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次愣住,想她这话音有没有什么隐藏的深意,不过更多的可能是他想太多,因为她的表情中似乎没有半点试探,像仅仅想要去了解一下他年少的时光。 静静心,向繁洲才笑着说:“大概四五岁吧,我妈早年是文艺工作者,总觉得自己的孩子也要接受艺术的熏陶。” 何慕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关于他家人的事情,并且因为过分自然的语气,有种他们认识了很多年的错觉。 她点着头,“嗯”一声。 他倒是真的谦虚,这么小开始学乐器,后来没练了,现在还能是这种水平,小时候定然没少吃苦,毕竟扔掉的东西,短时间捡起来并不容易。 只是她还是没明白,那天向繁洲为何要准备那场惊喜,那场布看上去不是一时之功,临时很难借到那么大面积的艺术馆,也很难将各种设备运来,并且迅速将一切布置好的,欧洲人的效率一向不如国人她是知悉的。 意大利之行难道不是给他过生日吗,怎么到头来他像是陪她来玩的。 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不停,还是要在休息的时候陪她吃饭,逛博物馆、艺术馆,她倒是偶尔也会收到工作微信,但也都是很快能解决的,加班加点的似乎只有向繁洲一个。 她甚至有点不忍心。 “方觉廷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国,说要请我们吃饭。”向繁洲忽然提起。 “啊?”她没想出来这里面的弯弯绕,论这几天的接触来说,他们不仅没深交,相处的甚至算不上愉快,并且她不知道有什么饭局是得叫上她的? “可能他良心发现,我也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他说,“回去再说,你不想去的话就不去。” 何慕思索着,正要应,被身后响起的吉他声吸引,回了头。 向繁洲也跟着回头。 空地上正聚集着人群,背着吉他的长卷发中年人正在拨响琴弦:“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① 慵懒的嗓音迅速吸引了更多人的目光,有人自然地开始跳舞,继而有拍手打节奏的,挥舞手臂的,跟唱的,笑容浮现在他们脸上,日落的余晖照在他们身上,热闹非凡,感染力绝佳。 何慕也不自觉被拉着加入进来,向繁洲跟在她的身后,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被撞到,或者太投入,忘记自己穿的高跟鞋。 她穿着浅色拼接鱼尾裙,搭配着暗色西装外套,长款叶片状耳环隐隐在她乌黑的发中显露,倒是十分符合这里的气息和氛围,只是受裙摆的限制,活动并不十分方便。 但丝毫没有削减她的热情,甚至要拉向繁洲一起。他无奈地笑笑,然后由她把自己拉到中间,他任她闹主要还是觉得,离她近一点能及时护她一把。 结果还是没能及时拉住,她后退的时候与身后的人撞了一下,两人都趔趄着差点摔,向繁洲上前一步去扶,却有另外一只手先扶住了她。 一个华裔模样的年轻男人。 何慕停止放纵,略带惊恐地点头道谢,抬眼看到男人的面容后,愣了一刻,又迅速弹开。 即使那瞬间很短,向繁洲也捕捉到了她的不自然,甚至那个男人的目光并没有因此而止住,仍落在她身上。 他揽着她的腰,将她护在怀中,抬眼睨了眼那男人,只一刹,便感受到了那目光中汹涌的审视。 何慕想走了,身后的街头艺人却把话筒递到了她面前,说是感觉刚才她唱得很开心,想把时间交给她,让她继续唱一首。 周围的人都还在兴头上,一阵起哄,她不好破坏此时的热情,讪讪接了话筒。 街头艺人手按在弦上,蓄势待发,问她要唱什么。 她脑中转了一圈,才想好答案,转头说:“The Cranberries《Dreams》,OK?” 她说话中带了点迟疑,觉得这个歌年代太久远了,传唱度不如《Hey Jude》,怕对方不知道,也怕把现场的气氛带下去。她也是听了王菲的《梦中人》后,才听了原曲。 对方静默了一秒,才给她比一个OK的手势。 她缓了口气,向繁洲和刚才那男人又互看了一眼,退后一步,给她留有足够的表演空间。 吉他声先响起,她感受着音乐节拍,开口:“Oh,my life is changing everyday……”② 唱歌的过程中,她的眼神不自觉去寻找向繁洲的位置,但是一看到他旁边站着的人,又迅速收回视线,去看旁边的人群,假装只是跟所有人互动。 天色渐渐暗下来,却似乎没有打破这一隅的自由浪漫,日落后的蓝调时刻反而衬得这里有些不羁。 向繁洲没有想到何慕是如此会唱歌的,他只是知道从小她便很积极地参加文艺活动,偶尔听到她唱歌,也是合唱团里,没有单独听过她唱一首完整的流行歌。 她唱歌时的嗓音和她说话时略有不同,唱歌时更清亮空灵,也更自由更随性。 似乎这般更接近她本真的个性。 她唱到“Cause you’re a dream to me, dream to me”②这句的时候,向繁洲明确感知到她的目光是看向他的,深深地凝望,耳垂下的金色耳环反着光,曝在他身上。 