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到最后,少爷下定决心要离开这里,去别处做一番事业,要么客死异乡,要么赚到一笔大钱,把家里的债都还了,重振门楣。 太太死活不愿意,甚至以死相逼。少爷后来改口说不走了,稳住了他母亲,但是他一直在背地里办文件。 那时候,我也遇上了一桩坏事,托人打听后得知,那个要跟我成亲的人,之前喝醉酒,打死过一个老婆。依我看,那是怎么也不能结婚的,只可惜我爹娘贪钱,说那是意外,怪他女人身子骨不好。我想着,要真成亲了,那就是送死啊,可我无处可去。 思来想去,我都快绝望了,就硬着头皮去跟少爷说,把我也带上,我也想去国外,洗衣做饭刷碗扫地,我什么都会。我吃得还少,不是馋丫头,带上我的话,我帮你干活,包管让你跟在家一样舒适。 他就把我带上了。 某天晚上,我们俩坐船,偷偷走了。 三个月后才寄信回家。木已成舟,太太急也不管用,不过好歹有我,太太知道我勤快,让少爷不至于连擦鞋的人都没有。我在信里跟家里说,我是去挣钱的,挣到钱,寄给家里,弟弟一样能结婚,这笔划算的买卖好歹安抚住了他们。 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啦,少爷开了大酒楼,叫做泰丰行,他是掌柜,我是大厨,教了很多小徒弟,把酒楼开了六十六年。” 阿婆笑眯眯地说完了她一生的故事,孟惟眨巴着眼睛,眨了半天,还没听够,觉得阿婆漏了好多地方啊。 孟惟疑惑地问:“你去说了,少爷就带你走,为什么啊?!他那个时候就爱上了你,对不对?” “不是,没有,他连我名字都没记住。” “他为什么会带你走啊?”她感觉自己听完了,却完全没搞懂。 “觉得我很憨很傻呗,不知道前路有多危险,去了后,混得不好的话,一样是穷困潦倒,客死异乡后连尸首都运不回家。我跟他说了,我留在这里肯定会死。他想着,那死就死吧,左右都是死,倒也没差,就把我带走了。”这段并没有浪漫的地方,阿婆也说不存在爱情,但是她回忆起这里的时候,脸上分明是愉快。那是两个亡命之徒的逃离,年轻时的自己,多么勇敢聪明,多亏了当时的果决,不然哪里有现在,早就埋在土里了。 孟惟试探着问她:“你们又怎么,在一起的呀?” “那更简单咯,有一天他说,什么时候摆酒啊,我看下个月有个日子蛮好的。” ??? “异国他乡,一男一女,一日三餐,日久生情,就是这样啦。不过他阿妈急死了,死活不同意,他说如果不同淑珍结婚,那他就要去跟绿眼睛的白人鬼婆结婚,这里除了淑珍,没有别的中国姑娘了。把他阿妈吓得够呛,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 她们俩絮絮叨叨地说话,聊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天都黑了。 “我的故事,就交给你了,要怎么写,自己拿主意吧!”阿婆说累了,喝了几口水,像完成一桩大事一样轻松。 半个世纪以前,两个青年男女以赌徒的心态,乘上一艘大船,去了世界的另一边,扎根下来,打拼立业。他们最终做出了成绩,挣到了大钱,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再回去。阿婆的丈夫后来得了癌症,儿女得上学,酒楼要人打理,一桩桩,一件件,彻底绊住了回家的脚步。 “我大女儿说不会让我再回家了,出院后直接去养老院,其实我是不在意的。如果人真的有灵魂,我的丈夫一定栖住在泰丰行,那里有我们一生的事业,他不舍得走的。” 也许出于这个理由,阿婆把酒楼暂交给了丹虎,告诉他,不管怎么开,不管经营什么都好,只要每一天,都把门打开,照常营业就可以了。阿婆是他的后盾,她出资金,出店面,赚到的都给小朋友自己花,亏了也不碍事。不要束手束脚,放开胆子去做。 经营酒楼,对一个生手来说,很不容易的。 孟惟以为丹虎会保持阿婆之前的经营路线,开茶餐厅,卖茶点,保持到阿婆出院就好。 结果他似乎真的有放开手脚,准备大干一场的意思。 这下回家最晚的人成了丹虎,他们白天一道出门上课,下午下课后,孟惟去流浪人剧团排练,丹虎四处跑,做重新开店的准备,他忙着联络超市做酒楼的供应商,招小工,购买食材,夜里一两点回家都有过。 他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几乎错开了,除了早起能看到他的睡颜,平日里几乎见不到,这让孟惟偶尔会感到有些寂寞。 这天排完戏以后,她一个人回到家,吃了碗泡面,把小客厅的灯打开,拿出针线,在安静的春夜里,举着针缝缝缝补补,做的是戏服。 从二手店买的旧衣服已经足够适用,需要她做的,就是打点补丁,做得更旧一点,好在有家瑜帮她分担了一部分。 她做得太投入了,一不小心,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放下针线,揉着眼睛打了个哈欠。 才突然发现身后有人,吓得她叫声堵在喉咙口,她刚要站起来,身后的人搂住她,把她按回椅子,不满地说:“你做得好认真啊,我回家了,你都没发现。”声音里带有不易察觉的撒娇。 “你喝酒了吗?”孟惟觉得他说话有点大舌头了,举止没有平时的灵敏迅捷,而且有酒气。 “喝了一点,跟亚超跟海鲜铺的小老板们应酬一下,今后我们会一起做生意。”