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上午校区,中午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两个人像高中时期一样,一边对食堂的饭菜评头论足,一边分享彼此身边发生的事。 “迷茫啊迷茫,人生一片迷茫。”李识好嘴里含着糖醋排骨,含糊不清地说: “我学的酒店管理专业,当年听留学中介的意见选的,读的时候说将来就业好,将来的事谁知道,我妈让我到时在那边找工作,找不到就回国考公务员。你呢?学法语,将来应该比较好找工作吧?” 陈平戈大学学的是法语专业,二外选了日语,加上她高中时英语就很好,也算是掌握三门外语的人才了。 “哪容易呀,”陈平戈也发愁,“我的学校只是一个普通的二本学校,外语专业也不强,说是外语系也就只开三个语种,出去跟名牌外国语大学的学生完全不能比,我也没海外留学经验,应聘面试根本没优势。” 总归人生,哪有那么顺利的。 陈平戈也看得开,安慰李识好: “不管专业有用没用,你先镀层金回来再说,回国后不管考公也好,再就业也好,比上不足至少比下有余,我呢,现在也就拼命考个最高语言证书出来,反正当初报专业也是看兴趣报的,至少不负初心,至于工作到时再看看吧,只要吃得下苦总有砖搬的。” 两个人举起装汤的泡沫碗,当做是碰酒杯,李识好吆喝:“加油努力,干了干了!” 李识好的位置正好对着食堂打饭处,吃着饭,李识好注意到一道挺拔的身影,手中牵着一个女孩,从离打饭处最近的侧门进入,光凭背影,就在热闹熙攘的食堂中比周遭的男生,都引人注目。 那男生打完饭,转过身,嗬,剑眉星目,果然是个长得相当不错的男生。不只李识好,他经过之处,不少女生都或偷偷或光明正大地在看他。 陈平戈注意到李识好的目光,“那是我们学校的校草,旁边是他的女朋友,三年来的第五任。” 话音刚落,一个长卷发的女生端着饭盒,雄赳赳气昂昂,经过校草身边,怎么看都是故意地撞了校草一把,差点把他饭盒上的汤撞翻了。 坐在陈平戈身边独自吃饭的女同学适时凑过来,自来熟的对李识好科普,“那是校草前任,分手后,在学校 BBS 上发万字文大爆交往隐私,轰动本校一时。” 李识好啧了一声,“果然不能跟长得好看的男生交往,每一段情史全校皆知。陈平戈,你以前不也是,跟谌颐走到哪里都……” 李识好后知后觉自己说了什么,猛然住了口,不安地瞟了陈平戈一眼,只见她什么都没听到似的,专注地夹糖醋排骨里的菠萝吃。 平戈阿,直到今天还是哭不出来吗。 李识好本身是对感情很洒脱的人,出国的第二年,就跟谢丰泽分了手。原因无他,无非是异地恋,感情慢慢变淡,无声无息地分开,通过手机短信一句淡淡的“分手吧”,也没预想中的伤筋动骨,到真正分开时也就只有一点点淡淡的惆怅感。 从某些方面说,李识好并不太理解陈平戈这种词旷日持久的耿耿于怀。 就在这个瞬间时,李识好发现,四年半过去了,陈平戈还没走出来。 她的神态明明就像是在等待着什么的样子,但是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 第二天早上,七点,李识好感觉睡在旁边的陈平戈轻轻起了床,顺着床边梯子爬下床,李识好睁开眼,揉着眼睛,脸枕着手臂,半梦半醒之间,就这样看着陈平戈忙碌。 在宿友们低缓的熟睡呼吸声中,陈平戈轻手轻脚地洗梳,换衣服,化妆。之后,也许时间还早,在一室寂静中,陈平戈坐在宿舍正中间地两排床之间通行的空地的椅子上,发呆。 背阴的宿舍暗的天光,有一条阳关切过他左手边的过道,在某台台式电脑的边缘发光,能听到鸟鸣声,宿舍门外偶尔有人走过,有谁跟谁兴奋地在走廊上打招呼,热切交谈几句后又自觉放轻了音量。 陈平戈只呆坐着,整个世界都与她无关,她坐了半个钟,李识好就看着她的背影半个钟。 她一直都是郁郁寡欢的,李识好觉得自己窥到了陈平戈的本质,敏感,不善倾诉,在跟谌颐在一起之前是,离开了谌颐后,她回归到了那个状态之中。 到了要出门的时间,陈平戈站起来,把饭卡给李识好留在桌上,收拾好东西,她出门去了。她大学的学费生活费,除了第一年需要陈黎资助之外,接下来的三年全靠自己打工赚钱。 今天周六她有两份工要打,2 个小时的日语语言中心汉语授业,3 个小时的高中生英语辅导家教,早上九点出门,晚上九点回宿舍。 李识好跟陈平戈住了一周,就被父母催着回家了。 陈平戈送她去机场。本市国际机场坐地铁即可直达,非常便利。两个人手牵着手,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进站,出站,换线,有空的时间就聊天。 其间陈平戈问起了刘淑荟的情况。 李识好起身给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让座,心不在焉地回答,“不清楚,我也一两年没跟她联系了。” 只知道她去了魔都的知名大学,聪明冷静又自私的人,估计到哪里都混得不差。 陈平戈对刘淑荟跟李识好失去联系的事情,还挺吃惊的,李识好自己倒觉得在情理之间,她对于刘淑荟,就是可利用的工具那一类的存在,现在刘淑荟用不着她了,她自然就要退场了。 以前李识好对这样的事情还会大动肝火,但最近她慢慢变了,变得不那么爱招朋引伴了,对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宽容了很多。 