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什么名字?” 她柔声问。 小包子不答,乌溜溜的眼珠发亮,眼角一颗美人痣,直勾勾地瞅着她。 好暖和的衣服啊。 “他啊,叫小杂种。” 慕公孝企图找回一点儿场子,开始疯狂贬低对方,“马夫生养的卑贱玩意儿罢了,本少爷亲自調教他,是他的福分。” 什么玩意儿? 調教? 二房的这个慕公孝,该不会是个炼铜术士吧…… 思及此,慕听雪恶心得想吐。早就听说过一些有钱人玩得很开,摒弃道德人性,毫无下限。 而怀中的小男娃,听到了慕公孝的话,也抑制不住地哆嗦了下。 仿佛寻求庇护一般,脑袋往慕听雪怀里钻了钻。 她身上,很温暖,令人安心。 慕听雪沉声道:“这孩子我留下了。” 慕公孝显然不乐意,但地上还躺着四个不停哀嚎的家丁,令他不得不畏惧于对方的实力,不敢直接上去抢人。 “王妃未免也太霸道了吧,连一个小仆人都要跟本少抢。” “怎么,你也想试试?” 慕听雪一只手抱孩子,另一只手扬起,握紧了拳头,关节捏得咔咔作响。 慕公孝下意识地后退两步,白了脸。 “还有没有天理王法了,竟然对自家人动手!慕听雪你就是个母老虎,难怪覃岭王不要你!!” 这位少爷仔,高着嗓子骂骂咧咧,却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皮肉娇贵,可不想挨一顿瓷实的打。 慕听雪没有去追,眼下最要紧的是给这孩子治疗伤势。 回到闺房。 “趴着别动。” 慕听雪把孩子放到了床榻上,发现他脊背上一部分破旧衣料,已经和伤口血迹黏连在一起了,便用小剪子,一点点地剪开。 这孩子挨了二十多下篾片,皮肉都被打出血了,篾片和衣服都不干净,贴到伤口上,已经造成初步感染,体温很烫。 用自制的盐水,给他清创。 细细的竹签,倒刺在了肉中,一根根拔出来。 新伤覆盖着旧伤,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挨打了,由于旧伤处理不恰当,有的地方形成了闭合红肿底下有脓。用火烧过的薄刃切开脓肿,进行排脓消毒,这又是一项大工程。 “呜。” 孩子趴在踏上,发出小动物一般的呜咽。 “弄疼你了?” 慕听雪上药的动作一顿。 孩子摇了摇头,小手却不自觉地抓紧了枕头,手背上青筋凸出。 慕听雪知道他了太多苦,被欺凌惯了,性格内敛,就算疼也不会说,心中禁不住升起一股怜惜之情,清创的手法更轻柔了几分:“好孩子,很快就结束了。” 小玉瓶空间里有一瓶伤泰宁软膏,专治外伤化脓就不愈合,也适合手术后伤口使用。 慕听雪取出来,挖出湿润的一大块,仔细给孩子涂抹了。 人体是湿润的水环境,所以这种偏湿润的修复软膏,是最好的,还能隔绝伤口上的各种细菌,达到快速愈合的效果。 湿润的软膏,凉丝丝的,有镇痛效果。 孩子抓紧枕头的小手,逐渐放松下来,一双漂亮眸子舒服地眯起。 右边墙壁的大红木橱柜里,有好十几罐茶叶,其中一盒就是蒲公英叶子晒出来的茶。 蒲公英在《神农本草经》中有记载,可以清热毒、化食毒。用21世纪的话来说,就是消炎,对于治疗肿痛、发炎有不错的效果,还有一定的抗癌功效,是个好东西。 她吩咐丫鬟泡了蒲公英茶,为孩子喝。 治疗结束,已经是一个时辰后。 “我叫晏泽,你可以叫我泽宝。” 床榻上另一个团子,已经醒了。 泽宝发现了趴着受伤的小孩儿,跟自己差不多大,也不知道怎么的,内心深处不自觉地就升起一股亲近之感,想要和他交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孩儿默在那里,不接言。 总不能跟晏泽说,自己叫“小杂种”吧…… 看着泽宝穿衣服,那华贵上等的料子,他不由得生出一股自卑之感,他这样儿脏兮兮又粗鄙的下人,怎么能跟俊俏的少爷躺在同一张床上呢。 “他叫慕无涯。” 慕听雪临时起意,给起了个名字,“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这么漂亮的孩子,如果总是顶着那么个不堪的名字,定会造成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余生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抬不起头来。 韩愈的这句劝学诗倒也衬他,穷苦孩子,多读书多学习才有出路,文盲只能做一辈子体力活不得翻身。 趴着的慕无涯猛然看过来,一双明亮的瞳孔,压抑着喜悦,极为激动地瞅着她! “好一个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泽宝凑过来,眨巴着锃亮的冰眸,“名字意境深远,真羡慕你,不想我爹整日就知道打打杀杀。漂亮小姨这句诗先生从没教过,是您自己作的么,简直是千古绝句!” 慕无涯愣了,耳根红透,越发无所适从。 涯宝? 他这样出身的人,也能被当做宝贝么。 慕听雪也愣了,摄政王世子的教书先生,那肯定是当代大儒,这么经典的诗句竟然没教过?不应该啊,除非这个架空的时代根本没有唐宋八大家韩愈。 偷诗、卖诗这种事,穿越者不屑为之。 “不是我做的诗,是一位学富五车姓韩的老前辈,我偶然听之。” “真的吗?我不信。” 晏泽一脸狐疑,觉得慕听雪是在谦虚。
