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方便的话,能不能来帮我一下?】 帮他一下? 帮他上药? 盛清歌放下东西转身出门,按响隔壁门铃。 很快,陆斯则把门打开。 他身上是一件休闲白衬衫,穿得松松垮垮,扣子系到第二颗、锁骨若隐若现。衣摆垂在身前,一看就是临时套上的。 盛清歌还注意到,他把眼镜摘掉了。 男人抱歉地笑笑,开口解释:“原本不想打扰你休息,但是我自己上药的确有些吃力。” 茶几上摆有烫伤药膏,沙发旁的垃圾桶里有好几支棉签。 她走过去弯腰拿起药膏看,叹了声气,看向他的视线有几分无可奈何,“陆医生啊,你可真是太客气了。” 陆斯则垂眸,“还是有些唐突的,但是在附近的朋友只有你。” 盛清歌故作不在意地说:“我倒是觉得没什么唐突的,在医生眼里,病患就是病患,职责是把病治好,是这样吗?” 陆斯则坐下,“是这样。” “那就没什么了……”尾音还未消散,盛清歌就看见,陆斯则解开了他自己的衬衫衣扣,动作可以说是干净利落。 衬衫被他放在一旁,后背肌肤展示在她面前,上面是大片的红。 陆斯则皮肤冷白,这红色就更明显骇人。他身上没有明显的健身痕迹,但肌肉结实,一看就有注意规律健身。 玻璃上映照出他的身材,和她眼前的一样赏心悦目。 盛清歌站在他身后,弯腰,仔细地一点一点用棉签沾药膏轻轻涂抹。 面庞能感受到男人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刚涂了一小块,她看见他手放在膝盖上,握起拳头,额头有青筋崩起。 弄得盛清歌都有点紧张,“疼吗?是不是我力气太重了?” 她明明动作很轻了,他还疼的隐忍成这样。 看来这烫伤真的严重。 “要不要去医院啊,我看你好像很疼。”出于好心,盛清歌轻轻往刚涂药的地方吹了吹。 湿润微凉的气息吹在他肌肤上,耳畔是喜欢多年的女生温柔关心的声音。 陆斯则觉得自己要疯了。 他闭了闭眼睛,用意志力压住声音里不该出现的情绪,声音比平时低许多,因此显得冷漠:“不用,你把药涂上就行……力气不用太轻。” 盛清歌以为他是指长痛不如短痛,倒是把动作加快了。 涂完药膏,她把棉签扔到垃圾桶里,站在他的角度真心提议,“你明天还是在医院让护士处理吧,我这力气真是没轻没重的。” 陆斯则没转身,轻声答应道:“好。” 盛清歌动作一顿。 明明是她的提议,可当他说好,心里竟然会有失落。 大概是因为,她害他被烫伤,却没办法弥补吧。 给自己找好理由,盛清歌说:“我明天去干洗店,你的外套我帮你一起带过去吧。” 陆斯则:“嗯。” 盛清歌:“……” 今晚的陆医生格外沉默寡言惜字如金。 可能是她真的太麻烦,才让陆斯则这样一个好脾气的人都没了耐心。 在心里默默叹气,最后说了一声晚安,盛清歌出门,路过衣架时取下他的外套。 回家后,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挨着她的风衣,想着明早出门一起带走。 这时门外响起敲门声。 “清歌,是我。”是陆斯则的声音。 盛清歌打开门,注意到他把衣服换成了睡袍,款式宽大,他平时看起来偏瘦的身材竟然能撑起来。 “怎么了?” 陆斯则解释:“我钱包在外套衣兜里。” 盛清歌立刻拿过衣服给他。 等他把钱包拿走,盛清歌重新挂好衣服,他还站在门口,温柔的视线落在她身上。 盛清歌扯出淡定礼貌的笑,问道:“还有什么事情吗?” 陆斯则说:“周末有时间吗?要不要一起去看烟花秀?” 盛清歌怔愣两秒钟,随后笑了笑:“我又不是小孩子,没完成的行程也不用必须补上。”他还会主动约她出去玩,是不是意味着,他没有觉得她麻烦? 那刚刚突然冷漠下来的态度是怎么回事? 陆斯则定定看着她,像是要把她真实的想法看穿,“真的不想去?” 盛清歌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只知道她应该拒绝,“真的不想去,下次再有机会的吧,路程挺远的。” 陆斯则也不勉强她,“也好。回去休息吧,把门反锁好。晚安。” …… 第二天一早,盛清歌七点钟自然醒。 拿过手机,看到陆斯则一小时前给她发过消息。 【给你带了早饭。我七点四十去上班,在这之前你如果起床了,还要请你帮忙上药。】 盛清歌盯着“上药”两个字。 昨晚不是说好,他去医院让护士上药吗? 脑子里在吐槽他“言行不一”,两条腿却诚实地走进浴室,洗脸刷牙,穿件外套就去隔壁。 现在是七点十三分,涂完药还要晾几分钟才行。 陆斯则很快开门。 他换上休闲衬衫,浅灰色,称得他整个人愈发矜贵绅士。 “你要上班去了?”盛清歌抬头看他。 “没有,”陆斯则侧开身子给她让路,温声道:“包子还是热的,你先吃饭。” 盛清歌说:“吃饭不着急,我可以打包拎回家吃,谢谢你的早餐。” 