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她痛痛快快死了,反而便宜她,或许对她来说,活着受罪比死了更难受。 而卫小娘唯一的女儿六姑娘,蝶儿也偷偷远远看过几次,一年年看着她从肉乎乎的小女孩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模样身段都像极了当年倾国倾城的卫小娘。 蝶儿虽然不能亲眼看看六姑娘在盛家的生活,但大家都说,六姑娘由勇毅侯府独女盛老太太亲自教养,疼爱非常。蝶儿看六姑娘的气色风度、衣着穿戴,想来传言不差。 盛老太太果然品性高洁,当年答应的事,全都做到了。 明兰出嫁那日,在远处偷看的蝶儿特意穿了一身崭新的衣服,仿佛是看自己的亲生女儿出嫁,哭得泣不成声。回去以后,在卫小娘的牌位面前继续哭,“小娘,六姑娘有出息了,如今是侯爷夫人了!您在天之灵,可以瞑目了!” 明兰出嫁以后,蝶儿心中的石头也彻底放下了,她其实很想再见一见明兰,和她说说话,和她说说她的亲生小娘,问问她这些年的生活,她也很想看看明兰的孩子们,想知道,他们长得和卫小娘像不像,想和明兰的孩子们说说亲生外祖母卫小娘的故事。 但是蝶儿非常清楚,六姑娘是以嫡女身份出嫁的,卫小娘身边的人上门,只会让她徒增尴尬,如果真的为了六姑娘好,就应该从她的生活中,彻彻底底消失。 蝶儿也确实做到了消失,直到林氏被长枫接回家,重新作威作福。 林氏重新得势,全被蝶儿看在眼里。 而盛老太太的死,成为了压倒蝶儿的最后一根稻草。 离开盛家那日,蝶儿听盛老太太分析利弊,但蝶儿十分清楚,盛老太太暂时包庇林氏,是为了明兰好不假,但更是为了盛家的前途,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 这些年来,盛老太太对明兰恩重如山,对明兰有恩就是对卫小娘有恩,蝶儿记挂着盛老太太的恩情,所以即使明知林氏得势,也没有行动。 但盛老太太一死,蝶儿再无顾忌,一纸诉状把林氏告上了开封府。 反正,六姑娘早已出嫁,生育四子,地位稳固,即使盛纮被参,应该也影响不到六姑娘吧。蝶儿这样想着。 ----
第84章 无人生还(知否x包青天)三 当年债 59 主母变外室 状纸很快递到了包大人手上。 这些年来,蝶儿除了偷偷关心明兰的生活,最重视的就是给卫小娘报仇,但是苦等数年,盛老太太也没有动手,蝶儿觉得不能再这样白白等下去了,于是这些年来跑遍了南北各省,去寻找当年被发卖的盛家下人,也就是当年亲历此事的见证人。 虽然路途遥远艰辛,但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让蝶儿找到了许多关键证人。但蝶儿并未与这些证人接头,而是隐忍不发,默默把他们的地址、现状一一地记下来,若是盛老太太真的给卫小娘报了仇,那蝶儿就就此作罢,权作从来没有寻找过证人。若是直到盛老太太驾鹤西去之时,林小娘依然没有受到惩罚,就把证人名单和状纸一起递到开封府。 因为蝶儿这些年的辛苦奔波,开封府按图索骥,轻易便找到了很多当年的证人。案子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毕竟牵扯人命,许多证人还对当年的事记忆犹新。而证人们早就听说过包大人的威严,更是不敢怠慢,纷纷事无巨细地说出了当年在盛家的所见所闻。当盛家和侯府反应过来的时候,证人的口供已经放在开封府大堂上了。 