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就这样闯入她的卧室,手上拿着一张报纸:“克莱蒙小姐,您说的报道出现了!” 薄莉示意他冷静,接过报纸一看。 那是本地报纸的头版,标题用的是大写黑体,十分引人瞩目——“使绅士疯狂的马戏团演出”。 副标题是“——揭秘‘波莉·克莱蒙的马戏团’,蛇蝎女人的生财之道”。 笔者先是称赞了一番米特的人品、家世和相貌,几乎要将他说成世界上最完美的绅士,只字不提他对薄莉的侮辱。 接着,话锋一转,“当时,没人想到一场演出,居然会让一位完美的绅士陷入歇斯底里,不敢相信米特先生的家人会有多么难过。” 最后,呼吁市政府禁止这样危险的演出。 记者说:“幸好我按照您说的,早就写好了回应的稿子,也通过了编辑部的审核。明天就能发布在另一家报纸上,否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局面。” 薄莉看完,平静地合上报纸:“不要着急,局势仍在掌控之中。这份稿子,只是看上去有些可怕,实际上对我们是有利的。” “有利的?” 当然是有利的。 鬼屋最缺的是什么? 噱头。 不然在现代,为什么会有人买下真正的凶宅当鬼屋? 更何况,米特只是被吓得胡言乱语,又不是死了。 在他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前,一切言论都是有利于她的。 就算米特死了,只要查出来与她无关,也赖不到她的头上。 这些天,薄莉一直在研究美国的法律文献,发现虽然关于名誉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法官会根据约定俗成及历史案例进行判决。 这说明,只要她起诉米特、莱特和戴维斯之前发表在报纸上的言论,就会胜诉。 尽管十九世纪,对于女性的限制数不胜数,不能穿裤子,不能跨骑马匹,不能独自一人上街,不能未婚先孕等等。 但相应的,男性——尤其是绅士,也要承担一些责任。 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诋毁女性。 薄莉的确做了许多有违妇道的事情,但只要她是女人,就意味着她是温室里的花朵,围栏里的羔羊。 男人作为比女人更高一等的生物,无论是智慧、体力还是地位,都更胜女人一筹,所以必须承担起保护女人的职责,无论如何也不能诋毁女性。 男人们从来没有见过会做生意的女人,因此也没有想到,一向对他们有利的社会规则,竟会成为刺向他们的利刃。 等她将胜诉的证明,刊登在报纸上,再结合之前想好的种种噱头,鬼屋的关注度不可能不高。 这时,薄莉忽然发现,自己为什么会对埃里克有好感了。 他危险、沉默、冷漠,仿佛未经驯化的野兽一样充满攻击性,想法和行为都不可预测。 他身上的男性气息是如此强烈,一举一动都带着不容忽视的荷尔蒙。 但因为他被人们驱逐和排斥,从未接受过世俗教育,所以身上也没有大多数男性的劣根性。 不管她做什么,他都没有想过用所谓的社会准则约束她。 他自认为是怪胎,从不视自己为人类,实际上却是她从现代到十九世纪,见过的最正常的男性。
第41章 跟西奥多的误会解除后, 薄莉发现,他是一位不错的保镖。 之前都是索恩陪她出行——索恩年纪小,身材瘦弱, 又戴着头套,很容易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 但西奥多不一样。 西奥多眉弓高,鼻子大,下颚宽,长相原始而野性,配上两米四的身高, 坐在驾驶座上,街坊邻居别说看她了,连讲闲话的嗡嗡声都低了许多。 一个小时前,薄莉问记者, 能不能给她介绍一位律师——知名学府出身,但搞砸过几个案子, 现在急需一场官司证明自己的那种。 记者一脸震惊:“你怎么知道我认识这样一个人?” 薄莉耸耸肩:“我只是随口一问。” 在记者的指引下,薄莉提着裙摆,走进一家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狭窄而窒闷, 显得杂乱无章。 薄莉走进去时, 差点踢到一个白瓷杯子——杯底黏着褐色的咖啡残渣,已经长出了白色的霉花。 这时,办公桌耸动了一下, 吓了薄莉一跳。 一个男人从桌底爬出来, 浑身酒气地接待了她:“啊, 一位女士——稀客!请问需要我做什么呢?” 男人相貌端正,身穿红丝绸内衬的西装, 之前应该是一位体面的绅士,现在看上去却更像马戏团的演员。 薄莉说:“鲍勃说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律师。” 鲍勃是记者的名字。 “啊,鲍勃,没想到那小子还会给我介绍生意!”男人说,“姑且可以这么说吧。但必须告诉你的是,我打输过好几场官司。” “我知道。” “唔,我开始好奇起来了。”男人抽出椅子,坐下来,“那我们进入正题吧——女士,你找我有什么事呢,对长辈的遗嘱有疑问,还是某个无赖欠了你的钱?” “不是。”薄莉回答。 “我知道了!”男人一边说,一边在抽屉里翻找香烟,“你想让我帮忙起草合同?是什么样的合同呢?” “都不是,”薄莉也坐了下来,“我找你,是想让你帮我起诉三位绅士。” 男人找香烟的动作停下了,脸上玩世不恭的表情也消失了。 