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丽做菜水平有限,仅仅是能把食物煮熟的程度而已。 平时大部分的时间一家三口都是吃的单位食堂。 他们学校食堂的饭菜不差,可大锅饭的滋味吃多了,多少会有点腻。 因此她看见沈艾秋像勤劳的小蜜蜂似的,在厨房里忙碌着,各种食材在她的手底下都特别听话,变魔法似的一会儿就变成了整整齐齐的细丝、薄片,就觉得特别神奇。 在自己手里那么难的活儿,在别人的手中怎么就变得那么轻松了呢? 沈艾秋先炖了一个五指毛桃龙骨汤,不一会儿,屋子里就充满了一股浓郁的带着肉类荤香的椰香味。 五指毛桃是一种植物根茎,用来煲汤有健脾补肺、行气利湿的功效,最特别的是它的味道,闻起来是一种类似于椰子的香气,煲出来的汤喝起来十分清甜。 上辈子叶秀丽就特别爱喝。 沈艾秋还做了一个润饼,这是南方沿海地区的特色小吃,用煎得薄薄的润饼皮包上各种蔬菜丝、蛋皮丝,炒好的猪腿肉和虾仁等等配料,特别之处在于还要撒上花生碎和白糖粉,增加酥脆嚼劲和香甜的口感。 叶秀丽瞪大了眼睛,欣喜异常:“你还会做这个啊?” 当然会了,这还是上辈子叶秀丽教她的呢! 不过叶秀丽只会用说的,自己不会动手做,是沈艾秋根据她的说法,自己一点一点调整配方和做法,直到做出叶秀丽口中有她妈妈的味道。 可以说,这是一道特制的,特别符合叶秀丽口味的润饼。 沈艾秋还买了一些白贝,一点水没加,特地用的米酒来煮。 米酒的沸点比水要低,这样煮出来的白贝保留了鲜嫩多汁的口感,不会过老。 米酒的度数低,在沸腾的过程中酒精蒸发,但香味却留在了白贝中,形成一种独特的滋味。 这三道菜,是沈艾秋特地为打动叶秀丽准备的秘密武器。 至于谢叔叔,那就很好打发了,沈艾秋做了一个红烧五花肉,煎了几个厚厚的肉馅饼,就足够让谢叔叔吃得有滋有味了。 出于荤素搭配的考虑,沈艾秋还多炒了一个青菜。 更让叶秀丽满意的是,沈艾秋她不仅会做菜,每道菜都还能说得出一些道理来。 比如说五指毛桃汤喝了对身体有什么好处,润饼这种传统食物的来历,五花肉怎样做才能肥而不腻,还有各种营养搭配的道理,她都能说得头头是道。 不由得有些奇怪:“你不是说你出身农村,没有读过什么书,怎么会懂这么多呢!” 沈艾秋笑了笑说:“我确实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不过我喜欢看书,平时没事就想办法多借点书来看,看着看着,就知道得多了些,让叶阿姨您见笑了。” 其实她能有现在的积累也全靠了上辈子在叶秀丽家里当保姆的那几年,因为她爱看书,叶秀丽还特地帮她弄了个借书证,让她可以在大学的图书馆里随便借书看。 那段时间,她简直就像是一块干涸的海绵,一头扎进书籍的海洋里,欢快地汲取着大量的知识。 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她一个农村姑娘,因为看的书多了,整个人看起来气质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以至于这辈子的叶秀丽一看她就喜欢,也就不像上辈子刚认识她的时候,各方面诸多挑剔了,这都是相辅相成的。 早在厨房里开始冒出香气的时候,叶秀丽就迫不及待地打了电话给她家老谢,还有儿子,叫他们一下班就赶紧过来这边吃饭。 沈艾秋这边饭刚做好,两人就一前一后地回来了。 沈艾秋跟叶秀丽的爱人谢雪樵也是很熟的,不过还是装作第一次见面的样子,听叶秀丽给她介绍:“这就是我们家老谢,在学校里教经济学,平时喜欢写写大字。” 著名的经济学教授,书法大师,在她的口中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我还有个儿子,叫谢今朝,今年二十六岁,不好好进编制工作,非要去做什么生意,待会他也回来跟咱们一块儿吃饭。”
第12章 说好的灵魂伴侣呢 谢今朝一进门,差点儿没被这窗明几净的屋子闪瞎了眼,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仔细观察了一番,确认这确实是他家无误,才又进了门:“这是七仙女下凡还是田螺姑娘变身了啊?这屋子怎么大变样了?” 叶秀丽得意地说:“咱们小沈啊,可比那田螺姑娘还厉害呢!小沈,快过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这就是我儿子,谢今朝,现在自己做点儿小生意,今朝,这是小沈,这屋子就是她收拾的,还做得一手好菜,来,快尝尝。” 叶秀丽没有什么等级观念,再加上她是真心喜欢沈艾秋,又见她为了自己一大家子人忙碌了这么一上午,说什么都要拉着她一起上桌吃饭。 沈艾秋上辈子也是跟他们一起吃饭的,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一点儿也不扭捏地一起上了桌。 谢雪樵还想说几句开场白缓和一下气氛,结果桌上的饭菜太诱人,他一时没忍住,先吃了一块红烧肉,这一吃就一发不可收拾,停都停不下来了。 叶秀丽和谢今朝也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连停下来说一句好吃的时间都没有。 