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岚紧张地张口结舌:“我…我…我找葛忱。”甚至连句‘阿姨’都忘了叫。 “你找他有事么?” “他的志愿表,我给带来了。我是说,他一直没有领志愿表,我怕他错过报考的时间,所以给他送来。” 那女人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滞,继而用更加和蔼可亲的语气说:“真是谢谢你!我是他妈妈,你交给我就行了。” 正在这时,屋内传来一声歇斯底里地吼声:“物理系我报定了,不管你允许不允许!” 这是葛忱。 在宋岚印象中,葛忱温和寡言,从没和别人争论过。 哗啦。 瓷器碎裂的刺耳声响起,接着是男人暴躁的训斥声:“如果不报考古专业,那你别上大学了!” 葛忱声嘶力竭地反抗着:“我已经十八岁了,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 宋岚明白了。 在选专业这件事上,葛忱和他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父亲让他学考古,而他非要学物理,于是战争就爆发了。 她来的很不是时候。 葛忱妈妈沉重地叹了口气,对宋岚说:“同学,你先进来吧。” 宋岚进了门,只听客厅里传来激烈的争吵,却看不见人,葛忱妈妈把她推到楼梯边,说道:“你先上楼,左拐第一间是忱忱的书房,你进去等着,一会儿我把他劝回去,你把志愿表交给他,好吗?” 宋岚点点头。 “如果你能劝劝他,让他放弃物理系,我们全家都会感谢你的。”她转身上楼的一刹那,又听葛忱妈妈这么说。 “除了物理系,什么都好。我并不在乎他能不能子承父业。” 宋岚有些不知所措地,更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家那么排斥物理? 葛忱书房很大,装饰简单,但藏书很多。 等他的时候,宋岚的手指划过一本一本的书楞,最后在一本没有名字的书上停下。 她忍不住好奇,抽出来,打开一看却是一个笔记本,只是上面已经写满了字,淡黄色纸页似乎还飘着淡淡檀香。 一行行清秀有力的简体字跃然纸上,字里行间充满认真和执着。 宋岚认得,那是葛忱的笔迹。 内容大多和《圆明园日记合辑》雷同。 她又倒回去,打开扉页,上面写着几个有力的字: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你。 莫名其妙地,她心一沉。 再翻开第一页,果然便是那个她令她心心念念的故事的开端。 只是内容她从未看过。 *******
序 雍正十年,我为自己设计的‘墓穴’修葺完毕。 我一生毁誉参半,曾为朝廷和百姓做过贡献,也曾因私德被天下不齿。然而因为身份问题,对我的歌功颂德和诋毁唾骂,都在我入住圆明园之后逐渐被抹杀。 唯一一个知道我来历,并陪伴我多年,了解我平生经历的挚友,劝我把这几十年写下的日记留在墓穴中,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会有人读到我的故事,给我一个正名。 我其实不甚看中身后名,却被他这个主意启发了。 把日记埋在墓穴中,配以大量古玩珍宝,若看管得当,几百年之后,能引来盗墓贼也好,考古学家也罢,说不定我的日记就可以重见天日,那么我也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回到二十一世纪。 于是,我便开始筹划怎么实现这一宏愿。 说服皇上费了些功夫,他不同意建在江西那么远,说自己早有安排。 我很清楚,以我和弘历的关系,他安排得再周详恐怕也没用。弘历不仅不会如他所愿,还会抹除我存在的一切痕迹。 索幸他耐不住我软磨硬泡,最后墓穴还是按照我的设想建好了。 那么,让我介绍下自己。 我生于二十一世纪零零年代初,长于孔孟之乡,十八岁考到北京,成为凌志大学的金融系学生。 2023年5月20日,一场意外把我送到了十八世纪初的意大利。 二十年多年过去了,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形。 我刚剪掉留了二十年的长发,第一次染夸张颜色,穿着自以为很酷的t和一条破烂不成型的牛仔裤,得意洋洋地去物理楼找我姐炫耀。 她叫秋黎,比我大十三岁,是这所学校物理系副教授。 我姐的审美和她这个人一样刻板无趣。 她对我的新造型十分不满,训了我整整十分钟,勒令我把头发染回黑色,否则以后在不和我同进同出。 我闷闷不乐地往回走,经过某个实验室,不经意从门缝里看到一个迷人剪影。 那是一个穿白衬衫、黑西裤,戴无框眼镜的男人,学校里很少有人穿的这么正式,而这身衣服把他修饰得就像三次元走出来的撕漫男一般。 这个侧影给人无穷想象——戴着眼镜,他内敛斯文,摘掉眼镜,偏执狂暴…… 正当我的思维天马行空,他忽然一低头,在眼前复杂仪器上按下一个按钮。 恰在此时,姐姐叫了我一声。 那个男人听见声音,发现了我的存在,脸色一变大喊闪开。 可惜为时已晚。 一股强光冲进我的瞳仁,然后瞬间我就失明并且失去了意识。 后来我睁眼就看见天空中那个矗立在哥特式教堂顶端的十字架。 那里是意大利北部的热内亚,当地时间为1713年3月14日。 