他仔细打量薄莉片刻,站起身,理了理歪斜的领带,又在裤子上擦了擦手掌,朝薄莉伸出一只手: “原来你就是城里近来议论纷纷的克莱蒙小姐,幸会。” 男人叫里弗斯,新奥尔良人,曾在纽约一家知名律所当律师,后来因为打输了几场官司,被迫离开纽约,回到家乡。 本想在新奥尔良重振旗鼓,谁知这里根本没有需要律师的地方,人们最多找他立个遗嘱,要不就是花草树木长到别家院子里这样的小事。 当地人都极好面子,不会轻易讨债,更不会雇律师讨债,所以里弗斯回到新奥尔良后,尽管表面上还是光鲜亮丽的律师,实际上已跟无业游民无异。 里弗斯早就在报纸上看到薄莉跟那三位绅士的争吵,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薄莉会起诉那三位绅士。 ——女人跟男人在报纸上吵架已是惊世骇俗,怎么可能起诉男人? 谁能想到,薄莉就是这样一位独行特立的女子,不仅跟三位绅士吵架,还要起诉他们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里弗斯经手过许多案件,一眼看出这是必胜的官司。 美国的法律体系起源于英国的普通法,法官主要依据历史判例和社会风俗进行判决。 女人因名誉权而起诉男人,简直闻所未闻,更不用说历史判例了,那么主要依据的就是社会风俗。 薄莉的确有违背社会风俗的地方——穿裤子,剪短发,做生意。 但这些并不是绅士在背后议论她,甚至在报纸上公开侮辱她的理由。 更何况,新奥尔良位于美国南方,最出名的就是骑士精神。 而骑士精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男性必须尊重妇女。 若妇女遭遇骚扰或诽谤,男性则有义务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米特、莱特和戴维斯,作为本地的知名绅士,居然在报纸上公开批评薄莉的行为。 被薄莉指出他们的言论不符南方骑士精神后,居然毫无悔改,继续诽谤。 仅凭这一点,里弗斯就有把握胜诉。 薄莉把今天的报纸递给他:“还有这个,也算诽谤吧?” 里弗斯接过来,迅速看了一遍:“当然算。这纯属诽谤——他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演出导致米特中邪。” “那这份报道,是否也可以作为,那三位绅士的言论对我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证据?” “可以,可以。”里弗斯有些兴奋,“历史上不是没有女子起诉男子的案例,但涉及名誉权的还是头一次——克莱蒙小姐,我愿意无偿帮你打官司,只要你同意在报纸上公开细节。” 薄莉却没有马上答应下来:“里弗斯先生,这个交易似乎有些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里弗斯一愣。 “美国是普通法,”她开口就让他一怔,“在普通法的体系里,首例案子都具有划时代的影响力。” “如果我们胜诉,之后所有类似的案子,都会引用我们的判例进行判决,你的名字也会在法律界被反复提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你给我开出的条件,却仅仅是不收我的钱?” 里弗斯没想到薄莉对法律也有研究。 他抓抓脑袋:“那你要什么?钱?债券?房子?我在纽约工作的时候攒了不少钱……你说个数,我看看身上的钱够不够,不够我去找朋友借。” “我不要钱。”薄莉说。 “那就难办了,”里弗斯倒吸一口凉气,“克莱蒙小姐,你也看到了,我这里一团糟,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没开张了。如果你想要别的——譬如,进某个高贵的社交场合,或是让我帮你跟某位大人物牵线搭桥……我恐怕做不到。” “你想多了,”薄莉失笑,“我想要的是你——我想请你成为我的首席律师。” 里弗斯一顿,随即答应下来。 两人一拍即合。 里弗斯负责收集证据,寻找证人,拟定辩护稿子。 薄莉则根据他找到的证人名单,一个一个地去套近乎,同时在报纸上为自己的起诉预热。 他这间办公室臭得可怕,薄莉来了两次后就不想来了,让他搬到别墅去了。 于是,马戏团的家庭又多了一名成员。 里弗斯查到《使绅士疯狂的马戏团演出》这篇稿子,出自新奥尔良某剧团的经理之手。 这下胜诉的概率更大了。 剧团经理的身份,说明他根本无法从客观的角度,评判薄莉的人格与演出。 即使他不是同行,作为男性,也不该这样公开诋毁一位女士。 谁让男人都认为女人天真无邪、柔弱无助呢? 作为男性,做生意比不过女人就算了,还要靠诋毁女性谋利,那真是无比下作。 在一片嗡嗡的议论声中,薄莉的马戏团正式开业了。 绅士发疯、安全问题、第一例女子因名誉权起诉男子……不管人们如何看待薄莉,对她的评价是好是坏,她和她的马戏团都成了新闻媒体的常客。 不少太太小姐在私底下起誓,绝不会去看薄莉的演出一眼,在路上碰到她,也不会跟她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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