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算强作欢颜,就算楼花卖了个好价钱,她也不要有任何虚头巴脑的花销。等结业找到工作后,让雇主给她配备一个最新款的苹果电脑——带鼠标的!她“霸气”地想。 “他妈的,我忍,再忍两个多月,毕业了,找到工作,我就满血复活了。”她敲着那台笨重的老电脑时,给自己打气。 所以,“绿帽子节”这天,虽然是个星期六,她俩谁也没心思去泡吧喝酒狂欢。 兰珍是第二天晚上到的家。 两人早早在厅里候着,等不及要听一听房东荷尔蒙喷发的“八点档”。她俩都没意识到,和谁打心眼里真要好,她的喜事,你也能跟着高兴;她的哀愁,你也能跟着唏嘘。 谁知出乎她们意料的是,她们见到的竟是个神情有点萧索的房东,眼睛也有些红肿,显然哭过。 “我给你们带了那个‘是我吃(Schwartz)’的熏肉三明治,放在冰箱里你们各自的那一层。”房东嘱咐。 “你去蒙特利尔啦?不是去‘猛戳不浪’吗?”陈飒问。 “哦,回来的时候,顺便拐过去的。——不好意思,我实在太困了,先去洗澡睡觉了。明天和你们说。”她把行李箱在客厅的角落里搁下,就开门进房了。 两位房客不约而同看看微波炉的时间,才晚上七点多而已,不由面面相觑,又不好公开探讨,只能各自在心里揣测。 我去!难道刚分开,这么快就害相思病了?不像。那是她又哪根筋搭错,说了什么决绝的话?她真干得出来!陈飒想。 完了,难道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那个小男人玩完她以后,露出真面目了?男的都不是好东西!小蝶心底发出一阵老气横秋的叹息。 天已经黑了,只有羊街上红黄蓝绿的灯光在热闹地闪烁。 兰珍回到黑漆漆的房里,也不开灯。 外套一脱,背包一扔,人就散了架似的,往床上一倒。她是那种不到睡觉,不会往床上坐的人,更不会穿着外衣外裤往床上坐,这时候却不管不顾起来,穿着牛仔裤就歪倒在床。 今天是她和先武在“猛戳不浪”的最后一日,十点就得退房,所以他们一大早就起来收拾东西。本来应该昨晚收拾,但两人都没心思。 都是过来人,又两情相悦的,还在这么一个诗情画意的所在,因此跨越最后一道栅栏后,就糍粑似的粘在了一起,黏糊得要命。本来这种事一尝到甜头,马上像新打开的一盒巧克力,一颗一颗吃下去,停不了嘴。何况是最后一晚,两人都有些离愁万千的。 今天早起,天气好得令人发指,温度也一夜飙升到了零度。隔着塑料“落地窗”,举目远眺,天朗气清,澄静空明,岚雾穿梭在雪还没融尽的山林间,如仙境一般。 兰珍隔着“窗”都看迷了。 空气里忽然飘来一阵耳熟能详的旋律,还有路易阿母死壮那烟熏似的嗓音: 我看见树木青翠,玫瑰艳红 我见证了它们的盛开,都是为了你我 我在心中对自己说 这世界何其美妙 …… 像一年前在纽约的那座战前合作和公寓里初遇一样。 她莞尔,是他用随身带来的一个小型智能音箱放的。 很快,一阵须后水的味道由远及近,然后一双孔武有力的胳膊从背后揽住她。 “春天要来了。”他附在她一侧耳边说。 她把头靠进他怀里。 路易阿母死壮还在那里唱: …… 彩虹绚烂地悬在天际 像路人们幸福陶醉的面容 友人们握手问好 他们实际要告诉彼此的是,我爱你 …... 东西收拾得七七八八,他俩做了在“豆沫”里的最后一顿早餐——班尼迪克蛋。饭后,兰珍把锅碗瓢盆放进了洗碗机,然后开始清理屋内的各类垃圾。 “我们待会儿不用给保洁员留小费了,因为你把她的活都干了。”先武笑。 兰珍也笑道:“我是怕这里垃圾太多,他们可能会扣额外的垃圾处理费或服务费。——这次你是私人度假,不可以报销不是吗?”她来之前,就细细查过网评,确实有住户抱怨过,被扣垃圾处理费。 “对对,还是你考虑周到。”先武陪她一道,把分成几包的垃圾,运到户外的垃圾桶。 退房后,他们没舍得马上回多伦多,而是开着车,放着席琳迪翁的歌,把周遭山水又走马观花了一遍。他们都发现前两天错过的奇景:此地有不少一人两人高的矮山,壁上尽是些嶙峋的深色怪石,偶尔的,还有一线不知源头何处的清泉倾泻而下,把怪石上尖削如剑的冰凌冲刷得透亮,要掉不掉的样子,像一块一块的水晶。 “有没有发现席琳迪翁的歌在这里听,特别应景?”归途中,他望着远山近水,问。 “对。尤其那首 Falling Into You(为你倾倒),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这首歌的音乐录影带,最开始有个小男孩拿着花送给女主角,也就是席琳迪翁本人,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一串法语。可能我脑中有这个印象,所以一听这首歌,总觉得有点法式风情,虽然它是英文。” “我也看过。那个录影带的拍摄地点也和滑雪场旁边的步行街一样,是那种上上下下的石阶,确实很有法式风情。——对了,听说她和她的亡夫在魁北克入股了一个东欧犹太人的熏肉店?很火。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分店?” “哦,那个‘是我吃’?