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料他忽然将那根手指塞进了我嘴里。 一缕冰冷的清甜随之进入我口中,我下意识将自己手指含住,并有些呆滞地透过热茶冉冉的白雾望着对面男人平静无波的目光。 “朗骞……”刚开口想要他停止这举动,他却已将我略带僵硬的手松了开来,随即把茶杯送到我嘴边,微笑道:“喝喝看。” 我有些迟疑。 但仍是在他那酷似狐狸的目光下张开嘴,将在我鼻尖处散发着浓香的茶一口喝进了嘴里。 登时蜂蜜的甜和茶的香融合在了一起,这奇妙的滋味令我几乎停止了呼吸。 人说食也是欲。 那瞬间我有一种欲望喷张的感觉。这感觉沿着喉咙慢慢进入胃里,再被胃肠送入了身体的每个部分……多么奇特的感觉。我不由睁大了眼睛望着对面的朗骞,他脸上仍带着之前的微笑,静静看着我,似在观察我脸上的神情。 “现在这茶的味道如何?”然后他问我。 “很甜。”又喝了口茶,我道。 “可惜少了一味王浆,总不在季节上。不然,这味道更妙。”他说。一边伸出自己的无名指在蜂蜜上轻轻一勾,径自塞入自己的嘴里:“那必然是你一吃便无法忘记的味道,所谓铁观音,便成了秋雨寒露中所调酿的霜糖……” 后面他还说了些什么,我好像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口中那甜美熏香的味道似乎有那么一阵令我其它的感觉都变得有些迟钝了,我甚至连面前朗骞那张脸都有些看不清楚。 只隐约见他抬腕看了看表,然后问我:“十点了,要不要送你回去?” “好啊……”我听自己答道。 直到周遭的一切随着身体的感觉重新清晰起来,我发觉自己已站在了狸宝专卖的店门外。朗骞什么时候送我下的车,又是什么时候离开,我竟似乎有些想不起来。 只拖着略显沉重的步子朝店里走去,店里亮着灯,一眼看去似乎空无一人。 看来又是生意冷清的一天…… 我推门而入,门铃声咔啷一响,边上随即有身影一闪,将我挡在门口处。 “林绢刚打电话过来,你去哪里了?”问的人有张和朗骞一样的脸,话音却是不同的。 “狐狸!”于是我举高了手大声叫了他一声。 他似乎被我这突兀的动作给怔住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望着我。 “狐狸!”我又叫了他一声,然后一头朝他身上扑了过去,在他还未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做出任何反应的时候,便如同只癞蛤蟆一样蹦跳到了他的身上。 “你喝酒了??”狐狸在我两条胳膊的缠绕下闷声问我。 我以为他会把我从他身上扯下来,因为他的话音听来便像是如此的。但他只是用手将我托了托牢。于是我闻到了他发间那丝同铁观音的兰香和蜂蜜的甜混合而成的味道……极其相似的气味。这气味令我舌尖再次隐隐泛出了甜味,仿佛之前喝的那杯茶,并未彻底被我的唾液完全瓦解掉,于是我抓了抓狐狸的头发,对他道:“喂,今天我吃到了一样很好吃的东西,给你也尝尝。” 说着,我接着做了一件在那之后,在仅仅几秒钟之后,就会令我懊恼一辈子的事情。 我低头吻住了狐狸。在他听完我说的话之后,带着一丝微微的愕然,将那双碧绿色的眸子望向我的时候。 随后我听见自己嘴里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尖叫。 腿一蹬一下子从狐狸身上跳了下来,头也不回便朝店外直冲出去,那瞬似乎听见狐狸叫了我一声,而我立刻以更响的声音胡乱叫道:“我去林绢家!我这几天住在林绢家!除非店烧了不然别来找我!啊!!狐狸!我恨死你了!!!”
