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煜觉得她比起之前的那个她,少了活泼,多了温婉。 但不管怎么样,他始终觉得,她还是当年那个明艳活泼的小妹妹,哪怕生活给了她很多不愉快。 等待菜烫熟的过程中,孟煜打破了沉默,“佳知,这些年,还好吗?” 许佳知笑了笑,“还不错,一切都挺顺利的,除了我丈夫的突然离世,给我的打击不小。” 孟煜看着她依旧清亮的眼睛在提到故人时,发出温柔的光彩,轻轻道“看得出来,你们之间很恩爱。逝者已去,我们作为生者,只有好好活着来缅怀。” 许佳知点点头,“我明白,但是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他并没有离开我。” 想到了什么,她对孟煜发问,“你相信,人死后真的可以进入天堂吗?” 孟煜显然被她的这个问题问住了,但许佳知从小就稀奇古怪的问题一箩筐,装得满满的来问他,他倒也不意外,不觉得奇怪。 他很认真的想了想自己的措辞,最后委婉的回答“我是医生,相信科学和自然,人死后,只会变成一捧灰,或是被消融成土地的一部分留下白骨。” 他的声音一转,变得温柔,“但是佳知,如果天堂这个说法能让你开心,能让你坦然接受他的离开,那么相信这种说法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 “人活一辈子,科学和自然掌握着世间万物运转的规律,但抛开这些不谈,只有人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内心,所以,不管相不相信,开心第一。” 鱼丸和牛肉,已经在锅里煮好了,冒在汤底上面翻滚。 许佳知夹了块牛肉,她的眼睛在他的话里终于透出真正的笑意,“好,我懂了。” 心底的滋味如同沸腾的锅子,一点一点,咕噜咕噜,泛着滚烫的热烈。 她的声音低低的,“我现在可以像以前那样快乐的继续生活下去,多半也是依存这样的心理。” 许佳知看着他,“怎么回来了也不和我说一声,一起吃个饭。” 她不知道,孟煜去年风尘仆仆的回来时,就从母亲口中得知她马上要结婚的消息。 他在英国待到了研究生毕业,就立马买了返程回国的机票。 他亦有追求者,是同班同学,一个地道的英国姑娘,叫Hinda。 Hinda始终不明白,他坚持单身的理由是什么,所以在回国的前一天问“Please give me a reason, Ramon。” 孟煜从容地回答“My ideal and my beloved girl are in my motherland。” 坐在回国的飞机上,他想她也不过大学刚毕业没两年,也许会恋爱,也许有喜欢的人,但没有想到会那么快结婚。 尤其是对方还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见过他们的人,都说是佳偶天成,最般配不过的良缘。 他嫉妒得要命,却无可奈何。 第一次,他后悔在十八岁那年,踏上了前往英国的飞机。 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她还有繁重的学业在身上,隔着大洋彼岸,就此渐行渐远,联系像断了线的风筝,从此飘散在天涯海角。 如今再次见面,他只能回答“工作太忙了,再说你已经结婚,我怕你先生误会。” 许佳知被辣到,赶紧喝了口饮料压压嗓子,“不会的,我先生是个大度的人,不会曲解我们的友谊。” 孟煜笑了,没有在说什么,只是让她多吃点菜。 男人最了解男人,何况他对她从来就不是什么单纯地友谊,哪怕藏得再好,聪明的人也会一眼就看出来. 所以他选择躲起来,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向别人,笑得幸福开怀。 本来就打算祝福她一辈子的,可是现在她身边的位置空了出来,而他又重新回到了她身边。 他想走到那空出的位置上,顺带着弥补与她失之交臂的那些年。 他从小就喜欢她,在大人们面前嚷嚷着说要娶她,从来不是玩笑话。 ---- 那个很有个性的老板娘,是《第六年春》里的齐悦。
第6章 第一年离别(六) 这顿火锅吃的很饱,许佳知要付钱,可孟煜早就买好了单。 许佳知不好意思的看着他,“小时候我就蹭了你不知道多少顿的火锅,今天你怎么还不让我付钱?再这样,你下次叫我出来,我便不答应你了。” 孟煜故意冲她“嘶”了一声,“怎么越长大越和哥哥客气了,我请你吃一顿饭怎么了?” 许佳知也不推辞,直说“好好好,那我下次请你,你也不许推辞。” 饭后,孟煜提出去对面的五中走走,就当散散步,消消食。 这是两个人共同的母校,自从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许佳知看着里面穿着校服的高中生,也不由得开始缅怀自己的青春。 那是阳光都落满灰尘的时代,一打开那扇门,就在记忆里头怎么也走不出来。 青春的主角,已经不知道更替了多少,她早在不知道哪一年,就挥手与青涩的自己告别。 五中依旧如昨,岁月不过弹指一挥间,就悄无声息的开始翻页。 孟煜也沉浸在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感情里,他甚至可以清晰的记得,他在哪个篮球框下面打过篮球,又在哪棵树下等待许佳知的下课。 许佳知微笑,“你知道吗,我先生他和我们是校友,我高一那年,他高二,你高三。” 孟煜点点头,“我也是后来听到他的名字才想起来,高中的时候我和你先生还见过几次面,高二六班的贺泽谦,对不对?” 