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若是传出去,不用旁人对付他,曹家那些公子便能生吃活剥了他。 那奴仆想到这里,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我分明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不管你是什么意思,现在都得是这个意思,听说曹家有人在朝,是爱民之官,若是他们知道你一个小小奴仆,只因身在曹家,就敢在外面欺压百姓,不知他们的好名声还能不能保住。” 纵容家中奴仆欺压百姓,若是让御史知道,上一道弹劾折子,那官员必定要抽出手来整顿家务,随后上书陈情折子,虽然最后可能被轻轻放过,但对于一个小小的奴仆来说,这是滔天之祸。 一不小心就会直接要了他的命。 此刻那嚣张的奴仆终于知道怕了,或许在他短暂的人生里,从来没有遇见过像沈灼灼这样的人。 沈灼灼是什么样的人呢? 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十分讲道理又很不讲道理的人。 沈灼灼看那奴仆已经被吓得脸白,嘲讽地笑了一下。 “这样吧,你要是跪下给我磕几个响头,我就原谅你,不将此事说出去,如何?” 沈灼灼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她一点儿不觉得自己的要求过分,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跪下磕头对当奴仆的人来说,算不上什么大事,可往常让他磕头的人,都是达官显贵,现在让他给一个穷困小子磕头,那奴仆脸上的颜色别提多精彩了。 就是打翻了五彩盘,半晌立在那里,犹如被冻僵一般,没有一点动作。 “你给我磕头,你不愿意?” 沈灼灼被这个奴仆的双标给逗笑了,他不愿意给自己磕头,却很愿意让自己给他磕头。 都说先撩者贱,犯了这个贱就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沈灼灼上前一步,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用力向下一按。 扑通一声,那奴仆直接跪在了地上,站在他面前的掌柜急忙侧过身去,不敢承受这一份大礼。 沈灼灼也没想过非得受这一拜,她只是让对方跪下来,让对方尝尝,这不得已的滋味。 虽然沈灼灼知道,这奴仆肯定不知道,何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但是她还是得这么教育,在家里学不到的知识,社会人会一一教给他。 自认是个合格社会人的沈灼灼,见对方跪下后,就放开了手。 没了肩膀泰山压顶一般的重量,那奴仆连滚带爬得起来,踉踉跄跄地跑走了,甚至连一句狠话都不敢留。 他现在算是明白了,自己今天犯了两个错。 第一个错是嘴贱惹了一个壮汉,第二个错是嘴贱惹了一个小白脸。 从今天开始,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嘴贱实在要不得。 第9章 同行,晕船 等那奴仆跑开,马市的掌柜满头大汗的走了过来。 “你们今日赶紧离开平县吧,这曹家的人我可得罪不起。” “不过是一个奴仆,掌柜,你这也太胆小了。” 沈灼灼还没说话,那壮汉先开口了,言语间,皆是对掌柜懦弱的不屑。 “这位好汉有所不知,曹家可不只是在咱们平县有威名,刚才这位小郎君也说了,曹家上头可是有人在京为官,而且我听说,那曹家人和当今魏王一脉有关联。” 大概是曹家的仆人每一个都眼高于顶,早就得罪了这位掌柜,所以这位掌柜对沈灼灼和壮汉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在这位掌柜的眼中,眼前的两个人为他出了一口恶气,他不能明面上帮什么忙,心底则对两人十分敬佩。 所以就不吝啬说一些有关曹家的情报,希望能给两人提个醒,让他们尽量不要得罪曹家。 沈灼灼听完这话,还是一副不上心的样子,因为曹家是什么底子,她比任何人都清楚。 曹家和魏王一脉有勾连,这不是好像,是事实,如果两家没有关系的话,历史上沈清瑶是怎么进入魏王府的? 不过过于细节的事情,沈灼灼就不知道了,她倒是想多问两句,只是她这一抬头,就看见掌柜脸上来不及遮掩的恐惧,当即便心知,这掌柜十分惧怕曹家的势力。 “巧了,我家有亲人在曹府当职,那人折腾不出什么花样,不必担心。” 沈灼灼不认为一个奴仆会去得罪马市的掌柜,说白了,奴仆只是扯虎皮罢了,他本身没有任何威胁。 只是掌柜不知道这件事,做生意的总会多想一些,既然如此,不如给对方吃一剂定心丸。 免得对方因为太害怕,再吓出点儿病来,又或者不给她好好挑马,暗地里想助纣为虐,坑她一笔,去向那曹家的奴仆示好。 别说掌柜看上去人还不错,面慈心恶的人,沈灼灼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了。 那掌柜听到沈灼灼的话,松了口气,随后十分热情地招待两人去买马,期间给两人都开出了一个十分优惠的价格,还尽心尽力的帮他们选好马,态度和不知道沈灼灼有关系之前,天差地别。 