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来都来了,干脆就去瞧瞧。 刚走了个拐角,就嗅着香气找到了厨房。 厨房的窗子半掩,可以看见有几个戴着孝帽的女人在里面默不作声的吃着饭,和外面的情况一样,除了碗筷碰撞的细小声音,就连喝汤都没有动静。 她正瞧着,目光游走在厨房的各个食材上,突然听到了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 戚迷一怔,再看那些吃饭的女人,相互递了个眼神都没有说什么,就继续吃着饭,好像吃饭期间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与她们无关。 哪怕是看到了贼,可能也得等着吃完饭之后才有所行动。 她看了这些女人两秒,确认她们不动后,就循着刚才那声重响走去,看见了半个身子都扑到窗外的女生。 这扇窗户低矮正对着走廊,女生清瘦娇小的身体就笨拙的半挂在窗沿上,两只手疯狂抓向空气想要寻求一个可以扶的地方。 可尽管如此,她都没有发出尖叫。 大约是她扑腾得太过大力,整个人敌不过地吸引力还是从低矮的窗口翻了出来,砰地一声落在了走廊,又发出一声重响。 戚迷一看,忙过去扶她。 女生看起来很小,白净的小脸上写满了惊恐,站稳之后就不停地低头道谢。 她不说话,戚迷也就乖乖的遵守规矩不说话,笑着朝她摆摆手。 目光下移的一瞬,她注意到女生的腰部被缠了一条红布,很紧,将女生的小腰肋得非常细,目测来看只有她腰的三分之二。 这还不算,女生的两只脚踝也被同样的一条红布缠着,就连走路都得靠着两脚慢慢向前挪,是上台唱戏才会有的小步,大概大家闺秀便是这样的感觉。 女生担忧皱着眉,寻求帮助般指了指房檐方向。 戚迷抬头,发现有一只蝴蝶被房檐下的蜘蛛网缠住,正在进行临死之前的挣扎。她一眼明了,轻盈的向上一跳,取下了那只蝴蝶交到女生手里。 女生唇角上扬到了好看的弧度,用口型说着谢谢,然后将手一扬,目送着那只蝴蝶翩然离去。 蝴蝶越飞越高,渐渐离开了宅子。 女生朝着戚迷微微颔首致谢,低头小挪着步子回到了房间,要关上窗户的时候,见她还在望着自己,便稍显局促地偏过头去,急急合上了窗。 戚迷盯了那窗两秒,才收回了目光。 刚才在女生转身的时候,她注意到女生的脖子上有一点红痣,很像是陈半仙儿口中配天婚点的朱砂。 如此活泼鲜活的女生居然要嫁给一尊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灵,怎么想都是荒谬。 戚迷轻嗤一声,转身往回走的时候正赶上第四声锣响,霎时天井院中就传来了阵阵急促的脚步声,那些放下了碗筷的男人马上就过来对她围追堵截,而在她身后,那些在厨房吃饭的女人也都走了出来,在这狭窄的走廊中将她团团围住。 大门方向的陈半仙儿朝她嗷了一嗓子:“姑娘,我已妥善离开,你就好好顾着自己吧!” 戚迷听罢,使力向上跳起时顺势双手抓住屋檐,借力翻身落在屋顶后又一个转身落地,不过十几秒的功夫,毫不费力就出了这间老宅。 此时陈半仙儿还不知道她已经脱困,贴墙站在门口,竖着耳朵听着里面的动静,感觉大部队的脚步向门外逼来,他顾不上义气拔腿就跑。 刚跑过条街,才发现戚迷早已等候多时,顿时那黑胖的脸又笑开了花,像捡着个宝似的:“厉害啊小姑娘,果然我老陈的眼神是最好的,没看错人!” 戚迷无视了这恭维的话,上下打量了两眼出来以后更为圆润的他,不知道他的衣服里都藏了什么,袖子、裤腿还有肚子全都是鼓囊囊的。 陈半仙儿读懂了她的眼神,神秘兮兮的从左边的衣袖掏出两个煮地瓜,右边的衣袖拿出了两根煮玉米,腰和裤腿里塞的瓜子花生还有糖块,典型的‘吃不了兜着走’。 一看戚迷浑身还是这般清瘦,他撇嘴道:“别告诉我你就去参观了一下厨房,什么都没拿出来啊。” “我要拿出来还能叫‘拿’?那就是叫‘偷’了,我有手有脚的才不干这违法乱纪的事。”戚迷说着,小鬼牵手般,不自觉就伸去抓他手里的瓜子。 陈半仙儿的白眼简直要翻到天上去了,赶紧把手一缩,背到身后去:“行,你清高,就我爱干这种勾当呗,有本事你别伸手啊!” 戚迷看半仙儿这样子确实有点生气了,讪讪一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靠这种方法拿东西不是长久之计,这附近的集市在哪儿,我兜里有钱可以去买东西试试,总比你每次都这么提心吊胆的‘拿’要好吧?” 陈半仙儿不是那么小气的人,看见戚迷笑着抛出来了一个台阶,他就顺着走了下来,朝着一个方向努了努嘴:“行,就那边不远,你确定你兜里有钱哈,可别想讹我的。” “确定,我兜里有钱。”老魏临走之前把身上几百块钱的家当都塞给了她,现在买点东西吃是不成问题的。 两人离开牌楼向集市走去,边嗑着瓜子边唠起来了那个身上缠着红布的女生。 和戚迷想的一样,那个女生就是神灵钦点的小媳妇,名字叫蒯阿鸾,是蒯家一个小支系的女儿,自从十六岁的时候神灵选定了她,她就被点上了朱砂,接到了主家附近的宅子里受到照拂。同时他们那一个小支系也因为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从偏远的村落来到了主家落户。 那两条红布也是在点朱砂的那天一同缠在蒯阿鸾身上的,据说腰细、走路轻巧的女生更能讨得神灵的开心。 