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鸡小分队说走就走,只留燕宁在原地心生敬佩。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吃货的自我修养? 虽然她对吃一向讲究,但扪心自问,若是叫她大雨天的还跑出去逮兔子山鸡啥的...对不起,她宁愿冷水就馒头,能糊一顿是一顿。 看来还是不够热爱啊! 燕宁啧啧完,敏锐的感觉到有道视线一直在注视着自己,她转身,果然就对上了一双漆黑如墨的眼。 看着还在火堆旁坐着正看着自己的沈景淮,燕宁挑眉,神态自若,揶揄:“沈将军,看来令下属颇有吃货风范呐。” 令下属? 这都什么奇奇怪怪的称呼。 虽然不知道吃货是什么意思,但结合具体语境并不难理解。 沈景淮眉心微皱,沉默地看着燕宁。 她身材在女子中算得上高挑,因为天气尚寒,就穿了件洗的半旧不新的素色小袄,面庞秀美,长发束成马尾端的是简洁干练,尤为出众的是一双晶亮的杏眼,明净清澈灿若繁星,火光映衬下仿佛镀了一层金边如春日灿阳勃勃生艳。 燕宁被沈景淮盯得有些抓马,不会叭,不会连这个小小玩笑都开不起叭,她就调侃一下而已,难不成这年头都这么护犊子的吗? 燕宁正琢磨着要不要说两句找补一下,就听沈景淮突然叹了一声:“你不该唤我沈将军。” 喵喵喵? 沈景淮顿了一下,目光扫过她的面颊,原本冷峻的眉眼柔和了下来,如积雪消融渐汇为一股柔和的涓涓溪水:“你该唤我,大哥。” 第2章 真千金欸 夜色茫茫,天边似藏了黑墨,浓稠深沉,远眺山林万壑模糊难辨,只听夜风裹着骤雨呼啸而过,松涛飒飒,四周树影幢幢张牙舞爪恍若鬼魅,只一点暖光从窗户间透出,隐约看见屋内晃动的人影,模模糊糊,几不可辨。 枯柴投进火堆里还在噼里啪啦的烧着,暖光的火光驱散暗夜黑霾,倒是为这久未住人的破庙添了一丝人气。 沈景淮向来锋芒锐利的眸色褪去,暖暖的火光扑散不定或暗或明,映出他眸底浅淡的温和。 燕宁默默地看着他,沈景淮神情愈发柔和,眼中略带鼓励,两两对望,莫名情绪翻涌,火堆愈旺,那声温和沉稳的“大哥”似乎还在耳边回荡,温情融融。 参商不见,倦鸟需归。 “阿嚏——” 十分煞风景的喷嚏声突然响起,直接就冲散了这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温情氛围。 燕宁以手捂唇,又是几声喷嚏从指缝中泻了出来,她抽了抽鼻子,从袖子里扯出一张帕子擦了擦,又随手揣进兜里,然后才朝沈景淮尴尬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哈,估计是这两天变天不小心有些着凉。” 不是有句老话嘛,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就是其中之一,更不用说打喷嚏了,燕宁揉着鼻子,只觉得有些痒痒的,别不会是鼻炎又要犯了吧。 她有鼻炎的老毛病,每到春秋换季的时候就容易发,而这破庙里许久没有住人,空气中灰尘草屑什么的太多,最容易诱发鼻炎,估计今儿一晚上住了,她明天鼻子也就要废的差不多了,可惜她手边没有药,看来明儿还得去附近的镇上看能不能弄两副药压一压。 鼻炎不是病,犯起来要人命,那鼻子里痒地就跟蚂蚁爬似的,一连十来个喷嚏一个比一个响,还涕流不止,真真应了那个词—— 涕泗横流。 虽然是破庙,但空间还算大,其余几人也有眼色,自觉不忘沈景淮跟前凑,都远远躲在一边散坐着谈笑。 军中汉子豪爽不羁声音也格外大,没了拘束谈起趣闻来哈哈笑的几乎能将屋顶震飞,一时倒没人留意沈景淮与燕宁之间暗涌。 沈景淮不知道燕宁的想法,只以为她是故意打岔,他眸色微暗,沉默了一瞬,选择再次开口:“宁...” 才刚说了一个字,就被人打断。 “别,”只见燕宁举双手作投降状,在沈景淮疑惑的目光中一脸诚恳开口:“叫我燕宁就好,这样听着更习惯。” 虽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别人怎么叫并不重要,但或许是她这些年习惯了独来独往,乍然被人这般亲昵称呼,只会让她头皮发麻倍感不自在,倒不如坦坦荡荡以姓名相称,毕竟,他俩从见面到现在满打满算也不过五六天不是? 燕宁笑容乖巧,晶莹杏眸扑闪,就连声音也是轻快如黄鹂,并无过激言语,却已经是无声拒绝,连称呼尚不愿拉近,更遑论其他? 沈景淮张了张嘴,彻底沉默。 他出身世家,又在军中多年,不说位高权重,但也是威赫一方的青年将领,向来肃然律己不言苟笑,好不容易露出温情一面却一头撞上了软钉子,不痛,却有失颜面,他原该生恼,可看着少女明艳脸庞,却只觉心中涩然。 说到底,都是他们有愧,对她不住。 燕宁见沈景淮神色黯然,暗道自己是不是所言太过,一不小心就伤了人脆弱小心灵? 不过沈景淮好歹也是军中出来的,按理说心性更胜常人更能经得住打击才是啊… 燕宁偷瞥沈景淮,后者失落之情溢于言表,惹得燕宁莫名有种愧疚感,搞得像是她欺负人似的。 “行叭行叭,”燕宁摸了摸鼻子,颓然松口:“你想怎么叫都行。” 沈景淮一愣,有些不解她为何突然改口,见燕宁摆出一脸“我懒得跟你计较”的表情,他眼中不禁溢出笑意,思索片刻,试探开口:“那我唤你阿宁如何?” “可以可以。”燕宁连连点头,这称呼勉强还在她接受范围内,好歹听起来鸡皮疙瘩没那么多。 “那你是不是也该…”沈景淮眼中含笑,意有所指。 “称呼而已,又何必这么在意,沈将军听起来多威风啊。” 燕宁没想到他居然还能顺杆爬,自己刚一松口,他就试图让她改口,真不愧是做大将军的人。 