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话温吞绵长,配上那副浓眉大眼的囧相,颇有几分搞笑的意味,班里顿时不少人笑出声,打破了上午的死气沉沉。 程麦也跟着乐呵了一下,就听到后面那人极其讨人厌的嗤笑声,还附赠了一句悠悠的感叹。 “绝了,没见过这么迟钝的。” 在老师意味深长的眼神中她断掉的那根弦这下才连起来。 原来“某些同学”是单数,特指。 中午四人小组一起吃饭时,程麦还是不服,振振有词地为自己鸣不平:“数学课谁抄板书啊,那东西书上都有,划一下不得了,我初中就从来没写过。” “说的好像书上有的你都能记得清在哪里一样,”池砚抽空从食堂转播的新闻里赏她一个眼神:“提醒你一下,初中你能不写是因为笔记全是我做的。” 做笔记这种事,就跟摆在那的家务活一样,谁忍不了谁来干。 之前他也懒,做笔记这种东西向来跟他绝缘。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程麦不会就拿着题来问,讲来讲去一个知识点能重复错几次,整个一金鱼脑子。 他不记笔记,就他妈得一遍遍跟她重复唠叨,讲得越多吵得越多,最后还是他烦。 到后来池砚被折磨得就开始自动把课上课下的知识点挨个给她整理,再碰到同类的错直接让她“翻笔记去”,这才稍微清净一点。 …… 在场“学渣”不止她一个。 韩又元显然也无法理解这种逻辑,凑热闹说道:“小麦你说的对。数学,又不是文科,有什么板书好抄的。” “看!” 得到声援后程麦立刻硬气起来,指给池砚看:“也是有人支持我这种观点的好不好。” “又元上回考多少分?跟着他学,也挺好。” 他嘴角扯了下,“你俩一起坚定朝榜底俯冲,加油,我就不拦着了。”
第12章 来自学霸的这一番欠打言论,瞬间遭到了俯冲二人组的联合痛击。 不过程麦没有太多时间跟他计较,接下来几天她都在忙于一件事——英语课前演讲。 也许是刚进高一,这位年轻有活力的英语女老师还是没放弃素质教育的努力,想要摆脱高中生哑巴英语的困局,上第一次课的时候就宣布了从下周开始课前五分钟演讲,每次一位,按她随机生成的名单顺序来。 而程麦非常倒霉地抽到了第一个。 其实她口语很好,得益于小时候她妈的高标准严要求,程麦为了讨得母上大人的欢心和认可,小时候呆得最多的就是各大兴趣班,可以说是个名副其实的“班长”。但她这三分钟热度最终能坚持到初中的,除了小提琴就是英语口语,之前都是班里的才艺骨干和演讲辩论的中坚力量。 可自从她妈妈去世以后,程建斌既没精力也狠不下那个心来管她,程麦失了自己最想讨好的观众以后也开始随波逐流,这些出风头的活动已经快两年没碰过了。 人一旦缩进了懒惰的舒适圈,再想挣脱甚至比第一次尝试都难得多。 不过是在班级里做一次演讲,她想到接下来的英语课都会紧张得手心发汗,可她小学甚至参加过市级演讲比赛还拿过一等奖。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这样的心理谁也没告诉,包括池砚,周末连电脑都不和他抢了。整一周和大家在一起时没有表露出半点异样,但脑子里翻来覆去想的都是都是演讲稿提纲。 这样的紧绷状态一直持续到周一英语课预备铃响。 站上台的瞬间,底下或好奇或不在意的打量就像无数道聚光灯,照得她眼前一片白茫茫,心跳像雷鸣般鼓噪,快得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她吞了吞口水,发现之前已经倒背如流的演讲稿此时好像被人从脑子里一键删除,越是焦急紧张越想不起来要说什么。 她捏住垂在身边的手,花了十几秒都没能定神,底下有些同学都已经把头低下去看书了。 就在这时,她却忽然和教室末端少年清凌凌的眼眸对上。 那一瞬间,过往无数次演讲比赛走马观花地在她脑子里闪过,每一次台下总会有这样一双眼睛看着她。 他眼型狭长,瞳仁乌黑,面无表情的时候总会给人凌厉的压迫感,看起来满是不耐。 但程麦清楚,不是那样的。 哪怕底下所有观众都不感兴趣,也始终有一个人在认真听她的说话,给她继续说下去的底气 忽然之间,那根断掉的弦连上了。 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Hello, everyone. Today I wanna share my favorite singer with you...” Miss Gao没有限制演讲主题,思来想去,程麦选择了自己最感兴趣最有分享欲的那一个话题:喜欢的明星。 万事开头难。 讲了几句后,原本的紧张慢慢变成了兴奋,流窜在她身体里,刺激得她身体发热。 程麦拿起自己之前准备好的道具——一张海报和珍藏的专辑,这点花头帮她吸引了不少同学的注意。越到后面,她找回了站在台上熟悉的感觉,越来越流畅,越来越投入。 当余光瞟到Miss Gao在拿着手机拍她时,她终于记起了自己后来不断参加演讲比赛的理由。 想被人听到。 也渴望成为那个被鼓掌的人。 而不是一直在路边为别人鼓掌的人。 