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勇却傻了似的,定在那里。老夫得不到回应,又碰碰他,他竟趔趄了一下,被风扫过的枯叶一般。 兰珍本能地往前进了一步,要扶他的样子——隔了几个人。 还好,老夫及时扶了他一把:“哟,你没事吧?” 先勇忙摆摆手。 店里忽然出来两个客人,带出一阵熏肉的油香气,他只觉胃中一股浊气上涌,什么东西要冲口而出,咽都咽不回去。情急之下,最在乎公众形象的他,不得不狼狈地扶住路边的垃圾桶,一阵翻江倒海地吐。 先武和兰珍都是一惊。 兰珍的手本能地摸摸挎包,想上前给他递个纸巾,或是一杯水,或是随便什么,但是脚却像被钉住了一样。还好,老夫少妻,还有一个热心的路人及时拥上前去,替她做了这些。 “人这么多,我们买外带,路上吃?”先武小声提议。 “那我回车里等你。”她头皮冲着他。 “好。”他望她一眼,把车钥匙递给她。 她转过脸,往不远处的车走去。 先勇擦完嘴,漱完口,忍不住转过脸,却只捕捉到她已渐去渐远的背影,心如针挑刀挖一般。 他不知道,眼泪正在她的脸上不受控地肆虐。 和先武好了以后,她考虑过有那么一天,三人也许会在同一场合不期而遇。然而很快就一笑置之,因为这个几率几乎为零。他们两个虽是堂兄弟,但是并不亲,不然不会三十多年才见头一次,生活上不会有什么交集。而她,应该这辈子也不会和他再相见了。 或许有一天,她和先武在一起的消息会传回台北。但她对这个可能性,也很快释然——等两地的常家都知晓的那天,她和先武必定已经在一起很久了。她还没想那么远。毕竟,二十年的感情都生了变数,谁知道她和先武以后会怎样?她不悲观,也不过分乐观。 她本就是个矛盾的人,看着传统,可是家庭观念又不强,她没体会过一个正常的家庭会给人怎样不一样的感觉,对生儿育女的事也十分淡漠。这回更是抱定宗旨,珍惜当下,随心而行,不给人生留有遗憾——就像老杰克退休前劝她的那样,当然也要归功于陈飒一路的煽风点火。 退一万步讲,就算真有那么一天——她和先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到那时,先勇应该早已跨过这道坎了,甚至已经拥抱新生活了,或许到时他心头会有一些芥蒂,一些不甘,甚至愤怒,但也不过是心头一根刺,不至摧肝裂肺。 反正一切都不该是现在!不该是今天这样! 他怎么把自己折腾成了这样? 二十年,他不止是她的男友,还是她的亲人。祖母去世后的这许多年,他更是她六亲无靠后,心中唯一的亲人,是父亲,是手足。分手了,不联系了,他依旧她的亲人,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之一。 这样刹那的顿悟,让她的眼泪又汹涌起来。 先武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得劲,在“外带”的小门脸里,买了六个三明治,要出门时,被那越南裔面孔的女人用法式英语喊了回去,原来他忘了付钱。 付钱出了门,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堂食”的店门口,还有那个垃圾桶,堂哥已经不见了,不知是进店了,还是离开了,路边只有昨日留下的满地残雪,正在冬末蒙城的阳光里一点一点化尽。他有点内疚,有些不忍,但这些远远抵不上兰珍在他心里的分量,何况他是在他们分手后才向兰珍发起的攻势,追上了他就不会轻易撒手。 这么一想,他便果决地往车走去,往兰珍走去。 他知道她心里也不得劲,但是看到她在副驾驶座上哭得不能自已,还是大吃一惊。他想抱抱她,但他没有,决定留点空间,让她自己去过心里那道坎。他只是干脆地发动车,迅速驶离此地,驶离她的过去,一分钟都没耽搁。 回来的一路,兰珍都有些郁郁寡欢、意兴阑珊的,只是到了一个公路休息站时,才主动问他:“我跟你换换吧?” “你这样我敢给你开吗?”他半开玩笑道。 她不响了。 几小时后,他把车稳稳开进她羊粪池公寓的车库,然后帮她把酒精炉、烧烤盘等不常用的什物都搬进她位于地下二层的储藏室。说是储藏室,其实就是十来家住户共享的一个杂物间,一人一个大铁笼子,里头都是暂时用不上或舍不得扔的东西: 装“亚马逊”上网购物品的空箱子、掉了漆的椅子、孩子的玩具、买多了的厕纸、厨房纸、洗手液......只有兰珍一个人的笼子,错落有致、井井有条,所有什物都被归纳进大大小小的纸盒纸箱里。 这几天同进同出,他已经见识了她是多会居家过日子的一个女人。 他还想到一个塑料牛奶纸盒。早上归置垃圾时,他含笑望着她的一双巧手,把一只清洗干净的塑料牛奶纸盒,沿着边角线,怎么左一弯又一窝,折叠成巴掌大的小块,塞进装可回收垃圾的小袋里。她做这一切的时候,表情专注得像朝圣。他不是什么极端环保主义者,可这样的事却可在了他心上,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爱屋及乌,所以她的这些小举动都能让他心动不已。 告别的时候,他使劲搂搂她,说:“我知道今天很不容易,回家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明天就入职新工作了。” 她点点头,也打起精神,机械嘱咐了他几句,无非是上下飞机给她传简讯报平安云云。 “再过三四个礼拜,我们就又可以见面了。”他说。 