除了当年在盛家的丫鬟和婆子们,开封府还找到了卫小娘的亲人,卫家的人亲口证实,他们当年曾经想要带回卫小娘的尸首好好安葬,但是被盛老太太阻止了,想要再见一眼卫小娘的遗容,也被盛老太太拒绝了。 虽然卫家人已经对卫小娘的死因产生了怀疑,但卫家毕竟人微言轻,加上还顾忌亲生的外孙女留在盛家,因此只能作罢。若是真的能证明当年卫小娘是为人所害,那卫家也一定要给女儿讨个公道不可。 除了寻找认证,开封府还特意命仵作开棺验尸,棺材中,卫小娘母子的尸首早已化为白骨,但从白骨的情况来看,胎儿骨骼异常巨大,方仵作根据经验判断,胎儿在娘胎里养得过于肥大,致使难以生产,很有可能是孕妇死亡的直接原因。 人证物证俱全,剩下的,就是犯人的口供。根据蝶儿的状纸,真正的凶手其实有两人,林小娘故意喂大胎儿,并给孕妇吃寒凉之物,王大娘子故意让下人消极怠工,拖延稳婆和大夫到来的时间。 因此,包大人缉拿了林小娘和王氏,并分开审问。 那林小娘是个心机的,面对包大人的质问,她矢口否认自己曾经行凶,坚称当时自己年轻无知,一心只觉得孕妇应该多进补,才会给卫小娘吃那么多大鱼大肉,而她又对医术一无所知,并不知晓哪些是孕妇不能吃的寒凉之物。 而王大娘子虽然心理素质却远远不如林小娘,一开始还满口谎言想要撇清自己,但是在三口铡刀的寒光之下,面对着包大人有理有据的审问,终于心理防线崩溃了,颤抖着说出了当年她所知道的全部真相。 王大娘子承认,她买来卫小娘就是为了分林小娘的宠,林小娘故意喂大胎儿和给孕妇吃寒凉之物,她全看在眼里,但她不但没有阻止,反而故意在卫小娘即将生产的前几日带着盛纮回娘家,并且嘱咐家里的管事婆子们消极怠工,且看林小娘能掀起什么风浪。 王大娘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指天发誓她从没想害死人命,无非是觉得卫小娘从小务农,身强体健,又平安生过一胎,即使有林小娘使坏,想来也不会出人命。 但真的出人命以后,她也十分后悔,因此不仅给卫小娘风光大葬,而且年年去庙里出银子给卫小娘捐长明灯,就连卫小娘留下的女儿明兰,她也如同抚养亲生女儿一样把她养大。 王氏一口气说完,包大人命她在口供上按手印画押,红红的指印像极了鲜血,王氏看着鲜血一样的指印,愣神了一会儿,当年以为破一笔财就能消灾,没想到报应终究有来的那一天。 当年林氏因为卫氏之死而失宠,王大娘子偷偷乐了好几天,但看着眼前的口供和鲜红的指印,王氏心里只余后悔,后悔不该因一己之私,害死了两条人命。 而林小娘那边,虽然她巧言善辩,试图逃脱罪责,但包大人还是找到了更关键的证据——当年林小娘身边的贴身女使——雪娘。 当年林小娘身边许多下人被发卖,但最得力最贴身的雪娘还是被林小娘保了下来,继续留在盛家。再后来,因林小娘被撵到庄子上,雪娘也从体面的贴身女使沦落成了做粗活的下人,年龄大了以后,被配给了庄子上一个做活的汉子。 包大人又把她找了出来,细细盘问当年发生的事。 刚从庄子上赶来的雪娘,蓬头垢面,脸上写满了风霜,显然这些年吃了不少苦头。雪娘纵是惧怕盛家的权势,但更怕开封府的铡刀,便竹筒倒豆子一样说出了当年的真相。 原来,当年林氏给卫小娘送吃食,全都由雪娘经手,那时雪娘年幼,十分不忿,偷偷问林氏,为什么好好的吃食,要白白送了人。 因雪娘和林氏有点亲戚关系,林氏便觉得雪娘是自己人,于是把计划一一说给了雪娘。雪娘这才尽心办事,每日殷勤往卫小娘那边送吃食。 但雪娘也坚称,林氏从未有过害死人命的心思,只希望把胎儿弄没,或者把卫小娘身子搞垮,让她再也不能生。 