一下课,好几位之前并不熟悉的同学都围过来,纷纷夸她。 “你英文口语真好,我听力不怎么好但听懂你的发音根本没障碍的。” “程麦没想到你也是隐藏的杰迷啊!我们可以一起抢明年北京场的巡演票啊。” “这个课前pre做得好棒啊,你是不是之前也参加过演讲比赛,好有那个架势。” “Miss高估计要爱死你了,头开的这么好这么用心。” “……” 之前程麦在班里被大家认识多是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和池砚走得近的女生,加上长得漂亮。 但实验班大部分学生的心思还是在学习上,像程麦这样班级里后段的同学,平时也不怎么和他们来往,自然不熟,这次演讲过后,有不少人都来问她演讲怎么做,英语口语怎么练的。 而Miss高,也真和那个同学说的一样,看起来是相当满意。 不仅课上夸了很久,甚至于一下课就把她叫了过去,问她愿不愿当她的课代表。 但程麦却有些迟疑。 毕竟她从小没当过任何一官半职,而且在强手如林的南礼附,她的中考分在年级里也并非第一,估计难服众。 程麦老实坦白了自己的顾虑,但Miss高看起来却并不在乎。 “凡事都有第一次嘛。”她笑眯眯地,不以为意道:“至于第一名,你的英文发音和语感都特别好,差的应该是应试技巧。适应下题型,细心点,老师看好你后面坐稳英语单科年级第一的潜力。” “行了,就这样啊。”见她仍旧犹豫,Miss高大手一挥,直接替她做了决定,“早自习以后把作业收齐送过来,每周一周三晚自习前年级会安排统一广播做听力,你记得去讲台上提醒大家,做听力前抽出十五分钟带大家默下单词,还有别的事儿我再通知你。” “哦。对了,之后我也会在班里说,”高老师又拿出一张通知给她。 程麦接过一看,《全国高中生演讲比赛——用英语讲好中国故事》初赛报名启动。 Miss高解释说:“高一高二各选出一个代表参加市级比赛,可以考虑一下,会有一次校级赛决定人选。高二这边暑假就已经定人了,是我去年带过的一个男生,非常优秀,如果你决定报名的话我让他过来跟你讲一下经验。” 这样规模的比赛,不再像之前那样的小打小闹,程麦清楚准备一次要费多少时间,因此也没当即答应。 至于老师说的那个高二学长,她知道,在那个贴吧盛行的年代,创下过和池砚一般无二的入学屠榜战绩。 不过性格嘛,据其他人的评价来看,应该能把那个臭脾气的家伙甩到尾灯都看不见。 说曹操曹操到。 她刚走到近后门的地方,就见池砚屈腿倚靠着门,双手抱臂,在和不知道哪个班找来的男生说话,听着像是商量什么篮球队的事儿,人高马大的俩男神,把后门堵得严严实实。 新官上任,正是火烧的最旺的时候,她恨不得把课代表这几个字写衣服上弥补小学没有三道杠袖标的遗憾。 见到池砚,她下巴扬得高高的,就等着他来问发生了什么事。 谁知他只是淡淡扫了一眼,“这脖子扯得,都快赶上长颈鹿了,怎么,发现自己脖子短了?” 他才脖子短! 程麦狠狠瞪他一眼:“你现在对我说话放尊重点,告诉你,我现在今时不同往日,是Miss高亲自选的课代表。” “哦,课代表啊。”他拉长了声音,突然冲她身边的男生点了点下巴,“高俊你还杵这干嘛呢。” 男生很懵,啊了一声。 “堂堂一班英语课代表来了,还不给人让路。” 他嘴角轻扬,眼底笑意昭彰。 “……” 认真考虑俩天后,程麦答应了高老师。 年级每班出一个人,十七选一。校级赛形式很简单,只有3分钟即兴演讲。 这次程麦没出什么幺蛾子,顺顺利利拿下名额。 主要选人选的是相对值,高中生里就算有厉害的,但即兴演讲相当考验积累和心态,如果没有过演讲相关的特训,一旦开始忘词或者磕巴,很容易导致后续全程崩坏。 索性的是即便她中间有一两处卡壳的地方,最后还是圆了回来。 但那张台上卡壳都没红的脸,在出门看到外面池砚和韩又元拉的横幅时,顿时一片爆红。
第13章 两个男生一左一右大剌剌站着,单手插兜,上面横幅上写着“恭喜一班英语课代表程麦女士永夺冠军,代表南礼附中出征!” 高大的梧桐叶将太阳筛选成一个个小圆斑,暧昧地流转在那张女娲得意之作的脸上。他嘴角轻扬,透着一丝不羁的洒脱,完全不在乎周围人打量的目光。 可这内容太过羞耻。 不论是自己之前在池砚那炫耀过的title,还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演讲比赛名额,被他们这样郑重其事地打出来,羞耻程度爆表。 周五放学,本就是人流量巨大的时候,拉横幅的人又是学校里的惹眼人物,这会儿站在放学必经之路的逸夫楼门口,顿时惹来学生家长频频回头。 甚至还能听到有进来接孩子的家长在小声问: “程麦是哪个小同学啊?” “这什么比赛?你怎么没参加?” “冠军,那应该是个很优秀的孩子吧,还在一班这样的重点班。” 诸如此类。 她一看到就捂着脸,想装作不认识溜走,却在偷偷转身时被人朗声叫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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