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周密,帮他逃出地狱,他也把周密拉入人间。 至于高源,他真的不懂高源为什么要碰‘菠菜’…… “其实七八岁那段时间我过的真挺不错的,就是那女的不让我喊周密哥哥了。” 喊一次打一次,小初谦不懂为什么。 从那之后他就没有喊周密哥哥的习惯了,不过在初谦心里,周密一直都是最好的哥哥。 “说来可笑。”初谦像是想起了什么极为好笑的事情,嗤嗤笑出了声,然后问明昭,“你相信因果报应吗?” “我是无神论者,不太相信因果报应,但我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明昭抬眸,桃花眼一片潋滟,是因为蕴着泪,“你有伟大的性格。” 初谦继续笑,不是嘲弄,不是讽刺,是那种被夸奖后发自内心的愉悦。 接着初谦就开始说他口中好笑的事了:“那女的和姓初的离婚了,姓初的出轨了,不要那女的了,我觉得是报应。” 这时候有人按响了民宿的门铃,估计是外卖到了。 开门一看,果然是外卖,跟小哥说了声谢谢,初谦把一打啤酒拎进屋。 撕开塑料纸,拉开易拉罐,第一罐给明昭,第二罐咕咚咕咚下肚。 “那女的和姓初的对薄公堂,我也出庭了,法官问他们‘孩子归谁’,他们俩都不要,不过我也谁都不想跟,我更喜欢孤儿院。”初谦又打开一瓶酒,又是要一饮而尽的架势,不过这次浅尝辄止,喝了一口便放下了,“法官好像很同情我,我不太喜欢那个眼神,其实之前瞒着你也有这方面的问题,我不太喜欢同情的目光,我怕你……同情我。” “我对你不是同情,我对你是心疼。”明昭抬手去抚摸少年脖颈上那道长长的、浅浅的疤,“你骗我是小学卫生大扫除时磕的,我想了好久都没想通怎么能磕成这样。” “他们俩离婚了,我被判给了那女的,她不太高兴,就打我撒气,疤是那时候留下的。”初谦把队服往下一拽,露出那条疤的完整面貌。 脖颈上露出的不过是冰山一角,那条疤远比表面上显露出来的长。 像是蜿蜒曲折的藏青线,又像一条腾飞的巨龙。 “是不是有点丑。”初谦在明昭面前很在乎形象。 明昭好气又好笑:“不丑。” “那就好。”初谦确定这条疤痕不会有损自己在明昭心中的形象,便继续讲。 “后来的日子,那女的把生活的不如意全发泄到我身上,我也需要发泄,我就逃课,我就把她给我的那点可怜的午饭钱全用来泡网吧,饿一天,回家被打一顿,然后吃点她的剩饭,有时候赶上她犯病,我得跪在她面前吃,不过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下跪有多耻辱的含义。” 原来遇到她之前,初谦都是在吃剩饭,怪不得那时他都十三四了,也不到一米五,小小一只。 而且初谦,遭到了这样的非人待遇,他的发泄也只是打打游戏。 相比之下,还有一些人,稍有不如意就虐猫虐狗,欺负比自己还弱小的存在。 初谦还会收养小猫,虽然嘴上喊着那只小狸花“傻逼”,但看的出来,小狸花很粘他,初谦平时一定对猫猫很好。 “十三岁的时候,那女的开始变本加厉,有一天她让我跪下,我不跪,那时候懂点事了,不跟八九岁那样懵懵懂懂,不知道下跪什么意思,然后她就把我打了个半死。”那天晚上确实是初谦这辈子最痛苦的回忆,十三岁到十九岁这段时间,他经常会回忆那个耻辱而痛苦的晚上。 可当他释然后,说出来不过一句不痛不痒的话。 但话传到明昭耳朵里却重如泰山,她错过了太多初谦的苦难,她出现在他生命的时间还是太晚了些。 又是一罐酒下肚,那一打青岛,只剩下不到一半。 初谦还没醉,他的眼睛依旧澄澈透明,没有怨怼,没有恶毒,这就是明昭为什么爱他。 两个人最初的相遇是不平等的。 明昭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人,初谦爱上明昭并不奇怪,明昭就是他的信仰,他的光。 但明昭爱上初谦,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可她就是爱上了,爱初谦的热情,爱初谦的大度,爱初谦的坦然,爱他的骨气,爱他的历尽千帆,依旧善良。 明昭爱初谦,有很多很多的理由。 有些事哪怕曾经初谦没告诉明昭,但女人总是能敏锐的感觉到,这个男人值得心疼值得心动的地方。 “第二天醒来,我告诉自己,跑吧,越远越好,不要再回来了。那时候我和周密在同一个学校,他在初中,我在小学。他是我唯一的亲人,走之前我想再看看他。” 彼时初谦鬼鬼祟祟趴在周密班级的窗户门口,踮着脚尖,想在临走之前看一眼周密。 或许是兄弟间的心灵感应,周密望向窗外,看到了初谦的半截头发。 只有半截头发,周密却敢笃定这是初谦。 和初谦不同,周密一直是乖乖上课的三好学生,跟着姓周的,周密过的还算可以,起码能吃饱,偶尔打骂,在心理和身体能承受的边缘。 周密极度内向,只对初谦有话说。 周密没有请假,这个内向的男孩,在全班同学和老师诧异的目光之下,头也不回跑出了教室,看着门口鼻青脸肿的弟弟,他逃学了,一天没有回学校。 等到再次回学校的时候,周密又恢复了平时的模样,沉默内向,仿佛那天逃课的孩子不是他。 “那一天,周密把我送走了,他把他偷偷攒了好多年的零用钱都给了我,给我买了一张来上海的汽车票,他明明也才十五,像个小大人一样说‘弟弟出门在外可不能没有钱’。”初谦回忆起这段的时候眼神是温和的。 “可能是因为被那女的打怕了,也可能不习惯这么煽情,那天我也没喊他哥哥,我上了车大声喊,我说,周密,老子一定会把你带出来的!” 初谦的生命,从这一刻被分割成了两半,一段沉郁黑暗的,一段光明灿烂的。 明昭站在他另一半美好的生命里,在耐心等着他的到来。 “来了上海我就遇见你了,那是我在上海最落魄的时候,全身上下不超过两百块。”初谦说道这里开始自顾自的笑,酒也被扔在一边不喝了,“周密那家伙攒了五六年的零花钱才178.55,还有个不知哪来的五分硬币,加上我自己去网吧代打赚的60,一共238.55,买车票花了50,最后只剩188.55。” 那段日子对初谦来讲,苦得刻骨铭心,穷得到记资产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那个五分钢镚还在老子基地电脑的鼠标垫下。”初谦开心的像个孩子。 初谦开心,明昭就高兴。 “对了,然后没几天我就遇到你了。”初谦兴高采烈的开始描述两人初遇的样子,“遇见你的那天我快山穷水尽了,本来想一到上海就找个厂打工的,首先第一天没找到厂,其次找到了也没人要我,那时候太矮了,去工厂打螺丝人家都嫌我个子挫。 ” 说到这里初谦双手一摊,甚表无奈。 明昭调侃:“感谢英雄联盟给孩子一口饭吃。” “遇到你的那天我只剩五十二块零五分了。”那一切初谦记得清清楚楚,改变他命运的一天,遇到了命中注定的女孩,“我只敢买一袋最便宜的方便面,拧巴着干吃。” “其实你一坐我旁边我就注意到你了,你是爷长那么大见过最好看的妞。”喝了那么多酒,初谦没醉是没醉,但是脑子多少有点被酒精控制,没多余的心思装乖了。 说着说着初谦粘到了明昭旁边。 “而且我没想到你会……”初谦抓抓头发,有点词穷,他有点形容不上来明昭给他的第一感觉,不是单纯的善良,是那种体贴的包容着少年脆弱自尊心的善和周到,让彼时易碎的少年感到说不出的舒适。 “我特别讨厌同情,但你没让我感觉到一丝同情、怜悯,你把我当成了一个独立的人来看,你跟我‘交易’,我带你赢游戏,你请我吃饭,我喜欢这种有用的感觉,让我感觉像活过来了一样。”初谦没有用任何华丽的词汇,他只是在简单的描述着自己的感受,可这简单的,没有任何华丽辞藻的句子,比很多堆砌了美丽辞藻的句子要动人的多。 “还很用心。”初谦补充。 这个用心无关爱情。 如果说是周密把初谦带回人间,那么是明昭让初谦重新活了过来。
第15章 这么多年过去了,初谦还记得当初的那碗板面,加肠加蛋还加了一个鸡腿。那天之前,初谦已经好久沾过荤腥。 “昭昭,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初谦双手包住明昭的右手,反复摩挲,“如果不是你提起打职业这条路,那时候我估计会纠结着怎么显得高点,好有个厂给我个打螺丝的机会。” 初谦的话不是在开玩笑,那时候他年级太小,没接触过外面的世界,只知道进厂打螺丝会有人发工资给他,有钱就不会挨饿,有钱就可以让周密去更好的学校读书。 “其实我不太明白,那天你为什么会去网吧。” 当时的初谦虽然什么都不懂,但明昭坐下的那一瞬间,敏感的少年就知道两人不在同一个世界。 明昭的一举一动都彰显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柔顺的头发,精致的公主裙,修剪的整整齐齐的指甲上涂着指甲油,不像他乱糟糟的头发,穿旧的衣服,指甲边还有被那个疯女人抓出来的疤。 明昭伸出左手搭载初谦手上:“因为上天要我去网吧遇见你。” 明昭的话点亮了初谦眼中的宇宙星辰,他眸中浮动着摄魂的光辉,璀璨而深邃。 “我记得那天你还背了一个很丑的黑包。” 明昭囧:“是我爸爸买的,他审美确实有点一言难尽,自从我有了自主选择权后,我已经不允许自己身上出现这么丑的东西了。” 初谦眼带笑意:“我给你买的包好看吗?” 明昭原本垂着眸子,视线聚集在两人交叠的双手处,听到此,她抬眼,眸中也带笑意盈盈,她说:“好看。” 十三岁的初谦从没见过像明昭这样漂亮到完美的女孩,她的一切都那么恰到好处,少一分寡淡,多一分庸俗。 情窦未开的初谦不懂什么是爱,但他总觉得温暖明丽的明昭配的上世界上一切最美好的事物。 那个黑包配不上她。 初谦偷偷记下了明昭包上的LOGO,他想等第一个月工资发了给明昭买个同一牌子更好看的包。 到了基地初谦把LOGO画给当时的教练,问这是什么牌子,教练意味深长看他一眼,告诉他这是香奈儿。 训练结束,可以用基地的电脑上网,初谦凭借记忆找到了明昭背的那个丑包。 初谦眼里丑丑的包,价格四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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