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放转身朝外走,祁家宝收拾东西跟着出去,身后传来郑桥大笑的声音,笑的酣畅淋漓,笑的凄凉无比。 警方查到了当年咬伤郑迁的狗主人,他叫杜岳。养的狗咬伤郑迁后,赔了一万块钱,付了医药费,连行政拘留都没有。 这些年,他养的狗,还是会咬人,依然是赔钱了事。他有一个养狗场,里面养了很多大型狗,甚至还有藏獒。 警方一进去,就是一阵狂吠,有些大型犬冲撞着笼子,有冲出来的趋势,警方不得不重新穿上护具再进入。 在养狗场的一间办公室内,找到了杜岳。杜岳的脖子上戴着狗圈,链子拴在桌子腿上。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血水混合着泥土,硬邦邦的挂在身上,已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要害部位被一块破布挡着。 腿上、胳膊上、腹部胡乱绑着纱布,纱布上黑黢黢的,甚至能看到蛆在爬动。他趴在地上,面前一个狗盆,盆子里放着馊了的生肉,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 警方按住杜岳脖颈的动脉,没有了跳动,杜岳已经死了。 沈星言检查了尸体,尸体身上布满撕咬伤,有些地方因为牙齿咬进太多,在身体表面形成一个个血洞。他的手臂和腿部的伤最重,血肉被整块撕下来,露出了森森白骨。 伤口被野蛮的处理过,可以看出,处理的人不想让他死,还想继续折磨他。药末撒的很不均匀,有药末的地方伤口已经结痂,没有药末的地方,伤口溃烂化脓。 被挡住的要害部位,已经被撕咬的面目全非,血淋淋的挂在胯间。 沈星言将验尸结果汇报给顾放,“杜岳曾经过长时间的虐待,他身上的伤都是被狗咬的,吃的是馊了的生肉,身体内出现寄生虫,各个器官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病变。致死因是狂犬病病毒性脑炎合并各个器官衰竭。” 顾放沉着脸,再次推开审讯室的门。 郑桥主动搭话,“找到杜岳了?他还活着吗?” “你希望他活着还是死了?” “当然是活着,他就这么死了,太便宜他了。我儿子尝过的苦,我要他一点点偿还!” “你想要他怎么偿还?” “他不是说人命贱吗,那就让他尝尝被狗咬的滋味。我在他身上抹上肉香,再放一条狗出来。你是不是想说他是狗的主人,狗不会咬他。不不不,畜生永远是畜生,当一条狗饿到极致,别说是主人,就是自己的孩子也会吃掉。更何况,杜岳身上还有诱人的香味,哪条狗能受得了。 我看着杜岳在养狗场内狂奔,狗在后面追,那感觉,真的太畅快了!我朝他喊:杜岳,你的命真TM贱,狗命比你贵多了! 杜岳那身板,很快跑不动了,只能任由狗撕咬。但是他不能被狗咬死,他死了,谁还陪着我玩游戏呢。我儿子死了,老婆走了,我单身一个人,再没有杜岳陪着,我会发疯的。 等狗咬的差不多了,我就一棍子打死它,当着杜岳的面剥狗皮,吃狗肉。哈哈,哪条贵,吃哪条,不但我吃,我还让杜岳吃,不过他吃的是生的。 他说人命不如狗命,狗吃的是生肉,他凭什么吃熟的,他也得吃生的。他像狗一样在我面前讨饶,说他不是故意的,不该让狗咬我儿子,他说他对不起我。 道歉有个P用,我儿子已经死了,我唯一的儿子。我这辈子,父母冤死在七几年,没了老婆,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就是我的命根子,可是他却害死了我的命根子。我不找他算账,找谁呢。 不只要找他,还要找当年围观的人,这些冷漠的人。我儿子那么小,被狗咬,他们不但不帮忙,还拦着我,他们都该死!” “你是如何进入盛亮家的?” “很容易啊,盛亮一个人住,又自视清高,哪怕换个灯泡都叫人。我在他门口贴了维修的联系电话,也是老天帮我,16号那天,他的马桶堵了,这么脏的活,他是不会干的。他果真打电话给我,我就上门了,顺便送他归西。 自从杀了宋寅,我发现杀人是多么简单的事,只要把针头对着他们的脖子,轻轻推进去,他们就会死去。他们死前绝望的眼神让我觉得畅快,他们一定想不到,当年他们看不起的人,会要了他们的命!” “你为什么又找上沈岚?” “是那条狗,我在橙苑花园附近送货,它认出了我。我最恨狗,它偏偏对着我不停地叫,我必须杀了它!后来我打听到这个女人有个做警察的女儿,很好,警察也不是好东西。 当年我儿子的事,没有一个警察站出来,他们就想和稀泥,息事宁人。”郑桥摸摸自己的脸,疼得呲了下牙,眼神阴鸷,臭女人下手太重了。 顾放朝祁家宝使了个眼色,祁家宝拿着笔录让郑桥签字,郑桥拿着笔,问:“杜岳死了吗?” 顾放没有回答,径直走了出去。 …… 案件在第五天告破,比张长明给的时间提前一天,张长明拍着顾放的肩膀,“做得不错。” 顾放咧了下嘴,“这下可以给省厅交差了吧。” 张长明板起脸,“身为人民警察,破案是为了保护百姓的安全,小顾,你要端正思想。” 顾放呵呵笑了两声,“是,领导教训的对。”他话锋一转,“杜震海醒了吗?” 杜震海由于伤势太重,医大附属医院找了好几个专家会诊,做了好几次大手术,才保住他的命,但是什么时候醒来还是个未知数。 