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蒯氏庄子 这个浑身破烂的男人姓陈, 因为经常疯疯癫癫的,大家给他起的名字就是陈半仙儿。他很是满意这个名字,就连跟戚迷自我介绍的时候都是用的这个。 似乎猜到了她注意的, 陈半仙儿不慌不忙的扭头看了眼, 咧嘴一笑:“那双鞋是[指路履], 在丧队发送之前,将这双鞋从死者的脚上脱下来放在地上,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尊重死人意愿, 丧队会以这双鞋尖摆放的方向为准, 给死者找到一个舒心安葬的地方,路上遇到这双鞋啊可不能指, 更不能去破坏它的方向,不然可是会掉命的。” 关于这一点, 戚迷已经亲身试验过, 便接着问道:“那这双鞋自己会动?” “这个东西啊,那就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了。”陈半仙儿笑了笑, 又提议道, “怎么样,你帮我做事, 我帮你们保命,这买卖还是很划得来的。” 戚迷看他一眼, 转身和郑媛媛杜瑞商量起来。 崽崽们看见这三个大人自己说自己的,也不带着他们, 当即就举起小手你一言我一语的发表意见。 其中当属王小虎的声音最大,听到这位身着破烂的中年男人说那双鞋不能指, 当时就悟了, 越看他越像是世外高人:“戚老师, 你就相信这个爷爷吧!这个爷爷告诉我不能用手指鞋,感觉好厉害的样子,有他在我就不会看见那个怪东西了!” 陈半仙儿:??? 爷爷? 这次破天荒的,一向跟王小虎对着干的赵一哲也举手表示:“这个爷爷一看就是少林寺的扫地僧,深藏不露的那种,没准他还能给我们武功秘籍呢!” 陈半仙儿看了看比脸还干净的口袋:秘籍? “不对,你们俩在说谁是爷爷?!”他反应过来,拧着两条黑眉毛道,“我才五十二好不好!正是大好青春呢!” “奏是,我爸老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到了五十又长一茬,这个爷爷年轻得很呢。”杨胜壮背着小手点点头。 “就是!”男人沉默了两秒,低头:“?” 感觉这小家伙把话题越扯越远,戚迷赶紧出声制止。 然而这边人群刚静,就听得百米开外从那扇门里又泼出来一碗黑狗血,那户人家的小伙骂骂咧咧探出头,离得这么老远还在吊着嗓子大喊:“你们几个外姓人还不赶紧快走!离我们蒯氏庄子远点,麻溜给我滚蛋!!!” 男人扯着脖子刚想再骂些什么,一块石头不偏不倚正好投进了他的嘴里。 戚迷拍了拍手上的灰:“不必费口舌了,我们这就走,不给你添麻烦。” 男人将石头吐掉,看见那些不速之客果然离开了,往地上啐了一口痰,将门重重关上。 陈半仙儿回头望了一眼,挠着肚皮哂笑道:“看出来你们不是本地人了,敢去蒯氏庄子借宿,你们的胆子是可真够大的。” “那地儿怎么了?” “怎么了?”陈半仙儿冷哼,“只要是这附近的人,十里八乡谁不知道就属这蒯氏庄子家族支系最多,规矩也是最多的,就连路过的人想要讨碗水喝也得掐指算个好半天,更不用说你们这些还要进门休息的人了。” 他笑了几声,接着道:“你们这一行十三个人是单数,已经是犯了蒯家的忌讳了,好在带着十个双数的孩子,男娃也是双数,人家勉强能跟你聊个一两句,总体来说[七男主阳、六女主阴,七压过六],勉强算是能接受的。”说着,他转头向队尾的杜瑞努了努嘴,问戚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问题是出在那个小伙子身上是不是?他是七月生人?” 戚迷点头。 陈半仙儿一副‘我就知道’的样子,迈着四方步走得那叫一个有派,细细为她掰开揉碎解释:“男人七月生日在蒯家的规矩里就叫【阴煞命】,就是男生女命,以他们的道理是七月有中元节,中元节的前十五天和后十五天都是晦气,生女当做活祭,生男当做逐门,反正在七月份出生的人在蒯家是呆不得的。” 戚迷越听脸色越难看,尤其是那一句[生女当做活祭,生男当做逐门],活祭一词是怎么样的场景虽然没见过但想想就知道会很残忍,顿时愈发对蒯氏庄子产生了厌恶感,不由冷笑一声:“生孩子还得避开一整个月,真够可以的。” 她本以为生孩子这事已经够荒唐了,没想到陈半仙儿接下来的话,更是毛骨悚然。 “生孩子这算什么,毕竟现在还有个剖腹产不是?也就提前一个月的事,可是你能想象,蒯家变态到居然死人也是要取双数的年龄死吗?年龄符合的生病直接就不治了,就让他们用着双数的年龄去死,没准还会干脆送那人一程;年龄还是单数的,就想尽一切方法给人吊着命,吊到那人过完生日,直接办葬礼。” “卧槽。”戚迷忍不住爆了声粗口,下意识回头看了眼那已经很小的牌楼,皱眉道:“那个蒯氏庄子里的人就没有单数年龄的人意外去世的?”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吧,但庄子里写死者的年龄从来都是双数,具体死者真正有多少岁那就不得而知了。” 刚说到这里,陈半仙儿兴奋的指了一下前方,几棵粗壮树干的掩映下,一桩类似于小庙宇的建筑物出现在眼前。 