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建功立业的机会就在眼前了,伯父想不想跟我赌一把?” 阮奕可耻地心动了。 就像刘彻说的,鹿鸣和阮奕是天然的利益同盟,无论是亲戚关系,鸿胪寺卿的职权,还是他现在不上不下的位置,跟着鹿鸣混,与她达成一致,都没有坏处。 退一万步讲,如果她在草原惹了事,阮奕难不成能假装自己一无所知吗? 而搞定了鸿胪寺卿,鹿鸣也就稍微安了点心。 第二日朝会,阿禄奇果然已经被放出来了,与戎羌使者一起,面见天子。 鹿鸣笑语盈盈地走了个过场,没有给任何人难堪。 和亲事宜正式敲定,没有人再置喙。 他们离开那天,太后娘娘亲自来送,一直送到了长江边的渡口。 “你……一路珍重。”太后今天打扮得很隆重,满头珠翠,环佩叮当,嗫嚅许久,只道了这么一句话。 鹿鸣还是一袭红衣,向她笑了笑,挥挥手,“舅母也珍重。我走了,不用再送了。” 太后终于落下泪来,比她装模作样的儿子要真实得多。 “祝姐姐一路平安,永结盟好。” 他们双双举起杯,演完了这场敷衍的戏。 楼船浩浩荡荡地带着几千号人并公主的嫁妆,从长江出发,水路接旱路,上岸之后化为百辆马车,千匹骏马,按部就班地向关外进发。 鹿家军从绀州出发,悄无声息地汇入了车队,还夹带了一队军医。 这旅途太漫长,也太慢,鹿鸣半路上就觉得无聊了,打算找点乐子。 “去请阿禄奇王子过来。” 片刻后,阿禄奇闷闷不乐地骑马过来。 “干啥?” “你马上就回到草原了,怎么不太开心?” “关你啥事?” “聊聊天嘛。闲着也是闲着。”鹿鸣笑嘻嘻道,“你们说好撤兵的,开始撤了没?” “正在撤。沿路返回云州,撤向关外了。” “你们得到了你们想要的丰厚的回报,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呢?” “黄河边上,死的都是我的部族。”阿禄奇从牙缝里挤出字来。 “不是还有一半吗?” “那不一样!只有自己的部族才是最忠心的,其他人是其他部族的。” 【草原民族,多是松散的联盟。只有在打仗的时候才会征到一起,每个部落出一部分青壮年,聚集到一起成为军队,然后由首领统一管理。平常都是散开放牧的。】李世民解释道。 【什么左贤王右贤王,大可汗小可汗的,都是这个道理。】刘彻补充道,【看上去是一支大军,说不定是十几个部落凑出来的。】 【阿禄奇损兵折将,心有不甘。】嬴政轻描淡写。 刘彻笑道:【当时你送到草原的信,说想用阿禄奇换太上皇,可汗不同意。他不肯失去这个身份尊贵的人质,哪怕新帝已经登基,但他派人去议和求亲,把你这个唯一打了胜仗的公主送嫁到草原去,以绝后患。你这一去,鸟尽弓藏,主战派哪还有一丝话语权?】 【权宜之计罢了。只要你死在草原,盟约一撕,照样南下。】嬴政道。 【这个可汗很聪明的样子。】鹿鸣思量着。 【也可能他手底下有了解大周朝廷的能人。】刘彻推测,【类似于中行说。】 鹿鸣故作不解:“你的那些部族,也活下来不少,等我们到了草原,和可汗谈谈,放我舅舅和俘虏们走,两边互换就是了,皆大欢喜。” “你不是不打算换回你舅舅吗?”阿禄奇不解。 “他毕竟是我舅舅,我还能看着他死不成?况且我都在草原了,留着他还有什么用?他又不会打仗,除了吟诗作赋、风花雪月,他还能干啥?”鹿鸣随口道,“而且放不放他并不要紧。你们从京城劫掠的百姓也有几十万吧?我想让他们都能回归故土。” “你倒是好心。”阿禄奇脸色阴晴不定,思考了很久,“我会和大可汗说的。比起你们的百姓,我当然更想要我的部族。那都是雄鹰一样的儿郎,骑马放牧一把好手。” “很高兴能和你达成一致。”鹿鸣不经意之间补了一句,“要是大可汗是你就好了。” “什么意思?你可别想挑拨离间!”阿禄奇马上惊道。 “你想哪儿去了?你们才是父子,我不过是个外人,还曾经是敌人。”她笑着看他,“只是你更年轻一些,沟通起来比较顺畅。大可汗比我爹都大,都有两个王后了!我堂堂一个公主,嫁给他,还得做侧室,多难听啊!换了是你,你愿意嫁给一个糟老头子做侧室吗?” 阿禄奇:“……” 他可疑地沉默了。 “是吧?我猜你也不愿意。”她忧伤地叹气,“你也去过中原和江南,你知道那里的景色多美,东西有多好吃。而我们一路向北,对你而言是回家,对我来说呢,却是远离故土,再也回不去了。你看这光秃秃的山,风一吹全是沙土,三天晒下来我能黑成煤炭。——这才刚进云州吧?以后我怎么受得了?” “刚进。”阿禄奇远眺,在风沙来袭时眯了眯眼睛,本是习以为常的场景,让她这么一说,不由得对比了一下中原的繁花似锦。 那确实没得比,比不了。 “殿下,前面就是玉门关了。”阮奕过来汇报。 【玉门关,是河西走廊的最西边,本来该是通往西域的最重要的关口。】刘彻眸光一凝,【往东北方向,就是必争之地河套平原。那里土壤肥沃,水草丰美,是最适合草原放牧的地方,而且也可以种小麦。黄河流经此地,灌溉方便,盛产马匹,易守难攻。戎羌的王帐,应该就在这一带。】 鹿鸣默默铭记在心。 “到了玉门关,你的鹿家军就不许跟上来了。”阿禄奇警惕道。 “我知道。”她温温柔柔地一笑,“出了关,可就靠王子你保护我了。” “我保护你?你还需要我保护?”阿禄奇很惊奇。 “人家毕竟是女孩子嘛。