但生产那日却出了意外,盛家怎么也请不来稳婆和大夫,这才导致卫小娘一尸两命。 雪娘最后辩解道:“出了人命以后,林小娘也很后悔。卫小娘死前,老爷对林氏有求必应,但是卫小娘死后,林氏就在老爷那里失了宠爱,不仅被夺了管家权,连身边的人也几乎被发落干净了。林氏总是说,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我知道‘人命关天’的道理,但害了人命的不止我和林氏,求大人明鉴!” 包大人听完,心中有了成算。 在一系列证据的面前,林小娘再无可抵赖,承认了罪行。 最后,主谋林氏流放,次责王氏徒一年,其他参与了的相干人等杖刑。 盘踞在蝶儿心头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 而这件事还没完,根据证人证词,盛家六姑娘,也就是当今的宁远侯夫人盛明兰并非嫡女,而是卫小娘所生的庶女,也就是说,盛明兰和顾廷烨的这段婚姻,乃以庶冒嫡,按大宋律例,以庶冒嫡,婚姻无效,女子徒一年,男子罪加一等。 其实这条律法,是用来防备两家结亲时有人以庶冒嫡,帮助成婚以后才发现被骗当了冤大头的苦主伸冤所用,像明兰和顾廷烨这样两家子门清儿不计较的,往往是民不告官不究,所以盛家才敢大胆地给明兰换了亲妈,让明兰以嫡女身份出嫁。 但案子落到最公正无私的包大人手上,包大人可不管这些私情,依据律法,判了明兰和顾廷烨婚姻无效,而且当面申斥了盛明兰改换生母这种大不孝行为。 幸好宁远侯府还有一方祖传的铁券丹书,帮顾廷烨免了这场牢狱之灾。但明兰能不能用上这方铁券丹书免牢狱之灾,却有些争议。 包大人认为,既然婚姻无效,那盛明兰就不是顾家的人,不配用这铁券丹书,应按律徒一年。 盛明兰这些年娇生惯养,细皮嫩肉,如何受得了牢狱之灾。为了救妻子于水火,顾廷烨高价请来一名状师,状师声称,顾盛的婚姻虽然无效,但盛明兰多年与顾廷烨同居,且生有四个孩子,应算得上“外室”,虽是外室,但也算顾家的人。 包大人查阅相关案例,最终认可了状师的说法,免去了盛明兰的牢狱之灾。 牢狱之灾虽免,但明兰也一夜之间从高贵的侯府人沦为了低贱的外室,四个儿子也变成了外室子,更要命的是,当初顾廷烨给团哥上报世子的条陈上,写的是嫡长子,如今团哥变成了外室子,这世子的身份就有问题,搞不好,等顾廷烨百年之后,团哥非但不能袭爵,宁远侯府甚至可能除爵。 但也不是没有应对的方法,按照惯例,假如小妾或者外室在扶正之前生了孩子,等扶正以后,之前生的孩子也算做嫡子。只要顾廷烨再娶盛明兰一回——当然是让盛明兰以庶女身份再嫁一回,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但是,要等盛明兰再嫁,还要等三年,盛老太太的孝期还没过呢,这三年里,团哥圆哥他们都要以尴尬的外室子身份生活。 两桩案子了结以后,除了盛顾两家,当初鼓起勇气告状的蝶儿也倍受打击,她没什么文化,也不懂法律,并不知道以庶冒嫡是违法的,更没想到一场官司会把明兰的婚姻打没了。 她曾经跪在宁远侯府门前磕头谢罪,但是没人理她,她也曾经在明兰的必经之处等明兰,想拦轿当面谢罪,但是靠近不了分毫,就被下人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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