谢今朝一直都以为自己家生活条件好,现在才知道,自己从小到大那吃的都是些什么啊! 沈艾秋看着他们吃得那么高兴,自己心里也是满满的成就感,谁说她是个一无是处的家庭妇女?她做的事情能够给人带去幸福和快乐的感觉,那就是有意义的。 吃完饭,沈艾秋麻利地收拾碗筷。 叶秀丽心里已经认定沈艾秋了,不过这是儿子家,给他请保姆,还是要意思意思征求一下他的意见的。 于是问他:“你觉得这个小沈怎么样?” 谢今朝认真想了想:“太瘦了,皮肤太黑。” 叶秀丽不可思议地瞪着他:“真没想到,你居然是一个只看重外表的肤浅人类!” 谢今朝觉得挺冤枉的,他跟这小沈也没说上几句话,也不知道她内涵如何啊,不看外表看什么? 叶秀丽又问:“难道你不觉得她家务做得特别好,做饭特别好吃吗?” 这点倒是真的,谢今朝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家里这么干净舒适过,今天这顿饭也是他吃过的最满足的一顿饭,可不能为了这个,就搭上自己一辈子吧! 说好的灵魂伴侣呢,思想的碰撞呢,共同语言呢?娶个媳妇回来,总不能光是为了给自己收拾屋子做饭的吧? 谢今朝自诩新时代新青年,可没有那种男主外女主内,娶个媳妇就是为了让她照顾好家里的传统旧思想。 慎重考虑一番,他还是摇了摇头:“不行,我不喜欢她。” 谁知道他这话一说出口,叶秀丽直接爆发了。 “你不满意?这样好的你都还不满意?你以为你是什么天王老子,要长得又白又好看的仙女才有资格来伺候你吗?” “你说说,自从你一个人搬出来住,我为了给你找个保姆费了多大的心思。” 她掰着手指头数,“第一个,你嫌人家话多,爱管闲事,没有边界感;第二个,你嫌人家做饭难吃;第三个,卫生习惯不好,擦地的布用来擦桌子,还把你的白衬衫跟黑裤子一起洗,全都染色洗坏了;第四个,长得倒是有模有样的,结果心全不在干活上,一心一意想要上位当女主人……” “好吧,一个两个的,全都不合适,你看看你过得这叫什么日子,好好的家里不住,非要搬出来,把屋子糟践得猪圈似的,我这当妈的能不管吗?你看看我,都累成什么样儿了,我站了一辈子的讲台,都没有这么累过,我为了你,容易吗我!” “好,现在我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找到了小沈,结果可好,你一句话,不喜欢,就把我的努力全都给抹杀了。行吧,既然你连小沈都看不上,那以后也别找什么保姆了,不可能有比小沈更合适的了,小沈,走,到叶阿姨家去,他不请你,我请!” 谢今朝目瞪口呆:“这是你找、找的保姆啊!我还以为……” 叶秀丽没好气:“不是保姆还能是什么,你以为呢!” “我以为你给我介绍的对象啊!” 谢今朝今年二十六岁,这个时候的年轻人普遍结婚都比较早,这个年纪放别人家里,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他连恋爱都没谈过,叶秀丽说不着急那是假的。 这些日子一直变着法儿给他介绍对象,什么同事家的闺女啊,两人的学生啊,但凡有个适龄的女的都恨不得让他认识一下。 他实在是受不了了,正好做生意挣了点钱,又恰好碰到这处喜欢的宅子要出售,便斥资买了下来,搬出来自己住。 不过他生活自理能力有限,叶秀丽放心不下,最近一直在致力于帮他找保姆,在介绍他相亲这方面最近才少了一些。 可问题是,以前找的保姆,他妈也从来都没有问过他的意见啊,请谁辞退谁,都是她自己决定的。 今天他妈突然打电话给他,神神秘秘地跟他说让他中午务必要回家一趟,有个人要介绍给他认识一下,他肯定会以为是要给他介绍对象的啊! 哪里会想得到只是一个保姆呢! 弄清楚这个乌龙之后,谢今朝看着沈艾秋也很不好意思:“抱歉啊,小沈同志,我绝对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以你的业务能力,来我家当保姆照顾我一个单身汉,绝对是屈才了,你要是愿意留下来,我是无限欢迎的。” 沈艾秋也是挺意外的,她一直以为叶秀丽是自己在找保姆,她也一心一意想要给叶阿姨和谢叔叔当保姆。 没想到居然是给她儿子谢今朝当保姆。 说起谢今朝,沈艾秋上辈子跟他并不熟。 只知道他生意做得很大,是远近闻名的大企业家,经常上电视财经新闻的那种。 四十多岁的人了,还没有结婚,整天全世界天南海北地到处跑,沈艾秋倒是挺羡慕他的自由自在的。
第13章 混世魔王 其实上辈子一开始的时候,沈艾秋还真有点儿怵谢今朝这个人。 大概是因为当大老板,习惯了发号施令的缘故,他身上那种上位者的气势很足,完全没有叶秀丽夫妇的平易近人。 那时候他回来家里的时候,沈艾秋都不太敢跟他说话的。 后来慢慢熟悉了,才发现他这人其实挺好的,也不会因为身份地位而看不起人。 最后安安出事,沈艾秋整个人都慌了,还是谢今朝亲自开车送她过去的,也是他出面帮忙操办的后事。 这事儿现在沈艾秋想起来,也还是很感激他的。 不过,相对于她对叶秀丽夫妇的生活习惯和饮食口味了如指掌,她对谢今朝的了解就少得多了,她到现在都不太清楚谢今朝究竟爱吃什么,也没法投其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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