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爱德华更好!”渡鸦突然大声插嘴,“他们一家在太阳底下都会发光!这是全世界最完美的生物!” 佩斯利没看过暮光之城,只能好奇地询问:“为什么爱德华会发光?” “因为它们的皮肤里寄生着一种特殊的单细胞生物,细胞壁可以反光。它们会清洁吸血鬼的皮肤,让这群家伙不洗澡也不会发臭。”堂吉诃德看上去有些兴奋,显然对暮光之城的各种设定了然于心,以至于给人一种正在胡说八道的感觉,“告诉你佩斯利,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因为那个种族特别好面子,觉得身上有寄生虫太丢脸……” “等一下,这是纪实文学吗?” “算不上吧,毕竟吸血鬼已经灭绝了——准确地说是他们的寄生虫已经灭绝,所以吸血鬼很快就被无处不在的紫外线烧死了。”堂吉诃德在粉色的夕阳下惋惜地摇头,“一个美丽的族群就此消亡……听说有一小部分移民去了看不到太阳的星球,但是无论如何他们也不会发光了。” “哇……”佩斯利也有些感慨,“这么一看的确是爱德华更好——那雅各布有什么特长?” 渡鸦嫌弃地摆头:“什么也没有。狼人曾经是狗的猎人,他们都是一群神经兮兮的蠢货。” 佩斯利随后看向芭芭拉:“真的吗?狼人也该有点可取之处吧?” 芭芭拉完全搞不明白佩斯利怀里的鸟在介绍什么——反正不是暮光之城。但她还是大度地笑笑:“哈哈,随便吧,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狼人很忠诚?” 堂吉诃德毫不留情地嗤笑:“对属于异族的人类忠诚,就是对同族的背叛。跟着那条疯狗就是自取灭亡。” “你说的东西和暮光之城没有任何关系啊!” 佩斯利点了点头:“所以,你喜欢狼人,杰森·陶德喜欢会发光的吸血鬼?” “他喜欢吸血鬼不是因为会发光。”芭芭拉干巴巴地解释,“因为他觉得那群人花几百年的时间看书的样子很酷——而且爱德华对女主角很深情。” “永恒的爱!”堂吉诃德骄傲地大喊。 “还有女主角?”佩斯利对暮光之城的兴趣愈发强烈,“她又是什么种族?” “我们真的要在这个诡异的地方讨论这种问题吗!”芭芭拉又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不太稳定了,“等我们离开这里,你再去看电影好吗?所以说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话音刚落,她突然意识到刚才的争论已经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此时太阳已经彻底西沉,粉色的天空变成了沉静的深蓝色。路灯和沙滩上的油灯散发出模糊微弱的光线,勉强照亮了芭芭拉脸上尴尬的红晕。她悄悄放低声音:“我们之前不是在……某个地牢里吗?” “我们现在也在地牢里。”佩斯利领着她继续往前走去,“现在看到的应该都是幻觉。老实说这很危险,如果遇到什么敌人,我们也没办法辨认出来——现在告诉我,保尔·柯察金说了什么?” 芭芭拉迅速回答:“生活的主要悲剧就是停止斗争。”——或许是心理作用,这句名言警句真的让她镇定许多,好让她可以冷静地发问:“我们没办法出去吗?” “当然有办法。”渡鸦跳上佩斯利的肩膀,用危险的眼神凝视着她,“但是佩斯利不打算离开,你就得乖乖跟着我们——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迈阿密的夜晚和白天的气氛很不相同,像是狂欢过后疲倦的休憩,一觉醒来后又是狂欢。佩斯利再次看见了那位《疤面煞星》里的女主角。短短一段时间不见,她已经脱下泳衣,换上了那件经典的绿色吊带连衣裙,仍然带着原来的宝石耳坠。她安静地坐在躺椅上,手指夹着一支细长的香烟,模糊的眉眼间带着天真的愁绪。她被用来提醒佩斯利,眼前的一切都很不对劲。 芭芭拉还在询问:“为什么不走,这里有什么?” “一个真实的幻觉需要操控者。”佩斯利轻声解释,“留在这里,就可以找到那个针对我们的人……” “要怎么找?” 佩斯利伸出手:“把枪给我,然后向后看。” 芭芭拉照做了。她递出手枪,慢慢扭过头,立刻因为所看见的东西而停下了呼吸。 ——在夜晚不自然地上涨的潮汐,托举着一弯巨大的月亮。它的体积是如此庞大,仿佛触手可及,随时可以引发一场惊天动地的海啸。芭芭拉能看见那个明亮的圆弧将整个天空分割成两个部分。她清晰地意识到,身边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只有那个月亮是真的,它超越了物质,扭曲了精神,用最真实的形态注视着地上的生物。 她下意识地小声念叨:“生活……生活的主要悲剧就是停止……停止斗争。” 在她身边,佩斯利突然大喊一声:“艾薇拉!”* 没等她反应过来,一声剧烈的枪响在她耳边炸开。佩斯利一枪击中了那个绿衣女人的脑袋——她的脸上还带着懵懂的惊讶,光洁柔和的额头中间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小洞。伴随着枪声,海滩上冒出了此起彼伏的尖叫,惊恐的人群四散而逃。佩斯利不慌不忙地放下手枪,眼神在他们中间游荡,似乎在寻找下一个猎物。 芭芭拉瞠目结舌地看着她:“你在干什么?” “你看过《疤面煞星》吗?”佩斯利微笑着,“那里面的主角不会发光,但是会拿着一把枪到处扫射。” “……佩斯利,我光顾着我自己了……你的精神状态还好吗?” “不要在生活里留下痛苦的回忆——我很好。”佩斯利重新举起枪,“我要杀光所有人,直到把我们的敌人找出来。他们都是虚假的幻影,但其中一个会是真的。” “不能有别的办法吗!” “或许有吧,我不在乎。”佩斯利再一次扣动扳机,引来了更加惊恐的尖叫声,“因为我讨厌迈阿密。”
