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血虫蛊。从虫人那里抢来的,可以感染两个筑基修士。 锁魂针。这个就厉害了,除开各大州主掌门人之类的人物,都能让他当场报废。前提是她近得了身。 另外…… 邬爱雪把知知从自己的肩膀上薅下来。 跟着她流浪一段时间,吃得好衬不上,但是吃得饱还是保证得了的。 这小鼠明显胖了,毛茸茸的脸蛋圆了,圆鼓鼓的肚子也有小赘肉了。 现在它正用一种湿漉漉、呆萌萌的眼神盯着她,满心满意的喜欢和依恋。 “哎呀,主银别看了,鼠鼠害羞……” 被翻开肚皮仔细查阅的小银鼠还知道羞耻了,捂住了自己通红的小东西,小指头那么大点的东西。 完全人畜无害。 但卓高明却说,连她的灵宠都是反派。 估计她这只意外捡来的小老鼠,也不是什么好惹的种族。 她手上最后一件宝贝,便是从知知娘那里得来的。 那日,她得到倾国倾城之后,并没有立刻离开破庙,而是把知知娘埋在了树下,意外发现知知娘留下了一个宝物,那宝物被藏在他们躲藏的菜篮子里—— 此物指拇大小,能搓扁搓圆,像是普通的泥土,散发着一点微弱的灵气,若不是她实在喜欢囤货,根本不会扔进储物空间。 但今天……审问卓高明后,她仿佛猜到这个东西是什么了。 万物泥。 一种奇异的材料,如果炼制法宝缺了一种材料,它可以弥补任何一种。 就像卓高明说的那样…… 万金油的存在。 真是捡到宝了。 原著里越泽在北州陵墓得到此物,看来知知的真实种族也与北州世家有关。 噬心魔剑、倾国倾城、绿水假簪、锁魂针、万物泥…… 她如同新娘检点妆奁般,反复琢磨自己手上保命或要命的家伙。 还不够。 还远远不够。 她还太弱了,没有法宝撑着,简直寸步难行! 明日大选后的拍卖会,那块七宝灵玉,她势在必得。 “主人……?还不睡么?”小银鼠打了个小小的哈欠。 邬爱雪简单洗漱,没有睡床,依旧抱着噬心坐在房间角落。 不知过了多久,她回忆着剑招,逐渐入睡。 忽惊觉身上有东西轻轻覆盖。 “何人!” 邬爱雪睁开眼睛,拔剑出鞘,直指对方喉间。 “是、是我!”一道惊慌失措女声响起,花娘子半透明的身体出现在眼前,“我、我就是看你这么睡着,不踏实,你每天都这么睡……看着心疼,我就想、就想给你盖个被子。” 到了深夜,阴气极盛之时,花娘子可以借助倾国倾城短暂化成实体。 邬爱雪看自己的脚边,的确掉了一床白色的被子。 “我好梦中杀人,”她面无表情说,“没有我允许,不要近我的身。” “对不起……小闺女,我就是……看你这么一天天折磨自己,心疼哇,我儿子要是活着,应该和你也差不了几岁,”花娘子把被子捡起来递给她,“我不知道你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会让你变成这样……” 嗜血这时插嘴了:“哈哈,你竟不知她以前的蠢事,正好今晚讲给你听,听完之后你就知道她以前有多笨了,现在嘛,还聪明了些。” 邬爱雪接过被子,呵斥噬心:“闭嘴。” “哎呀,你这孩子……” 花娘子的灵体也维持不多久,化成一缕灵气飞回倾国倾城之中。 噬心和倾国倾城有共同的主人,交流起来倒是方便,邬爱雪真是怕了噬心的叽叽喳喳,单方面切断心音,任由它去讲自己的过往。 反正这些过往于她而言……都还没有过去。 一时间也睡不着了,邬爱雪再次看向小指上若隐若现的红线。 十分微弱的光亮,如同垂死之人奄奄一息的呼吸。 若不注意,就会断气。 嘉玉,你一定要坚持住啊。 变成反派也好,变成魔头也好,姐姐要你第一件大事是活下去。 活下去,才有希望。 她曾有多少次站在冰冷的水中,想要去死。 被逃婚,她想过死,邬家大小姐名声尽毁,再也不会有人娶她。 被灭门,她也想过死,爹爹娘亲都不在了,被她害死了,她有什么脸面活下去。 变成尸修,她想过死,这一辈子都只能活在战战兢兢的黑夜里,再也回不去了。 甚至被噬心蛊惑时,有那么几个瞬间,她也的确想顺从它的心意,放弃自己。 没有人帮她,没有人救她,没有人安慰她。 一个人,她还是想活下去。 名声毁了,没有人娶她怎么样呢?爹娘死了,弟弟还活着。变成尸修,她还是走到了这中州。 回首夜长路艰,远望重雾不见天。 唯有握紧手中剑。 行路难,走到底,天越走越亮。