她一愣,随即想,他大概是又要来出差。 谁知他却笑道:“下个月中是奶奶的生日,我会去纽约给她做寿,之后正好来多伦多。” 她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 又要到四月了,一眨眼,他们相识都快一年了。她想起在曼哈顿的那座战前合作社公寓里初遇他的情形,心里不由五味杂陈的。 “到时候春天也到了,我们一起去探索这座你生活的城市。”他一脸的憧憬。 她勉强笑笑。 在他离开以前,她很煞风景地叮嘱:“我想,我们的事情,你可不可以先不要告诉你家里人?” 先武一怔,然后笑道:“当然,等你准备好。” …... 此刻,她和衣躺在黑漆漆的房里,脑子里一遍遍出现那副形销骨立的身影,心里一揪一揪得痛。 她有一瞬间的冲动,要给他传个简讯,或打个视讯电话。手机都握在了手上,他的联络页面也调出来了,可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说对不起,你之前对我们的怀疑并不完全是你心胸狭隘?对不起,我和你堂弟在你面前亲密调笑,还眼见着你出了那么大一个洋相,我心里过意不去?所以我想打个电话给你,确保你现在不是生不如死?...... 她叹了口气,正要把手机搁下,手机却忽然震了一震,是简讯提示。 她想,可能是先武到机场了,朝屏幕上一瞥,竟是先勇。 她一下坐了起来,忙点开一看,是个问句:“方便打个电话吗?” 她心下了然,他所谓的方便,就是要她别当着先武的面和他通话。 她回了个“方便”,心跳得像擂鼓。 他的电话进来的时候,她进了主卧的洗手间,关上门,才接。 很拘谨地彼此问候后,他还是先确认了一下:“你一个人?” “对。”她说。 他在电话那头徐徐出尽一口气,像是松了一口气,也像是叹了一口气。然后,才哀哀地说:“珍珍,跟你分手时,我就知道你会找到新的幸福,我也希望你能有新的幸福,但不是这样的幸福。你可以跟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在一起,可是为什么要是他?” 兰珍无言。她是做好了被他骂得狗血喷头、出口恶气的准备的,可是他并没有。 片刻,他又叹了一口气,再开口时嗓音已然哽咽:“他是我的堂弟呵。我真的觉得好痛苦!这简直比让我戴绿帽子还叫我难受,你知道吗?还是你没跟我摊牌以前,就跟他在一起了?所以一定要跟我分手?” “我没有。”兰珍弱弱地说了一句。这时候倒不是辩解,纯粹是为了让他心里好过点。 可他心里当然不会好过,他忿忿悲泣:“你不能先跟我,又跟他,这根本就像是在乱伦呵,珍珍。我情愿你把我的头摁进马桶,吃粪便,这比那个还要糟糕!——而且我们明明都姓常,为什么和他行,和我就不行?是先有我,不是吗?是我带你去他阿嬷家,才认识的他,不是吗?” 兰珍也开始抽泣。二十年,除了他父母亲过世,她不记得他在她面前流过泪。 他哭得声音都打起了齁,痛心疾呼:“我真是好后悔去年和你去纽约!好后悔当年支持你去加拿大!好后悔我不喜欢加拿大!我好后悔!我真的好后悔!......我不期待和你复合,我知道这不可能了,我完全接受这个事实。我也不想知道你们何时开始,如何开始,因为已经没有意义了。我只请求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可以吗?......” 兰珍泣不成声。 这一晚,她在电话上默默聆听了他许久,也苦劝了他许久,但他最想要的问题的答案,她却实在没法给。 可是从这一刻起,她知道,以后和先武再怎么好,心里大概都会有那么个暗影。
第83章 又见故人来 众所周知,四月的第一天,是愚人节。 这一年的愚人节,是个星期天,也是羊街上一个半程马拉松的举办日期。 这场赛事由尼亚加拉瀑布边的一家酒庄发起,一半为推广自家葡萄酒,另一半为慈善——此次的报名费将悉数捐给一个儿童慈善机构。 虽然阴冷多云的,温度也是零上零下地徘徊,一大早,参赛者之一的明宇还是兴致昂扬地从被窝里窜起来,刮胡子洗漱,拿止汗香体走珠把胳肢窝细细滚一遍——每次马拉松都是光明正大找妞聊骚的最佳时刻,还都是活力四射的运动型,他光想想,就两眼放光的,必须精心准备着。 然后,他从厨房抽屉里刨出两片创口贴,撕开,一左一右,把它们贴在胸前两粒“小豆”上。上回忘了贴,两万米跑下来,“小豆”全蹭破了皮,跟煮裂口的红豆似的,敏感数日。 最后,他才换上比赛主办方发的长袖 T 恤和号码牌,往兜里揣进一张信用卡,并几张二十刀的票子,包也不带,就潇潇洒洒地出了公寓的门。 他的赛友,兼发小,兼隔壁楼邻居——安童,已经在路边候着了。那位戴了一顶“测谎仪”形状的帽子,配上他那两只永远睁不动的小眼睛,颇像一只没睡好的甲壳虫。 “脑子没毛病吧你?”明宇笑着上前胡撸了一下发小的脑袋。 “怎么啦?今天是愚人节!” 发小不以为然。 笑归笑,明宇倒也不以为奇,一道跑了好两年全程半程的马拉松,什么博眼球的装扮他们都见过:有穿成“钢铁侠”的,有打扮成恐龙的,还有一回,一个男的穿了身西装来跑步......反正人主办方对着装也没什么硬性要求,大伙儿可着劲闹腾,只是不知道这些人穿得那么累赘,后来跑完几万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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