他边说话,还边把孟惟往沙发拉,见她不肯动,就把她缝补了一半的旧衣服拿上,意思是一定要她过去。 “干什么呀你……”孟惟发觉他喝了一点酒,变得比平时缠人。 一直把她拉到沙发上坐下,他再舒舒服服地横躺着,脑袋枕在她的大腿上。沙发小,他腿长,照例要曲着腿躺着,但是靠在孟惟的身上,让他觉得这个姿势挺好的。 孟惟有点哭笑不得,腿上躺着一个人,她还怎么做戏服啊,索性就不做了。只好低头看他,这个年纪非常轻的男孩子,醒着的时候,脸上满是狡黠跟机敏,只有喝醉了酒,全然松弛下来,看着才有了一些天真气。 她手指点点他的鼻尖,眉毛,还轻轻揪了一下他的睫毛,这样弄他,他都没有睁眼,这让孟惟确信,丹虎恐怕睡着了。 于是她低下头,还差0.5公分,就要亲到他的时候,丹虎睁开了眼睛,一脸坏笑地说:“你要偷亲我,对不对。” 他一笑她,她就不亲了,不但不亲,还扭过头,轻轻一声:“哼。” “喏,我大发慈悲,让你亲,你亲吧。”他故意两眼紧闭,仿佛英雄就义。 气得她要把这块牛皮膏药从自己的撕下去,让他咕噜一下滚到地上。 “好啦好啦,跟你闹着玩儿呢。”他抱着她的腰,不让她走,厚着脸皮,把脸埋在她的肚子上,他感到她又软又暖,还很香。 知道惹羞她了,丹虎又装样子:“我好累,就让我躺一会儿吧,好不好。” “你要把酒楼,做到多大呀?”那你总是这么累,可怎么办。 丹虎不跟她闹了,坐直身子,把孟惟抱在怀里,“我想把它做成网红店,以后中国人来了我们这个城市,第一个要去打卡的,就是泰丰行,是不是很好?” 这可是个大工程……孟惟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 他不是纸上谈兵的理想主义,做事还是有分寸的,“不过那是未来的构想,咱们一步一步来,先把它做到生意兴隆,然后再考虑别的。” 她有点体会到他的意思了,感到很是惊讶:“你不会是准备接手这笔生意,留在这里了吧?” 丹虎笑笑,态度神秘。留在这里,留多久?半年,一年,五年,十年? 这个想法让她感到有点无措,这里没什么不好的,但是她之前没有过这种想法。 丹虎把下巴放在孟惟的细肩膀上,贴着她的脸问:“不聊这个了,你还没跟我说过你的戏呢,你要做什么,跟我说说。” “嗯……这是一个有点奇幻的故事。老流浪汉杰克,生了一场重病,昏倒在街上,好心人把他送去医院治疗,他上了手术台,被麻醉后,来到神所在的地方。神给他一扇时空之门,可以进去三次,回到人生的任意时间点,改变人生三次,过三种不同的人生。 他是因为生意失败,还不上贷款,被收走了房子车子才变成流浪汉的,所有事发生后,妻子带着儿子离开了。他用那扇门,回到过去两次,努力不去做那笔失败的生意,花了很多精力在生意上,比原来更聪明地对待自己的事业,果然越做越好,变成有钱人了,但是他太忽视家人了,妻子依然选择离开他。 第二次又试了一次,他不再克制,发财后就去放纵自己的欲望,酒精美女药物,过得很开心,不出意料,妻子还是走了,他表示我不在乎她了,我不爱她了,她是一个在我穷困潦倒的时候会抛弃我的女人,我为什么要去挽留她。 他本来不想使用最后一次,但是他还是试了,他想知道妻子离开他后,过得怎么样,所以他老老实实地活着,放弃野心跟享乐,因为他已经享受过了,这些并不能填补他的空虚。老杰克陪伴在妻子身边,才知道她得了癌症,快要死了。前两次因为他种种疏忽,让妻子在病重后就离开他,她觉得与其在不爱自己的男人身边忍耐,不如一个人赴死。 于是他在最后一次的选择中,陪伴她到最后,她一直想去中国,去看大熊猫。可是病情严重,无法国际旅行。最终妻子去世后,杰克一个人去了中国,在山川河谷中大声告诉她,这里很好,很美,我已经帮你看到了。” 听孟惟说完后,丹虎沉默了一会儿,有点谨慎地问她:“这是不是说,我应该多花点时间陪你,不要把生意做太大啊?” 孟惟笑喷,“什么呀,我可没这个意思。老杰克,真的有这个人,他是流浪人剧团的演员,老杰克跟我讲了他的故事。当年生意失败后,家人离开了他,背着一身还不清的债务,就成了流浪汉,他一直后悔自己把生意做失败,非常后悔,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后悔钱财损失。 后来得知,妻子离开后不久就病故了,他才把注意力放在从前的家人身上,他想啊想啊,想到最后,发现自己可以不要生意,不要发达,只想要妻子回来,但是这是比一切都难以实现的事。 我就想着,让老杰克在这个故事里,可以长长久久地地陪伴妻子,即使不能阻止死亡,他会一直在她身边,让她不要害怕,不感到孤独,直到最后一刻的来临,这样就够了。” 丹虎很肯定地说,“这是一个好故事,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了。”他用手指梳理孟惟的头发,像对待洋娃娃一样。 “你来帮我弹琴吧,我们需要一件中国乐器进行现场演奏,用这样的音乐预示老杰克抵达中国了。我,家瑜,阿武,都不会中国的乐器。只有你会,帮帮我,好不好?”她目光灼灼地盯着丹虎,新年那天,他隔着门给她弹过弦子,她后来上网搜了,才知道那是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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