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血窟窿,模样看起来倒是顺眼得多,只是微凸的眼球总像是在怒目而视。 时鹿注意到它的脖子上有淤青,估摸着是被掐死的,警惕说道:“奉天观就在云龙山上,你想找人帮忙为什么不去找那些道士?就算进不去道观,里面的道士总有下山的时候吧。” “因为恩人很厉害,是我遇到的最厉害的大师了。”女鬼低着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醒来的时候就在云龙山上了,我尝试过很多次,都无法离开那座山。” “刚开始我连自己死了都没发现,每天浑浑噩噩,反应过来的时候因为害怕总是躲着人,前阵子遇到一个能看见我的老道士,可他看见我就追着我打,吓得我在山上躲了好几天。” “恩人下山那天我正在找掉了的眼珠,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您还回头看我了,后来我被看不见的东西困住,我掉了的那只眼珠正好看到恩人破解山上禁制的全过程,所以就是您救了我。” 别瞎说,没人看你!时鹿在心里迫切否认。 等等,说起来好像确实有个东西在眼前一闪而过。 这充其量也就是擦肩而过罢了,时鹿板着脸:“我不是故意要救你的,也不会破案,你去找别人帮忙吧。” 严格的说,要不是时鹿,女鬼也不会被困,她们之间谈不上恩情。 女鬼沮丧地低下头,没多久肩膀跟着一抽一抽的,它在哭,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断断续续,无助又压抑的绝望。
第7章 时鹿并不想和这些不科学的生物打交道,但她更害怕被缠上,如果帮个小忙就能让女鬼离开,倒也不是不能妥协。 而且它看起来好像……不坏。 最重要的事,这家伙边呜咽还边往外冒黑气,凉嗖嗖地直往人皮肤上刮,不过片刻功夫,宿舍里的温度急转直下,宛如在下冰雹子。 “你刚刚说你的尸体埋在云龙山。”时鹿俏咪咪哆嗦了一下:“我可以帮你报警,警方挖出你的尸体就会立案,法医能检验出你是怎么死的。” “事先声明,我是不可能私底下帮你去抓凶手的,那种事完全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破案抓凶这种事就该由专业人士来完成,遇到命案,拨打报警电话才是时鹿这个普通人应该做的事情。 女鬼猛地抬头,眼眶中还挂着泪珠,它和时鹿素不相识,本就没有帮忙的义务,话说到这个份上再提无理的要求就是得寸进尺了。 她激动点点头,满眼感激。 顷刻间雪后初霁,波澜不再。 既然答应了女鬼要帮忙,时鹿自然不会反悔,只是云龙山那么大,如果不知道尸体的具体位置,说不出所以然,报警后警方也不一定会相信。 要是再追究她报假警就麻烦了。 反之,如果警方出警,但在绵绵大山里找一具被埋在地下的尸体,无疑是大海捞针。 因此在报警前,时鹿必须先去看一眼,她又问了女鬼一些问题。 女鬼叫做张淑苇,它的记忆最后停留在和邻居家的阿婆吵架。 单身独居多年的张淑苇跟邻居家的刘阿婆因为各种问题发生过好几次口角,最严重的时候还被追着骂过,引得全小区围观。 两家的门垂直挨着,抬头不见低头见,刘阿婆又是个不饶人的,嘴碎不讲理,张淑苇偶尔会硬刚回去,大多时候都是咬咬牙,忍一时风平浪静。 公司的项目出了点问题,张淑苇连着加了三个大夜班,每天累得头昏脑胀,那天好不容易在十二点前回家,刚躺上床,隔壁就响起刀剁在菜板上的声音。 老房子隔音差,隔壁一剁肉,整面墙壁仿佛都在跟着抖。 大晚上扰民,又累又困的张淑苇心里憋着气,一点就着,怒气冲冲地敲响了隔壁家的门,谁知刘阿婆半点不心虚,反而撒起泼来,争执过后还拿出了刀。 记忆就断在这。 张淑苇觉得自己就是被刘阿婆杀掉的。 时鹿离开云龙山那日,张淑苇在后面远远跟着,等回过神时,已经离开了那座一直禁锢着它的大山。 张淑苇因此认定时鹿不是一般人,这才决心想寻求她的帮助。 犯罪嫌疑人锁定刘阿婆,时鹿默默将这个要点记在心里,必要时可以找机会把这件事透露给负责案件的警察,有助他们早日破案。 从云龙山来回一趟需要大半天的时间,现在出发不一定能赶上回程的末班车,打车住酒店太过奢侈,时鹿可没忘记自己有多穷,现在的她一分钱都得掰成两半花,没有可浪费的空间。 她和张淑苇约定好,等到明天早上再前往云龙山。 终于把鬼送走,时鹿垮下肩膀,回到位置上坐下,随手把筷子放在玻璃珠的旁边。 目光落在手边的木匣中,里面躺着一个青玉色的小葫芦和黄铜色的戒指。 葫芦上端的一小截是白玉色,瓶身雕刻着藤蔓一样的图案,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精致得像件艺术品。 比起玉葫芦,黄铜戒看起来很不起眼,颜色不纯,外圈上还有芝麻粒大的缺口,像是老一辈纳鞋底用的顶针,丢在地上都不一定有人捡。 突如其来的晕眩感终于让时鹿想起被放到一边的麻辣烫,胡乱抓起筷子和珠子放进木匣子中,也没翻盖,随手往角落的书上一搭,便没再管。 麻辣烫泡得太久,口感上差了很多,但贫穷让时鹿失去了挑剔的资格。 