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顿了顿。 傻奴被红霜打扮得像个火红的狐狸,一身红衣娇艳如在雪地中打滚玩耍的妖狐,合上嘴唇上的口脂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她着急地看向管家,“问什么?” 管家笑道:“问您有没有好好如厕……哎哟,您快学写字吧,老奴的脸皮子薄,念不得了。” 傻奴的脸一红,拉着红霜的手说:“教、教我……” 红霜很为难,她教了,但是教不会,就是她家里五岁刚开蒙的弟弟也没这么难教。 管家继续打趣道:“爷还说了,让您不要总去老太太屋子里,自己多学学写字,回来要查功课的。” 管家把信折好,放在了桌上,这封家书不必给白氏看,完全没提到。 与此同时,整队休息的李远山给自己的骏马卸下马鞍,拍了拍马儿的脑袋,温顺的骏马低着头,眼睛黢黑。 他闻了闻自己身上的臭味,想,若是傻奴闻到自己身上现在的味道会如何? 付全走了过来,挑眉道:“桃子。” 李远山低头一看——油桃。 他面色立马变得古怪起来,“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有油桃?” “不吃拉倒!”付全想缩回手,但论速度,无人能比得上李远山,他被李远山结实的小臂牢牢压住,听着那人沉沉的低笑,纳闷问:“一个桃子,至于那么高兴?” 李远山眉目愉悦,隐约骄傲,“你懂什么。” 无毛的桃子,鲜嫩多汁,饱满甜美…… 他眼睛半眯下来,身体燥热。 他想傻奴了。 一口吞掉半个桃子,放在口中回味,一手摸出羊皮纸和远山黛,他洋洋洒洒写了整整三张。 额角的碎发落下,他的脸上还有着许多来不及擦干净的灰尘,汗珠顺着额头滑落至挺拔的鼻子,又从鼻尖滴落在羊皮纸上。 落款利落,在最后一笔却顿了很久。 他确定,他想傻奴了,不仅是男人对女人的想,更是夫君对妻子的想。 作者有话说: 男主又想歪了。 宝贝们,明天9号,停更一天哈,要上榜单了,压一下字数,嘿嘿嘿
第13章 危机 李远山把信封了起来,交给一个驿卒。 他每到一个驿站就要送出自己的家书,但越是靠近西南边疆,驿站的数量便越少,而距离上一次送信已经过去了五六天的时间,这次是三封信共同寄出,十分厚实的一叠。 他穿着沉重而冷厉的铠甲,上挑的凤眼摄人心魄,弥散着属于上位者的强势,因为长期骑马而布满茧子的手不耐地敲击着柜面,指尖隐隐还沾着不知道属于谁的血迹。 驿卒不敢耽搁,当即收了信件,牵了马儿就要走。 李远山喊住他:“等下。” 此处驿站距离他所在的瑶水只有半天脚程,若是傻奴回信,或许他还能收到。 他心头一动,“可否请京城的驿卒带回一封信给本将。” 驿卒不敢怠慢,连忙称是。 他以前就听说过这位将军的名字,但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这位大将个子高出常人许多,身材魁梧,投下的影子如同山一般笼罩了他,身上的血腥气和压迫不由得让他想到这次瑶水之战的残酷。 昨天瑶水传来消息,说是敌军被打得落花流水,对方大帅一看大势已去,就下令撤兵五十里,落荒而逃。 这本是好事,谁也料不到之前在瑶水瑶南烧杀抢掠的一支军队居然这么快就被打退了,镇国大将军果然名副其实,是个战无不胜的传奇。 但问题就出在,这个李将军率领几十精兵不依不饶地追出了国界几十里地,把敌军全部歼灭了不说,还把对方大帅的人头悬在两国交界处的瑶水城门外,那双含恨的眼睛就那样不甘地圆瞪着。 据说,敌军藏身的村子也被烧了,那里面还有许多无辜的他国百姓…… 能如此杀人不眨眼,接二连三干下这种事情的,也只有李远山。 驿卒觉得自己刚才和李远山那样对视还能活下来都算命大。 李远山冷冷地瞟了驿卒一眼,转身上马回了营地。 这次的胜利太过顺利,顺利到李远山都有些怀疑,对方是不是在给他下套。 他们既能搅和得瑶水人畜不宁,就不会这样轻易被剿杀。 他到达瑶水城门,看了眼挂在城门上起到威慑作用的人头,眼神冷淡。 “将军,您回来了。”李远山的副手接过马缰,拍拍雷电的头,道:“将军,这边情势已经稳定,对面那些老鼠已经递来了停战书,咱们大可以回京了。” 李远山脚步一顿,扭头看向副手,目光耐人寻味。 这个时候让他回去…… 副手忙低下头,“属下只是看将军思念家人,随口一提。” 李远山薄唇轻掀,口吻不痛不痒,“那个村落的人死得莫名其妙,本将不会这样算了。” 敌方逃兵和大帅是他杀的不假,但不是一整队,而是三十个;村庄也不是他放的火,他走时那个村子还好好的,他还逗了其中一个看起来傻傻的小孩儿,因为他觉得那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笑起来像极了他家的傻东西…… 他们马行一炷香后,身后不远处就燃起了浓烟,他带人赶紧回去,那个小孩,还有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灰烬。 