第26章 晋江首发,盗文必究 ◎还没动身去找,邬爱雪自己就到眼皮底子撒野了?◎ 东莹莹 青玉书起床时, 邬爱雪已经在院子里练剑。 她练的是天女传授的倾城剑法,这套剑招和风灵修士配适不错。 对于剑修而言,每套成体系的剑招都有其合适的灵源。 譬如东州的水神剑法,就尤其适合水灵剑修, 如果是火灵剑修修行起来便会事倍功半, 又譬如南州的木家剑, 木系、土系都很适合, 但冰系雷系的剑修学起来就没什么用,其威力使出来就和凡人差不多,就是力气大点。 天女传授的倾城剑法,一共十八式, 越往上越强, 邬爱雪已经练到了第三式, 她在这里就不能突破了, 因为从第四式开始,只能由金丹期的修士学习, 她觉得很可惜。 如果不是冥尸老儿给她下的禁锢,她应该能提升到金丹期了。 “你多久起的?这么早?” 青玉书没想到她这么不要命,简直不休息,不把自己的身体当成肉做的。 他帮邬爱雪疗过伤自然清楚,邬爱雪的根骨非常一般, 在修仙这条路上根本无甚天赋,如果不是和越泽产生了因果, 估计这辈子可以做个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凡间大小姐, 平庸幸福地度过一生。 如果不是成了尸修, 邬爱雪连筑基都挺困难的。 凡修仙者都要看其根骨, 可并非人人出生都自带了一身成仙的天赋, 由此各种歪门邪道的修炼方法孕育而生,尸修便是最快的一种,用杀人吸尸的方法,直接自塑灵根,再不受灵根浑浊的限制,故而一开始修行者众多,引得神州大陆处处生灵涂炭,最后被各大仙盟严令禁止,若发现尸修,立斩不怠。 邬爱雪以尸修入道,现在能把自身资质极差的风灵练成这样,不知付出了多少汗水与努力。 青玉书从来天赋异禀,五岁拿起剑时便能一招制敌,是天生的剑修。年轻时,一把绝世背在身后,单挑四州八荒的高手,除开那位从不迎战的至高老祖,他从未尝过一败。 如此天资卓越的他,根本不需要努力,所以看到邬爱雪这般苦功,稍稍有些震撼。看到这般苦功,仍旧平平,更是震撼到底。挣扎的小蚂蚁,就这样从西州,逃到仙都。 “睡不着就起来练剑了,你过医修的比试没问题,倒是可以多睡会。” 邬爱雪练完最后一招倾倒月山,收剑入鞘,额头隐隐有晶莹汗水。 她身着没有一丝花纹的黑色衣袍,带着右边金色面具,露出的左张脸,仍旧伤痕狰狞。 毁容惯了,邬爱雪认为这凶神恶煞的外表更方便。 经过一夜,邬爱雪她能够感受到青玉书身上的灵气似乎强了点。 大概昨天她去审问卓高明的时候,他也出门找了南州的心腹,看来也开始着手恢复自己的修为了。 南州里有叛徒,但青玉书并不知道是谁,所以想从仙选入手,肃清内部。同时他的修为没有恢复,贸然暴露身份,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如果她是青玉书,会和他做出同样的决断。 “走,我们去参加初选。” 她从储物空间里掏出个馒头递给他。 既然是男人,就更不用惯着了。 就算是南州之主,也要跟着她吃馒头。 青玉书拿着那馒头,已经被同化得没有半点嫌弃神色,还挺高兴的—— 虽然昨天吵了架,但邬爱雪心里终究还惦记着他饿不饿。 连白味馒头都吃起来甜滋滋的呢。 如果他的那些死忠属下在这,必然眼睛珠子掉到地上:不是,主子,一个馒头都能让你满足了吗!你是不是得了什么病症啊! · 初选的地点在二重瀑的大武场,远眺可见高耸的云峰,近处伫立着高屋殿宇,十分气派,与三重瀑截然不同的威严。三重瀑更接近凡尘中的世外桃源,二重瀑更接近一般人对仙门的印象。 这里本就是正方形的场子,又被横竖两排极工整的旗列切割成东南西北四个小方块,参加仙选的修士可以任意选择一方比赛,东州为蓝,南州为青,北州为白,西州为红—— 从那边开始比试并不代表加入某州,但更能被对应仙盟的大能看到。 拜入天恩师祖门下的终究是少数中的幸运儿,如果能被其他仙盟看上,也不错嘛。 现在东州势大,甚至压过了原州主身陨的南州,故而东州赛场上人最多,得早点去抢个位置,要不然就只能去其他仙盟的赛场。 邬爱雪参加的是东州武修比试,青玉书参加的是南州医修比试。 拥有战斗能力的可不止剑修一种,武修是剑修、锤修、兽修、体修的总称。 “在这里填上你的姓名,籍贯,门派,哦,对了,还要交两百灵石报名费。”东州仙盟的弟子把一张纸扔到她面前,非常随意,看都不多她一眼。 这种就是炮灰,他早就见惯了。 那边有赌场,胜率最大的是东州逍遥宗大长老的儿子东凛,年纪轻轻就突破金丹,一手水神剑法出神入化,他压了一千灵石赌他初选第一呢! 邬爱雪把自己的真实大名填上,扔出两百灵石,飞上场去。 她混进初试前一百倒是不难,唯一紧张的是时间,今天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去拍卖场卖下七宝灵玉! 她必须速战速决。 场上已经站着一位魁梧大汉,手中拿着两个金刚铁锤,他还算有礼貌,自我介绍道:“北州流沙门屠宏请多——” 只听铮的一声,那黑衣少女拔剑出鞘,旋舞而来,打了他个措手不及。 这么多人,邬爱雪不敢用噬心,只是背在身后,以防万一,手中所拿正是那般雪亮锋利的倾城之剑! “铛铛铛——” 旁边的中年修士敲响铜铃:“东州散修邬爱雪胜,进入下一场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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