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瑞雪倒不觉得那些装扮有什么,她熟悉的世界还是那个文明开放的世界,她还不完全明白如今的社会吃人,而且专吃那些还未有平等意识的女人。 “你会跳舞吗?”她对着金祗天问道。 金祗天摇了摇头。 “那咱们去那边坐会,看看人家怎么跳舞。” 金祗天没办法,只得陪着坐在舞池边;唐瑞雪看舞池中央的男女,他用眼角的余光看她。看她不施粉黛,看她睫毛弯弯,看她耳垂有一点粉红。 他只是师座手下的一个奴才,她离他应当是很远的,但现在又的确很近。他知道不该僭越,可情不自禁的感到了小小的快乐。 音乐停了,是中场休息时间,舞池里的男女成双成对地散开,当中有个戴着礼帽的青年却松开了女伴直奔唐瑞雪而来。 “这位小姐,请问该怎么称呼呢?方才就看到你一直坐在这里,不知道下一支舞曲能否邀请你跳舞呢?对啦,我姓姚,单字明。” 唐瑞雪忍不住一笑,“我…” 她这个“我”刚吐出去,金祗天就打断了她,站起身来对着青年一伸手,同时口中极其简略地说道:“走。” 那青年还有些意意思思的,“你这位先生…” 金祗天利落地拔出了腰间配枪,拎在手里。 青年这回讪讪地走了,还咕哝了一句“神经病吧”。 “只是说句话而已,你这是干什么?陆清昶吩咐你我不能和人讲话了?” 金祗天有些欲言又止,但想了想还是说:“那倒也不是。师座脾气不坏,可也不算太好,唐小姐你…你还是…” 唐瑞雪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你对他倒是忠心耿耿。”说完她转身就往楼下走。 金祗天默默跟了上去,一直到车子发动起来了,唐瑞雪突然说道:“我不是他养的小玩意儿。” “也许旁人看了以为是,可我从前不是这样活的,我本以为我能找一份职业养活自己。”说到这她苦笑了一下。 “师座不是个坏人。也许他不给你名份,只是暂时还没有空闲。” 唐瑞雪又笑了一声:“小金,你不懂。他就是把我抬举成师长夫人了,我也不稀罕,我只…” 她只嫁她爱的人,陆清昶也许是不错,但她作为一个受过新思想新教育的女子,不会因为一个“不错”就爱了谁,对他过分高看。 何况,她目前为止还是一点儿也看不懂他,只愿意和他做一对盟友。 金祗天目视前方,对她是一眼不看,心里觉得她身上带着一点神秘性。很值得探究。
第7章 朋友 秋是慢慢入的,冷是一下子冷的。 骑着一匹枣红色战马,陆清昶在这天晌午时分进了潼城地界。 小兵们也是肉长的,连日的急行军自然是疲惫的;但时间由不得他们休养生息,刚到地方立刻就要原地扎营开挖战壕。 陆清昶也不回县城中收拾好的临时指挥部,拎着一节半长不短的马鞭,他站在营地里的一处小土坡上往下望。 他读的书不多,但很偶尔的也会想起几句诗词;比如现在,他想“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她让他来潼城,他真的来了。 颜旭笙不知什么时候悄无声息的站到了他身后,“子至,肃州那边开打了。” 这些年来,人前他是颜旭笙的长官,人后他是颜旭笙的子至,颜旭笙像叫小兄弟一样叫他的表字,却只让他觉得理所应当。 “嗯。谁占上风?” “马鸿宾被高振邦扣下了。现在城里乱打一气,都想分一杯羹。”说到这颜旭笙叹了一口气,“咱们应当去肃州的,咱们要是去了是江宁派去的人,比旁人更有底气。” 陆清昶笑了一下:“我倒不这样想,那不是咱们的地方,我不愿意冒险趟这趟浑水。” 颜旭笙直视了前方,也不知在看什么,“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一直求稳站在小山包上,又怎么能看到众山小?” 陆清昶明白颜旭笙这是在埋怨自己了,可知道他没有坏心,只是盼着自己更有出息。所以他一点儿也不生气,又是咧嘴一笑:“稳中求胜嘛。” 颜旭笙见他笑出了一口白牙,几乎带了点少年的稚气,叫自己没法儿再往下劝谏了,只得叹了口气,背着手走了。 此时此刻,唐瑞雪坐在承德家中,正端着一张报纸阅读。 这张小报上写肃州的时局是“混乱不已”“人心惶惶”,她看了不禁有些微微的得意。 她能看到的消息,千里之外的陆清昶自然也看得到。这回他总该知道自己的话都是好话,总该知道自己不会害他了。 她心情好了,便有了出门透透气的心思。慢慢踱步到前院,她一仰头望天,见太阳明晃晃的悬在正当空,天蓝得刺眼睛,一丝白云彩都没有,真是个好天气。 陆清昶叫人找的小花猫已经抱了来,正在草坪上扑蝴蝶。 此情此景,都很完美。美中不足的是她还惦念着那一口炸鸡。 可惜厨房的大师傅不知炸鸡为何物,外面的饭馆也不通晓她的心意。 唐瑞雪决定自给自足。 家里住的勤务兵也是要吃饭的,厨房的大师傅此刻就正在忙碌的预备那一顿大锅饭。她不愿意钻进厨房凑热闹,便让人在院子里支起了一口大锅,又把一只活鸡焯水去毛的料理好了。她撸起袖子抄起菜刀,亲自把那只鸡剁了。 唐瑞雪一直以为自己作为女性,是个有力气的;但生平第一次剁鸡,就遭遇了打击。她拼尽全力两手抓刀柄,还是把虎口震得生疼,累的要喘气。 