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坐在床上,而她半坐在他腿上,这让她的视角甚至是更高一些的。他将手从她发间抽出来,又整个覆住她脑后,带得她弯下腰,仿佛自愿一般触碰他的嘴唇。她腰软得厉害,却被他用另一只手牢牢攥着,将她的腰腹拢过去,紧贴住他的腰腹。 人的身体为何会如此贴合彼此的轮廓呢? 于曼颐没有再逃了,他引导了一切的开头,而后她就开始自发地摸索。她伸出胳膊抱住他肩膀,腰肢挺起而肩颈弯下去,她低头去吻他,双唇本能地触碰他的嘴唇,并在这一刻意识到她之前的那种方法是错误的。 原来亲吻是身体的本能行为,原来亲吻不是由意志控制的克制。她一边掉眼泪一边不顾一切地吻他,而他只是用手持续在后背安抚她,并在她喘气的间隙里用下巴蹭她的颈侧,又用气声问:“你哭什么?”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只是抱紧他继续亲吻,亲累了又哭着说:“宋麒你能不能不要走?” “我不就在这里吗?” 他对她的开发又到头了,后面的还得自己来。于曼颐真是一个彻底的顽固分子,被他放到身子下面的时候还在顽固地抵抗,好像这一步是某个故事的最后一步,只要不到这一步,后面的故事就不会继续了。 “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 “不行,你要只喜欢我。” 她用手背去擦眼泪,掌心还有那道年岁久远的戒尺打出的疤痕。宋麒低下头吻她的手心,又把她眼角的眼泪吻干净。 在那个最后的瞬间,宋麒确信,自己已经把已知的一切都教给她了,也把自己能给她的最好的都给了她。 她是父母早逝后被当做一件物件养大的于曼颐,在于家宅子里按部就班地长大,又被当做旧时代的遗物弃若敝履。但是这个小遗物在放风筝的那天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她把一个本来活不成的人救活了。宋麒从不觉得他是什么于曼颐的恩人与贵人,他连这偷来的一程性命都是于曼颐给他的。如此对比起来,他给她的这些帮助,就显得非常微不足道了。 是他要感谢于曼颐,而不该是于曼颐感谢他。她让他多做了许多真正改变了什么的事,而不只是为了一时的冲动在田埂下静默的死去。她让他能再陪伴养大自己的亲人一段日子,虽然多出来的日子也总在斗嘴和吵架。她还给了他好多笑容和快乐,让没有被见证成长的他,见证了别人的成长,又见识到这片宋家三代人试图捍卫的泥土之下,能生长出的最为坚韧的人性—— 宋麒一直觉得,于曼颐要比他勇敢多了。他从始至终也只是在出生的阶级里摸爬滚打,而于曼颐一路走过来,九九八十一难,他从旁观到被打动,介入又抽身而出。时至今日,她已经成人了,而他也可以放心了。 她开始一直在哭,就像他对她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坏事。而后疼痛缓解,她才意识到这件事是好的,是让人开心的。宋麒很照顾她,发现她耳后的反应很大后,便一直亲吻和触碰那个地方。实在哄不住了,就又露出平日藏而不漏的恶劣,拽着她脚腕将她扯回怀里。他力气这样大,就像把她拖下田埂时一样,将她的脚腕与手腕全都攥青了。 “你太讨厌了!”于曼颐熟悉了流程后一边挣扎一边骂他。 骂也没用,他反倒说起更讨厌的话:“不是你和我要枪吗?” 这一夜未免太漫长了,他反反复复地作弄她,就像是太阳永远不会升起来了。后半夜的时候于曼颐实在熬不住,抱着他肩膀哀求:“宋麒,算了吧,还有以后呢,还有下次呢。” 她这半年成长得娇纵跋扈,要么和他发脾气,要么和他耍赖,还没这么低声下气过。宋麒笑起来,终于略作停顿,抵在她耳畔提要求:“那你求好听一些,说些我爱听的话,今天就结束。” 她哪里知道什么算好听,而宋麒又爱听什么话?两个人拧着劲儿对视,于曼颐身子底下的床单早就湿透了。 “其实你说过的。”宋麒又靠近她,用指腹在她嘴角和脸颊处摩擦。练枪练的茧子把她皮肤擦得干涩疼痛,他捏着于曼颐下巴,把她脸捏到侧过去,轻声提醒:“那你叫我哥哥吧。” 于曼颐给他气得挣了一下。她叫他哥哥的时候都在伪装,都是去做要紧事的,结果他自己心里暗暗享受起来了? “很难为情吗?” 宋麒不捏她脸了,笑了一会儿,自己平躺,又把她抱到身上。于曼颐自己闭着眼睛生闷气,听到他说:“哥哥,我哥,哥……这不都是你自己叫的吗?我可没让你喊过。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他学她说话,“哥”字尤其拖得长,于曼颐哪里那么发音了?她执着地闭紧双唇,咬紧牙关,耳朵枕在他胸口上,听见男人缓慢而深的心跳声,一声声震耳膜,震得她胸口跟着一起,像在共鸣。 他没再折磨她,她一直不说话,那有节奏的心跳声又很催眠,累极了的于曼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他身子平展宽阔,的确是可以趴着睡的。宋麒抓过被子盖到她身上,吻了一下她头顶,又抬手把灯关了。 两个人的呼吸声都微弱了,他攥住她放在自己胸口的手,拿到唇边亲吻。肢体的牵动声里,是一声从喉咙里逸出来的、细微到不可闻的“哥哥”。 于曼颐后来反复回想这一夜,感到冥冥之中,命运还是给了他们诸多馈赠。比如她和宋麒之间,本质上,是没有留下任何遗憾的。