据我所知这附近是没有,只有蒙特利尔才有。” 两人心下都有些遗憾。 “你吃过吗?”他问。 “吃过,去年就有。当时飒布里娜的朋友去蒙特利尔玩,给她带回来超大的一块熏肉,连我和另一个室友都跟着沾光。” 他含笑点点头。 她继续回味无穷:“那家熏肉三明治非常美味。因为我在多伦多也吃过别的犹太人开的熏肉店,一对比,别家味道就差很多。而且他家的肉没有任何额外的酱料,就是一点黄芥末。我觉得只有非常自信,才会不需要额外的赘饰吧。” 他但笑不语,到了一个加油站,忽然把车拐进去停下。 兰珍以为他要加油或是用洗手间,谁知他停下来后,人却没下车。而是往导航系统里重新输入一个地址——“是我吃”。 “这是要干什么?”她骇笑。 “既然人都在魁北克了,我们就拐个弯去吃,不然下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是没关系,可是你晚上还要搭飞机啊。” 她也喜欢这份想做就做的利落,可是他开回多伦多后,还要赶飞机回旧金山,她不想他太辛苦。 “不要紧,去蒙特利尔也就一个多小时,来得及。”他撤出一只手,捏捏她的手。 “而且我也想贿赂一下你的室友们。”重新把车开上公路后,他打趣。 她笑笑,随他去,待会儿吃完三明治,回多伦多时,换着帮他开开。 都有点吃货基因,两人一路充满期待地开进蒙特利尔,这里和纽约一样,红灯不能右转。 兜兜转转开到“是我吃”附近时,已经过了午后了,遥遥就看见店门口排了一条小长龙,还有各类帽子罩住的后脑勺。 他们把车在路边停好,就相拥着往店门口走,小小的两爿门脸,一间堂食,一间专做外带。不细看,还真像两间小便利店。据说,这家店是有意维持这个小打小闹的局面,保持原汁原味的特色,有了国际大歌星的入股投资也不例外。 “这里让我想起了纽约的‘清真伙计’。”兰珍说,“就是第六大道和五十三街交叉口的著名餐车。” “哦,让我猜猜。”先武笑道,“你是不是想说,这两家明明都有钱开店或扩充店面,可是有意维持小作坊一样的经营模式和特色?还都是在闹市区。” “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饥饿营销’。不然开了大的店,哪里会有这么多人排队?给他们做免费的市场营销?”兰珍欣喜,“奇怪,你怎么知道我是这么想的?” “我感应到的。”他提溜起她帽子上的一只白毛球,蹭蹭她的脸,蹭得她脸上痒痒酥酥的。 “小长龙”中段的一个男人,蓦地转过一张苍灰的脸来望着他们,正和一脸笑意的兰珍四目相对。 兰珍乍一和他对上眼,脑子里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轰然一声。 是先勇。
第82章 那个形销骨立的身影 他是带客人来玩的。 一对大陆老夫少妻。这对夫妻本想去多伦多,可先勇此生都不愿再涉足那座城市,力劝:“多伦多其实没什么可看的,一点个性都没有,就是一个小纽约,还远不如纽约繁华。要去不如去西岸的温哥华,还可以从那里去班芙国家公园。” 老夫说:“温哥华和班芙我都去过了呀。多伦多不是有什么大瀑布吗?我想去那边的赌场转转。”又指指少妻,“她也想去逛逛那边的‘奥特莱斯’。” 先勇脑筋一转:“这样吧,我建议你们去蒙特利尔,北美的‘小巴黎’,但是又很有自己的个性。那里的赌场很漂亮,真正的金碧辉煌。——太太如果想购物,蒙城也有‘奥特莱斯’,而且,当地有很多那种精品小店,都是他们自己设计的,比奥特莱斯里头那种千篇一律的好多了,买回去穿啊用啊都不会跟人撞衫......” 三下五除二,就把老夫少妻鼓动来了蒙特利尔,今天是带他们来体验这家明星助阵的老牌熏肉店。 他刚听见身后一对男女用英文说笑,并不全懂他们嘀嘀咕咕地在讲些什么,可是他的耳朵已经先于他的思想,辨出那个已经熟到骨子里的女人的声音,心里开始崩裂。 一转脸,就看到了他这辈子做过的最胆裂魂飞的噩梦。 兰珍也好不到哪里去,苍白了一张脸,魂飞魄散地瞅住他,见了鬼一样。这么冷的天,他只穿了一件皮大衣,脖子上讲究地配一条同色系的羊毛围巾,在冬末早春的寒风中瑟缩着脖子,佝偻着肩。以前他也这样死要风度不要温度,不过那时候他自带一种中年男性的儒雅,略带沧桑的那种。可是现在,他的头发一多半都白了,脸上的皮都瘦松了,凄苦地往下垂坠。从背影看,简直成了个小老头。 几个月而已,他怎么变得这么厉害?她的心一阵锥痛。 先武很快发现了女友的异样,也发现了那个和女友互视的男人。他毕竟只见过先勇一面,用了一会儿,才认出是自家堂哥,不免有些震动。他在心里权衡了一下,并没有上前。这时候上前,大概不亚于一种示威。 三个人,六只眼在寒风中正僵着,忽然先勇身旁的老夫拿胳膊碰碰头:“嗳,小常,这都是些什么语?除了中文和英语以外。你认识不?哪个是法语?”他指指店内橱窗上,那里贴的一张画报似的白纸,上面用中韩法意等十几种语言写就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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