第10章 覃岭王求和 作为摄政王世子,他自小聪颖过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诗词歌赋看过少说八千本,若真有这么个“韩老前辈”,不该至今寂寂无名。 云煌国的官场的基本盘就是世家,百分之九十九的官员都是世家子弟,平民、仆人没有出头晋升渠道,极少数有文才的平民,会大着胆子当街拦住世家勋贵的车架“献诗”“献书”,如果得到青睐,就能顺利被世家收为徒弟,得到举荐,进入云煌官场。 当然献诗成功的只是凤毛麟角,大部分都会被当街打死打残。 慕听雪笑道:“该用早膳了。” 转移话题。 婢女送来了适合慕无涯的新衣服,凇江棉布的软料,尺寸稍大,穿在身上正合适,不会因为过于贴身紧绷而擦到背部伤口。 慕听雪一手牵着一个团子,去了用膳的厅堂。 早膳算不上丰盛,就是普通的小米南瓜粥,四个竹屉笼冒着蒸蒸白气,一笼豆沙包,一笼肉包,一笼荷叶米靶,一笼蒸饺,再配上两盘咸香的酱菜,龙泉窑双鱼耳瓷盅里盛着紫苏汤。 只要慕听雪在,泽宝就不挑食,呼噜呼噜地喝养胃的紫苏汤。 慕无涯有些不敢动筷,却控制不住地偷偷咽口水。 他从没坐过主人的餐桌,一直以来吃的都是又冷又硬的黑馒头,这样又大又白的包子他以往只能远远看着。 慕听雪见状,给两个宝,每人夹了个大包子。 “吃吧,就把这儿当自己家。” 末了,又对十分拘谨的慕无涯道,“我既然从二房那边把你要过来了,日后你就跟着我好了,做我的孩子。” 论如何跳过男人,直接拥有一个美貌的萌宝? 慕听雪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慕无涯捧着大肉包,狠狠咬了一大口,眼眶微红,闪出了泪星:“好烫……” 他抽了下鼻子。 烫得眼泪都出来了。 “大小姐,覃岭王府来人了。” 饭吃得差不多了,一娇小玲珑的青衣丫头走了过来,恭敬地汇报着。 慕听雪放下筷子:“谁?” “是景大人,他带着王妃御用的马车,前面儿是八骑护驾的士兵,后面也有八名随从,排场十分煊赫,说是要迎您回去的。” 原主有三个丫鬟,一个叫鸳鸯,聪明伶俐;一个叫青鸟,擅长养花;还有一个叫雀雀。 都是从小服侍原主的,数十年的主仆情谊。 原主嫁给覃岭王府为妃,三个贴身丫鬟一起陪嫁过去,但覃岭老王妃,也就是原主的婆婆疯狂找茬,说商人家里的婢女低贱不懂王府规矩,先是以琐事为由,打死了雀雀;又随意寻了个错处,把鸳鸯和青鸟卖到了花街甜巷,至此原主在婆家彻底落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也亏得原主有钱。 花了大价钱,偷偷把鸳鸯和青鸟赎了出来,送回了娘家,好让她俩有口饭吃。 眼前这个来汇报的青衣丫头,正是青鸟。 她身上自带一股花草的清香,面容清秀,若空谷幽兰。青鸟平日里很沉默,不是在养花就是在锄草,唯独在跟主子说话的时候,死气沉沉的眼睛才会发光。 “景阳?” 慕听雪略一思索,就从原主记忆中,找到了对应者——年少有成的金吾卫中郎将,长相颇为英俊,皮肤黝黑,一身腱子肉,武艺高强,是个十分可靠实心办事的下属。 谢邑很是器重景阳,不仅仅因为景阳替他挡过刀,更因为此子有领兵之将才。 “是。” 青鸟颔首,“景大人对咱们这些奴婢说话也和和气气,一点儿也不像其他军爷那般威煞吓人。” “他在宴客厅?” “不,景大人没进来,他在门口等着大小姐您。看到慕府门口的赈灾点忙不过来,他还主动过去帮灾民发粮,维持秩序。” 慕听雪想的要更深些。 这个人是谢邑派来的心腹,他的言行举止,代表了谢邑。做这些,很可能是为了给谢邑树立正面形象,也就是所谓的立人设。 “之前云都不知道多少人说大小姐的闲话,什么失宠什么下堂的,这回可不堵住他们的烂嘴!王爷主动求和了,接您回去继续当王妃,那个侧妃离环儿也不过如此。” 青鸟一脸愤愤,对尚书左仆射家的那位四小姐,很是不屑。 看到自家主子得宠,得王爷重视,只觉心中狠狠出了一口恶气,颇为畅快! “主子,奴婢这就给您梳个漂亮的发髻,美美的回去打离环儿的脸……” 话音还没落下。 就被慕听雪抬手制止:“不必了。” 青鸟愣住:“哎?” 宛如被兜头泼了一盆凉水,热情熄灭。 不会吧,这么好的机会,主子竟然要放弃? “景阳那边,你去回绝了,就说我身体抱恙,慕家风水养人,不便远行。” 青鸟沉默了须臾,便点头离开。 到了慕府门口,把主子的话,原原本本地跟景大人复述了一遍。 景阳难掩失落,恭敬地一抱拳:“王妃娘娘既然受了伤身体不好,那便先好生休养着。末将来日再登门,迎娘娘回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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