据说,时空穿梭这个词在2022年早已不新鲜,它有个通俗的名字叫穿越,有人甚至给它分了很多门类,比如架空穿,魂穿,婴儿穿等等,在我穿越之前,我曾多次听同寝室的姐妹们说起这方面的小说,据说,小说写得浪漫而美好。 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大概就是穿越。 小说我没看过,我只知道,穿越会推翻一个人从前全部的人生。 如果我是八十岁才穿越,那么我之前的八十年就可以算白忙活了。一切都得从头再来。 虽然新的环境有新的挑战,但也有新的机遇。 当我融入这个时代的时候,我就成了创造历史的人之一。 后来,我回到故土,十八世纪的中国,那时候它还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叫做大清。 最初,我并没有要记录这些经历的意识,直到有一次,我们在非洲某个海岸停靠,遭到食人番袭击,差点丧命,逃生之后的那个夜晚,所有人惊魂未定,郎世宁却把把这件事写进了日记里。 他说,意大利有个叫马可波罗的旅行家曾到过中国,他把他的经历写成一本游记,不仅风靡欧洲,还因此让很多人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想效仿这个著名的旅行家,为自己的旅行留下证据。而且,他认为记日记有助于上帝的使者及时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全心全意爱着上帝。 他的行为启发了我,我生我长的时代已经把我抛弃了,而在陌生的时代,我应该留下一些证据,证明我确实存在过。 于是从那天起,我决定写日记。 后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坚持记日记,这个习惯保持了二十多年,直到现在。 由于我漂泊半辈子,最后在圆明园落脚安家,所以把日记的名字定为《圆明园日记》,上面的题词,相信史学家都能看出来是谁的笔迹,我就不赘述了。 如果有可能,我想告诉我所有的亲人,朋友,如果一个人生,是为了活,那么在另一个时空,我活着,所以,你们不要悲伤。 雍正十年春,童留。
第3章 公元1714年6月12日印度果阿细雨 今天上午十点三十七分,我和我的学生们——十三个由葡萄牙天主教廷派往大清帝国的传教士们,终于到达印度西海岸的果阿邦。 在经历了非洲海岸的炎热天气和凶险无比的漩涡之后,能够沐浴着印度的朦胧烟雨,享受微风带来的清新凉意,看着岸上衣着鲜艳的印度教众,手持弓琴载歌载舞,每个人都由衷地感谢上帝,并且欢欣鼓舞,重拾到达东方大国的信心和决心。 这一切于我来说,恍如游梦。 一年零一个月之前,我在公元2022年享受现代社会方便快捷、丰富多彩的生活。 作为家里的老么,从来不为生活发愁,当同学们都忙着考研、找工作的时候,我却早已保研,正打算收拾行囊,去毕业旅行。 可上帝跟我开了个玩笑,把我扔到了十八世纪的意大利。 确切的说,是1713年,意大利北部的热内亚。 我在一座叫做比塞埃的哥特式教堂前着落。 第一个‘捡到’我的人叫做古塞,是这所教堂的修士,他操着一口意大利北部方言(我大学修过两年西班牙语,可以和他做些粗略的交流),和我介绍这个时代。 我花了很长时间弄明白时空穿越这个事实,但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不久之后的一天,古塞被罗马教廷批准去中国传教。 原来,古塞因马可波罗游记爱上了中国,他已经连续六年向葡萄牙教廷申请去中国传教,这一次,终于成功! 我和他一起踏上回国的道路。 第一步,便是去葡萄牙的卡伯拉修道院,接受汉语言和汉文化培训。 在那里,我成了所有传教士的汉语言老师,并因此学习了欧洲十几个国家的语言。 1714年2月,宣誓永不背叛上帝之后,我和十三个传教士登上了诺车玛?爱思佩仁斯号,开始往大清帝国进发。 我们需要绕过非洲,到达印度,经由澳门,登陆广州,最后进京。 1714年3月到6月这三个月里,我们经历过仿佛无休止的风浪,时不时落下的雷雨,源源不断的海盗,突然爆发的热病,食人的非洲土著,还要忍受夜半船长和大副突然醉酒高歌…… 所幸,人类是坚强的物种,我们总算成功来到印度。 果阿是葡萄牙的殖民地之一,这里的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 我们下船之后,受到当地教会的热列欢迎,纷杂的人群举行着繁冗的仪式,码头上一个印度男孩对我勾勾手指,把我从人群里救了出来。 这孩子要带我游览当地风土人情,而且只要一个银币。 他能说一口流利的葡萄牙语,就像沙鼠熟悉沙漠一样熟悉这个城邦,而且极其自来熟。 我看港口不远处有个集市,摩肩接踵十分热闹,便要他带我去那里看一看。 他皮肤黝黑身材消瘦,个头像十几岁的少年一般细高,只穿着一条褐色的亚麻短裤,打赤脚,走在雨里,一蹦一跳,每次抬头看我,总是露出两排大白牙。 自我介绍叫沙,九岁,自小就在港口讨活儿,经常给外国人当导游赚小费。 口集市庞大繁杂,方圆一里内摆满了地摊儿。有的摊主甚至在地摊儿后面打了个帐篷,以便五天后,再一次逢集的时候还能占领这个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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