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回味跟朗尼的对话。 白白的脸庞倚着红彤彤的鸡冠花甜甜地微笑。 嘴唇在笑,心都在笑。 她好久没这种感觉了。 她歪在床上,抱抱李颀睡过的枕头。 好重的男儿气息。 她俯伏在李颀睡过的那边床褥上,汗的湿痕早干了,但从他毛孔分泌出来的味道仍在。 她拿出那条熨焦了的粉蓝色裙子,穿上了,照照镜子。 一不做二不休,她干脆把上衣褪掉了,穿回访问他那夜的外套。 一幕又一幕,一句又一句的,脑子里重映着、重映着。 李颀,情深似海。 然而,李颀如今是个辽阔的汪洋了,她不晓得她是否这汪洋上惟一的一条船。 她没忘记当她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李颀曾跟她的中学同窗好友水文君搞在一起。 她绝对不怀疑他爱她。 但是她不能肯定他没有别的女人。 正如李颀所说,他是个拾荒的人。 而她,永远要摘到天上的星星。 李颀说他只会为她一个人而伤心。 难道,他以为她不会为他而伤心吗? 她吃醋。 李颀没怀疑过她对他的忠诚。 她的心乱作一团,从前是李颀风雨无阻地等待她;如今,却是她苦苦等候他了,他没说过何时再来。 此际,孙朗尼变成了她的救生圈。 跑出客厅,凝视着朗尼送给她的花,她低低地叹着: “朗尼,谢谢你。” 电话突然大响,把正在出神的她吓得直跳起来。 监制的电话,一轮急口令: “李颀和程安邦明午四时一起开记者招待会,你要去,我们会拍一些你与他们的谈话。” 知音几乎不会动。 程安邦什么时候回香港了? 为什么他俩还一起开记者招待会? 监制说: “他们会合作拍一部电影。你顺道邀请程安邦上‘知音十一时’好吗?” “我……我……” 知音一时连魂魄都乱了。 一个是重拾旧欢的青春梦里人。 一个是自己孩子的父亲,她双手把贞操奉献给他的人。 李颀和程安邦是认得的,那个风雨之夜,李颀在画情敌的肖像。安邦,安邦,在那风浪海角上,在那黄色的小帐篷内,凝视着狂风卷起千堆雪花的白头大浪,等她,念她。 两雄相遇,她不敢想像会是什么场面。 “知音,知音,你没事吧!” 监制半天没听见她的声音,便放大嗓门喊了起来。 “噢,没事,没事。怎么……怎么程安邦回到香港我们都不知道!” “管他呢,不外是电影公司的宣传伎俩,故作神秘。”编导说:“程安邦踏遍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命运是这样的了,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便不是你的。” 李颀难道不晓得程安邦会跟他合作一部电影? 没可能的。 李颀已是香港第一小生,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绝对没可能任由电影公司摆布。 在未得他同意之前,电影公司没可能贸贸然从美国把程安邦请回来。 程安邦肯来并不出奇,虽然他当过一两部好莱坞电影的男主角,但中国演员在白种人社会发展的机会到底不多。 他需要回来,他的根基还没有李颀的巩固。 李颀是知道的。 那解释了为什么他那夜上来。 他要在程安邦未到之前,证明乐知音是他的女人。 “知音,你不是病了吧?”监制见她再度半晌不作声,有点担心。 知音想:逃避得多久呢?不如面对现实。 “好,我去。” 放下听筒,知音虚脱地躺在床上。 窗外还是雨声淅沥。 雨令她想起安邦,她记得那风雨之夜,安邦搭的人字形黄色小帐篷。就是那儿,她解开了衣钮,把自己交给了安邦。 她记得两人抱膝坐在狭小的帐篷里面,安邦静静的凝神听风听浪,黄色的光映到他的脸上,出奇地好看。 安邦,顽童与诗的组合。 那夜,安邦回眸,目光一片温柔,甚至有超乎这个世界的仁慈。 她记得安邦说: “这帐篷不要拆了,就留下在这向海的砂泥平台上,他日走过,你会记得今天。” 他是那么的仁慈,他甚至护着她和李颀,应付着她妈妈,让他们幽会。 那时的安邦,内心是何等痛苦。 他独自躲在面向滔滔大浪、在风雨中飘摇的黄色小帐篷里,直至她去找他,烈风暴雨把帐篷吹塌了,压在他俩身上。 “就让我搂着你,听一天雨,至少,这一天是属于我们一辈子的。” 十年来,每逢烈风暴雨,她便会想起安邦,那个带着痛楚的心悄然引退,把她交到他哥哥手中的人。 李颀是知道她爱过安邦的,他替安邦绘像时,泪承于睫,他害怕失去她。 结果,两个男人都没得着她。 她怀着安邦的孩子,嫁给了他的哥哥,做了他嫂子。 十年烟浪茫茫,安邦始终没找过她。 他可知道她这十年对他的思念? 雨愈下愈大了,到了翌日下午,三号风球已经悬起。 乐知音夜不成眠,一脸苍白。 对着妆台,她无心涂脂抹粉。 