世界就像一个圈,兜兜转转,又绕回原点。 许佳知感到惊奇,“你们居然认识?可惜我们是到了快谈婚论嫁的时候,才发现高中竟然是校友。” 许佳知一拍手,好像有点可惜道“唉,如果我和他高中就认识,说不定高中就开始谈恋爱了。” 孟煜的眼睛跳了几下,他心里头泛着老醋的酸味,看了许佳知一眼,“有我在身边,绝对不会有这个可能的。” 他补充了一句“我不可能让你早恋的,许佳知同学。” 许佳知悄悄吐了吐舌头,“那你和我讲讲,你和泽谦的故事呗。” 孟煜想了想,“我和他能有什么故事,他是我的学弟,是文科重点班的尖子生,我是理科的,本来没什么交集,但有一次篮球比赛,他和我一队,是喝过一瓶水的交情。” 记忆的锁,在回忆里头轻轻打开。 孟煜想起来,那场篮球比赛,他们队的一个队员脚崴了,没办法只能临时找人来替补。 拉来个文科班的小子,长得高是高,就是斯斯文文的,一副书生的气质,不像是可以在篮球场上拼搏厮杀的。 孟煜是当时篮球队的队长,因为队员的事有些急躁,他看了换上球服的贺泽谦一眼,“行吗?”他问道。 贺泽谦笑了,他回答道“我行不行,学长你待会不就知道了吗?”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这回答的有血性,孟煜突然放心下来,“行,欢迎你的加入。” 果然,人不可貌相,这小子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抢球,起跳,进框,一系列动作下来一点都不含糊。 连带着他的斯文,都在此刻成为了运筹帷幄的冷静。 孟煜和他配合的很好,明明才第一次见面,就很有默契。 比赛顺利结束,他们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贺泽谦拿下脸上戴着的眼镜,抹了把自己都是汗的脸,“学长,我行吗?” 孟煜笑了,他拍了拍贺泽谦的肩,冲他竖起了大拇指,“行!是学长我有眼不识泰山了。” 有人在远处喊了声“贺泽谦,你过来下,老师找你!” 贺泽谦冲孟煜告别“学长,我先走了。” 孟煜和他握手,“欢迎下次再加入我们队,希望再和你组队,或者,我们两个打一场也行。” 贺泽谦冲他挥挥手“也行,学长再见。” 他转身走远,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孟煜哥哥,我给你带了巧克力补充能量。” 孟煜的声音明显带着笑意,“大老爷们谁吃这么甜的,还草莓味,不过是你给我的,我一定吃完。” 贺泽谦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 如果他回过头,就会看见十六岁的许佳知。 她青涩地站在孟煜面前瞪眼,“爱吃不吃,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孟煜从回忆里走出来,他对许佳知说“咱们佳知选男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贺泽谦学弟,是个很好的人。” 他故意开玩笑“和我勉勉强强不相上下吧。” 许佳知看了看他,认真的说“不,有一点他不如你。” 孟煜一下子兴奋起来,挑了挑眉毛“说来听听。” 许佳知像是怕挨揍,退远了几步,“我老公没有你自恋。” 孟煜给她的脑袋吃了一个栗子,“许佳知!你在惹我这方面,这些年一点都没有退步,反而进步了。” 那个栗子轻的像是只碰了碰她的头发,他小时候被她惹生气了,扬言说要揍她,可每次都是轻轻给个小栗子。 许佳知装哭,他还要买糖来哄她,最后看她吃糖吃得一脸满足,无奈道“我哪里舍得揍你,还要被你碰瓷,给你买糖哄你。” 她一贯会得了便宜还卖乖,“怎么?你不乐意?” 孟煜拿她没办法,“乐意乐意,一辈子这样我都乐意。” 许佳知笑着看向孟煜,“你再和我讲讲泽谦高中时代的事吧,他现在不在了,我也很想知道。” 那是他们擦肩而过的青葱岁月,如果时光让他回头,如果时光让她相逢,那故事会不会又是另外一个走向? 孟煜满足她的要求,在脑海里搜集着有关这个学弟的一切。 他开口,缓缓道“品学兼优,成绩不错,又经常参加学校里的志愿者活动,还会画山水画,我记得有一次,他代表学校参加一个绘画比赛,还拿了一等奖。” “他后来还和我打过一次篮球,运动细胞也挺好,他还当过升旗手,在国旗下讲话,不过那天周一你请了病假,所以没有可以看见他。” “校刊上经常登他的作文和小诗,可你啊,总把学校发的校刊当废纸买了,要么折成纸飞机玩。” 听他说到这里,许佳知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我的囧事你真的是一件也没有忘记。” 孟煜顺着她的话承认,“没错,关于你的那些事,我一件都没有忘记。” 哪怕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他独自一个人思念她的时候,也会把那些已经积灰的往事拿出来重新回想。 有关她的所有,永远是他记忆里的闪闪发光的宝藏。 许佳知叹气,“如果能让我早一点认识他就好了。” 孟煜瞪她“怎么?还真的想早恋啊?” 许佳知摇头,“不是,如果早一点认识他,我们相处的时光,就会又多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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