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没有,大概将近一年的治疗有了效果,他非常平静的接受了这件事。 我们讨论着过年,假期安排,各自坑比领导,气氛非常和谐热烈。 程厦坐在我对面,那件黑色外套搭在椅背后,白色的衬衫挺括干净,西餐厅的光影交错间,他看起来就像某个英国老电影里,英俊的男主角。 他一直是我最喜欢的样子,无论是当年,还是现在。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依恋型人格是天生的伪装者,为了迎合攀附对象,他们可以无底线改变自己,伪装成对方所喜欢的样子。 我们吃掉牛排,吃掉龙虾汤烩燕窝,吃掉蟹肉沙拉,吃掉酥皮蓝莓拿破仑,喝了一整瓶红酒。 等我们走出来的时候,外面的雨水已经停了,整个城市像是水洗过一样新鲜干净。 程厦脸颊有点发红,我伸手去摸,很热。 “你这酒量也太烂了吧,我打车送你回去。” 他抓住我的即将抽出的手,像小孩子一样在我掌心蹭了蹭,道:“不要,我要去看海。” 此时时间还早,我问:“去哪看海?” “走吧。” 他打车说了一个地名,我以为是什么我不知道景点,却没想到我们整整坐了一个小时的车。 是一片没什么人烟的海滩,停着几艘船,一弯圆月下,有三三两两的渔民正在夜捕。 “跑这儿看什么海啊!”我有点奇怪。 他没有说话,跳上了其中一艘大船,然后朝我伸出手。 “你……不会吧?” 我们上了那艘船,程厦给了我一把钥匙,示意我打开船舱门。 我一边念着不会吧不会吧,然后打开了那扇门,海水的气息扑面而来。 程厦在我身后打开灯,那是一个一应区全的小房间,有床、书架、桌子,更重要是—— 我看到了“我”。 十一年前,我第一次来S市,穿着那件白裙在海边拍得那张照片,被相框装起来挂在那里。 因为跟他告白被拒绝,哭得眼睛有点红肿,还是笑着比一个剪刀手。 我在他们的图书馆自拍,旁边是看书的程厦。 他们学校的校庆活动,我穿着羽毛裙,和一群师妹们合影。 大多数画质低劣,是从QQ空间下载下来照片,装进木质相框之中,在小灯和鲜花的环绕之下,格外美丽。 最大一张,是我们在滑雪场的合照,被端正的裱好,放在窗边。 窗外是月光下的大海,波光粼粼。 背后是门落锁的声音,随后是程厦密不透风的拥抱,他呼吸的热气扑在我后颈上,声音温柔:“本来想给你个惊喜……我每次想你的时候,就会来这里布置一下。” 万种思绪涌上心头,我反而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的十四年,那些一个人走路的日子,仰望一个人到脖颈发酸,偷偷掉眼泪的日子,终于被看到,被妥善的安放 岁月遗光如同大海之上的点点碎光,熠熠生辉。 “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从背后亲吻我的脖颈,手指缓慢的穿过我的掌心,和我十指相扣。 “其实你第一次来学校找我的时候,我紧张的要命,这么好看的女生为什么来找我呢?” 他抱住我,轻柔的像是带我跳一支舞。 “那段时的夜里间,我根本就学不下去,我一直梦见你……就像现在这样。” 我倒在那张床上,昏暗的灯光下,衣衫凌乱,像一只待宰的白羊一样,他俯身上来,一边在我耳边低喃:“我一直很想跟你做爱,我甚至想这么引诱你,我知道你没法拒绝,我很卑劣吧。” 我说:“是。” 欲望像潮汐,一波一波冲刷我的理智,我的手被他放在头顶,微微发起颤来。 “你去非洲之后,我每天都在想你,冬雪在干嘛啊,有没有认识新的男生,如果比我好怎么办?她会不会就这样……把我忘了。” “有时候我会做梦,梦见你回来了,一样坐在我身边,一样对我笑,可是醒来的时候,你的朋友圈都是一条直线了,我再也看不到你了。” 月光从窗口招进来,他的身体如同一座苍白的神像,俯身悲悯的看向我。 “那时候我就发誓,如果有一天,你回到我身边,我就再也不让你离开了。”他给我一个温柔的、带有血腥气息的吻:”我要用我的全部留住你。” 我剧烈的喘息,隐约觉得很不安,却无暇去思考,他真的很会挑起身体的情绪,明明我并不热衷,但是每一次都失控得很厉害。 夜里实在荒唐,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美色误人,我从来没有睡这么久过,我几乎是从床上蹦起来的。 从窗口望去,我的衣服晾在外面,而程厦正站在甲板上喝啤酒。 我只能随便找了一件程厦的衣服穿起来,踩着拖鞋朝他走去。 “你干嘛呢?”我走到程厦身边,他穿了一件藏蓝色的T恤衫,露出雪白色脖颈和锁骨,以及……上面青青紫紫的痕迹。 我脸轰的一声红了,连忙故作老手的模样,道:“哥们儿,昨天辛苦了啊!” 啊啊啊我在说什么啊啊! 程厦被我逗笑了,道:“你再睡一会吧。” 我说:“不睡了,我们早点回去吧,感觉这边很难打车,明天我还得去趟公司呢!” 他静了一下,道:“是啊,很难打车。” 说完,他像是打水漂一样,用力往海水里扔什么东西。 “那是什么?” “电话卡。” “哈?” 他回过头,淡淡的笑着道:“我们俩永远留在这里怎么样?”