也会生病啊,想家啊,水土不服啊……草原那么大,我一个人都不认识,唯一能说得上话的也只有你了。”她眼巴巴地看着他,无比诚恳的样子。 刘彻噗地一声笑了,连声夸她。 【不错不错,示敌以弱,美人计用得很自然。】 绝大多数情况下,男人们都是很吃撒娇这一套的。 “你长得这么漂亮,大可汗会喜欢的。只要你安分一点,也不会随便死掉。”阿禄奇硬邦邦地说道。 “大可汗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你能和我说说吗?”她顺理成章地问起来,“我怕一见面就留下糟糕的印象,那以后日子就不好过了。” “他是整个草原的首领,像贺兰山一样伟大,等你见到就知道了。”阿禄奇的表情很奇怪,崇敬,但又不仅仅是崇敬,更多的是一种向往。 “他有什么爱好吗?兴许我可以投其所好。”她打听着。 “草原人都喜欢狩猎,大可汗也喜欢。他还喜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看人赛马,举行围猎……”阿禄奇列举的都是很多游牧民族共有的爱好。 尤其是夏秋两季,牛羊上脂肪了,膘肥体壮的,没有春天那么忙,也没有冬天那么冷,大家才有心情玩乐。 “我也喜欢狩猎,可惜一直没时间。我还给大可汗带了一把很精美的柘木弓,有两石的臂力才能拉动。你觉得他会喜欢吗?” “大可汗不缺弓箭,不过如果你送的那把弓确实很好,他应该也会喜欢的。” “那就借你吉言了。谢谢你,你人真好。以后我在草原上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去找你吗?”鹿鸣眉眼弯弯,一笑起来,就像金陵月亮桥下的碧水,波光潋滟,粼粼生辉。 阿禄奇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才别过脸去,丢下一句:“草原没大周那么多规矩。如果你实在解决不了,可以来找我。” 还没等她道谢,阿禄奇就匆匆打马走了。 越往北走,越荒凉。 玉门关,在一个月的旅程后,总算近在眼前了。 土黄色的城墙灰蒙蒙的,分不清覆盖了几层沙土。斑驳的墙上依稀可以看见兵戈留下的痕迹,层层叠叠。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鹿鸣下了马车,深吸一口气,好像能嗅到风里的血气。 云州都督李谙默默地在玉门关等候她,送她最后一程。 他肩膀上停着一只游隼,炯炯有神的圆眼睛盯着鹿鸣的方位看。 “这是隼吗?好乖。”鹿鸣好奇地瞧。 “公主喜欢的话,便送给你了。”李谙二话不说,拎着游隼的翅膀,把它塞进鹿鸣怀里。 “啊?就这么送给我吗?”鹿鸣吃惊。 “我养了12只隼,这只是其中之一。若非和亲事大,真想请公主去云州府坐坐。云州虽没有赣州那么繁华,但党参、杏子和当归,都很出名,尤其是当归,常年上供朝廷。” 云州都督指向陇右的方向,问她:“公主喜欢当归吗?” “当归,谁不喜欢?”她好像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便答道,“我很喜欢。” 云州都督意味深长地一笑,笑得很短促,黝黑的脸颊像城墙一样充满岁月沧桑。他摸了摸游隼的羽毛,低声道:“这隼我养了七年了,还望公主好好待它。” “我会好好待它的。”她认真点头。 “可惜云州府离这里还有五十里,不能耽搁了。公主保重,一路平安。”云州都督郑重其事地行礼,转身离去。 鹿鸣目送他远去,心里更有了些底气。 【老大,你养过隼吗?它的速度怎么样?能送信吗?】
第53章 专业夺嫡 李世民正要回答,刘彻就抢先道:【二凤那只闷死在袖子里的是不是游隼?】 这人就这样,哪壶不开提哪壶。 李世民也不介意,随口道:【那是鹞鹰。不过也差不多,都是天空的猎手,速度很快。我没有算过,但是它们捕猎时比箭还快。】 鹿鸣试探性地轻轻摸了摸游隼背部的羽毛。七岁的隼,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定在它的种族里是个老爷爷了。 它性子很温和的样子,任由她抚摸,只是抖了抖羽毛,头偏了偏,警惕地打量四周。 眼睛圆溜溜的,比白虎那个吃货看上去机灵多了。 【云州都督,是想让你用游隼送信?】嬴政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个潜台词。 【他都说养了十二只隼了,想来很有心得。把自己养了好几年的隼送给小鹿,自然不是无的放矢。况且,还特意提到了当归。】刘彻好奇地研究那只隼,左看看,右看看,很想上手摸摸。 鹿鸣让他出去尽情蹂躏游隼,笑道:【老大你要去和隼玩吗?】 【有的是机会。】李世民爽朗道,【我年轻的时候酷爱打猎,奔驰在山林里搜寻猎物,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哪怕水里游的,我都很感兴趣。有时猎了梅花鹿和野猪——不是说你们,也不图吃,就是觉得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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