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想想,能够相敬如宾过一辈子大概也不差。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我那古灵精怪的女儿,在褪去婴儿肥,五官逐渐清晰之后,越发像极了那张脸。 那个远在京都,让我一颗心千疮百孔的人。 明明一个是成年男子,一个是幼女,可是五官神态却十成十地相似。 时时刻刻,提醒着我那不堪的过去,让我不得安宁。 尤其是凝神思索的时候,她总是自然而然地胳膊肘往桌上一杵,手托着腮,半垂着眼帘,就连偶尔皱起的眉头都一般无二。 她从未见过他,可动作神态却无一不是像足了他。 血缘,有时候还真是扎心地奇妙。 林粟说喜喜像那人没关系,时间会冲淡一切。而他是医科圣手的亲传弟子,总有一天会医好我的心病,让我彻底解脱。 喜喜这个名字是林粟取的,他说一听就喜庆开心,而我最需要的就是开心。一如他曾经给那只猫取名叫「哈哈」。 他从来,都只是想让我开心。 我实在不该引诱他,却又暗自庆幸引诱了他。 否则,纵然飘零一生,又有何人会将我珍重如斯呢? 14. 我想我终究还是要放下一切,重新开始的。 林粟睡了那么久的地铺,也该给他挪到床上来了。 特意选了个天光不错的日子,将被褥晾晒好,便提着菜篮子准备出门摘菜。 隔壁六婶隔着篱笆与我打趣,说喜喜这么喜欢去她家玩,将来要嫁去她家做儿媳妇才好呢。 我与她玩笑着出了门,可脸上的笑意却在刹那僵硬,来不及褪去,就突然心如擂鼓,眼眶发热。 空山鸟语的山野村庄,不知何时停了一辆华贵至极的马车,马车两侧又有护卫无数。 一时周遭安静得连鸟儿都不叫了。 我怔愣着,连手上一直提着的菜篮子也掉落在地。 到底还是低估了这帮权贵的能量,也低估了沈烨这辈子一定要亲手弄死我的决心。 马车的帘子缓缓掀开,他走了出来,一如既往地清贵至极,俊美无俦。 他披着一件及地披风,就那么定定站在马车上,高高的,远远地看着我,目若寒霜。 却又不意突然执着一柄长剑,那剑尖直抵我的喉咙而来,又戛然而止。 他蹙着眉,一个字一个字地咬着:「我真是恨极了你……」 15. 此时阳光刺目,而我看着沈烨却冷汗涔涔,那些卑微和窒息感在我心里重新翻滚撕咬,让我头皮发麻。 他只是看着我,不发一言,幽深的眸色却要将人生吞活剥。 我极力平静:「小侯爷,别来无恙。」 「纵火诈死,带孕出逃,阿萸,我竟不知你还有这本事,你怎么敢……」 他该是气极恨极,以他的性子,即便是不要了的宠物,他可以自己随意丢弃杀害,却绝不能容忍一个宠物胆大包天自己跑了的,这无疑是对他最大的蔑视。 「蝼蚁尚且偷生,我只是想活得长久一点。我不过是个替身,小侯爷如今美眷在侧,我早已无用,何不成人之美,放我一条生路。」 他嗤笑,那声笑苍凉讽刺。 「你我本无缘,全赖这张脸,不如你划烂它,放过我吧。」我伸出手将他直抵我喉咙的剑刃往上移了移,几近哀求。 我今日想活着,大概只能让他出了这口恶气,除此之外,别无筹码。 「你这辈子,生死都只能在我身边,一步也别想离开。」 烈日当空,却彻骨寒凉。 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能多出这四年安逸时光,也算值了。 「你杀了我吧。」我冲沈烨笑得凄然,彻底向这无力的宿命臣服。 周遭安静得窒息,衬得几声蝉鸣格外刺耳,可我等待许久都没有锐器刺入肌肤的痛感。 倒听见沈烨冒着寒气的切齿声:「你宁愿死,都不肯跟我回去?」 他收了剑将我拉近,两只手狠狠抓着我的肩膀,好像猎鹰终于擒住猎物。 他咬着我的脖子,恨不得吃了我:「我偏不让你死,你得活着,活着留在我身边……」 我与他,恩爱过,磋磨过,惦念过,却在这一刻突然烟消云散,只剩无边绝望。 我连自己的生死都控制不了,只能任人欺凌,全无反抗之力。 我与他之间,谈什么情说什么爱?可笑不可笑? 我拼命推开他,想摆脱他的掣肘,拉扯间,沈烨好笑地在我耳边低语:「别闹,快看看有人生怕我找不到,特地赶来送死呢。」 我一听顿觉头皮发麻,林粟这个傻子! 他竟然纠集了整个村的壮汉,个个手握镰刀木棍赶了过来。 我顾不得跟沈烨拉扯,冲他喊着:「快走啊,你带这么多人来送死吗?」 「我知道是送死,可若是做个缩头乌龟,那比死更难受。」他说完冲身后的村民一揖,朗声道:「感谢各位乡亲来替林某壮声势,到此为止,各位请回吧。」 这些村民家家都受过林粟的救治,对他很是尊敬,可讲义气也不能扎堆送死啊。 「六叔,他们有刀剑的,你带林粟一起走,快走啊!」我不知哪来的力气,挣脱了沈烨,冲领头的六叔大喊。 林粟不肯走,他说事情是我们一起做的,怎么都不会让我一个人面对。 我心中一酸,遇见他,何其有幸。可我现在只能用尽全力冲他嘶吼:「我要你活着,活着知道吗!走啊!」 沈烨的护卫已经提着刀围了上来,六叔他们拽着林粟往密林深处跑去。 眼看那些人离他们越来越近,我只能扑到沈烨身边,拼命求他,求他下令收兵。 可是无论我如何苦苦哀求,他就是不为所动,他是铁了心要林粟的命。 