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觉得我自欺欺人?我也觉得。” “不过我很快就见到了那个女孩,因为说好了第二天去他上班的地方把摄影机,我就在他律师所楼前面看着他出来,然后看到一个女孩上去抱着他的胳膊。那个女孩……很漂亮,我头回见到有女孩子穿那种白纱裙还能穿的那么优雅的,特别有气质,跟陆一非站在一起特登对。” “我跟你说,我都没敢上前把摄影机交过去。后来就交给他们那里的前台了。” “这大概是三四月份的事儿吧,再后来……他就有段时间没联系我了。再然后,我去冰场,又看见了那个女孩,跟他一起,送他小侄女来滑冰。” 说到这,甄真茫然的眼睛聚焦,她看向叶赛:“你说,既然那个女孩能跟他一起见他家人,那一定是关系很亲密了吧。所以我就觉得我该识趣点,正好那时候快毕业了,就报名来了。” “其实现在想想,还是因为自己想得太多,”甄真说着低下头,脚尖在地面打转,“现实里狗血的事儿多,可言情小说的情节没几个,还是自己想太多了。” 叶赛听她自我调侃,要不是她声音渐渐哽咽,她真以为甄真已经走出来了。 哪能呢。
第13章 一非 甄真第一次遇到陆一非的时候是初中。 在她从小长大的那个小县城里,在她初中就读的那所学校里,陆一非是众所周知的传奇人物。 一个男孩在学生阶段想要成为“风云人物”,具备那么几点就行:成绩、长相、特长、家世。只要具备到两点,就可能会成为大家悄悄讨论的对象,就可能成为女孩们脸红心跳的少年。 而这四点,陆一非都有。 那时班里其他的男孩子站没站姿坐没坐样儿,处在青春中二期各个觉得自己牛逼,说话学着大人的语气,以为自己是校园一霸天下无敌。 陆一非跟他们都不一样。 他长的很好看,这一点跟同龄男生比已经领先了一大截,唇红齿白斯文俊秀,笑容很清朗,透着一种干干净净的少年气。 长的斯文但又不是文弱书生,体育很好,学校每年举办的运动会他都参加,每年都会挣回金牌。 成绩自然而然的拔尖,尤其擅长写大气磅礴的作文,尤其喜欢项羽。在甄真那所学校里,陆一非是唯一靠着文章出名的男生,激扬文字风华正茂。 气质上很独特,有年轻人的朝气又有难得的沉稳持重,语文老师曾夸赞他不骄不躁宠辱不惊。举止有礼有度,各方面都显示着跟周围男孩与众不同的教养, 老师喜欢陆一非,但没有一个男生嫉妒他。因为他总能跟同学打成一片,打篮球打乒乓球样样都玩的很好。 他能跟男孩打球打到大汗淋漓,也能站在讲台上身姿挺拔的做朗诵。 那时十三四岁的孩子总喜欢拉cp,成绩好长相好的男孩子总是被人八卦的对象,稍微跟某个女孩走得近就会被人猜测是不是青春萌动,最好男孩和女孩都是“风云人物”才显得养眼登对。 陆一非也是如此,那时很多男孩还没开始蹿个儿,陆一非个子已经挺高,尤其是脊背挺直仪态好,显得气质出众,跟任何一个可爱的女孩站在一起都很养眼。陆一非同样桃花不断,每年圣诞节他收到的苹果是最多的,收到的巧克力是最贵的。但他永远客客气气的收了,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刚收到礼物的时候他还给那个女孩回过礼,在发现这样惹来更多非议之后再也不做这种无用功。 陆一非就以这种耀眼的姿态,在开学第一个学期就成了学校人人皆知的学生。 很久以后甄真想了想,当初的陆一非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她把那点年少的悸动反复琢磨了许久,猜测是源于陆一非满足了女孩在那个时候关于理想型的大多数幻想——拥有帅气的脸,有优异的成绩,有突出的才华,简单的说是文武双全,他比任何一个男孩都要出挑,是人群里一眼就找得到的那种。 出色优秀的人,在哪都是受人欢迎爱慕的。 后来,渐渐的就有传言,说陆一非的父亲是当官的,是临时来这个县城锻炼的,说陆一非其实是北京人,他不可能在这里呆多长时间。 传言后来成了真——初二下学期,陆一非就走了。 留下了他的传奇回了北京,他真正应该在的地方。 两年的时间里,陆一非和甄真没有一句交谈。 那时候的甄真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女生,不起眼到什么程度呢?那时候上课小组讨论,大家都能把甄真给忘了。 其实那时候她不胖,她也从不带黑色的丑丑大框眼睛,她长的也不难看,她扎着马尾辫跟周围所有的女孩一样,皮肤还挺白,成绩虽然不突出但也不差,然而她就是很不起眼,总是被人遗忘。她老实巴交寡言少语,她几乎可以一天不说话,可以一天坐在位子上不动一下,就看着那些活跃的学生放肆欢笑。 自然而然的能看到陆一非的身影,因为她的眼神总是不自觉的就粘过去。 甄真喜欢陆一非,跟那时大胆的女孩不一样,她的喜欢非常隐秘。没人发觉甄真喜欢陆一非。两年的时间,几十个学生在一个教室里朝夕相处,在陌生的学生也能混熟了,然而或许甄真是唯一一个没和陆一非说过一句话的人。 她长相不甜美不可爱,她性格内向腼腆无法参加竞赛,她没什么特长让人称赞。她就是那种最平凡普通的女生,永远站在人群中被模糊掉面孔。 她看着他风光无限,是最默默无闻可有可无的粉丝。 “不过我还是挺感谢他的,在过去的时候,我很高兴喜欢了一个优秀的人,我不敢说自己也因此变得优秀,但在我自己的能力之内,我尽力做到最好了。” “时时刻刻都想着他吗?