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这么象形么? 司徒朝暮愣愣地眨了眨眼睛,然后,又指了指那条体型中等的黄狗:“那它呢?” 顾晚风:“大黄。” 司徒朝暮:“……” 嘶,这起名水平,很难评啊。 最后,她又看了看那条体型最大的纯黑色土狗,指着问:“它不会、是叫大黑吧?” 顾晚风:“不是,它叫超级黑。” 司徒朝暮:“……” 无话可说,实实在在的无话可说。 “这些、不会都是你起得名字吧?”司徒朝暮扭脸瞧着顾晚风,眼里写满了不可思议。 顾晚风无奈一笑:“当然不是,毛三起得。” 司徒朝暮舒了口气:“我就说嘛,黑子和赤海的名字都那么好听,怎么到它们仨就成这风格了……诶?对了,黑子和赤海呢?在后院么?” 好久不见这两匹马了,她竟然还有点想它们俩,尤其是赤海。 上次见面,她和赤海还一直在勾心斗角呢。 谁知,顾晚风的目光却因她这一句话而暗淡了下来,清雅的神色也在瞬间变得落寞寂寥了—— “没了。” 语气沉沉,言简意赅。 司徒朝暮的呼吸猛然一滞,心疼不已地看着顾晚风。 “没了”的意思,就是再也见不到了。 黑子是他母亲的马,赤海是他从小养到大的马,感情决计不是一般的深刻,不然,他当年绝不会在连自己的去路都没有确定的情况下也要一意孤行地带走这两匹马。 但是,马的寿命又怎可与人相比? 他又经历了一次别离,不对,是两次。 黑子一次,赤海一次。 黑子的离去,让他再度经历了一场与母亲的告别。 赤海的离去,让他彻底与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告了别。 他的成长充斥着离别。 或许,他所经历过的一次又一次的离别就是去见人外人和山外山的代价。 但是命运对他来说也太苛刻了,人家轻轻松松就能见到的东西,却要让他一次又一次地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 司徒朝暮心疼得像是被针扎了一样,连带着喉间都在发苦发涩:“当年,你先去了哪里?是不是骑着马带着毛三往南走了?” 顾晚风不得不承认,她一如既往的聪明:“嗯,先去了南边的滇省,待了三个月,后来考虑到毛三要上学,就往东走了,想找个人多的地方定居,但是手里钱不够,只能先去赚钱,于是我就去了钱塘的影视城当群演,运气好,遇到了一个人不错的导演,他帮我和毛三解决了户口问题,然后我们就在钱塘的一个村子里落脚了。” 他三言两语几句话就含括了自己这八年来的经历,听起来是一帆风顺、万事亨通,但其中的颠沛流离与风餐露宿只有他自己知晓。 尤其是那一句“想找个人多的地方定居”。 他不想让毛三重走他的老路,他想让毛三从小就能见到人外人,看到山外山,所以哪怕是千里迢迢也要赶去钱塘省,让毛三在那里读书上学。 他甚至都没有首先考虑自己的学业。 他想通过就救赎毛三来变相救赎年幼时的自己。 司徒朝暮的眼眶猛然一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才忍着没哭,眼圈却依旧是泛着红的:“所以,你当年根本就没有参加高考是么?回到老家后就直接带着毛三走了?” “嗯。”顾晚风如实告知,“在钱塘稳定下来的第二年才去复读了,考了所当地的大学。” 司徒朝暮迅速眨了眨眼驱逐眼泪,又吸了吸泛酸的鼻子,嗓音却难掩哽塞:“然后呢?一边儿上学一边儿赚钱一边儿养毛三儿?” 一句话,连带四个儿话音,听得顾晚风又感慨又怀念又想笑:“嗯,基本就是这样。” 那也太难了吧? 司徒朝暮都替当年的他着急:“可是你上大学的时候最多也就二十岁吧?怎么赚钱呀?” 顾晚风想了一下,实话实说:“刚开始的时候确实不太容易,什么都干过,不过也没有那么难,后来就可以靠着当刀匠维持生计了,有时还会去剧组当武指,酬劳也很高。” 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轻松自如,神色平静而淡然,似乎一点儿都没有被过往的那些穷困潦倒与举步维艰所困顿羁绊。 这世界上似乎也没几人能如他一般在经历了一番长达八年的颠沛流离之后,轻描淡写地说出一声:不过也没那么难。 轻舟已过万重山。 在不知不觉间,顺其自然的,度过了万重关山。 司徒朝暮猜测,他在这八年间,一定看遍了人间百态,尝遍了世态炎凉,却又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人生,所以,命运也眷顾了他,让他在吃尽苦头的同时又给予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救赎与希望,所以他才变得豁达了。 他内心的千千结在日复一日为了生计而奔波的过程中被逐渐解开了。 司徒朝暮有些感慨,有些心酸,有些心疼,却又有些想笑:“所以,我们的顾师父现在是成功下凡了?知晓了真正的人间烟火,终于不再因为清高而拧巴了?” 顾晚风的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红着耳尖从地上站了起来:“你少打趣我。” “嘁,实话还不让说了?”司徒朝暮也从地上站了起来,却因为蹲得太久了而导致了腿麻,并且还不只是一条腿麻,是两条腿一起麻,一路从膝盖麻到脚趾头,感觉像是有无数颗密密麻麻的银色小白点在皮下跳跃。 “呀呀呀呀!”司徒朝暮的身体不由主地就歪到了一边儿去,顾晚风见状赶忙去扶她,但绝不僭越,规矩克制,只是小心翼翼地握住了她的手腕。 司徒朝暮却把他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用力地攀住了他的手臂,一会儿换左脚站,一会儿换右脚站。 她还觉得脚趾头上挂着的拖鞋碍事,索性只抬腿不抬鞋,哪只小脚是悬空着的,哪只小脚就是光着的,唯有站在地上的那一只脚立在拖鞋里。 金灿灿的阳光下,她的脚背细腻白皙,足弓弧度饱满,每一片甲盖都是莹润泛光的,仿若玉雕。 非礼勿视。 顾晚风勒令自己将目光别到了一边去,却又忍不住询问了声:“脚不冷么?” 清明时节,阳光虽灿,但空气沁凉,她却连双袜子都没穿。 “怎么可能不冷嘛!”司徒朝暮一脸生无可恋地说,“脚趾头都要被冻掉了!” 顾晚风:“冷还不穿袜子?” 司徒朝暮没好气地说:“还不是因为裴星铭说他跟人家撞车了,吓得我连袜子都没来得及穿,直接踩着拖鞋就出门了。” 开车来的路上不觉得冷,毕竟是在车里。 进了小院之后也不觉得冷,因为终于见到了失踪人口,所以太过激动以至于忽略了冷。 直至那股振奋人心的激动劲儿逐渐平复,心情回归现实,她才后知后觉地感到了脚冷。 身子也有点冷,因为只穿了睡衣出门。 顾晚风犹豫了一下,迟疑着问了声:“要不、你先穿我的?” 司徒朝暮垂眸,瞧了一眼他常年裸露在外的修长脚踝,由衷而发:“你竟然也有袜子?” 顾晚风:“……” “我当然有袜子。”顾晚风无奈解释,“我只是不喜欢穿底子太厚的高帮鞋。” 司徒朝暮又仔细看了一眼他的鞋帮,发现他的外踝下沿处还真的有袜子! 只不过是因为袜沿和鞋帮齐平了所以看得不太明显。 “你为什么不喜欢穿高帮鞋?”司徒朝暮好奇地问,“底子厚点的鞋穿上去多舒服呀。” 顾晚风回答说:“个人习惯,鞋帮太高或者鞋底太厚总觉得不踏实。” 哦,我懂了。 必须脚踏实地才行,不然感受不到脚底的变化。 换言之就是:会影响我出脚的速度。 真是个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的人。 也是一个丝毫不用为了自己的身高而发愁的人,所以他实现了平底鞋自由……真是旱得旱死涝得涝死。 常年脚踩内增高或高跟鞋的司徒朝暮果断结束了这个话题:“穿你的袜子也行,但是我的脚很麻,动不了了。” 顾晚风:“我扶你进屋?” 司徒朝暮的小脸一皱,闷闷不乐:“我都说了我动不了了。” 顾晚风愣住了,屏息凝神,想到了某种可能又不太确定。 司徒朝暮嘟着嘴巴,不满地乜了他一眼,又说了一遍:“脚趾头都要被冻掉了。” 是想、让他抱着她进屋? 顾晚风的呼吸猛然一滞,心慌意乱,紧张地抿着薄唇思量再三,才试探性开了口:“要不、我抱着你、进去?” 司徒朝暮的表情瞬间就变得神采飞扬了,嘴上却还在矜持:“哎呀,那多不好意思呀,男女授受不亲呢。” 顾晚风:“……” 他真是一点都没看出来她的不好意思。 与此同时,他也确定了,这家伙八年如一日的没变化,还是那个肆无忌惮的女流氓。 顾晚风忍俊不禁,没再多说什么,直接将司徒朝暮从地上横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朝着房子走了过去。 他的手臂修长,特别有力量感,胸膛宽阔而紧实,步伐平稳矫健,轻轻松松,一点都不似在负重抱人。 被他抱在怀中,相当有安全感。 甚至能够清楚地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极具吸引力的青年热血气。 周遭严寒的空气都被他的体热驱逐了。 司徒朝暮的心里都要乐开花了,发了狂的高兴,却表现得相当娇羞,低眉敛眸,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我不沉吧?” 顾晚风无奈一笑:“你才几斤?” 我确实也没几斤,我身材好得很! 司徒朝暮撩起了眼皮,瞧着顾晚风,故意刁难他:“那你的上限是多少?十个我行么?” 顾晚风笑答:“一百个都没问题。” 司徒朝暮被逗得咯咯笑,然而就在这时,他们的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诶哟,我现在来的是不是有些不是时候了?” 顾晚风都已经快抱着司徒朝暮走到屋子门口了,听闻声音后,下意识地停下了步伐,回身去看。 司徒朝暮也好奇地望了过去。 在小院门口,站着两个男的,其中看起来较为年轻的那一位年龄大概四五十岁,中等身材,穿着蓝色牛仔裤和红色格子衬衫,外罩一件黑色的工装马甲,留着一把狂野的大胡子,带黑框眼镜,半灰色的中长发在脑后扎了一个小辫儿,一看就是一位搞艺术的文艺工作者。 艺术家旁边儿还站着一位白发老者,穿着一套较为正式的灰色西装,内搭白衬衫,还配了一条红色的领带,郑重其事。 在老者的怀中,紧紧地抱着一方长条形的红木箱子,看起来沉甸甸的,但他却坚持紧抱于怀,绝不假借他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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