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嫉妒得到李云曦芳心的沈恪。 因此,在一直未曾寻到沈恪的时候,他才会有那一丝窃喜。 “怎么会委屈呢?”李云曦并不知道苏程玉那不为人知的情愫,她面上的神情带着柔和的气息,眼角略微发红,但是却不曾落泪,“我一直想着嫁给维桢的,他当初也答应了会回来。” “我只是不想继续等下去了。我不想等他来娶我,我可以自己嫁給他的。”李云曦转过头,笑意盈盈地道,“现在这样,是我如愿了。” 苏程玉张了张口,却未曾将到口的反驳说出,他不敢诉说自己卑劣的想法,沉默地低下了头。 “其实,可以再等等的。或许很快就能找到沈恪了,到时公主再......下嫁。”苏程玉艰难地道。 李云曦只以为苏程玉是替她担心,她笑了笑,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打转,她开口问道:“对了,阿古如何了?许久不曾见到阿古了。” 作为雄鹰领卫的苏程玉,先前丢了的那一只雄鹰阿古很幸运地被找了回来。 听到李云曦这一句发问,苏程玉面上的神情发柔,他轻声回道:“阿古也来了,在殿外候着。” 公主身份尊贵,殿外候着的内侍自然是不会让阿古随之入内,毕竟是禽类,若是不小心伤了公主,殿外的内侍怕是要担责的,故而将随同而来的阿古拦了下来。 苏程玉也是明白宫中内侍的担心,因此并未为难他人,将阿古留在了殿外。 李云曦听之,则笑着起身,说道:“我也许久未曾见到阿古了,既然阿古在殿外,那我出去看看。” “是。” 苏程玉看着李云曦轻快的脚步,他急忙跟了上去,行至李云曦的身边,却又谨慎地落后半步。出了殿门,便就看到停在屋檐处的极为神俊的雄鹰阿古。 “阿古。”苏程玉轻啸一声,将雄鹰阿古的注意力唤过来。 阿古机灵地看了一眼苏程玉,便就迅速展翅飞了过来,飞跃而来的风吹动了李云曦的秀发,发丝发扬,轻轻拂过苏程玉的面颊,令苏程玉略微一愣。 一闪而逝的清香似乎将他的心神笼罩,他怔怔地停在原地,阿古乖巧地停在他抬起的臂膀上。李云曦轻笑着走近,柔声道:“阿古。” 阿古的眼睛转了转,好似认出了眼前的女子,它温顺地转过来,任由李云曦伸手轻轻摸了下它的羽翼。苏程玉看着一脸温柔的李云曦,唇边的笑意不由地加深。 “还要多谢公主,若不然,阿古怕是寻不回来。” 李云曦听着苏程玉的话,她一边摸了摸阿古的小脑袋,一边抬起头望向苏程玉,缓声道:“担不得你这声谢。” “阿古,是维桢帮忙寻的,当时维桢托了魏大人帮忙找,最开始也是维桢寻了线索,后来维桢急着回京,便就托魏大人循着线索找,这才将阿古寻了回来。” 听到李云曦这话,苏程玉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他似乎想不到阿古竟然是沈恪寻来的。 “你是说,阿古是沈恪寻回的?”苏程玉一字一句地问道。 李云曦点点头,她转开头,目光悠远,轻柔地道:“是,维桢这人,面冷心热,知道阿古对你很重要,他将这事儿放在心上,暗地里打听着寻着......” 苏程玉面上神情似哭似笑,有一种怪异的违和感。他最后抿了抿唇,垂下眼眸,低低地道:“这事儿,怎么都没人同我说过?” “维桢怕你知道了不自在,况且当时他还来不及将阿古寻回来,自然也就没说了。” “他这人......” 清风习习,携着春日的气息,在和煦的暖阳中飘荡,阳光下,两人凝神絮语,谈论着那尚未归来的故人,带着祝福,蓄着期待。 春光明媚,万物都带来了生机。 林大娘捧着药入了屋子,屋子里略显清冷,一袭天青色衣袍的男子正坐在窗边,出神地不知在想什么,浓郁的药香味袭来,将他飘忽的心神拽回。 “这大抵是最后一副药了。”林大娘面上带着暖笑,看着依旧是一脸苍白的沈恪,小声道:“这药用了,你身上的毒素应是祛除干净了。只是这身子骨尚需好好调养,不过调养,就没这么难熬了。你别担心。” “这一关啊,你算是过了。” 林大娘脸上满是喜色,作为大夫,能够看着患者好起来,这内心的欢喜当然是最为真切的。 沈恪回过神,那双本是茫然的眼睛,此时已然有了神采,他眨了眨眼,接过药碗,碗中的药汁已然是温热的了,他端起来,习惯性地一饮而尽。 而后将药碗放置在一旁,他抬眸看向林大娘,低声道:“多谢。” “这日子,一天比一天平顺,你的身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这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大的感谢了。”林大娘摆摆手,医者仁心,林大娘和郑老并未儿女,同沈恪处了这么一段时间,自是将沈恪当作自家的孩子来看待。 而且,沈恪这性子,面冷心热,最是怕给人添麻烦,在伤病治疗的过程中,从不肯多喊一句疼。他又长得好,治病的日子里清瘦了不少,显得是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惹得林大娘更是母性大发,心疼不已。 郑老提着一篮子鱼回来,笑吟吟的声音从外头传了进来:“今日可真是喜事连连,看看这鱼,肥美得很,正好给维桢补补身子。” “今日这最后一副药下去后,毒性应是祛除干净了。”郑老放下鱼篮子,看了一眼面无血色的沈恪,低声道,“你那心可以放下了,这鬼门关,你是闯过来了。” 