不是谁都像陈平戈那么长情的,你跟她走散了,只要你偶尔回一次头,她就会伸出手,把你重新笼络在身边。 机场南地铁站出站后即是机场航站楼负一层,再乘电梯上到三层,就是机场办票大厅和出发大厅了,李识好没让陈平戈继续送,两个人在地铁出闸口处话别。 李识好拉着行李箱,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回过头,看到陈平戈还站在原地目送着她,人来人往如海潮的人群,那一抹瘦仃仃的身影看起来尤其孤单。 李识好仰起头,觉得眼角有些酸涩。 她记得刚出国那会,人生地不熟,英文也说得不太好,生活学习困难丛丛,饶是生性活泼开朗的她,偶尔也有崩溃的时候。 陈平戈就在第二天有课,有兼职的情况下,凌晨三四点站在宿舍的洗手间里,隔着 12 小时的时差听她诉苦,开导她,陪她熬过来开头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但陈平戈的事,她向来帮不了她。 三年后,李识好完成学业,回国考公,进了税务局工作。 又过了五年,李识好遇见了喜欢的人,结婚了,如大部分普通人一样,背负房子车子孩子,琐碎地开心忧愁着生活。 李识好成家后定居在 g 市,和陈平戈生活工作的地方离得很近,两个人经常走动,感情一如少女时代,没有因为处于两种不同的生活阶段而隔阂。 终于到了有一年,一天深夜里李识好接到了陈平戈的电话。 手机在客厅,铃声回荡在空荡的客厅里,身边的丈夫翻了一个身,儿子在床边的小床上甜甜地酣睡,李识好摸黑走到客厅里,接起了那个电话。 陈平戈在手机那头带着三分醉意,喃喃自语一般,“好好,我又看到他了……当时说好的一辈子不再见面,他为什么又出现了……” 能让她从老僧入定般的沉静中变得如此失态,他只能是谌颐了。 李识好听陈平戈说话,赤脚,手捂着额头,从黑暗的客厅走到了月光下的露台。夜风悠悠,远处的灯光灿烂如星河。 “又见面了啊?那他结婚了吗?胖了没有?发际线可还在?人变成油腻大叔了吗……哦,还是单身,依旧很好看……” 李识好跟陈平戈随意叨嗑,夜风中,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满面是泪。 她天才的好朋友啊,她李识好在变,刘淑荟在变,杨洙在变,陈平戈知不知道她身上的时光,几乎是停止流逝的。 她依旧在那里,不知道等待着什么地等待着。 那东西等到了她暗暗欢喜,那东西一辈子不到,她也没有任何异状地一脸平静地活下去。 李识好好像顺着时间隧道走回去,回到了 10 年前的少女时代,教一个始终郁郁寡欢的、敏感又懦弱的女孩子追求爱情,土匪味十足地放话: “那咱就迎面而上,把他追回来再说!”
第115章 番外二·加害者(1) 少女时代,肖若琳对谌颐最后一定会属于她这件事深信不疑。 他们两家是世交,谌妈妈是肖妈妈大学时代的好友,也是肖若琳受洗时的教母,谌妈妈只有一个儿子,因此格外喜欢女孩,对肖若琳也非常疼爱。 繁忙的工作之余,谌妈妈在家对着儿子觉得无聊,便经常会和肖妈妈等三两个闺蜜聚会喝下午茶逛街。 作为母亲,走到哪里都爱带着孩子作为陪伴,因此,肖若琳咿呀学语之时就认识谌颐了。 谌家祖上是望族,迁徙海外后,本来就根基深厚,经过几代人的耕耘,越加富贵灼人。她家也算是顶级圈层,但对上他家,还是要会感到卑怯。 谌颐是嫡系独子,从小就长得好,加上聪慧早熟,小时候太太们聚会上,总爱有意无意拿他开玩笑:“小颐长得这么俊,长大后能当我家女婿就好了。” 但肖若琳发现,谌妈妈只独独亲口承认过她,“琳琳这么可爱,长大后当我儿媳妇好不好?” 女孩子总比男孩子早熟一点,当时肖若琳刚上 7 年级,情愫初开的年纪,有一天想起小时候谌妈妈因为她太爱粘着谌颐随口打趣她的这句话,忍不住把目光投向正坐在窗台边看书的谌颐。 那一刻,突然控制不住思绪地幻想:如果将来她真嫁给他,穿上婚纱被父亲在教堂上牵着走向他会是什么情形。突然地面红耳赤,她在那一刻间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谌颐。 可是谌颐,聪明如谌颐,从小由于家庭环境见惯人情世事,自小被那么多女生围绕着,明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喜欢,却依旧对她这枚小青梅那么冷淡。 肖若琳自小在国外长大,跟谌颐一样受的是西式教育,讲求自由奔放跟随感觉,所以一向敢想敢做,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后,立刻跑到谌颐面前跟他告白,而谌颐仅仅是放下手中的书,从从容容地拒绝了她,“对不起。” 当时肖若琳年纪还小,自小被父母娇惯着长大,又因为长得漂亮,家境优越,各方各面都优秀,习惯了被男生们拥戴着,自然有一股傲气在,乍然被拒绝了,还会咄咄逼问谌颐,“为什么不接受我?我哪里不好了?”谌颐估计没少被女孩子问这个问题,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我不喜欢你。”
言情小说网:www.bgnovel.com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109 首页 上一页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