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满目,目不暇接……所有课本里用来计量的词语,都不由自主地闪现在我的眼前。 我像是在迷宫里一样兜来兜去,为远在岛城的朋友们挑选着不同的纪念礼物。 身边不时有打扮出挑的青年男女路过,我形单影只,好似一个不合群的异类。在他们的侧目之下,我有些局促不安,买好东西后没敢过多逗留,就匆匆离开了。 从华威大厦出来时,我瞬间松了口气。 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心底蔓延出无限的惆怅。 好讨厌这种无力的感觉啊。像是无根的浮萍,随风飘摇,随水游荡。 我有点想家。想赶快回到熟悉的地方。 这样想着,不知又走了多久。 我路过一家烤鸭店,路过一座高耸的大厦,踏上了一架过街天桥。 北京真大啊。 连天桥都这么宽敞。 残阳似血,落日黄昏将世界映照在它的余晖之下,让万物都泛起一层融融的暖。望着桥下的车水马龙,我烦闷的心复又变得开阔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出门远行。许多不安,许多茫然,也在这短短半月间慢慢沉淀下来,变成一座掩藏在心底的小山。 我想总有一天,我要像此刻一般,独自踏上征程。 我感到惶恐不安,同时又充满期待。我知道我不能永远像只寄居蟹那样,蜷缩在安全的壳里。我只能向前,不停地向前,不停地去面对。 我会走向哪里呢。 会变成一个坚韧成熟的大人吗,还是会因为某些挫折而一蹶不振。 我能经受得起那些考验吗。 我不得而知。 要是可以永远不用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3) 天色渐暗,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我的思绪。 是杨欢。 “你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天气预报说等会儿会有暴雨!” 谈话间,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前一秒还霞光万道的天空,顷刻间乌云密布。 我连忙冲下天桥,找了个公交车站躲雨。二十分钟后,一辆黑车停在我面前,杨欢从里面冲了出来,将一把彩虹伞罩在我的头顶。 “回去吧!”她拽着我的手。 我随她上了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仿佛永远也不会停歇。杨欢把她的外套脱下,擦了擦我被雨淋湿的头发,随后将其披在了我的身上。 “嘿嘿,有点潮。不过你衣服本来就湿了。” “欢哥,谢谢你。”我扭头道谢,从一旁的包装袋里翻出一副爆米花造型的墨镜,“这个送给你,下午买的,觉得和你很合适。” 她接过墨镜,戴在眼睛上,双手扶着镜框,像个孩子似的东张西望。 “我也准备了你的礼物,在酒店里。” “我把我们的合照洗出来,做成了影集。你可要好好收藏,指不定哪天,我就火了。”语毕,把墨镜往鼻梁一压,瞪大眼睛看向我。 “得嘞,回头我把它们都裱起来。” 她听后,咧嘴一笑,“苏晓筱,你这个人,不错,我很喜欢。” 她把头靠在背后的座位上,侧身望向窗外。黑色的镜片挡住她瘦削的脸,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明天过后,我们就要分开了,回归从前的生活,和以前的朋友团聚,这里短暂的相遇也很快就会成为记忆里的一个插曲。” “但是如果可以……” “我们都不要忘了对方吧。” 我点点头,说好。 雨水如瀑,砸在车窗上,像奔跑在草林间的牛犊。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我们牵起彼此的手,沉寂在这一刻的静默里。 她后来成为了很有名的作家。 我们再也没有相聚。 四十四、篮球梦 (1) 重新踏入熟悉的校园,我有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小桥依旧,流水潺潺,草木如昨。笼子里的孔雀终于展开尾屏,不断做出各种优雅的姿态,像路过的师生们炫耀自己的美丽。 过去的两周似我恍然做过的一场梦,轻飘飘的,有种不真实的虚幻感。 没想到,第一个和我打招呼的人,竟然是沈勇。 他正从教学楼侧门向外走,迎面碰见我时,向我招了招手。 “哟,回来啦!北京好玩吧?” 我讪讪地朝他笑笑。 睿诚虽倡导“文理并重”,但文科生的数量还是远远比不过理科班。况且在文科班里,真正热爱文学、喜欢写作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而我,作为我们这届文科生中唯一一个参加全国征文大赛并且成功闯入决赛的人,在一夜之间,成为了老师们眼中的“明日之子”,是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材。 依稀记得,当我拿着主办方寄来的邀请函,向孙胖请假时,他浮肿的双眼立刻泛起一层红晕—— “晓啊,老师没有看错人,我就知道你将来肯定会有出息!到了北京,好好玩,好好逛,多见见世面。要是遇到什么问题,第一时间和我说,这张老师、李老师不都是北京过来的吗,我去帮你联系他们,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你可是咱们睿诚的希望!” “多和同行的伙伴们交流,交流才能产生灵感!