顾放的眼底翻着波浪,面上却笑嘻嘻的,“杜震海在查哪个案子?差点连命都搭进去了。” 张长明深深叹息一声,“他太急于表现,办案最忌急功近利,偏偏他还是个急性子。手头积压的案子太多,又想侦破一个大案,让大家对他刮目相看,才会这样。” 张长明扯了这么多,根本没有说到点子上。 顾放跟着他一起叹,“他出事后,我就在想,是不是因为我给他的压力太大了。我们队接连侦破大案,他们队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张长明白他一眼,“别在自己脸上贴金了,你哪件案子,不是人家小沈出了大力。” “还别说,这小姑娘不声不响的,把郑桥打的半死。”顾放嘿嘿地笑起来,一个大男人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我得找小沈好好谈谈,身为公职人员,怎么能这么冲动,当法医,首要的就是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你妈差点被人杀了,恐怕你下手比她还重。” “你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张长明话锋一转,“你去医院看看震海吧,一支队现在群龙无首,我已经让副局长周乘舟暂代一支队队长。”
第44章 、惊现 沈琳从老家回来了, 她的婆婆已经出院,生活没有问题,她也要重新为生活奔波了。 原以为进入家门, 看到的是冷冰冰的摆设,没想到竟然看到两母女其乐融融的景象。自从她给沈岚当保姆, 就没有看到过这样的画面。 沈岚见到她, 笑嘻嘻地招手,“你回来了就好了, 我还琢磨着晚上吃什么饭。对了,你婆婆好了吗?” “好了。”沈琳推着行李箱, 手上拎着袋子,有些犹豫地道:“带了点土特产。” “好,放厨房吧。” 沈琳怔住, 以前她带来土特产, 总是会被沈岚嫌弃。要不是家里那口子非要让她带着, 说什么她都不会带, 而让她意外的是,沈岚这次竟然没有嫌弃。 沈岚见她还愣着, 道:“愣着干嘛, 进屋啊,关上门, 冷死了。”她摸着芽芽的头说:“她是我表姐, 也是咱们家的保姆。” 芽芽的身上缠着绷带, 卧在沙发上, 她朝沈琳叫了两声, 算是打招呼。 沈琳再次愣住,这狗也太灵了吧。 沈岚道:“她叫芽芽, 是咱们家的新成员。” 沈岚已经决定领养芽芽,那天要不是芽芽拼了命的跟郑桥搏斗,也不会拖到沈星言来,沈岚将芽芽看成救命恩人。反正家里这么大,也不缺她一个。沈琳来后,遛狗的事就有人干了,她们母女俩就可以各忙各的了。 沈琳看看芽芽,又看看沈岚,一向不喜欢狗的沈岚竟然要领养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她试探地问道:“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什么事了吗?” 沈岚当下来了兴致,从郑桥进门到被抓住,再到她威风地楱了他两拳,讲得那叫一个绘声绘色、险象环生。沈琳听得脸色发白,浑身直抖,她后怕得拍拍胸脯,“菩萨保佑,总算是有惊无险。” 沈岚抚摸着芽芽的头,笑嘻嘻地道:“还是我女儿厉害,一条棍子舞得风生水起,愣是没有给歹徒还手的机会。不过言言,我记得你不会打架啊。你小时候陈华逼着你去学武术,你不愿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怎么突然这么厉害了?” 沈岚一眨不眨地盯着沈星言,沈星言心中一突,笑道:“这不是上班了,看到刑警队的人天天出任务太危险,逼着自己硬捡起来的吗。” 她从小就立志要当法医,接受了武术训练,要是真打起来,三五个男人还未必能近得了她的身。 “也是,刑警就是在刀尖上走,干了今天不知道明天。……我听说一支队的队长住院了?” “伤的挺重,现在还没有醒过来。” 沈岚叹口气,“这就是我不让你干警察的原因,太危险,不过你现在干法医,不出任务,会好很多。都怪陈华,非逼着你学什么法医,他自己的梦想干嘛让你去实现!” 说起陈华,沈岚就一肚子气,她们母女出这么大的事,陈华也不说过来看看。 沈星言劝她,“我现在挺喜欢干法医的,很有成就感,干别的工作就不一定了。” “谁说的,生意做好了照样有,生命还不会受到威胁,你年纪小,不懂,等你长大些,你就知道了。” 正说着门铃响了,沈琳刚放好行李,跑去开门。接着一个人跑了进来,穿着浅紫色的羽绒服,戴着毛线帽。 沈星言瞪大眼睛,“熙君!” 宋熙君脱了鞋子,拖鞋都没穿,就跑了过来,“我听说你们出事了,就赶紧过来看看。” “已经没事了,倒是你,你还好吗?我这段时间忙,也没有顾上去看你。”庖丁案结束后,沈星言联系过宋熙君,可是她不回信息。宋熙君是个骄傲的人,大概不想让沈星言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沈星言也就识趣地没去打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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