他细细品味了一番,想也许他并不算自作多情,然后冲她笑笑。 曲毕,何慕在簇拥中奔向他,抱着他的腰往人群外走。向繁洲揽着她肩膀,亲了下她的额头,无端回头看了一下刚才那位华裔男人站着的位置,人群的缺口却已然闭合,他没从攒动的人头中再次找到那人,便不再找了。 昏黄的路灯下,何慕侧身靠在他怀里,两脚一前一后,后脚微微踮起,看他被灯光照得成琥珀色的眼睛,噙着笑说:“我唱得好听吗?” “好听。”他也跟着笑。 “你喜欢吗?” “喜欢”这两个字从她的口中像浪花跳跃着被推到他心口,他怔住,看着她颤动的睫毛,判断她眼中的深意。 她并未躲闪分毫,只是笑盈盈看他,似乎音乐的魔力让她心扉大敞开,改换了性情。 两个人的眼睛不自觉切换了位置,然后靠近,最后鼻尖和嘴唇碰撞在一起。 向繁洲在她耳畔说:“喜欢,非常喜欢,特别喜欢。” 何慕抚弄着他脖颈,噗嗤笑出声,转头亲他的脖子,没一会儿又害羞似的,把脸埋在起来。 他忍不住笑意,抚摸着她的腰,低声说:“现在想起来害羞了?” 何慕觉得痒,上半身往后躲,向繁洲却紧追不放,向她凑近,温热的呼吸尽数扑在她脸上,她没来由想起刚才那个吻的味道。 正要亲上去。 手机铃声响了。 震动音让她突然面上一热,面颊开始潮红。 向繁洲伸进口袋中想要把声音关掉,却最终被理智占领高地,不情愿地说:“接个电话。” 她也佯装无事,“嗯”一声,看他走远的方向。 他举着手机还回头看她一眼,她便笑了一声,他也笑着应她。 何慕目光追随着,看他的影子在地上变换着形状。回神时,感觉身侧的光少了大半,仰头看到了一张久违的熟悉的面孔。
第44章 “好久不见。”郑其修看了她许久, 最后却只用了最常见的开场白。 何慕抬眼看了下远处正打电话的向繁洲,又看自己脚下的黑影,思考这段对白该如何开始, 如何截止, 她并不想要生成任何的误会。 但也没能想出更好的答案, 略点了下头:“好久不见。” 又迅速陷入沉寂。 以此时的情形,无论她从他身上胡乱找什么话题,或者去聊对方的近况,都跟旧情难忘似的。而且他们真的没什么好聊的,甚至当年都没有什么能聊的。 她刚开始在人群中看到他时错愕,是觉得时隔多年在佛罗伦萨的街头碰到过分意外, 跟多年后与年少时的同窗在异国他乡重逢感受无异, 是一种对时光流转的感怀。 仿佛看到对方, 骤然就会想到年少时的自己。 当时他们算是和平分手, 没有人说下什么重话, 只是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是她提的分手。 她感觉这个关系破坏了她的生活节奏, 同时也觉得对方无尽付出却难得到回应是累的,所以决定及时止损。当时郑其修只是怔了一刻, 却没说什么,仿佛知道这是他们之间的结局, 没有任何波澜地告别离开了。 没有争吵,也没有挽留, 像一场突临的暴雨, 又戛然而止,如自然界的瞬息万变一样随机。 也因为此, 他们之间似乎连怨愤都没有,再次见面真的只剩沉默。 “听说你回国了?”郑其修忽然问。 何慕怔了一秒, 没想到他竟然知道她的近况,又觉得他们本就是读同一个专业,身边的校友也都是重合的,毕业后进了传媒相关行业的人本就有很多交集,会提起她的事也算正常。 她“嗯”一声,又觉得不够礼貌,想要补一句,对方却先开口了。 “为什么离开纽约?”他没说后半句,但是话语中多少带了点对她不理智职业选择的质疑。 她当年并没有和郑其修发展到谈及家里情况的程度,所以他并不知道她的身世,她想要回国寻找亲生父母这件事自己也不太想承认,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见她不回答,郑其修自顾自做判断:“不会真的是因为要和我避嫌吧?” “啊?”何慕没明白“避嫌”这件事。 向繁洲打完电话,转身看到何慕旁边的身影顿了一秒,才继续往回走,本来疾走了两步,又放缓了脚步,假装自然地回到这里。 她还没问出缘由,却见向繁洲回来,走到他身侧,挎着他的胳膊介绍说:“这是我先生,向繁洲。” 向繁洲还没来得及吃醋,被郑重介绍一番,腰杆都挺得更直了,停在郑其修身上的探究感少了许多,多了些傲然。 而郑其修的目光中不确定增加了,他看的是何慕,仿佛并没有想到何慕结婚了这件事。 何慕及时阻断他的目光,看向向繁洲:“这是我哥大的学长,郑其修。” 向繁洲伸手,对方隔着金丝边框眼镜与他目光交锋许久,才伸手。 “要一起吃个晚饭吗?”郑其修的目光是在征询何慕的意见。 她没明白今日郑其修的不知分寸,按说唱歌的时候,他就应该看得出她和向繁洲关系非同寻常,不是夫妻,也至少是伴侣,他们都离开了,他甚至还来搭话。现在她都如此挑明了,他竟然还提议要一起吃饭。 向繁洲警觉地揽了揽她的肩膀。 郑其修补充:“叫你先生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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