郑老知道沈恪心中的顾虑,大步走上前来,他伸手摸了一把沈恪的脉。 林大娘拎着鱼篮子看了一眼,问道:“这鱼,是哪来的啊?” “是山下的老周分的。”郑老一手搭着脉,一边解释着,“说是京中的长乐公主要大婚了,大家伙为公主殿下欢喜,不仅有分鱼的,还有分猪肉的。” “长乐公主?”林大娘想了想,恍然大悟地道,“是当今圣上的掌上明珠,那个建了医女堂,并且整理了医书,允许医者抄录的公主。” “莫怪乎大家伙这么开心,确实是一位功在千秋的公主。” 沈恪听到那一句‘长乐公主要大婚’时,整个人仿佛是听到了雷鸣声,一时间觉得有些晕眩,他睁着眼,略显僵硬地开口问道:“郑老,你刚刚说的是长乐公主要大婚?” 他知道长乐公主便就是李云曦,那么......她要大婚?她要嫁人了?是嫁给谁? 郑老只觉得指腹下的脉象略显凌乱,他拧着眉头回道:“嗯,听说是下嫁给魏府公子。魏相爷的儿子,听人说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同公主殿下倒是般配。” 沈恪愣愣地看着郑老,半晌没有开口,魏府公子,是大哥啊。 原来阿宝要嫁给大哥了。也是,大哥那么优秀,阿宝嫁给大哥确实是挺好的,他们也确实般配。只是他这心头却是一片酸楚,一股寒意自肺腑间翻涌而起,仿佛有一团棉絮堵在他的喉头,令他吞吐不出。 “咳咳......” “这是怎么了?” 林大娘看着沈恪忽而间呛咳出一口血水,她眉头一皱,放下手中的鱼篮子,上前一步,走到郑老的身边,沉声问道。 前一会儿,人明明还好好的,怎的不过这么一眨眼的时间,便就显得气色衰败了。 郑老沉着脸看向沈恪,低声道:“凝气静心,莫要乱了气血。” 他回头看向林大娘,摇摇头接着道:“没事,刚刚服用的药起了作用,不过维桢刚刚心绪波动太大,这才乱了气血。” “你去将我的银针取来,我再给他顺一顺气血。” “诶。” 沈恪的心神尚未回复,口中的铁锈味诱得人涌起一股呕意,他低头看着地上的殷红,脑中却是浮起一道念头,他想回去看看,便就是她要嫁予他人,他也想要去亲眼看一看...... 长乐公主出嫁的这一日,日头高照,晴空万里,湛蓝的天空给人一种极为空旷的美感。 奏着喜庆乐曲的队伍从皇宫中蜿蜒而出,一箱箱装满珠宝与名画古董的马车缓缓驶出,马车上镶嵌着金银以及夜明珠,而后头跟随着的箱笼是敞开着,显露出其中的绫罗绸缎,珠宝金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折射出璀璨的光芒,让人无法直视。 喜队旁的魁梧将士握着利刃,秀美的宫娥手提花篮,面带微笑,朝着路旁撒着铜板,鲜花,以及荷包。队伍缓慢行进,散发着浓郁的芳香,这队伍太过漫长了,从熹光堪堪出现开始出发,及至日头高照了,这队伍竟然尚未走完三分之一,由此可见,这一位长乐公主在帝后心中的位置。 街道两旁,人头攒动,百姓们追逐着队伍,却不曾扰乱队伍,而是虔诚地献上诚挚的祝福。人声鼎沸,孩童嬉笑,对于这一位长乐公主,他们的祝福,不仅仅是因为她尊贵的身份,更是因为她建立了医女堂,开设了医书馆,每月在京中开办义诊...... 其实百姓们要的不多,只要一点点平顺,一点点安康,他们便就会放在心中。 等到长乐公主的婚车驶出来的时候,花瓣飞舞,乐曲响彻半座城池,人潮涌动,百姓们争先恐后地朝前望去,堵在了街道两侧,大声呼喊着长乐公主。 街道旁张灯结彩,花团锦簇,陷入了一片欢喜的气氛中。 李云曦坐在婚车上,云鬓花颜金步摇,眉心点翠,浓妆淡抹,勾勒出一副极其艳丽的姿态,身上的裙裳纹着凤衣金线,朱红与蛟金相错,呈现出一派恢弘的气势。 无论是头上的凤凰来仪的金簪,还是身上的蛟金羽衣,无不显示出这一位长乐公主的尊贵。 婚车驶过长街,百姓们的欢呼声一声高过一声,声浪在人潮中汹涌而来,恭祝的声音此起彼伏。 “祝长乐公主幸福圆满,事事如意!” “祝公主长乐长安!” “祝公主早生贵子,吉祥平安!”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刻意引导,这声声句句的祝福中,竟然是半句不提驸马,坐在婚车内,遮着半张面纱的李云曦朝着车旁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兄长看去,对上二哥的视线,却见二哥得意地咧嘴一笑,想来这满城的欢呼雀跃,少不得是二哥的杰作。 李云曦无奈地在心底叹了一口气。 可惜,直到今日,维桢依旧毫无音讯。李云曦面上露出一抹苦笑,她微微低头,想着那一日在江城的时候,分离之际,沈恪同她的一言一行,字字句句犹在耳边,故人却不见踪影。 维桢,你究竟在哪里? 坐在婚车上的李云曦并不知道,她心心念念的沈恪,此时便就站在人群中,愣愣地望着长长的婚车队伍,这一场婚礼,恢弘盛大。 可是对他来说,却是觉得异常刺眼。他的面色很苍白,同这满街的斑斓色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看到了远远驶来的婚车,浅浅的铃铛声随着婚车的行进响起,乐曲越发悠扬,婚车上一道人影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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