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雾抿了抿嘴,难得没把玩笑开回去, 摆了摆手, 和臧彧打了个招呼,就往楼上走。 臧曜透过老花镜看了眼她的背影,失魂落魄的。 “乖徒?” 郗雾懒洋洋“嗯”了声,也没回头, 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门。 在床上躺了会儿,最后还是拿起手机给郗文容发了条消息。 郗文容很快回了她:宝贝, 早点睡。 郗雾这才松了口气。 但还是有什么突如其来的情绪牵动着她,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让她蜷曲着身体躺在床上。 楼下。 臧曜扶了扶眼镜:“乖孙, 我爱徒好像不大开心,你感觉到没有?” “我也觉得她不太开心。”臧彧笑了笑,他自从暑假之后就一直在晚上帮郗雾提前预习国际部的课程,今天也不例外,“要不我去安慰她一下?” 臧曜摆摆手,小声批评他:“你安慰有个屁用?” 臧彧撇撇嘴,失落地“哦”了一声。 臧曜拍了拍外孙的胳膊:“把手机拿出来,有司洛林那小子的微信吗?” 臧彧顿了顿才回:“……有。” “好极了,快给他发个消息,说雾丫头不开心了。” “为什么要给他发?”臧彧不大开心,少年人的不满夹杂在语气里,被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精听了个明白。 但老人精什么话都没说,揉揉他的脑袋,“回去上网课。” “我是过来给郗雾上课的,你忘了吗外公?” 臧曜一顿,先把郗雾的事情抛到了一边,“那你明天把你姐接回来,我个老头子想外孙女了。” “我姐考试周了,没法回来。” “嘿!你这臭小子!” 臧彧撇撇嘴:“外公我陪你不好吗?” “好,可你哄不了雾丫头。”小老头打算拿手机自己喊帮手,“乖孙,别熬夜,早点回去睡吧。” 臧曜拿起手机,走到室内最亮堂的地方,眯起眼睛,找出一个全黑的头像,备注是【年轻的同伙】,然后一字一顿地在键盘上打字。 【臧曜】:洛林啊,我家雾丫头不舒服,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然后发了个1,000的红包过去,发之前觉得自己这样做法有点老派,怕这些个小年轻觉着他跟不上时代瞧不起他,于是小老头学着年轻人的招儿,笨拙地在红包的备注上写了一串玩笑式的英文——ball ball you 点击发送。 隔了会儿,红包被人退了回来。 附带一行字。 【年轻的同伙】:臧老你先睡,我马上来。 小老头又开始用老年人的手速敲手机键盘,刚打下“那我怎么给你留门”几个字。 对面像能预知未来似的,手速更快地给他回了条—— 【年轻的同伙】:您允许我翻个墙吗? 臧曜一顿,这小子让他想起了当年会初恋那劲儿。饱经半个时代风霜的老人精从那几行字里终于咂摸出些味道来。 哎呦,他果然老了,竟然这会子才反应过来。 叹了口气。 这该死的字母键盘又挤又小欺负他老年人,气血上头反而反应过来了,微信还有语音这功能呢! 发了个语音说“好”,发完又吐槽一句,就不能提醒老年人一句有语音这功能吗?功能那么多这不欺负他老年人吗? 隔了一会儿,又给司洛林把那备注改了一下,一边改一边惋惜一句他那乖孙,这喜欢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人家给捷足先登了。 改完的备注就简洁明了许多—— 【准小孙女婿】 郗雾刚洗完澡出来,从衣柜里拿了阔腿的白灰色裤子穿上,上身穿一件简单的林绿色吊带,整个人显得更加高瘦苗条,有种清冷的疏离感,手腕上缠着那串墨翠的佛珠,整体给人一种清冷慵懒的悠远感。 擦着头发的功夫,床上的手机响了。 郗雾拿起一看名字,烫手似的颠了颠,然后平稳了一下情绪,接起来:“喂?司洛林?” “你不舒服?”对面说。 郗雾疑惑,“啊?”了一声。 “陪你去?” 去什么? 去约会? 郗雾看了眼壁上的老式时钟,显示八点半:“现在?” “嗯,臧老发的话。” 郗雾愣了一会儿。 小老头儿觉醒了? 知道给她当媒婆了? 明天起床一定要夸夸他:“去!你在哪我找你去。” “楼下。” 郗雾顿住了,毛巾一扔就往阳台上跑,低头看到院子里站的司洛林,刚入夏的六月,虽然是南方但夜晚的天气仍旧有些犯凉。 深蓝色的MLB棒球帽压着他一头好看的碎发,黑色薄外套,款式简单,里面蓝白条纹的棉质短袖,黑直筒,脚上干干净净一双帆布鞋,单手懒洋洋插着兜,另一只手拿着iPhone和她打电话。 院子里老头儿种的紫薇开花了,夜风一吹,扑簌扑簌往下掉,有几片花直直落在他黑色的发丝上、帽子上、肩上。 郗雾捏了捏阳台的扶手,莫名觉得这场景像极了罗密欧幽会朱丽叶,想到这里脸红了红,暗骂自己一声不害臊。 她看着楼下的他轻轻捻起落到他衣服上的一片紫薇花瓣,随手一扔,那动作随意又优雅。 这死男模,这让她心乱的小脸蛋儿! 