从小到大时鹿的胃口都很好,饭量也比普通女孩要大上一些,为了不让同行的人久等,会下意识加快吃东西的速度,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没用多久时鹿就解决了一大份麻辣烫,胃里填满,整个人都松快起来。 收拾好餐盒,又去洗了个手,不过一来一回的功夫,时鹿发觉自己又饿了。 她惊疑地捏了捏自己平坦的小腹,她的饭量虽然有点大,但也仅是有点。 好比徐佳一顿早餐吃两个包子,时鹿能吃四个。 虽说这种多吃不胖的体质平日里没少让人羡慕嫉妒,但刚吃完就饿的情况以前还从来没发生过。 好在时鹿平日里会备些零食在宿舍,她翻出右边抽屉里的饼干,撕开包装袋,吃一口饼干叹一口气。 该不会是生病了吧? 身上没钱就算了,胃口还变大了,这么能吃的女人可真难养。 时鹿不禁陷入自己养不起自己的困扰。 这时,一个胖嘟嘟的小家伙从木匣里翻了出来,攀着书沿一步一步往下爬,看着笨重,实则速度一点不慢。 饼干越吃越上头,时鹿拿起最后一块,抬起手就瞥见贴在她手背上的小胖子,四肢呈大字型张开,肚皮像是装了吸盘一样,悬空都不会往下掉。 时鹿只当他是被饼干吸引出来的。 “还有一块,给你吧。” 小皮抬起头,先是看了眼时鹿,又看了眼饼干,眨眨眼,像是被交代了什么任务一般,郑重地点了点头。 一道黑影从木匣里飞了出来,落在饼干面前,下一秒,时鹿拇指与食指捏着的饼干消失了。 时鹿满眼震惊,戒指居然把饼干吃掉了! 小皮长得肉肉嘟嘟,一看就是个吃货,时鹿见他攀着自己的手,只当他是想吃饼干,下意识分给他一块解馋。 被可爱的外表迷惑,差点忘记戒指才是他的本体。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戒指会吃饼干好像也没什么好惊讶的。 整顿好思绪,时鹿表面淡定,实则大脑一片空白,她拉开抽屉,先前储备的零食只剩下两个小面包和一包棉花糖。 没被装进匣子前,小皮只知道喊饿,时鹿没少用零食哄他,然而他从来不屑一顾。 莫非是睡了几年,饿坏了? 还是说他只喜欢吃海苔味的饼干? 时鹿把手伸进抽屉,让小皮能近距离看清食物的模样,轻声道:“饼干没了,面包和棉花糖吃吗?” 话毕,小面包和棉花糖同时消失了。 时鹿瞪大双眼,这是有多饿,才能连塑料包装都不拆就吞了? 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她脑子里冒了出来。 时鹿试探道:“小皮,面包还我。” 两个面包出现在抽屉里。 时鹿眨眨眼:“还有棉花糖和饼干。” 棉花糖和饼干也出现在抽屉里。 时鹿呼吸一顿,放慢语速:“再给我一包棉花糖。” 趴在时鹿手背的小皮满脸餍足地抬起头:“主人,没有了。” 这就证明棉花糖不是小皮变出来的,时鹿激动地拿起那枚不起眼的戒指,身为当代年轻人,她可谓是见多识广,能让东西随进随出的,不就是空间戒指。 小说里很常见的! 为了验证猜想,时鹿开始尝试把桌面上的东西都收进戒指,过程比她想象中还要顺利,只要一个念头,随收随拿。 玩了十几个来回,时鹿忽然眼睛一黑,那种感觉就像缺氧一样难受。 关于空间方面的能力,小说里通常会设定一些使用条件,比如精神力之类的东西。 时鹿连忙撕开一个面包塞进嘴里,琢磨着她这个应该也差不多。 看来是不能随意用的。 缓过气,时鹿用指尖戳了戳小皮圆滚滚的肚皮:“小可爱,你的空间里面有没有宝贝啊?” 小说里不都这么写,意外得来的收纳空间里面有逆天的宝贝。 小皮摇摇脑袋:“肚皮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时鹿盯着他的肚皮:“你以前的主人都不往里面放点什么吗?” 小皮疑惑地歪着头:“可是主人你是我的第一个主人啊。” 难道是一个没人用过的空间? 没有前任主人,里面自然不可能有宝贝,时鹿不禁有些小失望。 没宝贝就没宝贝吧,都已经有空间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做人不能太贪心。 想通后,时鹿准备把戒指放回木匣里,里面的东西该不该用,该怎么用,都得好好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主人,你把我带在身上好不好。”软软糯糯的声音响起,小皮露出了小鹿般期许的目光:“带在身上才能吃饱。” 他的意思是需要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才能用吗? 时鹿犹豫了一下,拿出系着玉菩萨的项链,解开绳结,把玉菩萨拆下来串上戒指,又把木匣子收进戒指里。 虽然张淑苇没有表现出恶意,但人鬼殊途,难保它不会变卦,提前把防身武器带在身上总归是一种保障。 时鹿一周前就拿到了大公司的offer,就等着下个月一号去报到。 这件事她没告诉时家,因为楚家的意思是让时鹿毕业后到楚明轲身边,美其名曰培养感情。 时鹿早就做好跑路的准备,哪能听从他们的安排。 不过现在楚家和时家都跟她没了关系,再不用背着他们做事,只需要考虑怎么升职加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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