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岛那几天,他的确对我不错,但那时他还没有接触到莫小姐,不明白「上等货色」的美妙之处。 现在跟莫小姐住在一起了,我便被比下去了。 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尽可能地维持着平静,试图在最后的关头维持着自己的尊严: “很高兴你没有爱过我。” “爱?”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嘲讽一笑,扭头看向了窗外,“从来没有。” 虽然只有一条腿还能用,但只要扶着车子,还是可以自己下去的。 我不需要任何人帮忙。 下车时,鬼使神差的,我扭过头,看向繁华,说:“再见。” 繁华仍旧看着窗外,没有说话。 我吃力地挪下了车,咬牙坚持时,突然,身后传来了「嘭」的一声。 车门关上了。 引擎声传来,劳斯莱斯在我身后绝尘而去。 我忍不住转头望去,怔怔地望着它,望着它不疾不徐,一路朝着鲜红的朝阳驶去。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繁华。 这天,我终究没有进医院,而是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安全地把我送回了家。 进家门时,所有人都在,孙姨眼眶红着,李嫂满脸怒气。 询问之下,李嫂去宠物间捧出了笼子,说:“小家伙没了。” 我看了一眼笼子,说:“装的吧。它总是装死。” 说着,我打开笼子,摸了过去。 已经凉了。 如果说,我的死具体是从哪一个点开始倒计时,那一定就是从小菲菲的死开始。 没人知道它是怎么死的,它平时在家很自由,食物也都是原来那些。 它死得不声不响。 与我一样。 这天下午,我把小菲菲埋进了荷花池旁,然后到附近的美容店去化了个妆,换了一件漂亮的衣服,回书房,给我爸爸录了一段视频。 我特地提前写了一张纸,这样照着念,就不太容易失控。 我说: “爸爸,等你看到这段视频,我已经……和妈妈在一起了……” “妈妈这里很好,她很疼我,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很开心,很快乐……” “当然了,跟爸爸在一起的日子也非常快乐,爸爸一直疼我,我也爱着爸爸。只是很遗憾,不能陪您到老……” “爸爸,我多希望……能永远是你的小女儿。” 录完了视频,傍晚时,我和李嫂以及全家人一起吃了饭。 餐桌的气氛很好,李嫂还劝我多吃,说我这么瘦,营养跟不上,孩子也不会好。 晚上睡觉前,我躺在床上,摸着肚子,望着角落的画板,发了很久的呆。 然后给手机充了电,打开来,看到了一条短信,是厉晴美。 内容是:“对不起,我家里突然有点事,这几天不能陪你了。” 很好。 打开消息编辑框,我写道:“小菲菲死了,这次不是装的。” 犹豫了半晌,还是没有发。 这一晚,睡着前,我摘下了无名指上的钻戒,放在了床头。 事实证明,我的第六感是准确的,这天晚上,我被送进了医院。 整个过程都发生得迷迷糊糊,我只知道一直有医生在我身上徒劳地努力。 很想告诉他们,别浪费资源了,去帮帮那些还有救的人吧。 睁眼时,我看到了ICU病房的内景。 耳边是一片寂静。 眼前是梁听南的脸,他在对我说话。 我听不到。 身体不能动,也并不痛。 以前一直担心死前会有太多痛苦,但幸好,这种事没有发生。 我的意识是慢慢堕入黑暗的。 在最后关头,我似乎又看到了繁华的脸。 看到他站在我的面前,穿着黑色的西装,那么矜贵,又那么英俊。 我伸出手,试图摸他的脸,我问他:“你真的没有爱过我吗?” 他摇了摇头,说:“从来没有。”
第215章 这里是精神病院 第七百九十四天。 我一早醒来,洗脸、刷牙、剃须,整理头发,换上衬衫和牛仔裤。 护士打开了锁,双手叠在胸前,满脸微笑:x“繁先生,你可以出院了。” 这里是精神病院。 我在这里住了两年。 因为…… 我又一次,带着余若若,将车开进了那片山崖。 这次我成功了。 余若若被破碎的挡风玻璃割了喉。 死得可谓是毫无痛苦。 我撞得头破血流,出院后,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这是我妈妈的意思,她说:“我知道你没疯,也不会给你用药,但总得给你二姐一个交代。你疯了,她会比较理解,不会去抓你太太的家人报仇。” 于是接下来的两年,我就呆在精神病院,没有工作、没有朋友。 二姐不肯来看我,大姐更是早已不认我,我爸爸从患病起,第一个就忘掉了我,如今他只记得妻子。 只有三姐偶尔来看我,每年忌日时,她都会问:“去给她扫扫墓吧?我看都没什么人祭祀。” 当然没人祭祀了。 埋得又不是她,有什么好祭祀的? 那天等我赶去时,人已经被推进了太平间。 我没有进去,我拒绝进去。 我要找梁听南。 