我无奈之下跟着穿过密林,追到山后的悬崖边,恰好看到林粟被逼得步步后退,坠入山崖。 那崖底是碎石堆,平日里村民极少踏足,因为是真正的险地。 眼看着林粟跌落的那一刻,我只觉脚下一软,便要倒地,却被一双手稳稳扶住。 我命如草芥,死不足惜,可我却害死了那么好的林粟啊。 我发了疯,拼命地打他咬他,扯他头发,抓他的脸和脖子,拿脚踢他,我恨他为什么要这样苦苦相逼。 他大概也疯了,竟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是抓着我不让我倒下。 终究力竭,打不动也骂不动了,眼前一黑,世事浑然不知。 16. 我以为我会就此睡死过去,没想到还是醒了。 醒在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卧房,万幸喜喜还在我身边,她趴在我身侧睡得正酣,沈烨坐在床尾,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想些什么。 我动了动,他立刻惊醒,俯身去拍喜喜,才发现她睡得好好的。 抬眼间,四目相对。 他扯了扯嘴角:「你醒了。」 我重新闭上眼,没理他。 王妈妈说我一直昏迷,靠参汤吊着,一路回到侯府,又躺了数日才醒。 原来这里竟是侯府,细看才知是揽月居我曾住过的屋子。 当初走得突然,却从未想过还会回来。也不知他抽什么疯,竟然将我们带回侯府。 沈烨一如平常,像什么也没发生过,而喜喜,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竟与他熟稔得像是老朋友,吃他亲手喂的糕点,趴在他的膝上听他讲故事,亲昵地叫他爹爹。 这一觉,当真睡得恍如隔世。 如果不是心口翻涌着的疼痛,我险些以为我只是平平常常在揽月居生下了女儿,安安静静过了这些年。 没有人再提从前,除了喜喜吃饱了倚在我怀里突然想起问一句「我阿爹去哪了呢?」 我抚着她的背告诉她:「阿爹去很远很远的地方采药了,要很久才会回来。」 「那他回来还会给我带好吃的果子吗?」 「会的,他看到好吃的果子都会给喜喜带回来。」 她便立刻开心起来,跑去院里玩了。 孩童的无忧无虑真好。 颜郡主来过两次,从前她看我或许只是轻蔑,可如今,满溢的恨意,根本无法遮掩。 她身边那个凶狠的嬷嬷令我吃了些苦头,言语羞辱更不在话下。可更令我胆战心惊的是她们看着喜喜的目光,好似一群饿狼盯着一只羔羊。 喜喜倒是颇得老长乐侯夫人的喜爱,自从长乐侯两年前病逝,沈烨承袭侯位之后,老夫人一直郁郁寡欢,府中事务都已交给颜郡主打理。 当时我尚在病中,听王妈妈说沈烨回府第一件事便带喜喜去拜见祖母,原本老夫人并不想见,疑心这孩子不知道是谁的,对此事很不满,却在见到喜喜的那一刻,起身抱住她,又哭又笑。 没办法,她那张脸与沈烨如出一辙,说不是他的都没人信。 我身体好些之后,除了不能出侯府大门,在府内倒是行动自如。 由于我没有去给颜郡主请安,她身边的嬷嬷特意来揽月居找茬。 很好,从此我每日早中晚去她屋中请安,恭恭敬敬行礼,站在下首,她走到哪我的目光就追随到哪,一直待到他们出手赶人,不得不走时才走。 她在府中任何地方出没,我都会迅速赶过去问安行礼,然后站在一旁默默看着她,可惜沈烨不许我出侯府大门,否则她出门活动我也一样要跟过去。 起初她还有些胜利的喜悦,每日与她的一群恶仆冷嘲热讽,挑刺找茬。 没几日便厌烦了,也是,谁愿意看见有人顶着一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每日在跟前晃荡,还赶都赶不走呢。 她嘲任她嘲,她跳任她跳,我自岿然不动。 我沉默地观察着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以及她周围的一切,烂熟于心。 我每日都吃很多很多饭菜,吃完就马上睡觉。 王妈妈话里话外对我颇有微词又暗含同情:「这些年在外面一定吃了不少苦吧?这水晶肘子,红焖蹄髈这般可劲吃,从前可是不大动筷子的。」 「我只是想吃得胖一点,大概,像颜郡主那样身量就可以了。」 她抿唇不说话,心里大概暗叹我找死。要是连胖瘦都一模一样,两个人真就几如复刻,大概我离死也更近了。 我淡淡然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红烧肉。 我逃避过,退让过,到最后还是居于危墙之下。 如今,林粟已经死了,而我还活着,还要保护好喜喜,既然逃避无门,那就向这悲哀的命运迎面撞去。 17. 晚间跟颜郡主前后脚去给老夫人请安,恰好喜喜已经在那里待了半日,老夫人心情好留了饭。 席间她终于忍不住公然讥讽:「纵然侯爷因为女儿的缘故将妹妹接回来,却因过往经历,不肯再碰妹妹,但毕竟是喜喜的生母,侯府不会少你吃穿,妹妹恪守本分就好,不必如此殷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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