第119章 完美十 “所以,你就这样逃到我这里来了?”林绢叼着烟嘴躺在床上朝我笑。 “不然怎样,难道要我等着被他嘲笑么。”咕哝了句,我翻身背朝向她。 “我说你啊,不就是占了他一点便宜么,也能纠结成这样,要换成我是你,一早就把他推上床了。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不是铘?” “……什么?”我被她问得一怔。 她弹了弹烟灰,随后将缠满烟气的手指指我的脸,嗤笑道:“你以为咱俩混那么些年,我会到现在都看不出你跟他们俩之间有些什么调调么,不然,怎么到现在还没个正二八经的对象?你也不是个丑得没人要的,我也不信那么多些个男人,你会偏偏挑不出一个好的来。” “没缘分。” “屁的缘分。”她翻翻白眼。似乎每次只要提到男人之类的话题,她总少不了给我白眼。“缘分什么的还不是要自己去找,难道你成天守在家里,它就会自己巴巴的从天上掉下来砸你头上?”边说边将烟嘴塞在嘴里咬了两下,她皱皱眉:“不过,就像我上次说的,胡离这人玩玩可以,认真了我怕你迟早要吃亏。铘虽然太闷了点,但论婚嫁的话,我觉得他应该比那个花花公子要靠谱点。” ‘靠谱?那只是因为你并不了解他。’这句话我自然是放在心里没说出口,只笑笑道:“瞎操什么心呢,他们只是我表哥而已,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呐。” 她瞥了我一眼:“你不吃我可要吃了。” “好啊,你吃,你吃了把你吃剩下的那个未婚夫让给我。” “你找死啊!” 于是跳起来用枕头一番打闹,末了,我气喘吁吁躺回原处,林绢则将剩下那点烟在窗台上碾灭,一只手托着腮帮直愣愣看着窗外,半晌,自言自语似的咕哝了一句:“哎,又下雨了。” 雨在我来时就已经开始下了,似乎今年的冬至前后特别容易下雨,阴冷的天伴着阴冷的雨,无论怎样总是令人不太舒服的。所以之前在楼下时,我一度犹豫过要不要上来,因为我想起了林绢房间的窗外那只死了很久的野猫,还有她床下的地毯内所压着的密密麻麻的死虫子。 “在想什么?”转身钻进被子时,林绢望着我的脸问我。 我从之前的思绪中回过神,扯了扯被子:“我在想,我们似乎已经有很久没有这样聊过天了。” “是啊,”听我这么说她似乎也感慨了起来,钻进被窝里用力伸了个懒腰,舒服地叹了口气:“确实很久没有过了,这样躺在同一张床上聊着帅哥,在黑漆漆的夜里,好像随时都会有一只鬼跳出来吓你。” “……你就不能老想着鬼啊鬼的么,绢?” “控制不住。知道么,我越来越讨厌这套房子了,又老又脏,还老是会发出一些怪声音。自从楼上那老太死掉几天后才被人发现,现在更是连价格都难开。” “知足吧,它价钱老贵了。” “呵。要不是因为它是那个人留给我的,我老早就该卖掉它了。” 这句话出口,我俩都沉默了一阵。 她口中那个人指的是谁?我俩彼此心照不宣。自从易园的事后,她似乎就再不愿提起那对周姓兄弟的名字,我想,这也可能是她一直都还没对那段感情放下的原因。别看她平时对感情似乎总是一副没心没肺的现实样子,认真起来,却是比谁都计较的。 “口渴了,想喝点什么吗?”过了会儿我打破沉默道。 “嗯,”她点点头:“我要橙汁。” 踩着吱吱嘎嘎响的地板走出房间,第一件事便是到前门的窗户处,去看看被我挂在那里的铃铛情况现下如何。 铃铛是从术士那边讨来的,因为问起林绢家现在这样一种状况,他便借了这只铃给我。说是也没太多用处,就是对另一边来的东西尤其敏感,所以取名叫应魂铃。