我当时的样子肯定很恐怖,因为我很着急。但我的内心其实是平静的,我要找到梁听南,找到那个王八蛋。 千不该万不该,有人给我用了镇静剂。 等我从噩梦中醒来时,他们告诉我太平间电路起火,人已经烧成了焦炭。 这种套路我最熟悉了,我爸、我大姨夫和二姐都最擅长这么搞。弄一具假尸体,烧成灰再告诉别人那是真的。 哦,他们还留了一块组织,拿它做了鉴定,企图蒙混过我。 我是不可能信的,我又不是个傻子。 不过墓碑是我立的,那块焦炭也被我埋进了墓里。这完全是因为,这事不太好解释,我不想周围的人觉得我疯了,那样真的很麻烦。 从我生下来,我就一直被严密地监控着,每年都被一群心理医生问来问去,没有半点隐私。 我知道这是因为我爸爸是个多重人格患者,而我妈妈有轻微的躁郁症。我大姐因为重度抑郁症屡次自杀,阿星遗传了这一点。 而我是父母三十多岁后生的孩子,变成疯子的风险相当高。 我第一次出问题是在六年多以前,余若若打来电话,说:“阿星自杀了。” 那是在公司出事后不久。 那时公司的状况确实挺糟的,最新的计划被穆氏剽窃,他们的资金更加雄厚,提前做出了产品。 那款产品一时大爆,这直接导致我们一年多以来的准备全部泡汤,大笔债务直接搁置。 这事令人生气,主要倒不是钱,而是穆北堂这老家伙不明事理,他女儿已经跟我外甥好上了,嫁进繁家是板上钉钉的事。 我们肯定会好好照顾她的,毕竟她真是个可爱的姑娘。 何苦还要做这种向自家人亮刀子的事?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穆北堂不仅亮刀子,资料是从阿星手里流出去的。 阿星历来不掩饰,他说:“那天他约我,说他女儿回家总是提我,我就说我也喜欢她,想娶她。喝了一会儿酒,就聊到了公事,他一提,我也觉得早晚是自家人,就……” 阿星一向是难过美人关的,一向如此。 上一次他栽了,是栽给了余若若。 我二姐的好友去世后,余若若就交给了二姐,起初她与我们并无交集。 余若若性格阴沉极端,但也算不得坏。繁家不是普通人家,我们家的女人各个都像罗刹女一样美丽而嗜血。 这仿佛就注定了我和阿星都会爱上同一种人——那种清纯的、天真的、无害的,据我爸爸描述,就像我妈妈当年一样可爱的女人。 菲菲就是这种女人。 最初,余若若看上去也是。 一开始,阿星总是照料着余若若,余若若也喜欢依靠着他。他们两个其实甜蜜过一阵子,但很快,阿星就厌了。 阿星是个内心很浪漫的人,他喜欢一切动情的事物,喜欢各色的女人。 他总是很快就对女人热情起来,又很快便厌弃了她们。 他说,他在找他心中的女神。 那种,能让他的心跳加速、口干舌燥、浑身燥热的女神。 他愿意死在她的脚下。 一语成谶,他的女神要了他的命。 我第一次见到菲菲时,是在穆氏的等候室。 我们需要一些资金,而在本地,最有实力的就是穆北堂。 我拿着资料前去找他,他的确如传说中一般倨傲,并没有立刻见我,而是把我安置在了等候室。 这是常规操作,我并不着急,安之若素地翻看书报架上的资料。 这时,门开了,出现了一个人影。 菲菲已经不记得了,但我始终忘不了,那天她穿得是一条青瓷绿色的裙子。 绿色系真的很挑人,不够白的话,会显出几分土气,但菲菲不一样。她真是很白。 当她除去所有遮蔽地依偎在我的怀里时,我时常会觉得自己搂着的是一只没有一丝杂色的兔子。 那天她就这么站在了我的面前,令人猝不及防。 握着她的手时,我第一次体会到了阿星所说的那种感觉:心跳加速、口干舌燥、浑身燥热。 我看着她明亮的眼睛,薄薄的嘴唇,绯红的脸颊。 从小到大,我身边历来不缺乏各色美女,只要家里办派对,必然就是一番争芳斗艳。 但是菲菲跟她们都不一样,她的眼神格外清澈,格外坚定,格外得……令人移不开眼。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闭眼,就是那双美丽的眼睛。 那是我第一次梦到了一个女人。 虽然纠缠了一千多个日夜,但对我来说,我和菲菲之间,只有这一天是纯粹的。 因为第二次看到她时,是在阿星的办公室门口。 我找他有些事,路过他的办公室时,见到她坐在那里。阿星历来很会逗女人,她被逗得忍俊不禁。 她笑起来时格外可爱,眉眼弯弯,脸颊红红。
第215章 开始恨她 果然,晚餐时,阿星问我:“你觉得那女孩子怎么样?” 我问:“你能娶她么?” 阿星和余若若订了婚,原因是余若若闹到了二姐那。 余若若的意思是,阿星可以浪荡,但她一定要跟他结婚。 说真的,我觉得余若若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 碰了人家就得负责到底,何况余若若将整个KD都交给繁家运营,自己只拿分红,这份信任,是繁家最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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