第76章 不要回头(六) ◎于曼颐,不要回头◎ 于曼颐第二天醒得比平日都晚。她挣扎着从床上醒过来,裹着被子往起一坐,被子外面只露一个脑袋。 坐在沙发上的宋麒也在这时候抬眼看她。 两个人一对视,昨晚的记忆全都浮现。于曼颐没好气地看着宋麒,发现他都洗漱好了,衣服的每个扣子都扣得妥帖,整个人看上去衣冠楚楚。 再看看自己,还好有被子裹着,被子底下…… 她又瞪了宋麒一眼,裹着被子站起身,又从夹缝里伸出一只手,“嗖”的一下将衣服抽到怀里,继而去洗漱了。 而宋麒从头到尾只是饶有兴趣又体面地看着她,样子真是让人火冒三丈的优雅。 于曼颐闷不做声地在浴室将自己打理了一番,也终于一扫身上的狼狈,并生出一股与宋麒秋后算账的底气来。她叉着腰走出去,站在端坐沙发读报纸的宋麒面前,气势汹汹地问: “你枪什么时候给我?” “吃早饭。”宋麒抬下巴指了下沙发前那张小桌上放的食物,倒是还热着,看起来是他从外面拿进来的,连咖啡也是他自己煮的。于曼颐也确实饿了,坐下刚吃了一口,又听到他一本正经地说:“昨晚给过你了啊。” “……宋麒!”于曼颐咬着半口煎蛋,脸“腾”的一红,简直是火冒三丈。他们男人怎么那事前后像变了个人,变得如此不知羞耻?? “好好好,”宋麒见她当真生气,举手投降道,“你欠条都用上了,我还能赖了你的?上次给你做护照那朋友就能弄,我回家里就给他打电话。” “要等多久?” “他这几日不在上海,”宋麒说,“不过两周后那剧场有公演,很多学生和工人都会来,他也会。我到时候让他顺路带过来,我拿到手就给你,绝不耽搁……行吗,领导?” 于曼颐略略消气。 两个人这才踏实将早饭吃完,宋麒间或又说了些不该说的话,挨了于曼颐许多打。两人一同走出别墅,正准备离开时,马夫却跑过来了。 “宋先生,宋先生,”他弯了下腰,和他说,“你们最近还过来吗,不用马吧?” “最近?怎么了?” “哎,宋女士说……”马夫很难为情,“她想把马接去她在上海那庄园,在院子里养几天。” “她有病啊?”宋麒脱口而出。 “宋麒!”于曼颐叫停他口出狂言。 “她今早打电话来要的,”马夫道,“她说这马送你骑,没说她不能欣赏。而且她已经答应带给几位朋友看了,就接过去几天……” 宋麒没话好说,摆手道:“这是于小姐的马了,你问她吧。” 于曼颐当然不会拒绝。反正马都是她的了,送到宋华章那里养几天,又不会不认她。况且…… 她抬起头,朝被马夫带出来,正在草坪上放风的这匹黑马走过去。 真漂亮啊,也很高大,最重要的是,它昨天和于曼颐相处了一会儿,便开始认她了。于曼颐之前也骑过几匹,都没有与这匹马的契合感,她将手放到它的后背上,轻轻地抚摸它的鬃毛,果然看到它抬起头与自己对视。 她又用额头触碰了一下马的侧脸,黑马也顺从地低下头,与她额头相触。它的蹄子踩在地面上,发出“哒哒”的声音,于曼颐第一次感到了人与绝对忠诚的动物之间的联结。 “我真的好喜欢它。”她喃喃自语。 不出意料,宋麒又开始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但碍于马夫在身边,说的十分隐晦。他说:“你昨天可答应了,你要只喜欢……” 最后一个字没说出来,于曼颐踩了他一脚,就跑走了。 两个人就这么拌着嘴开车回了上海,于曼颐知道,那匹马下午也就被送去上海了。她太喜欢它了,准备借着拜访宋华章的名义这几日多去看看它,她也确实这么做了。 只是才去了几回,宋华章就看出了名堂。她这才知道宋麒将这匹马送给了于曼颐,带她去探望在后院闲逛的黑马时笑道: “竟是送给你了吗?那我便不心疼了。不过他竟舍得送给你……他从小就最喜欢好马,还曾为了我父亲将一匹退役的赛马送给我而不送他赌气不吃饭呢。” “他自小就这样倔吗?” “的确,倔极了,”宋华章感慨,“只要是他认准了的人和事,那便当真是认下了。后来那匹马生病去世,他自己去将它埋了,终日闷闷不乐。父亲说再送一匹同品种的给他,他也不愿要了。” 于曼颐头一次听宋麒少时的事,她对他的了解终究还是太少了。两个女人站在后院里看着黑马低头漫步,于曼颐走过去捋了捋马鬃,忽然问: “那匹马叫什么呢?” “哪一匹?” “宋麒认下的那一匹。” “我只是随口起了一个名字,我的马很多,”宋华章回忆片刻,“但宋麒也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而且他提起它也只用这个名字……叫麒麟。” “麒麟?宋麒的那个麒麟么?” “的确。” “他现在那一匹,我记得不叫这个。” “他只认那一匹叫麒麟的。” “这样啊,我还想,将这匹叫做麒麟,他或许会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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