创作,还是要创作啊,俗话说,勤能补拙,天道酬勤,要多写多看,多去经历!老师相信你,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你不要怪老师说得多,老师欣慰啊,无比的欣慰啊……” 将来的我会怎么样,暂且还是个未知。我只知道那一刻的我,无比受宠若惊,像只赤裸的猴子,被迫站在了镁光灯前。 沈勇洪亮的声音再次从我耳畔响起。 “去没去爬长城啊?” “爬了,长城、天安门、故宫,都去过了。” “可以啊,公费旅游,咱们学校头一个,给你们班老孙头长脸啊!” 我忸怩地拽拽衣袖。 难得他今天没找我麻烦,还破天荒地夸了我一通,我一时间竟无所适从。 “行了,赶快进去吧,别迟到了!” 他像是看出我的不自在,努着嘴朝走廊点了下。而我则像是接收到宇宙信号的太空飞船,瞬间来了精神,回了句“老师再见”,便以光速般消失不见。 (2) 刚走进教室,就被冲过来的悠悠一个熊抱给搂住了。 “苏——晓——筱——!你怎么才回来啊,我可想死你了!”她像个无尾熊似的挂在了我的身上。 “沙沙不在,你也不在,我一个人好无聊啊!” “你不是有张扬陪着嘛。”我调侃道。 “别提了!篮球比赛不是要开始了么,这哥仨那叫一个争分夺秒,没日没夜地奋战在球场,这不,倒现在还没回来呢!” 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果然,三个人的座位都空空如也。 作为看着《灌篮高手》长大的一代,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篮球梦。意气风发的少年奔驰在球场,心跳加速,热血沸腾。 篮球对于他们来说,不止是一项运动,更像是一种信仰。 生活并非一帆风顺,那些少年也无法一直保持倔强。可是只要回到球场,他们就永远都是那个十八岁的自己。 秦诀早就对这次的篮球赛充满期待了。在我还没去北京的那几天,他就已经抱着个崭新的MP4,对着NBA各路大神猛流口水。 新装备是秦沐送给他的。 作为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我本以为他会义正言辞的拒绝。毕竟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自尊心这么强的他,怎么会甘愿收下如此贵重的礼物呢。 然而是我想太多了。 这货不仅极其坦然地接受了,并且用得光明正大,用得坦荡磊落。 我带着谴责的态度揶揄道,“还以为你坚决不为五斗米折腰呢,没想到一个小小的MP4就把给你收买了。” 秦诀则不以为意,“免费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说罢,又把藏在校服袖子里的耳机线抻了抻,调整好一个舒服的坐姿,目不转睛地看起了球赛。 (3) 对着课本放空,不禁又回想起这些天的北京之行。 临走的时候似逃荒,忙着分别却只为分别,好像熟识的人还在一起,这旅程就永远都未曾完结。然而眨眼之间,我们便已四散天涯,重启各自的生活,这才恍然,原来故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画上句点。 脑袋被重重按了一下。 秦诀已在我身旁坐好,脸色绯红,校服被水打湿了大半。 “刚回来就发呆?” 他边说边抓起桌上的可乐,对着喉咙猛灌下去。 秦诀的左手臂带了个紫色的护腕,上面印着黄色的24,数字外围有一圈浅浅的白。那是他偶像科比的球衣号。 六年级时,曾经的小胖子秦诀迷上了打篮球。因为篮球,他臃肿的体型日益消瘦,个子也像竹笋般拔地而起。 这样的变化让他欣喜,他因此更加努力地提升球技。 快速运球、假动作、三分…… 他没日没夜地练习着,感受着人生第一次因为努力付出而收获的回报。 初中那几年,NBA群星闪耀。大鲨鱼奥尼尔、闪电侠韦德、风之子纳什、小皇帝詹姆斯……他唯爱黑曼巴科比。 那时的秦诀已经比同龄人高出一截,初二那年,他被选拔进省篮球联赛,在比赛过程中被一个教练看中,想要培养他走职业篮球的道路。 这个梦还没等开花结果,便被秦诀他妈扼杀在摇篮之中了。她怒火中烧,觉得秦诀也要像她的丈夫一样弃她于不顾。 那天下午,她疯了似的将秦诀房间里的科比海报撕了个粉碎。 也撕碎了他最初的梦想。 如果用颜色来比拟青春,那秦诀的青春里肯定充满了紫色和黄色。 象征着忧郁的紫与象征着光明的黄,交织融合,最后被时光之水逐渐涤清,像无法言说的忧愁,清浅枉然,如同一声短暂的叹息。 很多事情的结束仓促又寂然,如风,无形却力道十足。 很多年后,那个象征着曼巴精神的男人死于一场空难。 世界也因此陷入一片哀恸。 当飞机从760米的高空坠落,没有人知道他在最后的那刻想得是什么。 是恐惧吗,还是遗憾。像抓不住希望的手。 人生路无常,几多辉煌,几多绚烂,也不过是过眼烟云,顷刻尽散。 很多东西无法带走,但有些东西却会永远停留。 那是命运之轮无法拿走的坚定,它就像顽固的石头,恒久地留存在活着的人心中,烙印着,像永恒的刺青。 无论结局如何猝不及防。 无论最初的色彩变得如何淡薄。 他都曾是他心中唯一的神明。
第31章 第45章 四十五、招兵买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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