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里不停,手里也没有停,帮着元墨换衣裳,洗脸,擦头发,拿跌打药酒给她搽瘀青的地方,念叨:“你这么大了,凡事也要知道个轻重,抓犯人这种事情是女孩子去干的吗?交代过你多少遍了,别惹祸别惹祸,你就是不听!万一给人家知道了你是女孩子,你让我可怎么办?” 元墨舒舒服服地由着红姑摆弄,明亮的光线从窗棱透进来,照在红姑身上,红姑的脸还是那么美艳,但眼角已经有掩不住的细纹。 元墨心里一阵柔软,抱住红姑的脖子,脸搁在红姑肩上,“红姑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别人知道,我一定会把红馆照顾得好好的,把你照顾得好好的。” 空气里有淡淡的酒香,还有甜甜的脂粉香,这是,红姑香气,也是红馆的香气。 那一年,红姑把快要冻死的她从路边捡回来,她闻到的就是这种香气。 这是她最爱、最爱的味道。 红姑板起面孔:“光知道说,穿着女装招摇过市,你这是生怕人家不知道吧?” 元墨抬起头,认认真真地道:“红姑,其实我总忘记自己是女孩子,可是你每次教训我,都是在提醒我啊!” “你还嘴硬!”红姑抬起了手,“我打死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 门外传来笃笃两声响,一个轻柔声音道:“红姐姐在吗?” 红姑脸色变了变。 这声音元墨认得,是红姑的旧友之一,林夫人。 红姑整日沉眠醉乡,老朋友们渐渐都不来往了,再者女伎年纪越大,生计便越是艰难,许多人都是趁年轻攒下一笔钱,寻着清静之处养老,很少会出来走动。 这位林夫人是个例外,她的马车衣装都是上等货色,想来是早年就搭上一座好靠山,早就上了岸。 可虽说是旧友,红姑对林夫人未见得有多喜欢,林夫人一年里会来个两三回,回回红姑都是板着脸,且往往要把身边的人都打发走。 元墨起身去开门,林夫人朝她微微笑:“二爷在呐?” 林夫人生得不算出挑,但五官柔和,十分耐看,最要紧的是她从不啰嗦,旁人的事绝不多问一句,在这她们这个年纪,可是了不起的美德。 元墨正要跟林夫人打个招呼,就听红姑在里头骂道:“还杵在这里干什么?还嫌给我添的堵还不够?” 元墨很早就发现了,在林夫人面前,红姑好像特别暴躁,对她也格外凶。 她悄悄怀疑过,红姑是不是嫉妒林夫人? 难道林夫人跟师父有过一腿? 才离开红姑的屋子不远,元宝就急急忙忙跑过来:“不好了不好了,要打起来了!” 元墨立刻撸袖子:“哪个债主上门了?” 元宝擦汗:“不是债主,是欢姐和那个新来的!” 元墨赶到时,厅上已是剑拔弩张。 欢姐头发散乱,衣衫不整,咬牙切齿,五指箕张,要扑上去把美人撕烂咬碎,被蔷薇芙蓉玫瑰腊梅等人死死抱住。 美人安稳地坐在椅子上,端起茶盏,轻抿一口,然后,微微一皱眉,搁下不喝了。 原本午时不到,姑娘们是不会起床的,可元墨一夜未归,大家都在厅上等消息,熬了一宿没睡,然后就见元宝领着个人进来,腊梅还以为是客人上门,慌得大家避之不及——熬了一晚上的残妆,根本没法儿见人! 结果仔细一瞧,那人个子虽然高挑,身上却是女装。再把元宝拉过来一问,才知道元墨已经平安归来,并且带回来一个新人。 照规矩,每有新人进来,都要经过前辈们的查验,再给前辈们奉过茶才算。这也是教新人学规矩的第一步。 查验分三门,一为技艺,二为外皮,三为内皮。 技艺者,诗文为上,琴棋次之,歌舞又次之。当然带艺上门的人不多,大多是生伎,这一项一般略过不提。 外皮者,即眉眼五官,身形姿态,发肤气泽。美人在这方面毫无疑问地过关,欢姐虽然表面上嫌弃地说了一句“这么高,跟个男人似的”,但心底里实在是为乐坊高兴——有这种货色,还愁客人不来? 最后查内皮。内皮者,要脱了衣服见真章。内质如何,是否有瑕疵,是否有异味,腰腿是否匀称……等等等等,总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不得不查。 起先欢姐问是否会歌舞,是否认得字,美人还配合地摇头或点头,到欢姐要上来解衣裳的时候,美人怫然不悦:“放肆!” 美人之怒,气势滔天,欢姐被喝得一呆,回过神来之后,深感丢脸,恼火道:“我告诉你,想进这个门,就得过这道关,谁进来不查验过身子?谁知道你身上是不是有见不得人的地方?” 这句话一出口,美人的眸子一寒,欢姐只觉得整个大厅凉嗖嗖的,像是陡然间被冰封住。 欢姐比红姑小几岁,也曾和红姑一起经历过红馆鼎盛时期,高官权贵,江湖豪客,没见过一千也有八百,自谓识人无数,可此时却情不自禁后退了一步,心里莫名有丝骇怕,那是身为人类的本能,感觉到了莫大的危险。 退完这步她就反应了过来,自己居然在一个新人逼视下犯怂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你们几个,给我按住她!今儿验不了你,我常欢佩就不在北里混了!”欢姐咬牙道。 蔷薇等人却不大敢近前,弱弱地劝道:“罢了,要么就等二爷来吧……” 欢姐恼怒:“什么都等二爷来,还要我做什么?