最后沈灼灼没买马就走了,那壮汉也没买成。 那掌柜还挺高兴,毕竟两人不买,他的马就能原价出售给他人了。 不是沈灼灼不想买,是她发现钱不够,古代的马可真贵,跟现代小汽车一样了,还不能贷款,沈清瑶给她的钱,她要是买了马,别的就什么都不用买了。 走出马市后,那壮汉想了想,在和沈灼灼分道扬与主动搭讪的选择中,选择了后者。 他问道:“这位小郎君,你当真与曹家的人有联系?” “怎么?阁下想要借此青云直上?” “不敢不敢,俺不过是一介武夫,何来的青云,小郎君实在是折煞孙某。” 此人姓孙,沈灼灼上下看了看他,身着布衣,可见家中并不宽裕,缺衣少食还能长成这副高大模样,估摸着是天赋异禀。 这样的人在古代很少,如果真的去参军,运气好一些,不死在战场上,那之后必定有一番作为。 “在下沈灼灼,不知阁下贵姓?” “免贵姓孙,平县人士,单名中,字长生。” 还有字?这倒是稀奇,以前读过书啊。 孙中孙长生,沈灼灼了然,又遇到历史名人了。 这平县看似不大,可真是卧虎藏龙之地,一个曹家在这儿盘踞已久,沈清瑶和孙长生竟然也都在。 谁能想到被沈清瑶亲手杀死的孙长生,竟曾经与她同在平县求生。 孙中在历史上当真是个大冤种,领兵作战的能力十分强悍,曾经被誉为大庄西北军之虎,可惜出身低微,在朝中无人帮衬,吃了太多亏。 最后他拜于魏王门下,从赫赫有名的小将军,变成了魏王的走狗。 后来在权力的倾轧中,成了两方的弃子,成了沈青瑶青云路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沈灼灼手握历史,看着眼前还在憨笑的孙中,心中有些别扭。 亲姐姐将是他生命的终结者,而此刻他还无知无觉的与她谈笑风生,不禁让人感慨命运多变。 既然这段历史有了她的参与,那她必定要让一切走上另外一条路,有心报国的人不应该死于政治斗争,有能力的人也不该死于人心诡变。 沈清瑶在历史上看似是十恶不赦的大奸臣,实际上她也是受害者。 如果她没有入魏王府为妾,没有效忠于魏王,而是从一开始就成为谢秋莳的人,那后续的一切算计都不会出现。 谢秋莳不会一边用她,一边忌惮她,最后君臣离心,走向相杀的结局。 沈灼灼有意和孙中拉近关系,正巧孙中也好奇她,两人互相配合,一时之间竟聊得十分相投,乍一看,像是许久未见的知交好友般。 两人一起去买了各种参军入伍的装备,随后又买了船票,三天后的傍晚便一起上船,往燕门关的方向去。 这一段距离并不算太长,所以船票不贵,第二天中午大概就能到。 因为船是拉人拉货的,所以速度有些慢,沈灼灼从孙中口中得知,如果是大户人家的船,带的东西不多,那几个时辰就能直接到地方,比他们坐得这艘船要快上两倍不止。 在沈灼灼购买东西的时候,谢秋莳所乘坐的船只,已经在大江上行驶一整天了。 谢秋莳又是在临近下午时才苏醒,连着两天趁夜赶路,让她醒来后脸色有些苍白。 “小姐,可要传膳?” “几时了?” “大概申时末了。” “竟然这么晚了,表兄醒了吗?” 谢秋莳接过流苏递给她的帕子擦了擦脸,驱散了脑海中最后一丝睡意。 流苏接过脏了的帕子,清洗干净后晾到一边,听到谢秋莳的问话,她回道:“三郎君还未醒。” 周浩安从来不是一个赖床的人,相反他十分勤勉,他是习武之人,无论酷热暑天还是寒冬腊月,他都会按时起来,练剑或练拳。 今儿个怎么就不一样了? 谢秋莳惊讶之色刚刚显露出来,一旁为她准备牙粉的流珠便开口了。 “小姐,三郎君上船之后便昏昏欲睡,随行的医师说他是苦船之症,要好生休息。” “是了,表兄在京城的时候从来没有坐过大船,大多时候是坐一叶扁舟,倒是没想到他会晕船。” 谢秋莳自己适应良好,船微微晃荡,她感觉和平地上没什么区别。 “咱们什么时候到?” 谢秋莳虽然不晕船,但她不打算在船上待太长时间,船在水中行走,四周无依无靠,若是遇到危险,实在难以逃脱。 所以谢秋莳在船上,心里总有一种不安定的感觉。 “大抵要走上三天,中途会在几处码头停留,明日上午便能到一处码头,正巧这两日顺风,船能行走更快一些。” 流珠笑着回答,她们出行之后运气一直不错,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大问题。 谢秋莳闻言也松了一口气。 随后又是一夜无言,第二天上午,谢秋莳下去走了走,码头的景象让她玩得很开心,周浩安则在船上,爬都爬不下来,十分可怜。 三天时间一眨眼便过去,等到第四天上午,谢秋莳走到甲板上,抬头就看见了天尽头隐隐约约浮现的陆地。 望山跑死马,别看在船上已经能看见陆地,真想要到的话,还得一两个时辰。 不过已经能看见地方了,那就说明胜利在望,很快他们就能从船上下去了。 燕门关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谢秋莳少见的流露出属于孩子的好奇,她今年不过十二,本来就不大,天生比旁人聪慧,不代表她是个智多近妖的人物,她没那么多的心思。 所有行为都出自一个目的,那就是活下去。 在谢秋莳看到码头的时候,有人同样看见了码头,而且她们看见的是同一个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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