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是在强人所难。”常青叹气,“如果有可能,我更希望能自己去一趟鸣沙镇,但……”他缓缓地取下兜帽,将前额上一枚鲜红的眼纹暴露出来。 “白泽。”霍依然道,“这又是在何时?” “说来话长。总之,自我被白泽附身以来,彼此处于胶着状态。他无法彻底吞噬我,我却也无法完全战胜他。但时不时地,会有一些属于他的记忆渗透过来。”常青瞥了一眼旁边黑白交错的棋盘,继续道,“幸亏如此,上次才救下了那奴山查干族新任的萨摩。这一次,我所知道的并不多,只晓得白泽曾将一样有他印记之物放在了鸣沙镇,时间恰好是在四年前。” 霍依然保持着沉默。 “就在你离开鸣沙镇前不久。” “……不。”他僵硬地拒绝了。 常青叹了口气,过去拿那只酒囊:“既然如此,便只好请蔺公子将这点醉朱颜还给我……” “不行不行!”一名锦衣华服的公子也不知道从哪棵桃树的后面跑了出来,一把抱住酒囊,“这是要留着送给我心爱的姑娘的!” “蔺长生!” 二 霍依然第一次遇到蔺长生的时候,正准备要割断自己的脖子。 那时候跟眼下一样,也是刚过了秋分。天气一日比一日凉了,霍依然便越发懒得动弹,常常一日也不说一句话,躺在草丛里就是一整天。 他不敢闭眼,害怕一闭眼,就又会开始陷入噩梦之中。每年到这个时候,困扰他的梦境就会越来越清晰,真实得几乎触手可及。不如去死好了——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而且越来越具有诱惑力。这样,噩梦就永远无法成真,可怕的景象就不会成为现实。 为了保证无人打搅,他还特地选了处安静的密林。 谁曾想有个不开眼的匪人劫了蔺长生,以为这回捞了只小肥羊,一路拖着他也进了这片林子。霍依然在旁边听着蔺长生跟匪人亲切地攀谈,从自我介绍一直聊到人生感悟,终究是没忍住,出手救了他。 这下好了,原本想死也没死成。 第二日他刚寻了另一处人迹罕至的悬崖要跳,呼啦啦涌来十来个劫匪埋伏在路边,眼看是要劫道。他濒死的好奇心居然活动了一下,潜伏在旁边等了片刻。 那腰间挂着镶金着玉的贵重酒囊,一路哼着歌,大摇大摆地行了过来,又被劫匪扑过去摁在地上拿绳子捆了的,不是蔺长生,又是谁? 这种体质也真是……独一无二了吧…… 霍依然长叹一声,走了出来。蔺长生叫人捆得像只待宰的猪,居然得空伸了只手,使劲地朝他挥着:“霍大侠!好巧啊,你也在!我正在跟他们聊你——” 霍依然其实当时就后悔了。但他不知道将来他还会更后悔。他摆平这次的劫匪后,蔺长生一从绳子里挣脱出来,便睁着双亮晶晶的眼睛扑了过来。 “霍大侠,你武艺如此高强,不如与我同行? “ 霍依然一声不吭扭头就走。 但蔺长生是何许人也,坚持不懈地缠了上来:“我雇你!做我的保镖如何?跟我一起有很多好处的!包你一路吃好玩好喝好,还有漂亮的姑娘,啊不,风景看——” 这一缠居然就是两年多。 霍依然再也没有寻过死。他没空。 蔺长生自称是东海蜃楼阁的一名书吏,主要任务是走遍神州,风餐露宿,不辞辛苦地记录各种风俗轶事,好带回去给阁主雪公子。但霍依然从未见过他拿笔记录过,每次一到风光上佳之地,蔺长生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定下当地最舒适的酒楼,接着便两眼放光地搜刮各种美食,还四处跟人打听他心爱的姑娘。 据他说,他跟这位姑娘是青梅竹马,情深意厚,只是前不久突逢变故,两人不幸失散了。但若是要让他说出这位姑娘的长相来,他却又含糊其词,只说些我家姑娘的歌喉如何美妙,小手如何柔软之类的话。 霍依然因此很是怀疑这位姑娘是否真的存在。 但他一直也没顾上戳破蔺长生的谎言,因为他真的很忙。蔺长生的招摇作风从未更改过,穿衣要最好的织云锦,熏衣要用流水香,饮酒要朱成碧亲手酿的桃花酒。刚开始的几个月,霍依然的主要任务都是替蔺长生料理一波又一波朝这小肥羊扑上来的劫匪。 到了后来,消息传开,众人皆知这只小肥羊后面跟着位冷脸的凶煞保镖,才慢慢消停了下来。但霍依然依然很忙,原因是小肥羊蔺公子的钱袋即将见底,不得不靠霍依然出马,沿途捕捉各种妖兽去跟巡猎司换取银两。 “呜呜,等我回蜃楼阁报销了差旅费,就有银子还给你了。”蔺长生拽着他的袖子哭唧唧。 “闭嘴。”霍依然后悔万分。 就这样,霍依然跟着蔺长生见识了瞬息万变的黄山云雾(顺便捉了只姑获),也见识了雨水冲刷而成的黔州怪石(加两只藏身在石林中引诱路人的狌狌)。沿着长江顺流而下时,霍依然还在湍急的水流中,捕捉了一只捣乱多时的幼年蛟龙,他们所乘坐的船只方才顺利地通过了夔门(所得的钱用来付了船费)。 霍依然觉得,自己简直是全天底下最勤勉的赏金猎人。 发出这种感慨时,他们已经到了无夏城,时候恰好是初春。沾衣杏花雨,扑面杨柳风。他俩各乘着一匹马,并辔走在无夏的街道上。蔺长生又新得了好酒,装在酒囊里,半醉不醉地牵着霍依然的袖子叨叨。霍依然看着他的侧脸,略微出神:蔺长生的眼睛真黑,就像是被细雨洗过了一般,泛着一整层毛茸茸的光晕。 那一刻,霍依然只觉得无比平静安详。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许久没有做过那个噩梦了。