走到茶几旁,弯腰拿起药膏,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不去医院处理啊?护士比我专业太多了。” 陆斯则先去把窗帘拉上,随后在昨晚的位置坐下,边解衣服边回答:“上午有门诊,刚涂过药会比较不方便。” 正机械地给他上药,忽然听见他说,“清歌,一会儿把你指纹录入吧。” “为什么?” 其实盛清歌想说,他把家里钥匙交给她,是不是不太合适。毕竟两人只是邻居关系、顶多是目前接触比较多的朋友。 陆斯则沉默片刻,说,“今早买早饭时想到的,以后如果你想多睡一会儿也可以自己进来取早饭。” 白天拉窗帘,光线透进来,被过滤成暧昧的亮度。 盛清歌动作不自知变慢,入目是他修剪整齐的头发,微微泛红的耳垂。 她定睛看了看,手里动作都停下。 陆斯则他、竟然红了耳朵? 再看男人侧颜,眼睫低垂,嘴角绷紧,连平时的笑意也没有半分。 依然是那副淡定,甚至多几分清冷。 如果不是距离近,细节被发现,盛清歌还以为陆医生这辈子都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那昨晚的突然冷漠,也是因为害羞吗? 他很可能真的没谈过恋爱? 收回思绪,继续涂药。 昨晚烫伤的部位红成一片,今早就有零星小水泡出现。 她动作更仔细,时间也比昨晚长。 房间太安静,只能听见钟表走针的声音。 盛清歌想起来一件事,“今晚陆氏组织的酒会,你是不是会出席?” 陆斯则轻嗯一声,“这是鸣舟入集团任职后第一次组织大型酒会,还是要去参加的。你也收到邀请函了吧?” 盛清歌假笑,“那个邀请函还是我设计的。”陆鸣舟也是胆子大,让她一个学建筑的搞酒会邀请函设计,也不怕丢陆氏的脸。 陆斯则笑:“他给你报酬了吗?” 刚好涂完药,盛清歌把棉签都扔进垃圾桶,侧身对着他,“跟他打游戏打输了,这是代价。但是我依然觉得那一把他找了代打,因为他平时都solo不过我。” 陆斯则没转身,玩笑道:“晚上我说说他。” 盛清歌配合地接话,“好啊,以后就靠你给我撑腰了。” 话音落地,两人都愣住。 盛清歌咬牙,恨自己这个一放松就满嘴跑火车的毛病。 轻咳两声,思考怎样才能不显得她是在试探陆斯则。 虽然她的确对陆斯则有好感,但也不代表她想和他在一起。心动这种东西,放在心里也是很美好的。一旦距离靠近,人心不能被直视的那一部分被赤.裸裸放在眼前,那就连最后一分美好都留不住了。 钟表还在咔哒咔哒的走,心跳都要和钟表同频。 房间里的安静让盛清歌脸颊发热,屋子里开了灯,这次没有黑夜给她打掩护。她弯腰,把垃圾袋拎起来,想直接下楼扔垃圾、顺便逃离战场。 一只修长骨感的手闯进她的视线。 那只手从她手腕擦过、没碰到她,却好似给她肌肤留下余温,然后接过她手里的垃圾袋、连着垃圾桶,放到一旁。 “好,以后给你撑腰。”陆斯则回答她,语气里带着笑意和郑重。
第1章 酒会 盛清歌是有些懊悔的。 当时陆斯则已经转过身, 就站在她身边,她却怂了,没敢抬头看。 于是她撇过脸、留下一句她回家吃早饭,就端着桌上的包子扬长而去。 是的, 她竟然还没忘记拿包子! 更丢人了。 坐在车后排, 盛清歌无声哀嚎了一会儿。 明明平时已经把假装淡定运用到炉火纯青,为什么一遇到陆斯则, 就频频丢人? 忽然有点怀疑人生。 下午五点钟, 小白开车去公寓接盛清歌。 一路上,他发现盛清歌表情特别丰富。他给她当了一年助理, 除了拍戏时, 盛清歌哪天不是女团级别表情管理?只有私下里极其放松时才会暴露戏精逗比的本性。 此时此刻,她坐在后排, 脸都要埋到腿上,下一秒又坐直,眼神坚定地望向车窗外。 “清歌姐, ”小白一边开车一边试探, “你今天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了吗?” 盛清歌叹气, “小白,你谈过恋爱吗?” 小白自恋一摸头发:“谈过啊,我长这么帅。” 盛清歌担心他八卦, 故意换了个问法,“那是不是男生谈过恋爱之后, 就会变得没那么容易害羞?” 小白摇摇头, “不一定, 有些男的天生脸皮厚,没谈过也脸不红心不跳的。” 盛清歌又问:“那容易害羞的, 是因为谈的少吗?” 小白严谨回答:“也不一定,很可能是天生脸皮薄。” 盛清歌没继续问,小白却在心里盘算起来。 在即将到达酒会地点时,他问:“谁爱脸红啊?陆医生还是前夫哥?” 缓了两秒钟,盛清歌才想起来前夫哥是代指谁。 拿出手机看了眼日期。 他今年的演唱会应该开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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