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狗东西。 30. 到入秋时,已是捷报频传。 叛军所剩寥寥,颜羽丧命之后更是如同丧家之犬,很快败降。 戎狄大军亦节节败退,沈烨领军追击,戎狄被迫投降,承诺百年之内不涉边境线百里之地。 算着日子,大军回转,大概能赶上孩子出生。 我拍了拍肚子:「嗨,小东西,你爹爹和干爹回来会收拾你的。」 他的回应也很热情,狠狠踢了我一脚。 看吧,就是欠收拾。 不过这一仗打完,坊间对大将军侯的声名捧得太高。 沈烨出征时已经加封一等侯,再回来,封无可封,恐怕也会有人头疼。 可是还没等我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时,肚子里的小家伙却等不及了。 他拼了命要提前出来看看,搅得我生不如死。 痛到恍惚时,好像听到沈烨在我耳边说话,他说:「阿萸,我回来了,你忍耐些,我们的孩子就快出来了……」 他握着我的手,不停替我擦汗,说了许多话,从前和以后。 他说他爱我,一生只爱我一个,从未变过。 他又道歉,说不该什么都瞒着我,若早将这些话告诉我,也就不会让我伤心那么久了。 我使劲捏他的手,几乎捏碎,阵痛袭来,我倒抽着凉气:「既然你知道错了,那我就原谅你。」 他很开心。 折腾半宿,天将拂晓时,终于闻得一声嘹亮啼哭。 一直在我耳边说话的沈烨却不见了。 喊了几声,无人回应…… 我突然浑身冷汗涔涔,头皮发麻。 门外脚步声凌乱,有人来报信:「大将军侯归途遇刺,不治身亡。」 来传信的公公擦了擦汗又补充了一句:「是颜羽旧部,都是些江湖高手,报仇来的。」 我怔愣半晌,声若蚊蝇:「林粟呢?」 「大将军侯及亲卫队一同遇难,林大夫也在其中……」 命运总是喜欢与我开玩笑,一次比一次开得大。 我抱着刚出生的孩子从天亮枯坐到天黑,他一点儿也不哭,只是睁着一双眼冷冷打量着我,看了一会儿便打着哈欠睡着了。 也好,我也哭不出来了…… 哭是最没用的。 31. 仗打赢了,举国欢庆。 主帅死了,可侯府上下封赏如流水,羡煞旁人,阴霾也并未笼罩多久。 皇帝特意来宽慰我,他说他有些后悔告诉我那些往事,否则这正是我原本想要的结局,倒能开心点,大概沈烨也是希望我开心的。 哈哈哈,我大笑不止,会说话的人总是什么话都让他一个人说完了。 我笑完看着他:「皇兄,你说得对。」 我抱着孩子站在皇帝面前:「沈烨为国捐躯,如今我们孤儿寡母,皇上可要信守承诺,永保侯府富贵安宁。」 「那是自然,这仗打赢了,即便是打输了,我与沈烨情同兄弟,也绝不会亏待他的家人。」他说得无比真诚,几乎眼含热泪。 但我从来知晓,有些人情真意切是真,不择手段也是真,这一点也不矛盾。 我也从来知晓,颜羽圈养的江湖高手是拿钱办事,树倒猢狲散,没人会吃饱了撑的去为金主报仇。 我也不认为几个江湖高手能在几十万大军中准确袭击主帅亲卫队,做得干净利落却偏偏不小心落下几柄武器,暴露了身份。 沈烨打了立国伊始最大的胜仗,却死在凯旋途中,多么完美,多么贴合圣心,丝毫不用担心有人功高盖主。 32. 其实安心做一个富可敌国的贵族遗孀挺不错,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每日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好不自在,皇宫内廷也是出入自由。 只可惜,皇帝身体每况愈下,噩梦连连,要靠僧人祈福诵经才能睡得着。 后宫更是子嗣凋零,后妃难以受孕,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我也不爱去了。 坊间传闻是边关一战杀戮太重,有损皇家气运。 越是这样传,皇帝越是心虚,几乎沉迷神佛道法。 心中有鬼,自然怕鬼,且随他去。 我坐在金陵的游船上,阳光正好,两岸纸醉金迷。 我的船上,却有个传闻中的混世魔王正在练习百步穿杨。 他举着弓箭去射岸边杨柳上的枝叶,专注无一物。 我把玩着沈烨送给我的那把匕首,远远看着那小魔王挺拔的背影,想起皇帝曾说「沈烨惹错人了。」不禁觉得好笑。 箭矢飞驰,六岁的小家伙低呼一声:「中!」 我忍不住笑出声:「皇上,你又何尝不是惹错人了呢?」 路还很长,一旦开始走,就绝不会有停下的时候。 至死方休…… (完)