戚迷冷哼一声,无语到实在找不到话来吐槽。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感觉离开蒯氏庄子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了,神清气爽的,就连呼吸到的泥土味都好闻了很多。 集市离得蒯氏庄子还算近,热闹又嘈杂,老远就能听见吆喝声。 街道除了商铺,还有许多支着的地摊,好像除了生活在地底,这里完全就是地面上普通的夜市,每个摊上不是挂着灯笼就是缠着彩灯,亲切而富有烟火气。 “这些人啊,全都是十里八村家里有点家底的人,吃不完或者用不完在这里支个小摊,一来可以和其他摊子以物换物,二来就是为了救济一下像我们这种无家可归的人,也算是行善积德了。”陈半仙儿悠闲的迈着四方步,很有来逛街的感觉。 戚迷:“他们得到东西的方法也是和蒯氏一族一样吗,不是靠着死人就是靠着配天婚?” “十里八村的都一样,都是靠着这个方法,虽然听起来很扯对不对,可你架不住它管用啊,就拿死人这事来说,前脚刚举办完葬礼,后脚还真的有各种食物锦缎凭空的出现在屋,而且源源不断的,一试一个准儿,谁还敢不信?” 陈半仙儿摇头晃脑道,“我呢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要是还有个媳妇孩子的,我可能也得死了来保佑他们,因为这方法的确简单啊,只要我死了就能保佑全家衣食无忧的,这买卖挺划算的。” “也就是真•混吃等死呗?”戚迷一语中的。 这些生活在地底的人没有其他获得食物和财富的方式,唯二的已知方法就是[死人保佑]和[配天婚],而且百试百灵,自然谁都不会再想去闯第三条路。 不想奋斗是常态,放到现实世界也是非常适用的,毕竟谁不喜欢每天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什么都不用干就能顿顿美味佳肴呢? 想到这一点,戚迷倒是有些理解这些人了。 不过。 “为什么配天婚的都是女生?”她无法接受。 陈半仙儿怔了怔,理所当然道:“因为蒯氏一族的神灵是男的啊。” “所以呢?” “所以就是女的呗,还有什么为什么?”陈半仙儿没过脑子的扔了这么一句,说完才想到了什么,忽而笑得意味深长,半掩着嘴道,“诶呦小姑娘,见识很广嘛,你这个小思想很危险的。” 戚迷眨了眨眼,才意识到他是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从古至今可没听说过给神灵娶媳妇的,而且神不一定有性别之分吧,蒯氏一族怎么就确定他们供奉的神是男的?” “嗯,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 陈半仙儿想了想,先是十分肯定她对于这个观点的提出,随即就站定到了一个猪肉铺子前,大手一挥指着其中一块五花三层的猪肉,道:“买这个,今晚回去烤肉吃。” 戚迷:“……” 大概猪肉铺老板已经认识他了,头都不用抬就下起了逐客令:“你,八字不合,不卖!” 这次陈半仙儿可是有备而来,傲气的扬起下巴,不急不慌的指了指戚迷:“不是我买,是她买。” 路上他已经给戚迷算过了,知道这姑娘的八字和蒯家挺合,就想着进来第一件事过来买块肉,以报这么多年来八字不合不能买猪肉的仇。 果然,老板掐指一算可以卖,便痛痛快快将那块上好的五花肉包起,递给戚迷。 戚迷接过,看着老板这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表情,简直无语。 陈半仙儿完全就是故意的,戚迷刚接过,他就当着猪肉铺老板的面将那块猪肉拿了过来,美其名曰是怕肉太重累着她,实则早已将嘚瑟二字完美的诠释了出来。 老板咬咬牙,气得砰一声将手里的大菜刀剁到砧板上。 陈半仙儿摇头晃脑的拎着肉,走过拐角仰天大笑:“我看以后谁还敢拦我买肉!” 声音之大引得路人纷纷驻足。 戚迷可跟不起他丢这个人,忙转身去买别的菜。 多亏得她的八字和集市很合,这次收获颇丰,连一张红票子都没用完就买了鸡鸭鱼肉等不同的食材。 现在来看,只要这个集市不倒闭,只要她兜里还有钱,那么孩子们都不至于饿肚子。 问题就是这个钱。 “你平时在哪儿打工赚钱?”她问。 陈半仙儿:“一公里外的纸扎场,你可以去试试,工资给的多而且每扎一个纸人还能恢复一个生命值。” “只有扎纸人这个工作吗?”这个工作能恢复生命值还是很诱惑人的,只是这些东西实在是不适合带着小朋友去,大家的生命值都掉了一些,还是得想办法尽快帮他们恢复。 陈半仙儿想了想,为难道:“那可就有点麻烦了,这里打工地方就只有纸扎场和绣工坊,绣工坊是专门做喜服喜鞋的,工程量大时间长,同等时间下还是扎纸人来得实惠一些。” 戚迷哦了一声。 绣工坊和纸扎场,一个主喜一个主丧。 这里的人类都是靠着这两次盛宴存活,仅有这两种赚钱途径也能说得过去。 她没说话后,陈半仙儿也沉默了,两人就提着大包小包低头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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