把他相片挂到你书桌墙上?”叶赛笑了。 “不至于不至于……不过就是在我每次做决定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影响一下。” 说到这甄真自己都笑了,分不清是难堪还是害羞。 她解释了一下:“比如我高考以后选学校的时候,我妈特别希望我去南方,但我就要来北京。当时就是隐约觉得他是在北京的——其实我也不是为了去北京见他,只是因为他在北京,我就对北京有了好感。” 叶赛没说话,但她在听。 “再比如说我初中的时候,成绩挺一般的,我英语特别差,他英语就很好,我就会自己在家练。后来我的成绩就慢慢变好了。再后来高考考得也不错。要说他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倒也不能说多大,只不过在我每次学的累得时候,想放弃的时候,就会想想,毕竟还有那么优秀的人呢。” 叶赛静默了一下,突然问道:“之前他陪你看比赛看电影,你真的没想过跟他会在一起吗?” “梦里有过,然后写成小说了。” 叶赛瞟她一眼。 甄真笑,随即笑容敛起:“不瞒你说,这段时间我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就觉得这生活太不真实了,我每次见到他都觉得可能是最后一次,就算不是最后一次见面,早晚也会有那一天。” “我从没企图跟他交往,从没想过他会是属于我的,也从没指望我的梦会成为现实。” 她就这样在梦境和理智中挣扎着,从陆一非第一次给她打电话开始,就是如此。 “很奇怪,我很喜欢他,但在他面前我就会紧张。我不知道说什么话,不知道做什么,我怕出丑。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如此。” 叶赛静默许久,冷淡的说:“你就是不自信。” “对啊,”甄真大方的承认,“因为怎么想都觉得不会有结果啊。” 甄真抬头看着星星,轻声说。 “我看到那个挽着他手的女孩,就知道有的东西就是打破不了的。” “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让我自己变得更好,但是我一辈子用尽力气,对别人来说也只是她们的起跑线。陆一非对我来说也是一样,我跑一辈子,花光我所有的力气,都做不到在他身边挽起他的手。” “有的事情就是注定了的。”甄真喃喃道。 她怔怔的望着天空,依稀是过去的影子,少年笑容清朗身姿挺拔,卓然而立。 她的人生或多或少的因为这个人而改变了轨迹,意外的相遇是她从未想过的风景。但是,到此为止了,也应该停止了。 叶赛看着甄真的侧脸,许久无言。 来这之前她就决定要问问甄真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陆一非不光找过她,还找了不止一次,她没告诉甄真,陆一非早就把事情跟她说过了,包括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的确是陆一非多年的好友——青梅竹马的那种,喜欢他很久了,跟他一起去了英国念书。 他家人尽管表示会尊重陆一非的意见,但很喜欢这个女孩,有意撮合两人,毕竟家世相当,门当户对。 叶赛看得出来,陆一非是喜欢甄真的——但远没有喜欢到为她跟父母反抗的程度,不,甚至说,都没有喜欢到对他父母提起甄真的地步。叶赛甚至觉得只是新鲜感——毕竟是甄真先一步主动断了联系,从小那么骄傲的人,或许还没遭受过被女生抛弃的时候。 所以叶赛是担心的,担心甄真想不开。而现在聊了这么久,她感觉得出来,甄真依然难过,但理智上还比较清醒——至少现在是。 叶赛递给甄真杯子。 “我真应该带酒来的,这样听你说话不是很痛快,可惜了,下飞机以后忘了这事儿了。希望你说完这些话以后能有个好觉。” “没什么大不了的,”叶赛揉揉她的头发,“以后有事情就叫我,我帮你。” 甄真笑了笑:“好。” 两人回到甄真的小宿舍,看到宋颜宁蜷在墙边睡着,一条胳膊一条腿都贴在墙上,尽量把自己的身体跟墙面合二为一,显然是给这两人腾出点位置。 叶赛跟甄真把宋颜宁诡异的睡姿打量了好久,然后不约而同的笑了出来。
第14章 分别 宋颜宁和叶赛在云南一共呆了十天。 除了第一宿三个人痛苦的挤了一张小单人床之外,第二天甄真跟叶赛就想办法用闲置的课桌拼了一个大床,跟小单人床连在一块,叶赛跟甄真睡在上面,终于不用挤得呼吸困难了。 剩下的几天宋颜宁和叶赛就会给甄真帮帮忙,两人下山走了很远的路买了好吃的给孩子加了两次餐。宋颜宁一心想要去附近的村里看看,甄真就抽空带着她俩去附近的两个村里走了一圈。 甄真平时课挺多,她带了一个整个年级的副课,基本每天上午下午都要上课的。宋颜宁跟叶赛没事儿就给甄真收拾房间,叶赛还自己去镇上给甄真置办了点家当跟生活用品。 最热闹的时候就是宋颜宁陪甄真的学生一起玩,这时候甄真就跟叶赛在门边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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