短短一柱香,杀人、灭口、放火,还把锅扣在了他的脑袋上,李远山为此恼火了一整夜。 尤其是当他看到那个像傻奴的孩子烧焦的手里还握着他送的小皮鼓时,他如遭雷击。 孩子都烧成炭了,小皮鼓却完好无损,无疑是对他李远山的一种强烈示威和敲打——看到了没有?我们知道你的软肋。 那个小皮鼓是傻奴玩过的,他随手带过来当个念想的物件…… 城镇上方云波诡谲,一场大雨即将到来。 他的眼睛盯着城头死不瞑目的人,心中疑问:要是他没有把傻奴的小皮鼓给那个小孩,那个村里的人还会不会死? * 傻奴拿到李远山寄出的家书已是半个月后,她双眼亮晶晶地盯着管家,管家只看了那些信一眼就捂住了眼睛,“夫人,这些话老奴说不出口啊!” 傻奴有些失望,老太太和闺中好友去五台山烧香了,没一个月回不来,管家不肯念,她也不识字……她好不容易才盼来了他的信。 管家偷笑道:“夫人可以等将军回来亲自念给您听。” 远山…… 想到这个名字,傻奴的耳朵悄悄变红。 明明那个人不在家,可她竟觉得自己的耳朵变湿了,仿佛是之前他哄自己睡觉时,经常会做的那件事弄的。 管家又道:“精简来说,就是将军想您了,看到漂亮的花儿也想你,看到水灵灵的桃子也想你……” 原文更加露骨。 他打了个激灵,他做梦都想不到五大三粗的爷嘴里还能说出来这般肉麻的话。 爷是喜欢夫人喜欢到了骨子里了。 “对了夫人,老夫人不在家,您就代笔写一封回去,驿卒正在厅里候着,等下就走了。” 傻奴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拿起毛笔,鬼画符般写了几个字,又画了几个小图案上去。她拿起纸吹了吹,颇为满意地折了起来,“红霜……荷包……” 红霜递给她一个紫色的荷包,上面绣着气势凶猛的一只黑豹,栩栩如生,好似随时能从绣面上跳出来,虔诚地低下头颅。 傻奴把信塞进荷包中,快走至前厅,把信交给了驿卒。 驿卒眼中滑过掩饰不住的惊艳,意识到自己的目光太过失礼,他接过信件就走了。 眼前这位不是普通的妇人,是堂堂镇国大将军的正妻。 “老奴去送送。”管家跟着去了门外。 傻奴望着驿卒风尘仆仆的背影,心中更加不安。 李远山离家已有一个月,她又丰腴了不少,偶尔上个街会有不少男女盯着她看,她的美貌惊动京城,现在满京都知道李远山的傻子正妻是个绝色,看向她的目光更加好奇。 她的脚步停在距离大门几步之遥的地方,不再向前。 时已初夏,街上行人穿着都有些清凉,他们打量着鲜少打开的将军府大门,视线越过一快快灰色石砖,看向了那个一身明媚黄衣的女子。 她的身量很小,像个豆蔻少女,但美艳不可方物的脸庞和玲珑有致的曲线却明明白白地道出她的年纪,成人的娇媚和孩子的纯真在她身上同时呈现,让人望之生叹——确实尤物,难怪让铁石心肠的镇国大将军都动了心。 那位爷年轻时有件轶事至今流传,就是路过青楼时被那里揽客的姑娘搂了下,正常人就算不进去也会礼貌推开,但那位爷直接一掌把姑娘拍飞了,丢下医馆的费用,扬长而去。 高门大院,石狮子百无聊赖地张着嘴,吐纳日光。 一个娇俏的妇人挽着一个身形消瘦的男人,看着将军府的大门感叹道:“寻哥,这就是蕊姐姐嫁的那个人家啊……” 她笑嘻嘻地看了名为寻哥的男人一眼,表情天真无邪,“怪不得蕊姐姐再也不回瑶南了,嫁入这样的大户,谁还会想着咱们瑶南那种穷乡僻壤。” 寻哥神情阴翳,不发一言地看着站着发呆的傻奴。 说是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家里连个遮挡的入户屏风都没有,算什么大户,他不屑。 不过是个命好的武夫罢了。 妇人身穿王朝最普通的布衣,然而大眼矮鼻却和京城人的长相相去甚远,带着浓浓的西南风情。 她腰间别着一条银色的短鞭,盘成几圈,在阳光闪着冰冷的光泽。 她的手灵活地掏出一封信,交给门房的下人,“我是白芷,是你们将军府夫人的堂妹,还请通传。” 看门的小厮见到傻奴行了一礼,然后直接去了白园,白蕊本来闷闷不乐,听到白芷来了,激动地站了起来,“快请过来!” 白芷和傻奴擦肩而过,只当傻奴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小妾。 她的眼睛一路不停地转,将军府之大、之豪华让她咂舌,这可比他们老家好太多了! 明明是江水湖泊相对较少的北方,将军府里却有着各种人造的湖景,不知从何处运来的泰山石在岸上屹立,老根雕在他方一块难求,在这里居然只是换鞋的凳子…… 白芷到了白园,发现这里冷清得不像话,不若刚才路过的所谓竹园,有小孩的笑声,还有绑在垂柳上的一根根鹅黄色发带,名贵的流光纱在那里也只是给树枝当装饰的玩意儿而已。 白芷露出笑脸,跑向白蕊,“蕊姐姐!” 白蕊多年没见到过老家人,十分思念,“你们辛苦了。” 她看了寻哥一眼,很快收回自己的目光,压低声音问:“没人发现你们是从瑶南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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