平时无论怎么摇动它,它都不会发出声响,但若有那些不属于这边世界的东西路过,它通常都会有所反应。还有一个好处便是,一般听到它发出的铃声,那些东西便会被迷惑,以为接近佛塔,从而便绕道离开。所以,拿术士的话来说,是个安家定宅,庇护清净的好东西。因而我花了整整五百块钱租金,才从他这里算是半价优惠地讨了来。 此时那只铃就悬挂在前门边的窗户上。 有些楼,尤其是上了年岁的老楼里,常会见到这种安在前门边的窗,这种窗对着楼的内部而不是楼外,终年晒不到阳光,所以谓之“阴窗”。由于和门不一样,没有门神的庇佑,所以长年累月吸收了楼道内的阴气后,会逐渐成为另一个世界那些东西进出所用的通口,因此将那铃铛挂在这个地方,是最能见效的了。 不过这会儿它同我刚将它悬挂上去时一样,安安静静的,甚至纹丝不动。 这令我稍放了点心。便折回厨房取了杯子,打开冰箱倒上两杯橙汁,又取出那晚用剩下的焦鸡骨,同粗盐和糯米一起混合了,然后在屋子各不容易被注意的边角落处藏了些。这样才算感到比较放心,此时听见林绢在房间里等不及地叫我,当下应了声,便将橙汁端起预备带进房间。 但没等走道厨房门口,也不知是我多心还是怎的,忽然听见叮的声轻响,似有若无地从前门的方向传了过来。 我一惊。 几乎连手上的托盘都没拿稳,赶紧将它放到地上匆匆抓起把鸡骨拔腿便朝外跑,三两步跑到前门处,便前门窗户上那只铃铛果然无风在半空里微微颤动,仿佛被谁用手指轻拨了一下。 但周围并有任何异样的东西。我迟疑了一下,随即发觉窗外的走道灯亮着,便捏紧鸡骨慢慢走到窗口处,小心朝外看了眼。 走道灯是感应型的,平时要人上上下下发出声音,它才会亮起,而林绢家门外那盏尤其迟钝,总需要狠狠跺一脚才会发光,所以此时乍然见到它亮着,难免有异。 而正如我所担心的,就在那灯光在停留了镇后倏地熄灭时,一团灰蒙蒙的东西自楼梯处慢慢走了过来,沿着楼梯处的扶手,一边走一边叹气。于是楼道里的灯又一下子亮了起来,那瞬间一刹而过显出那东西的脸,满是皱褶,仿佛那些横生的纹理随时要从它鼓胀的脸上挂落下来似的…… 见状我不由悄悄松了口气。 原来是楼上那个死去很久后,才因狐狸的介入而被人发现的那名孤老。被发现时尸体都已经发胀了,自那之后,也不知是感叹自己死得太寂寞,还是留有未了的心愿,它总会在夜里出现在这座楼中,上上下下的,因而常被人以为是楼道的灯故障了,派人几次来修也不见效果。 看来铃铛确实还是灵验的,只是被它的报警几乎吓掉了半条魂,这也真是能通灵却不能降灵者的郁闷之处。其实不止一次想象过自己,如果真是铘口中的神主大人,我会是一种什么模样。那一定是上天下地,无比风光和强悍的吧。甚至可能连恐惧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如那些武侠书里身怀异能的大侠。 琢磨着,不禁又想入非非起来,当下也不再去理会外面那孤零零的游魂,我转身返回厨房烧了壶水,预备给自己一番折腾后有点饥肠辘辘的胃里填点东西。期间林绢没再催过我,想来是已经睡着了,她连说着话都能睡着,这一点能力真是让人无比羡慕的。但一想到她床下那些密密麻麻的虫尸,不禁又一层鸡皮疙瘩竖起,我寻思要找个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她将这地方彻底清理一遍,或者索性能干脆搬出这房子,那是最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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