第124章 芭芭拉记得她第一次拿枪的样子。 那年她十二岁, 戴近视眼镜,扎马尾辫,鼻梁和眼皮上长着淡淡的, 暗红色的雀斑, 从发青的皮肤上层一片一片地浮现出来。爸爸把她领进射击场, 为她戴上护目镜和耳罩, 然后将一把沉重的M9塞进她的手心。她还记得父亲将手搭在她消瘦的肩膀上, 手心灼热,大拇指抵住她的肩胛骨, 温柔地展开她畏缩着的胸膛。 “我当然会永远保护你, 小芭。”戈登的声音低沉,“但是你今天必须打中那个靶子——就当是为了我。” 十二岁的芭芭拉近视, 散光, 有些驼背, 手指和手臂一样细瘦无力。她甚至怀疑自己有没有足够的力气扣动扳机, 然后承担子弹出膛带来的后坐力。很显然, 她并不擅长用枪, 或者使用任何武器,她只是对此感到疑惑。所有生活在爱与呵护里的孩子都会疑惑,因为他们想象不出来自己会有走上绝路,不得不伤害其他人的那一天。 詹姆斯·戈登并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没人有。在这件事过去很久以后,芭芭拉才想明白那句“为了我”究竟是什么意思。爸爸如此急迫地把上膛的枪交给她, 是因为自己难以抑制作为警察, 以及作为父亲与生俱来的恐慌。他没办法“永远”保护芭芭拉。只要活得稍微久一点, 每个人都会绝望地认清现实:只有自己才能在危机到来时永不缺席。 在这之后, 芭芭拉学会了开枪。不仅如此,她知道如何在十几秒内组装枪械, 熟练地使用匕首和长棍,并且掌握了十几种徒手搏斗的技巧。成年后,她头发的颜色越来越深,她摘下眼镜,逐渐拥有强壮的身体,坚定的意志力,奔跑在楼宇间的模样像一头年轻且矫健的鹿。她遇见了朋友,导师还有恋人,也像所有同龄人一样离父亲越来越远。尽管如此,在某些特定的瞬间,自十二岁开始就藏在心底的疑惑仍然会伸出探出脑袋,爸爸的手仍然会重新搭在她的肩膀上,她仍然会看着手枪犹豫不决。 那时的芭芭拉是如此强大、自由、无所畏惧。所以她找不到开枪的理由,如果有机会,她应该会坚定地把选票投给任何一个试图管控枪械的总统候选人。在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训练,脱胎成充满力量的人类之后,她从来没有用过枪,即使那是她人生中首先接触的武器。她知道开枪的后果,子弹进入眉心,会留下一个比自身直径稍宽的圆形伤口,然后在大脑里爆炸,颅压形成巨大的空腔,整个后脑的头骨像花一样分瓣展开,血液和脑浆倾泻而出,让受害者看上去仿佛一管受到过分挤压的番茄酱——不到一秒钟,一个完整的人就可以被物化成毫无意义的血肉。一切都是如此简单快捷,十分符合工业化时代对效率的追求。生命流逝的过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以至于没人再去思考杀人的意义。 芭芭拉当然不会因为朝小丑开枪而感到愧疚。蝙蝠侠和警察花了十分钟才赶到现场,所以她也用了十分钟的时间观察小丑的尸体。这个被怀疑是否是人类的邪恶存在,由哥谭制造的独一无二的恐怖分子,杀死罗宾,踩着他破碎的胸腔尖声大笑的恶魔,就这么瘫软着倒在她脚下,脑袋像被压烂的西红柿,和任何一个中枪的普通人没有两样。十分钟过去了,它没有复活,没有从嘴巴里吐出有毒气体,也没有附身在开枪的人身上把她变成第二个小丑,仍旧是一具准备腐烂的新鲜尸体——芭芭拉甚至都有些失望了。 在这转瞬即逝的十分钟里,芭芭拉彻底改变了对枪械的偏见。她愿意时刻把它们带在身上,让这些冰冷的无机物成为自己珍贵的外置器官。她仍然不会随意开枪,只是想记住子弹出膛的那一刻所享受到的权力——没有恐惧,没有疑虑,用最公平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分出输赢。她的灵魂突然变得如此强大,以至于谁都不能战胜,即使只有短短的十分钟。 这就是最原始的拜物教的起点,一个以枪为中心的简单宗教。如果芭芭拉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她刚刚加入的传销性质教会的深层本质,她会惊讶地发现,似乎自己才是最虔诚的那一个,在她之下是杰森·陶德,再然后是蝙蝠侠。他们的理想是创造一把会自己扣动扳机的枪,绝对客观,冷酷无情的暴力结构,将让人着迷的权力的幻影放置在无人触及的高处。讨论杀人的必要性其实毫无意义,因为不会再有任何个体承担死亡带来的后果,所有人都会因为畏惧或者迷恋而保持温驯。 而在这个乌托邦幻想中,最悲哀的部分在于,整个教会的创建者,统筹一切的代理人完全走在相反的道路上——佩斯利永远不会耗费精力思考教会偶像的神圣意义。她任由初具雏形的信仰体系如野草般随意生长,并在这个过程中坚定地保持无神论,以至于所有人都在认真发展教会,在其中或多或少地寄托深刻的情怀,只有教主本人以为自己是在搞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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