第37章 冬雪,我们分手吧 “依恋型人格障碍时刻沉湎于在被人抛弃的恐惧之中,当攀附对象想要中断关系时,病理性的受挫感就会随之产生,患者会陷入一种自身无法承受的痛苦和绝望中。” 那天发生了什么,我已经模糊了。 我只记得我们似乎歇斯底里的吵了一架,吵到最后,我觉得没法跟他交流,只能哄骗他:“咱们回去吧,我不去了行不?你又不可能真的把我在这里关一辈子。” 他说:“新的项目经理三天之后就会出发了,我们在这儿待到那天就可以了。” 我几乎是跳起来叫:“你他妈的有病!” 我不管不顾的往外冲,他一把拉住我,力道之大,几乎要把我胳膊掰断了。 我们俩共同跌倒在甲板上,我用力的踢他、踹他、死死咬在他肩膀上,他痛得叫了一声,却始终没有放开我的手。 男人的力量终究是压倒性的,我最终被他抱回到房间里,跌倒在那张床上。 “你别碰我!你再敢碰我一下,我就杀了你,我说到做到!”我像一个疯子一样咆哮。 他压制住我,道:“已经来不及了,到底为什么非要走。” “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了!我得把我弄出的烂摊子收拾干净,我才有奖金拿,我才能升职,你听不懂人话吗!” “你不回去也都会有这一切,我保证。”他的急切的看着我,眼神里是深重的悲伤:“你一定会升职,就算不升职也没关系……你把薪水算一个总数好不好,我给你。” 我要疯了,疯到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相信他,不是有那句话吗?一个的寒窗抵不过三代人的努力,而程厦家何止三代人的努力,他付得起我九死一生的一辈子。 可是这不一样,我怎么说他才能明白,这不一样。 程厦见我不再挣扎,他小心翼翼地将我拥进怀里,道:“一个月一次面太难受了,你身边又那么多男的,我每天都在想,你如果喜欢上会骑马射箭的人怎么办,你会不会厌倦我了,如果没有,为什么不回我信息呢?” 他亲了亲我的发顶,气息温热:“留在这里,好不好?” 我暂时没有力气,呆呆地躺在那里,道:“所以你从我回来就在诱惑我对吧?” 设局让我爸侵占我的房子。 用他的资源诱惑我留下。 啊对,怎么能忘了美人计呢?他甚至在用情爱诱惑我留在这里。 “你昨天明明也是喜欢的,留下来,好不好……”他吻过我的耳后,露出精致锁骨,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一副堪称美丽的身体。 我趁他不备翻身将他压在身下,随手拿起一支笔抵住他:“我说了,别他妈再碰我!” 他凝视着我,眼神悲哀而软弱:“我不明白。” 我看着他,终于将那句话说出口:“你根本没爱过我,程厦,我们只是像谈恋爱一样,过家家而已。” 如果你真的爱我,你会想我喜欢什么,想做什么,这个项目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而不是像个小孩子一样,不高兴了,就把玩具死死的抱在怀里。 我最终没有伤害他,起身离开。 还没等碰到门,我的胳膊就被程厦死死抓住了。 他冷冷地说:“随便你怎么想,你不能走。” 所有的柔弱和温和在他身上一扫而空,他冷硬把我往回拽。 这激发了我心里所有的暴躁。 我疯狂的挥动着手里那只圆珠笔,攻击他,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只知道谁他妈都别想操控我的人生!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地上、程厦身上,斑斑点点都是血迹,我竟然用那个极钝的笔尖,把他扎伤了。 昨天还那么美好的星星灯、照片、花朵,都已经随着我们的撕扯在地上,如同一个爆破后的公寓。 我们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也疯了吗?颤抖的坐在地上,那只圆珠笔顺着指尖滑落。 程厦靠近我,捧起了我那只鲜血淋漓的手,放在自己脸上。 他在微笑,眼神温柔:“没关系的,冬雪,一点都不痛。” 他把我拥进怀里,一点一点用力,好像要把我碾碎一样:“我们永远都不分开。” —— 他去做了饭,我们对着夕阳下的大海,吃着烤肉和蛤蜊汤,还有一箱冰啤酒,如果是某个休假日,此时此刻我应该很快乐吧。 可是此时我一点胃口都没有,还是大口大口的吃着,想离开,我必须积蓄力量。 如果我明天回公司,应该还来得及。 我曾看过一个电影。 大概意思是女主想要做某件事,可所有人都来疯狂的阻挠她,事实上女主在做梦,这些人都是梦境的化身,来阻止她从梦境醒过来。 如果我的世界是一场巨大的梦境,世界本身阻挠我往上攀爬,化作暴躁地领导、贪婪地工人、癫狂的竞争对手……唯独不应该化作程厦。 他就应该干净明亮的站在那里,身上被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光。 有他的梦,都应该是美梦才对啊。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掉了眼泪,洒在汤里,他应该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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