与刚才所去的蒯氏庄子的气氛不同,尽管庙宇的檐下挂着两只红灯笼,但因为屋里亮着灯光,冲淡了几分诡异,徒生一种林深静谧的感觉。 总的来说,是能给人住的地方。 离得近一些后,依稀还能嗅到空气中的烟火气,大约是到了吃饭的时间,庙宇上方飘起了缕缕炊烟。 从外观来看,这间庙宇有了些年头,外墙剥落了许多墙皮,上方只有一副黒木牌匾,没有字,没有写明供奉的神灵。 “这灯笼上没字?”戚迷注意到这两盏灯笼上面并没有写奠字,与蒯氏庄子的牌楼上挂着的不一样。 陈半仙儿冷哼,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也就他们蒯家能把死人用的字写在结婚用的灯笼上,装神弄鬼的,哎呀蒯家的人可真惨,死都死了还要保佑族人平安富贵。” 他嫌弃往地上呸了两声,像是在去晦气,临开门时换了幅表情,笑眯眯地推开门。 映入眼帘的是个几平米的小院,很小,四个孩子追逐打闹没跑几步就到了转弯的地方,玩得正欢时看见陈半仙儿进来,两个年龄稍小的孩子惊喜喊了一声“半仙叔叔”,就兴奋地跑了过来。 陈半仙儿黑胖的脸都笑出了一朵花,两手一边一个将这两个小家伙抱了起来。 察觉到豆丁班的十个崽站在门口,两个孩子先是一愣,继而十分开心的挥了挥手:“有好多小朋友欸。” 崽崽们也在有礼貌的打招呼。 豆丁班的几个社交悍匪直接自我介绍起来: “你好!我叫于娇娇!” “我是王小虎,大老虎的虎!” “我的名字叫杨胜壮,因为我奶奶希望我长得很壮!” …… “别在外面傻站着了,都进来吧。”陈半仙儿将两个跃跃欲试的孩子放到地上。 两个孩子马上就奔向了豆丁班的那些崽,小孩子的熟识程度是出乎意料的快,没一会儿就手牵手跑进了院子里。 听得院中嘈杂的声音,稍年轻一些的男人掀开帘子探出头,一看突然来了这么多人,眉头皱起:“喂老陈,你这是干嘛?” “这些是外地人,来这儿借住的。”回答完男人后,陈半仙儿挠了挠大肚皮,跟戚迷几人介绍了一下,“那个男人叫蒯良,也住这儿。” 几人礼貌笑笑,蒯良愣了一下,也淡淡扯了下嘴角。尽管表情还是一百万个不乐意,但也没再说什么,放下那片布帘。 戚迷进来之后才发现这里面没有供奉神像,仅有一个雕花的石台,石台周围摆放着许多废弃的灯盏,就连两侧的墙上也全都是,因为有些年头了,这些灯盏都没有再亮,庙宇里仅靠着天花板上面的一个灯泡照明。 灯盏足有几百盏,可以想象得出当它们都点燃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灯火璀璨的盛况。 戚迷环视一周,问陈半仙儿:“他是七月份的生日?” 既然这个人姓蒯,又出现在这里,已经能猜了个大差不差,生男当做逐门,虽然是被家族赶出来了,但下场已经比出生在七月的女孩好很多了。 陈半仙儿点头,证实了这一点:“七月一号凌晨出生的,就超出了不到半个小时,还是被家族扔出来了,从小就住在这里,靠着母亲买了个外氏人偷偷照顾才长这么大的,可以说我们这些人也算是被他收留的……蒯良这个人性格有些怪,一会儿你们好好跟他说说,当初我也是软磨硬泡才换得他同意的。” 戚迷点头,主动走了过去。 这间庙宇明显被改造过,正对石台的墙上开了个口,用蓝布当做门帘挡着,后面是厨房,能清晰听见剁菜和炒菜的声音。 她试探性的掀开蓝布一角,正对上砧板前切菜的蒯良。 蒯良一看她这个新来的女人这么没规矩,脸色又难看了几分,猛地扯了下蓝布:“后厨重地闲人免进。” 戚迷尴尬地收回手,忙为自己的唐突道歉:“下次我会注意的,我知道你见到我们这么多人嫌烦,但你放心,我们不会白住在你这里,有什么活我们都会干的,付钱也行,绝对不会给你们添麻烦。” 话音刚落,不等蒯良反应,一个上了些年级的女人笑吟吟掀开帘子,她身上穿着围裙,手里端着盘褐色发黄的菜:“没事的姑娘,你就安心在这里住吧,蒯良他就是脾气怪但是心地很善良的,你们踏实住,没事儿,走,咱吃饭去。” 戚迷有些犹豫,默默盯着这帘蓝布不动。 “你瞧你这姑娘心真实在,我说还不行。”女人无奈叹了口气,抬手将帘子掀起,“蒯良你倒是说句话啊,人家外地姑娘跟你在这儿说了这么半天,你就连个屁都不放。” 蒯良低头切着有些干瘪的土豆,帘子撩起时明显被吓了一跳,口气不悦道:“我说什么啊我说,外面那么多人就靠你那一盘干菜,能吃饱就见鬼了!” 说着,他就气冲冲拽下帘子,沉声道,“行了,只要不是过来吃白饭的都能住,行了吧?” 女人朝戚迷一挑眉,拽着她绕到院中:“你看我都跟你说了,蒯良他就那样,这下你放心了吧,你们就放心住吧没事儿。” 经过了解女人姓黎,大家一般都叫她黎姐。院里的四个孩子都是她的,大女儿已经有十二岁了,叫做盼君,平日里就靠她帮着黎姐忙活,带着豆丁班的孩子们玩的时候也很有大姐姐的风范。 看见黎姐端菜出来,盼君马上就从墙边拿来一副破旧的桌子支起。 墙角堆着的几块平展石头是他们坐的凳子,围坐在这桌子一圈,盼君将石头搬好后就朝他们招了招手,有些难为情道:“哥哥姐姐你们都过来先吃吧,没什么好招待的,不知道这些草根你们吃得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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