我难道还收拾不了一个小蹄子?”不由分说,上前就扯住了美人的衣襟。 那一瞬间,据旁观者元宝描述——新人的眼睛里好像有刀子射出来,让他很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当时元宝认为他们一定会打起来,所以急急忙忙来找元墨。 而事实上,美人只是撇了撇嘴,冷冷道:“就凭阁下这副尊容,难怪这里的生意如此清淡。” 美人的身量高出欢姐一大截,占尽地利,居高临下,睥睨之气四溢横流,冲击巨大。 欢姐张了张嘴,像离水的鱼儿那样,半晌才说得出话来:“小蹄子胡说八道什么!姐姐我上花榜的时候,你还没断奶呢!” 美人点头:“以大娘这副尊容也能入榜,看来这花榜也不过尔尔。” “老娘杀了你!” 欢姐彻底气疯了。 为免当场发生血案,大家齐心协力拉住欢姐。 欢姐动手未遂,嘴巴上没闲着,元墨赶到时,欢姐已经把美人的十代之内上下左右的直系及旁系亲戚统统问候过,口齿清晰,声音响亮,宝刀未老。 元墨连忙劝架,欢姐掉头就骂:“二爷,看你办的好事,这种人也能当女伎?你就不怕砸了咱们的招牌!” 元墨默默心想,就咱们这块招牌,不是早就砸了吗? “咳咳,误会,误会。”元墨道,“这位美人不是我们家女伎,只是暂时在咱们家做客而已。” 此言一出,欢姐静了静,然后劈头朝元宝:“糊涂东西,话也不知道说清楚!家里养你干什么吃的?大王还会看家呢!”
第九章 红馆曾经红极一时,楼亭馆台难计其数,常用的厢房少说也有数十间,现在江河日下人才凋零,姑娘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到十个,就算每个人天天换不同的房间住,一个月也住不完。 且屋中陈设布置都是当年的一流水准,虽说上了年头,但质地精良,色泽如新,姑娘们都喜欢。 这差不多是红馆繁华时代最后的见证。 因此元墨颇有自信,拍着胸脯道:“姐姐你看上哪一间直管说!” 美人的下巴朝着旁边的方向一点:“那间。” 那边是墙。 墙上有道门,门后有座小院。茂盛的大树把枝桠从墙头伸出来,像一只张开来的绿色大伞,其间露出一角屋檐,白墙灰瓦,纯然是江南风格,与这边厢房的富丽大相异趣。 “呃……”元墨顿时有点为难,“那是云姨的屋子。” “不是说哪一间都行?” “这个……我不是说过这儿原来叫双璧坊吗?双璧是指二十年前最红的两名花魁,一个是红姑红悦天,还有一个是云姨云画情。” 二十年前,红悦天一舞倾人城,云画情一曲荡人魂,两个人情同姐妹,歌舞双绝,并称双璧,名动京师。 云画情同时还雅擅丹青,诗文上亦颇为建树,所出新曲皆是自己所作,更为文人墨客们所推崇,用红姑的话来说,就是:“什么劳什子双璧,真正的花魁只有一个,那就是画情,我就是被她拉上去凑数的。” 京师每一位花魁的诞生都要经过层层筛选,当然不可能有凑数之说。据欢姐说,当年红姑的歌喉尤在云姨之上,后来不知怎地坏了嗓子,才专攻舞技,并自创双刀舞,是为一绝,人们说即使是公孙大娘剑舞也不一定比得上。 正是因为两人皆是惊才绝艳,不相伯仲,那一年的花榜才史无前例地出现了两名花魁。 “原来又是一个年老色衰的女伎。”美人不以为意地,“你留着这些货色,也就难怪门庭冷落了。” 元墨站住脚,唤了一声:“姐姐。” 她生得一张娃娃脸,两边嘴唇微微翘起,天生自带三分笑意,在美人面前一直小心殷勤,一直带着笑脸,这会儿神情却颇为严肃。 “红馆不止是一座乐坊,更是我的家,我是她们的坊主,更是她们的家主。不管是云姨还是欢姐,或是其它的姐妹们,既然进了红馆的门,就是我的家人,望姐姐你莫要轻视她们。” “家主?” 美人对这两个字颇为玩味,“家主,便是这个家的主人,这个家里所有人都该伏在你脚下,你大可随意处置她们的去留。你这里生意明显寡淡,却留着许多闲人,这生意还做得下去吗?还赚得了钱吗?” “赚钱原本就是为了照顾她们啊。”元墨的眸子里全是认真,“要是她们都不在,我赚钱又有什么用?” 美人看着她半晌,再次重复自己的结论:“愚不可及。” “姐姐,你还年轻,你不知道女伎们老去之后有多凄惨。就在去年冬天,一个昔年花魁就冻死在北里最角落的小巷。” 元墨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你知道冻死是什么滋味吗?先是风像刀子一样割着你的皮,割得一条条全是口子,这时候你反而觉得全身火辣辣的,只剩疼,不觉得冷。但冷气就顺着这些看不见的口子钻到你的骨头里,把血肉一点一点冻住,让你再也睁不开眼……” 美人微露嘲弄之色:“说的好像你冻死过似的。” “可不是?要不是红姑,我早就是路边的一具冻死骨了。”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回想那种滋味,还是让元墨打了个寒噤,“姐姐你真想住这儿?” 美人望着那片白墙灰瓦:“这里很像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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