稍下了点力气,这小手,便像是水豆花一样碎了。 燕瑰沉默了,她这一两年,正是身子抽条的时候,吃饭都要比往日多吃一碗,镜子里的脸都多了些软乎乎的肉,瘦了这种话,也只有亲娘说的出口。 但是卖惨总是没错的! 等宫人都退下去之后,觉得自己差不多得到怜惜滤镜的燕瑰说:“阿娘,我想要退婚。” “好好好……等一下,你刚才说什么!” 皇后的声音直接扬了八度:“不行!” 原本还对她嘘寒问暖的皇后,一下子就变了脸色,从慈母变成了严母。 燕瑰心中哀叹一声,她便知道,今日之事没这么容易。 皇后是端庄大气的性子,从来不捏酸吃醋,只要不过分,往日对嫔妃耍的那些小手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她重视规矩,而且望女成凤,望子成龙,对自己的一双儿女要求很高。 燕瑰是她第一个孩子,更是养得精细。 皇后什么都给她最好的,吃穿住行,等她长大了,行宫封地,都要又大又富裕。 甚至包括教书的夫子,也是挑的和皇子一样。 骑马、打猎……君子六艺,总之那些皇子学什么东西,燕瑰就学什么,反而是那些大家闺秀要学的什么女工之类的,燕瑰碰都没碰过。 这种事情多的是擅长女红的宫人做,她能绣点东西就不错,什么洗手作羹汤的事,更轮不到燕瑰。 堂堂长公主,和谁成亲都是下嫁,驸马入长公主府,哪有叫做主人的伺候客人的道理。 燕瑰虽然是长公主,却不是天子第一个孩子,她弟弟没出生之前,皇后根本是拿燕瑰当皇子一样教导。 后来皇后生了嫡子,稍微放松了一些对燕瑰的管教,但也不会纵得她胡作非为,草菅人命。 燕瑰不认得旁人的脸,却不敢把自己的这个缺陷告诉皇后,就是因为她爱她,敬她,也畏她。 皇后脸一板起来,往日她就怂了。 可是现在,比起害怕皇后的苛责,她的性命当然更重要。 “我昨个夜里做了噩梦,梦到王二郎负我!” 皇后摸了摸她的发:“傻孩子,梦里和现实都是反的。” 自己的孩子要嫁人,她自然花了大心思调查。 “王家虽是世家,却是清贵之家,家风极好。” 王行空是端方君子,且尊重女郎,性格又柔顺,这种人可能不热烈,却是个能够过日子的。 不然,那种心气高,不够豁达的,要是和燕瑰成了亲,定是要闹得鸡飞狗跳。 当然,他长得也是长安城数一数二的。 燕瑰心下嘀咕,她知道王二郎好,可王二郎弟弟王小郎是个疯子。 只要和王二郎定了,这未婚夫妻难免有接触,搞不好就又碰上王小郎。 她惹不起,躲不起还不行嘛。 世家根深蒂固,轻易撼动不能。 天子又是明君,做明君的就不能肆意妄为,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随意伤了臣子的心。 “你这是在胡闹!” 就因为一个荒谬的梦,说取消婚事就取消,这旨都拟好了,天子一言,驷马难追。 便是天子宠爱女儿,也不能无缘无故做这种朝令夕改的事。 “阿娘,你最疼我了,我这就是来找你想想办法嘛。” 燕瑰惨白着脸说:“我要是同他成了亲,怕是要日日做噩梦,夜夜不得安宁,您和父皇都说我是宝器,但是珠宝玉器须的好好呵护吧,这么磋磨下去,珍珠迟早变鱼目。” “你真是满口胡柴,没得遮拦。” 皇后看着燕瑰,细看,觉得女儿实在可怜。 “你当真不想嫁王行空?” 燕瑰抬手,对天发誓:“除非我死,死也不嫁他!” 没嫁她就死了,才二十二,直接捅了心窝,多惨啊。 如果不取消婚事,待到王母死了,他还是得替母守孝。 到那个时候,皇家突然更改婚事,时机更是不当。 “胡说八道!” 皇后把燕瑰的手摁下去。 她没有马上答应,思忖之后,还是松了口风:“今日之事,兹事体大,你先回去,过几日还是这个主意,我再替你想想办法。” 燕瑰自是不可能更改主意的,觉得事情板上钉钉了,欢天喜地应了。 她笑的开心,比知道自己有如意郎君时候开怀多了,皇后看的愣了一下神,心中的犹疑定了两分。 但要是就这么轻易纵容了燕瑰,她日后胡闹还得了。 皇后说:“既然不想成婚,那安排你的课程便停了,改回之前的。” 燕瑰顿时呆如木鸡,好似晴天霹雳。 她怎么就忘了,她当年之所以会应下婚事,有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光明正大的不上某位夫子的课。
第3章 (修) “你这是改了主意了?” 皇后看燕瑰变了脸色,声音柔和两分。 她其实不太喜欢变动,涉及到自己的女儿,皇后更是不希望出任何岔子。 如果燕瑰能改变她突然冒出来的退婚念头,自然是再好不过。 “不,我去上课!” 燕瑰语气特别坚决:“孩儿想明白了,夫子往日严格,是对孩儿好。” 什么儿女情长,缠缠绵绵,都见鬼去吧。 她觉着自己如今已经看破红尘,清心寡欲,立马能出家去了。 “阿娘,您说好的,一定得帮我!” 燕瑰在那里做小女儿态,摇着皇后的手撒了半天的娇,等着其他妃嫔来向皇后请安,她才系上黑水貂出去。 梅姑姑来报的时候,已是拖了些时辰,正好同在外等候了小半刻钟的几位妃嫔撞上。 出去的时候,燕瑰习惯性的冷着脸,在她眼里,绝大部分人长得其实都差不多。 但寻夫婿的时候,她还是要长得好看的。长得好看的,才能配得上她长公主的身份,不至于让那多舌的人指指点点,叨叨她白长了一双漂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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