燕宁笑脸盈盈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接他的茬儿,她撩起衣摆学着沈景淮的模样盘腿在他身侧坐下,伸出手去烤火。 她的手指虽纤长,却不似寻常娇养女儿家一般莹白无暇,最惹人注目的是右手手背上足有两指长的一道疤,似乎已经有些年头了,只看得到浅浅的一道凸起印记,指腹掌心俱有老茧。 燕宁不知道从哪儿摸出来一把锉刀,在火上燎了燎,然后就旁若无人借着火光修起了指甲。 “其实我还是没搞懂,为什么就认定是我?” 燕宁没有抬头,专心修指甲,语气随意,只当是寻常闲聊,内容却尖锐:“凡事都讲个人证物证,你说我是沈国公府失踪多年的千金小姐,证据是什么?总不能就光凭我这张脸吧?” “世上人千千万,左不过就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就算找不出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但相似者却不知凡几,如果仅凭外貌辨人,那多少是有些不负责了。” 哪怕已经过去了好几日,但思及此事她还是觉得天雷滚滚,一句话总结就是—— 真假千金文照进现实。 而她,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被抱错的豪门真千金。 据沈景淮所言,因为国公府当年的一些旧事,她刚出生就被歹仆恶意掉包扔到了某荒郊野地,幸好得一农户发现收养,后来歹仆保守良心谴责终日愧悔惶惶不安,终于选择在临死前说出事情真相。 这对国公府来说不亚于一场大地震,身为长兄的国公府世子沈景淮旁无责贷的承担起了找回幼妹的任务,顺着歹仆留下的线索一路追寻,然后,就找到了在村口摆摊杀猪的她。 这也是她现在会出现在这破庙的原因—— 认祖归宗嘛! 听起来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只可惜,她是穿的。 是的,穿越。 屋外雨声沥沥未歇,打在窗上发出“啪啪”声响。 燕宁眯了眯眼,思绪有些发散。 那也是这样一个大雨天,她原本是省厅的一名法医,出现场的时候因为雨天路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这一摔可不得了,直接就给她摔到了华国历史上毫无记载全然陌生的大庆朝,成了一嗷嗷待哺的奶娃娃… 赶个穿越时髦还能撞上真假千金副本,这还真是狗血他妈给狗血开门—— 狗血到家了! 但燕宁还是对自己是否为“真千金”表示怀疑,毕竟这年头又没有脱氧核糖核酸鉴定技术,仅凭几句话外加她的样貌据说与那位国公夫人有几分相似就能断定存在亲缘关系未免也太不靠谱。 同行几日,这还是燕宁第一次主动挑起这一话题。 “你有没有想过,其实压根就没有所谓掉包,”燕宁意味深长提醒:“毕竟除了那位老仆的话,再无别的佐证,至于容貌…” 燕宁摸了摸脸:“先入为主也不是不可能?” 有时候你觉得别人和你认识的人长得很像,其实是受一种“先入为主”观念的影响,在真正看到对方的相貌之前,人的潜意识已经认同了“和他长得很像”这个观点,类似于带着答案去找问题,尽力去找“很像”的具体证据,实在找不到就靠脑补来解决,总归是会形成自己希望看到的结果。 反正在燕宁看来,因为长得像就说是谁谁的亲闺女,就跟因为和父母长相不同就说是抱错的一样离谱。 俗话说得好,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要知道基因这玩意儿还有显性隐性之分呢,只可惜客观条件有限,要是搁现代亲生不亲生的也就是一根头发丝的事儿,哪儿用得着这么麻烦... 燕宁暗自感叹,虽说也在大庆待了这么多年,但不得不说,论科技便利现代绝对要甩出一大截。 燕宁寥寥几句话成功让沈景淮眉头拧成了死结,听出她话中不加掩饰的质疑,沈景淮有瞬间的沉默。 她的怀疑也并非没有道理,事关沈家血脉,自然不可能仅听那老仆的一面之词,但俗话说得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也是他不远千里亲自带人前来探查的原因。 如果说先前还有所怀疑,但在看到燕宁的一瞬间,那丝疑虑就已经消散于无形。 不单单是因为她的容貌与他们的母亲沈国公夫人足有六七分相似,更重要的是他心中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姑娘就是他要找的人,是他素未谋面的血缘至亲,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血脉相连冥冥之中自有感应。 但显然,燕宁与他的想法并不相同。 沈景淮不由得想到了初初见她时的场景—— 那会儿她正在替人杀猪,两三百斤的大肥猪被绑在门板上,两三个壮汉压着,别看她身形瘦削,力道却足,杀起猪来手起刀落那叫一个利索,血溅了满脸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根据查到的信息,她被一个屠户收养,几年前收养她的那对夫妻去世了,她就干脆继承了养父的屠宰生意,逢年过节会揽一些杀猪宰羊的活儿,多年经验积累她早练就了一副杀猪好手艺,人送外号“一刀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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