第14章 翘翘不知道 那日我的夫君带回来一位貌美的姑娘。 正当下人们以为她要与我争宠时,美人却娇弱地窝进了我怀里,眼波流转,媚意横生:「阿翘,外面打雷了。」 将美人带回来的夫君反而一改平日里的温柔,面色阴沉地望着我,将我拽进怀里:「翘翘要离开谁?」 一 那日我的夫君带回来一位姑娘,只安顿在了府里,同我们一道儿吃了顿饭,什么也没多说。 府里以我婆母为首到看门的大黄狗,大家都不开心。我的婆母拉着我的手,话说得咬牙切齿:「翘儿,你放心,我这就叫人将那逆子和那个贱人一齐打出去!」 「啊?」我正想那姑娘想得出神,被婆母突然唤了一声,又听她这样一说,吓得一个激灵,「阿娘别气,齐瑄哥哥不会做出格的事的,再说了卿姑娘生得那样好看,不像是坏人。」 婆母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伸出一根指头来戳我的脑门:「翘儿!你可长点儿心吧!」 我连忙点头,挽着婆母的手臂撒娇:「翘翘知道了,阿娘放心吧。」 婆母拿我没办法,让嬷嬷端了好些点心给我吃,又嘱咐了许多事,才放我走。 我的夫君不是没同我讲过这件事,只是我当时忙着缝香囊,实在是没认真听。他见我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对我说我想问什么都可以。在他充满期待的眼神下,我将绣好的香囊摆了出来让他挑一个。 齐瑄很无奈,揉了揉我的脑袋在我的额心落下一吻。 我的夫君是珧国赫赫威名的小齐将军,不过有名的主要原因不是战功,而是因为实在过于俊美。大家都喜欢美人,这是一件很容易理解的事。 我叫梁云翘,是齐瑄的童养媳,我爹在我三岁那年战死沙场之后我娘便一病不起,不久也跟着去了,我娘同我的婆母是闺中密友,临死之前将我托付了过来。一开始府里的人都叫我小姐,后来不知怎的,我就成了齐瑄的夫人。 我活到十五岁最喜欢的事物莫过于美人和美食,齐瑄长得好看,喜欢齐瑄的贵女极多,我的婢女有时候会替我担忧,但随即又会告诉我齐瑄真心待我,定不会同外面那些臭男人一样。 其实细想之下,丝毫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人人都喜欢漂亮的事物呀,尤其是齐瑄这样罕见的美玉,更是让人垂涎。 问小齐将军为何物,引得无数女子竞折腰。 脑子里这样想着,嘴里便把话说了出来。我挽着袖子坐在廊下吃侍女剥好的莲子,嚼了两口还未咽下去,便听得身后一声嗤笑。 我转过头来一开,顿时喜笑颜开:「是你!」 元念卿正站在不远处,双臂交叠在胸前,殷红的唇角似翘非翘,身上的朱红色锦裙很衬她的肤色,只是穿得有些松松垮垮,见我瞧见了她,只是淡淡地看着我,并无动作。 生得这样艳丽的眉眼,可真是好看呀。我从未见过比齐瑄还要好看的人,元念卿当真是头一个,身材高挑纤细,腿长腰窄,瞧着便如同玉树在庭,凤眸朱唇,一张脸美得浓烈,同齐瑄那般月光似的人立在一处,好像一副《血云侵月图》,叫人完全移不开眼。 隔了两天再见,我的心里依旧汹涌澎湃,真美呀。 我的贴身侍女姜丹脾气一向不大好,瞧见她这副样子,有些气恼,便要上前:「见了夫人还不行礼,杵在那里做什么?」 元念卿定在那里,只瞥了姜丹一眼,转身便要走。 「欸!」我撑着身子,转坐为跪,跪在垫子上立起上半身,左手捞了一把自己的裙摆,右手握着莲子,有些着急,「你吃不吃莲子?」 美人的动作顿了一顿,看了一眼我手中的莲子,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我,抬脚便走了。 姜丹见我跪在垫子上,也顾不得元念卿的态度,皱着眉头,伸手来搀我:「夫人,您不能这样,膝盖还伤着呢。」 我拉着姜丹的手站了起来才后知后觉地觉出来膝盖处火辣辣地疼,我揉了揉膝盖,再抬眼时元念卿已经走出去很远了。 等到齐瑄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正赶上饭点儿,我进屋时,齐瑄与元念卿已经都在了。 两个人坐在那里,隔得远不说还没有丝毫言语交流,有一种极为诡异的气氛。我抬脚走了两步,忽然有种想法,真是暴殄天物。 放着美人在侧居然置之不理,两个都是傻蛋。 齐瑄见我进来了,唇角捻起笑意来,松开右手里把玩的香囊将我拉到身侧坐下。虽为少年将军却带着满身的书卷气,只在偶然抬头时你才能从笑意里察觉出些许凌厉的光芒,这样神祇一般的人物,生得眉目绮丽,满身光华。 就只是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美人还是一副恹恹的样子,看都不曾看我,玉琢般的手握着一双象牙筷子,那手很瘦,比象牙还细腻莹白,指节分明,玉骨修长。 我瞥了一眼美人,美人正盯着桌子上的一盘水晶肴肉出神,眉宇之间满是阴鸷之色。我歪了歪脑袋,有些疑惑,难道卿姑娘是饿了? 晚膳有我最爱吃的八宝葫芦鸭,鸭肉酥烂、糯米软糯,我咽下一口鸭肉,满嘴的鲜香,幸福地快要流下泪来。齐瑄坐在我的身旁,瞧着我塞得满嘴鼓囊囊的,端过我的碗给我盛汤,面上一片柔和,满目溺爱:「翘翘,少吃些,晚上易积食。」 我将嘴里的东西全部咽下,乖乖地点头,冲着齐瑄笑了笑。捧着碗啜了几口喝汤,半敛着眸子偷偷地看美人。 我对这位美人充满了好奇。 美人吃饭很有规矩,慢条斯理,没有任何声音,只是面上仍旧一片沉寂。吃着吃着便要停下来冲着那盘水晶肴肉发愣。 我将碗放下,在齐瑄的目光里把那一碟没有动过的水晶肴肉推到元念卿的面前:「姑娘多吃点。」 许是我的举动太粗鲁了,美人转头看向我,秀眉微撇,不再动筷,也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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