然后毫不吝啬的倒了半锅油,全然忘记了那只鸡经了沐浴还有些水淋淋的。 油锅试试探探地冒了小气泡,估摸着差不多了,她把那一盆鸡肉往里面一倒———油锅哗拉一声,紧接着她就受了一阵外力的挟持,被扑过来的金祗天勒到怀里去了。 金祗天像个鬼似的,她一个人站在她住的小院里切切洗洗,谁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过来的呢?可即便他眼疾手快地那一勒,她的胳膊还是一痛,被嘣上了几颗滚烫的油点子。 而金祗天眼角立刻就红了一块,穿着白衬衫的袖子上也有几块不大不小的油渍;衬衫薄薄的一层,可想而知底下的皮肉自然是得不到防御的了。 “这……你…你没事吧?”唐瑞雪几乎傻了眼,人生的前十九年里她没下过厨房,根本不知道一口大锅和一锅烧开的热油会有那么大的杀伤力。 金祗天摇了摇头,以唐瑞雪没反应过来的速度抓着她直奔了水管,掐着她的细胳膊就往凉水下冲。 “自己冲着水,别拿开。” “你也快过来冲一冲水啊!你那个胳膊…” 金祗天摇了摇头:“我没事。” 唐瑞雪觉得自己这回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还连累了金祗天,简直生出了些无地自容的意味。“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油会溅出来,你怎么会在这儿的?你还是冲一冲水吧,冲一冲就不疼了。” 金祗天还是摇头,像个铜皮铁骨的倔小子,“我不碍事。你往后要吃什么就吩咐厨房,厨房做不出你告诉我,我出去买。不要自作主张,你若是在家还出了事故,就是我的差没当好。” 唐瑞雪几乎就是沮丧了,她想自己不能用笨形容了,自己是毫无常识。他眼角那一块会不会留下疤痕从此毁容?他的手臂痛不痛? 想到这她就伸手去扒金祗天的袖子,要一看究竟。 金祗天往后一闪,像是被吓了一跳。 “卑职不敢。” 得。这些天来好不容易金祗天对着她不再卑职卑职的了,说话也知道用“你”不用“您”死不了人了;这下又回到原点了。 唐瑞雪简直怀疑他是记恨了自己,故意说她不爱听的气人。 入夜。 锅炉房边的小屋里,金祗天没有熬夜的习惯,简单洗刷后便换了衣服准备睡觉。 门闩轻轻的响了一下,金祗天猛地坐了起来,来人却是唐瑞雪。 “我叫张妈找烫伤药膏来,张妈说烫伤药不如民间的獾子油管用,这是张妈刚从去码头镇上买来的。” 说着她把一小个小瓶子从衣袋里掏了出来。 “唐小姐费心了。天色晚了,快回吧。” 唐瑞雪一愣,然后意识到他这是怕这家里的人看到了要说闲话。 “其实我和你们师座不是那样的关系。况且要不是我,你也不会起一胳膊的水泡。” “你是师座捡来的,那你从哪里来?” “我家在北平。” “那你为什么不回家?既然师座…还是师座不许你走?” “没有家了,再也没有了,回不去。陆清昶不是坏人,他是救了我的命。”她笑了一下,可金祗天借着窗外月光,分明看见她眼角亮晶晶的一滴。 “我不知道在这样陌生的地方一个人活有什么意思,你也看到了,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在房子里呆着也能惹出来祸来,可让我因为这个就不活了,我也不愿意。” 说到这她轻轻的吸了一口气,“陆清昶不在,除了你和张妈,没人和我说话。我们年纪相仿,我心里愿意和你当个,你却总对我讲什么规矩尊卑的。” 唐瑞雪用力眨了眨眼睛,像要把悲伤眨巴出去似的,“我走了,晚安。” 金祗天看着她转身,看着她迈步,突然下定决心似的,他略略提高了一点声音,要让她听见,“好。” 这个好字好的没头没尾,但唐瑞雪听明白了。她微笑了一下,快步向夜色中隐去。 金祗天的手臂和眼角一直留着浅浅的痕迹,他最终也不知道那瓶民间秘方的獾子油到底管不管用,因为那天她递过来的小瓶上有她手指淡淡的余温。 往后的岁月流逝里,他始终贪恋着那一刻她只给他一个人的温暖。
第8章 回乡 梅卿有个很文雅的名字,人如其名,他本人也是眉清目秀长身玉立,本该顺应自然长成一位风雅公子,可惜中途出了事故,一张脸上了点缀了小时候出水痘留下的疤,只有看不清脸的时候才能风度翩翩。 虽然这些疤痕影响了梅卿的外观美丽程度,虽然李云峰一不高兴就叫他梅大麻子;但陆清昶从来不是以貌取人的长官,并不吝惜对部下的夸赞。 “梅卿这回立了大功,这仗打得够漂亮,我看,咱们快能回家了。”陆清昶坐在临时指挥部的办公桌旁,一夜未眠精神却很足,端着一杯冷茶笑眯眯地只看梅卿。 李云峰还是对谁都不服气:“咱们是占了金陡关的天险,战术上又没多高明,谁知道羊城会不会派飞机来炸呢?他们有的是钱!就该再往江宁发电报,说此战告捷,然以耗尽弹粮…接着怎么扯,老颜来想!” 梅卿微微低了头,并不肯骄傲邀功,只淡淡地说:“是,李团长说的也不无道理。这一仗的确是凭着地势险要取胜,师座谬赞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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