郗雾透白的手臂上起了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似是注意到郗雾好久没回话,他又问了一声:“喂?” “我在。” “嗯,去么?”他又问了一遍,语气里有不确定,也有期待。 郗雾的手指很细很美,但那都是表象,因为她的指腹上全是画画经年留下的茧子,她此时就用这些茧子一下一下摩挲着栏杆上年久将掉的墙皮,最后指腹蹭上一圈墙灰。 朱丽叶大概在想,她该不该和罗密欧私奔。 不,她不是这么想的,郗雾觉得那个女人那刻想的应该是:她敢不敢和罗密欧私奔。 而这需要个前提条件。 “司洛林?” “我在。” “就我和你吗?” “不然?” 听到回答的郗雾转身就往楼下跑,连拖鞋都忘了穿。 管他呢,私奔还管个屁的礼义廉耻! 郗雾觉得那个女人那刻一定是这么想的。 郗雾站到司洛林身前的时候,头发还湿漉漉的滴着水。 顺着她脖子往下滑,洇湿了她脖子那一圈的面料。 司洛林看到她那样的时候,小吃了一惊。 “刚洗完澡?” 郗雾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头发也是湿的,不过男孩子头发短,干得快一点,比起郗雾这会儿还在滴水的发梢,司洛林的短发已经干得差不多了。 夜风轻轻吹,他身上清爽的松木味儿朝她袭来,那种似有若无勾着她鼻尖的感觉,顺着他那句疑问“刚洗完澡?”同步发出,惹得她耳稍悄悄红。 她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临危不乱又高贵冷艳。 司洛林低头看她的脚,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她身上,又给她把湿漉漉的头发拨出来,撒在他的外套上:“去穿鞋。” 郗雾这才发现自己跑太快忘了穿鞋,高贵冷艳那派头还没立稳就被尴尬取代了,天鹅颈昂得笔直,音调被她刻意压的冷冷的:“好的,站着等我。” 司洛林眉眼间染上些忍俊不禁。 完,自己临危乱成了筛子,整个人尴尬得想找地缝,猛一下转身,一个箭步埋头往屋里扎。 身上还披着司洛林的外套,外套上还沾着他的味道,那种清爽的、特别的、略带冷感的松木香。 要不是早就知道司洛林有喜欢的人,要不是以前从来没见过司洛林,刚刚那一瞬间她可能真的会自以为是觉得司洛林喜欢的是她。 可是不会的,郗雾一边穿着袜子一边懊恼地想,之前的试探里已经出结果了,他喜欢温优度,顺便帮褚颜午追她一下。 要搁从前她肯定就直接问了,就算被对方打马虎眼否认她也不会觉得尴尬,反而觉得曾经的那些人特别孬种——明明喜欢、情书都给她写过了,人也站他面前了,偏偏还死要面子不承认。 以前她最看不起这种人了,甚至无法理解,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哪来的那么多纠结和小心翼翼?明明就是你表白我拒绝的事情,和商品买卖一样简单干脆的流程,偏偏要搞得那么复杂。 但是现在亲身经历的人变成她了,她就懂了。 原来任何事情,经历过的人和没经历过的人,认知角度是不一样的啊。 她想。 就像求同存异四个字,听着那么简单,其实这个世界上70%的人都做不到。 于是那刻她也开始反思自我,回顾自己曾经将近十八年不到的人生里,做过多少自己不了解而因为道听途说就妄下结论的事情。 最后不敢想了。 因为太多了。 几乎每一件都无比傻逼。 因为早就知道结局,可是心里放不下,所以表白做不到干脆果断。 只是因为之前被追的都是她,所以身为被动的那个她体会不到那种面对喜欢的人时心里产生的复杂情绪。 可是这次不同了,因为动心的是她了,所以以前不懂的那些试探、杞人忧天、怯懦和想要在他面前保持最佳状态的小心思,她一夜之间,通通懂了。 有的时候不敢表白不是因为怕被拒绝,而是怕被喜欢的人拒绝。 更何况是早知结果的今天,最理智的做法是为自己保留体面。 毕竟她还是那个郗雾:爱情只是可有可无的生活调剂品罢了,来了就享受,没有就接着干自己的事情。 至于经历的过程中是爱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还是露水情缘、潦草收场,都不过是共性里的个性,生活是由众多调味品组成的,爱情不过其中之一。 就像郗雾喜欢喝百威的啤酒,觉得在她心里这个世界上没有其他牌子能够与之媲美,可如果有一天百威啤酒停产了再也不卖了,于是她这一生就再也不喝啤酒了。 这能叫傻吗? 能叫不清醒吗? 能叫恋爱脑吗? 不能啊。 不叫啊。 因为不过是瓶啤酒而已,非必需品,没了它,生活照样安稳。 于她而言,爱情就是百威啤酒。 如果那个人不是司洛林的话,她宁可不要那段爱情,遑论婚姻。 但没了司洛林,她也还是郗雾,她的生活仍旧安稳,梦想仍旧需要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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