她还没脱下那套粉蓝色的衣服,略略地整理好了头发,披上件银色束腰的雨衣,架上黑眼镜,便出发去记者招待会的地方。 李颀加程安邦的号召力显然十分强,到场的记者踊跃得很。 知音抵达现场时,前徘已没位置坐了,反正“香江电视台”的摄影人员已挤了在前边录影,她干脆静静的、远远的站在后面,黑眼镜和雨衣都没脱下。 电影公司已经开始介绍李颀和程安邦的合作计划,乐知音的耳朵却一片空白,什么都听不进去。 李颀挥洒自如地左右让记者拍照。程安邦一抬眼,看见那架着墨镜穿着银色雨衣的女郎,一时间忘掉了面前对着几十部相机,离开了座位,一抖双袖,双臂暴长地扮着大猩猩,抓耳扒腮地向乐知音走来。 安邦的样子没怎么变,不论她躲在什么后面,他还是认得她的。 乐知音躲在墨镜后的双眸,已泪盈欲滴。安邦最后一次见到她时,不,她最后看见他的一眼时,他便是这样扮着大猩猩走的。 十年的悠悠思念,此刻都到眼前来,知音倚在墙壁上,连眼都不敢眨,她知道眼皮一合,泪珠便会滴下来,墨镜再也藏不住蓄在眼内的雨潭凄水了。 李颀一觉察到此情此景,便几个箭步追到乐知音面前,三人站着,相对无言。安邦站直了身子,收起了谐趣,恍如隔世地凝视着知音。 安邦不顽皮时,脸孔老有一重诗意的。 他合拢着的双唇很安详,嘴形很精致,一切十年间没说的话,都在眼神和嘴角传达到她心里。 李颀深邃的双眸逼视着知音,他不能在大庭广众中吃醋,但他无论如何也不要让程安邦接近他的小盛。 李颀毕竟惯于应付记者众多的场面,便大大方方地介绍: “乐小姐,这是程安邦先生。安邦,这是‘香江电视台’的乐知音小姐,著名的节目主持人。” 乐知音惟有伸出右手跟程安邦握了一下手,安邦在她掌心捏了一下,千言万语,只靠这一捏按进她的血脉里, 李颀觉得她的脸色不对劲,出奇地苍白,忙扶她坐下: “乐小姐今天似乎不大舒服?” 乐知音语噎华堂,勉强地点了点头。 一坐下,雨衣的下摆微微分开,李颀隐约看见那条熨焦了的粉蓝色裙子,防范之意虽然未减,醋意却冲淡很多了。 电影公司的老板客气地说:“今天风大雨急,乐小姐仍赏面光临,实在感谢得很。” “哪儿的话,哪儿的话。”乐知音强自镇定,客套了几句。 “香江电视台”的摄影师和录音师都准备好了。 “乐小姐,我们开始拍你们的谈话了。要不要摘下太阳眼镜?” “不摘了,我今天眼睛疼。” 乐知音自问没有将眼睛赤裸裸地呈现人前的勇气。 “乐小姐,稍为补点口红好吗?太苍白了。”摄影师说。 乐知音像机械人听到命令似的,涂上淡淡的口红。 “补点胭脂。”摄影师说。 “没带胭脂。”乐知音有气无力地答。 “你真的不舒服了?”李颀关心地问。 “不,我没事,昨夜睡得不好,累一点而已。”乐知音从皮包掏出个粉盒,往脸上印了几下。 “开始吧。”她对摄影师和录音师说。 “程安邦先生,我代表观众欢迎你到香港来。” “谢谢。”程安邦的答案出奇地短,一点也不像从前爱说话的大顽童。 李颀觉得知音不在状态,便自己开口:“我很高兴能跟安邦合作,我看过他的两部电影,的确是华人之光。” “过奖了。”安邦只说了三个字。 知音心乱如麻,挥手对摄影师和录音师说: “不……不拍了,我……我……” 李颀温柔地呵护着她: “乐小姐既然精神不好,便不用拍了,不要紧。” 摄影师提醒乐知音: “问问程安邦先生有没有空上电视,做‘知音十一时’的嘉宾。” “啊,是。” 知音定了定神: “ _分节阅读_42 程安邦先生,我主持个叫做‘知音十一时’的访问节目,每逢星期一晚上十一点播出的,你能抽空接受电视访问吗?” “当然。”程安邦又是只答了两个字。 知音有五内摧伤的感觉。 安邦反常的寡言,显然内心非常痛苦。 “知音,跟程先生一起拍几句预告宣传,十秒便行。”摄影师不明白为什么乐知音今天似乎什么都忘记了。 “十秒?就让程先生说吧。”乐知音道。 程安邦知道她的感受,亦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脱下太阳眼镜。 李颀,免不了亦是知道的。 他明白他在场,令知音很为难。 “我先走了,开工去了,你们慢慢谈。” 安邦感激地望了他一眼。 “程先生,你只需说几句简单的话。”摄影师耐性极佳:“一次说不好,我们便再来过,不用急。” 安邦本就是能言善道的,看见知音这样子,惟有捺着惆怅,很专业化地对着镜头说:“我是程安邦,一个念书不行的顽童。我怎么有机会在好莱坞拍戏?我会在‘知音十一时’告诉各位。” 录音师打了个“成了”的手势。 摄影师亦竖起大拇指: “程先生真棒,第一次便行,时间刚好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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