他甚至产生了某种错觉,以为自己的一生竟然就这样过去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赏金猎人,作为霍依然,他那波澜不兴的一生,已经在这个叫做蔺长生的人类身畔终老。 但错觉终究是错觉,只需要常青嘴里短短的几个词便能令其粉碎:鸣沙镇,妙音鸟。 “这是我要留给我最心爱的姑娘的。”蔺长生还在坚持,“她喝下这个,脸红红的,一定很好看。” “你一定要这个?就算我们得因此进入沙漠?” 霍依然喉中酸涩,嘶哑地问。 他是知道他的忌讳的。两年里,霍依然从未跟他踏入过沙漠。但这一回,蔺长生却不晓得哪里生出的执拗,牢牢抓着盛醉朱颜的酒囊不放。 噩梦再起,这一次是生动无比的幻觉。就在他的眼前,同时重叠着燃烧的火焰,堆叠的尸体,有孩子在声嘶力竭地哭喊——却还有蔺长生的眼睛。 “不会有事的。”蔺长生望着他,满是崇拜,“我家霍大侠这么厉害!” 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霍依然疲惫地想,就像一只从来没有见识过残忍之事的小兽,轻易地选中了遇到的第一个人,便欢喜地跑过来舔他的手指。而他,因为太贪恋那一点点温软的触感,便放任它一步步接近,甚至忘记了自己才是那只最大,最可怕的怪物。 这太危险了。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 是该痛下决心的时候了。 “常公子,这桩任务我接了。”霍依然平静地说,接着朝蔺长生转过头,“但是,料理完妙音鸟之后,我俩立刻分道扬镳,从此再无瓜葛。” 然后,他就可以按照原本的计划,独自一人安静地去死了。 三 到达鸣沙镇之前,霍依然和蔺长生在沙漠中一共露宿了五个夜晚。 蔺长生平素娇贵惯了,如何习惯得了幕天席地,夜里常常辗转反侧。可霍依然比他睡得还要少:无论蔺长生何时睁开眼睛,都能看见端坐在篝火旁边的黑色影子,绷得紧紧地。自从踏入了沙漠,霍依然吃得越来越少,几乎终日都不发一语,只将那柄重剑死死抱在怀里不肯撒手。 蔺长生眼看着他的黑眼圈一日重过一日,内心充满愧疚,把怀里的酒囊拿了出来递给他。 “这不是你留给心爱的姑娘的么?” “其实,也不完全是啦……”蔺长生苦笑着承认,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过姑娘的脸,就只听过她的歌声,找了这么久都没有下落,也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 “我早猜到了。”霍依然还是面无表情。 “但醉朱颜真的是好酒!”蔺长生又振作起来,“那葡萄树在沙漠当中,靠着一点点水源活下来,它见过沙漠里绚烂的落日,也被清晨的微风吹拂过。你只需要喝一口,四肢百骸都放松了,就能看见这一切——这是它最美好的回忆。”他抱着酒囊,表情虔诚,“不仅如此,还有你自己最美好的回忆——你走过的山,看过的水,全都在这一口酒里面。” 霍依然朝他扯了扯嘴角,并没有过来接。 第六天的早上,他们终于进入了鸣沙镇。 灰扑扑的小镇趴在地平线上,就像是被人揉皱了又扔下的几团抹布。褪了色的酒旗无精打采地垂着,下面的屋顶漏着个斗大的窟窿,生出了一尺来高的芨芨草。所有人家都屋门紧闭,有的甚至被黄沙掩埋了一半,窗户纸都破了,呼呼地往里面灌着风。 “有人能住在这里?”蔺长生张口结舌。 仿佛是为了回应他的话,旁边一扇门吱呀一声就开了,出来个腰肢臃肿的老妇人,手里拎着只瓦罐。蔺长生立刻调换了表情,露出最热情的笑容要上前去打招呼。老妇人一看见他就跟见了鬼一样,连连后退,将那扇门在他鼻尖砰地一声磕上了。 蔺长生揉着鼻子。他一直都觉得自己和蔼可亲受人欢迎,此刻不由得大感挫败。 “要是这里有小孩就好了。孩子们最喜欢我——” 他忽然住了嘴。一名披着鲜红面纱的小女孩忽然出现在他俩侧方,就站在一扇空洞的门里。和整个无人照管的镇子不同,她被精心打扮过,纤细的手腕上戴着华丽的黄金手镯,黑葡萄一般的眼睛透过面纱,不安地来回盯着他俩。 霍依然朝她走了一步,但被蔺长生制止了。 “你是谁?”蔺长生柔声问。 小女孩没有说话,只是开口哼起歌来,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音符,蔺长生却如遭雷击:“你如何知道——难道你——” “等一下!” 霍依然的警告声响在耳畔,但他没有听,他也顾不上听——便是粉身碎骨,他也记得,那是他心爱的姑娘唱过的曲子。小女孩一闪身便钻回了屋内,等蔺长生追过去,只看见鲜红的面纱在窗口一闪。他又随着她跳出了窗,眼前是错综复杂的巷道,朝哪个方向看去都黄沙弥漫,无从辨识。 然而就在他眼前,狭窄的巷道中,静静地立着名成年的女子,鲜红面纱也遮挡不住她窈窕的身姿。 是她吗?蔺长生只觉心跳如雷。 “你,你还记得我吗?”他笨拙地做着手势,也哼了几声,“不不,你没有见过我的脸,可你当初说过,这歌是唱给我听的,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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