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盛凌云是怎么教他的,她也不知道,也不想问。 毕竟,以梅林这个身份,进宫,认亲,是件天大的事情,想必盛凌云开始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既然梅林这么说,楚夕也没说什么。 掐指一算,宋子文也有两三个月没在临济县了。 “宋公子,我酿的葡萄酒,就要好了,改天送一坛子给公子尝尝。” 宋子文深深地看了楚夕一眼,微微一笑:“好,你聪明,酿得定然比我好。” “宋公子谬赞了,好不好的,喝了才知道。”楚夕客客气气的。 有梅林在,俩人似乎都很拘谨,楚夕说话也没那么随意了。 倒是宋子文,盯着楚夕的眼神,一直是若有所思。 “我回来的路上,看到驿站旁边修了两排房子,还搭了棚子,我看到有人在那里卖鸡蛋,卖粮食啥的,隔壁县还来了很多人。” 楚夕点点头:“那里打算弄一个综合性的市场,临济县太偏,要想让县里的产品走出去,距离至少要近一点。” 宋子文很是钦佩:“盛大人是个好官,路都修到了隔壁的县,消息也都传过去,我看到有很多人,赶着驴车去买东西,说这里的东西又好又便宜。” “要想富,先修路么,道路畅通了,货物的流通才快,你不是说以前收山货要绕很远,如今路通了,你们也方便。” 第89章 京城来人了 盛凌云这一年来,确实给临济县做了很多实事。 开荒种粮,修水渠,修路,只要官府把基础的设施都做好了。 老百姓总会想办法勤劳致富的。 宋子文走的多,看的多,起初跟盛凌云接触,总觉得他虽然年纪轻,却十分老成,不喜欢。 如今看来,盛凌云确实有些本事,而且也一心为民。 “哦,对了,我去了一趟京城,京城有家胭脂铺刚开张,我看她们的胭脂成色不错,就买了几个,给我母亲和姐妹拿过去,谁知还多了一盒,送给你了。” 楚夕吃了一惊,欢喜的拿了过来,打开一看,是膏状的,轻轻擦了一点在手背上,散发着淡淡的茉莉香。 “味道真好闻,用着也好,细腻光滑,正好马上冬天了,用得上。” 楚夕还弄了一点摸到了朦胧的手背上,抹上去之后,朦胧就觉得自己的手不粗糙了,放鼻子下面闻闻,很香。 “夫人,别人家的胭脂都是粉状的,这个为啥是这样的?” 任何一个女孩子对化妆品都有研究,尤其是学医的女孩子,更是又要美又要健康。 “你不懂,粉状的对皮肤不好,这种膏状的,里面加了猪胰子,有保护皮肤的作用,咱们脸上的皮肤,每天风吹日晒的,需要保护,这种膏状就起到保护作用,能让人的皮肤细腻光滑。” 谈起护肤,楚夕顿时兴趣十足,滔滔不绝。 “唉,就是我没银子,没设备,要不然,我也想做胭脂,胭脂里再加点中药,还能去脸上的痘痘,还能美白啥的……” 宋子文笑眯眯的听着,朦胧都惊呆了,原来女孩子的脸皮还这么多讲究那。 梅林听完倒是笑了:“夫人,你一个乡下女子,怎么懂这么多,是不是盛大人教你的。” 楚夕白了他一眼,这都是常识。 宋子文却点点头承认道:“你这说法跟那位夫人说的差不多,她店铺里的种类也不少,我想,若是有机会,你到了京城,遇到她,说不定有共同话题。” 楚夕心里则想着,这大概又是一个赚钱的点子。 只可惜,临济县太穷了,要想赚大钱,还是得去京城才行。 又想到盛凌云说过的话,他们有可能提前进京,心里说不出是期待,还是担忧。 听说要进京,梅林的眼睛都亮了:“要去京城吗?盛大人会带我一起去吗?” 楚夕嗔怪道:“你要是能考上举人,就可以自己进京赶考,犯不着求别人。” 宋子文微微眯了眯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梅林,非常笃定道:“会的,我想总有一天,我们会在京城相遇的。” 楚夕淡淡一笑,唇畔微勾,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唯一能说准的是,他们一定会进京。 三个人说着话,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忽然,胡三刀竟然匆匆地赶来。 “夫人,大人请你速速回去,京城来人了……” 京城…… 说起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来人了,真是玄学。 楚夕起身与宋子文告辞:“那我就先回去了,等闲了,咱们再聊。” 梅林倒是想再留下来一会儿,却被楚夕拽着胳膊给带走了。 梅林的身份太过特殊,不止她,恐怕盛凌云也不愿意他交过多的朋友的。 如果现在不跟着盛凌云多学一点,只怕将来进了京城,率真的他会被太子和二皇子吊打的。 京城来人了,来的是一位女子,盛凌云不便相陪,所以让人把楚夕给喊了过来。 来人并没有禀告身份,楚夕就以平常人相待。 “我们家夫人病了,一路上精神都不太好,你们快去寻大夫,给我们家夫人看诊。” 楚夕一进门,来人的丫鬟气势汹汹的吩咐吴小妹。 吴小妹虽然是个丫鬟,平日里,楚夕和朦胧都待她是小妹妹,冷不丁的被一个跟她一样身份的丫鬟凶,气得她又给凶了回去。 “身体不好就在家待着,我们地方小,可没有名医。” 楚夕一看床榻上歪着的女子,头上带着金钗,身上穿着绫罗,从京城到临济县都这么远的路,她还带这么多的下人。 整个衙门的空房都腾出来给她住了。 盛凌云还专门腾出一个小院子,供她休息。 可见这个女子身份应该不低,京城来的都是大官,楚夕也不敢得罪。 一进门就听到吴小妹的声音,楚夕立马阻止。 “闭嘴,你出去。” 吴小妹一跺脚,扭头走了。 楚夕转而给他们道歉:“实在对不住,我这个丫鬟年纪小,不懂事。只是她话说得挺对,临济县确实没有什么好大夫。” “不才,我也学了几天医术,不如让我给夫人把把脉,如何?” 既然来临济县,肯定知道盛凌云是县令,也肯定知道楚夕是他夫人,俩人都曾经在繁华的地方待过,自然见识广一点。 这个女子实在是难受的很,就答应下来,把胳膊伸出来给楚夕把脉。 楚夕细细的把了两个胳膊的脉搏,心里有了主意。 “夫人一路走来,水土不服,跟我刚来的时候,差不多,我有配好的药丸,夫人先吃两天看看,若是实在不行,夫人还是尽早离开的好。” 女子点点头,楚夕亲自去厨房端了一碗水,其实是从空间里舀出来的灵泉。 空间里她确实用一些草药,弄了一些丹药,空间里的草药是拿来卖钱的,那些丹药是用来应急的。 也都是平时常备的药,健胃消食,去热,治疗风寒,清热解毒等。 她拿出一个健胃消食的药丸,加上灵泉给夫人服用。 舟车劳顿,一行人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神清气爽。 那位夫人也能起身了,还能吃下饭了,并且吃了两碗粥。 京城来的人,盛凌云肯定是认识的。 傍晚,等盛凌云回来,楚夕好奇的问:“怎么突然京城会来人?这么柔弱的女子,跑这么远,都瘦脱相了。” 想楚夕那么胖,一路走来,比吃减肥药都管用,一下子瘦了二三十斤,何况是京城娇弱的女子。 古代车马慢,远路可不是谁都能走的。 盛凌云抿抿嘴:“这个女子我确实认识,但现在,她既然不说,我也权当不认识。” “我猜想着,她来这里,可能跟后花园的白骨有关。” 楚夕听盛凌云这么一说,整个人都惊呆了:“后花园的白骨?知道尸体是谁了吗?” 第90章 白骨森森 盛凌云也不知道,毕竟这件事在前世也没有什么印象。 他重生一回,只记得自己身边的事,和朝廷大事,周围别人家的事,他也记不住。 楚夕好奇的又问:“那这个女子到底是谁?” 盛凌云:“太子妃的胞妹。” 胞妹就是同父同母的亲妹妹,庶妹是同父异母的妹妹。 楚夕眉头一紧,心里‘咯噔’一下,太子妃胞妹的事情,盛凌云不知道,楚夕知道呀。 小说里有详细的描写,而且还是作为反派女配的身份描述的。 太子妃的胞妹年纪轻轻就丧偶,在婆家寡居三年后,就被刚登基为皇后的姐姐接了出来,先是安顿在皇宫里,住了一段时间。 后来就让她直接回娘家了,娘家人碍于皇后的面子,不敢刻薄她,倒是让她越来越随心所欲起来。 她身边有个侍卫,就是她的情人,只是后来,她看上了盛凌云。 想请皇后赐婚,让她嫁给盛凌云,却因为楚然从中作梗,不了了之。 这个女子跟盛凌云可能印象不是很深,但是对楚然伤害很大。 楚然在怀孕的时候,她三番五次害她,还总是撺掇太子妃,去母留子,只不过,她和太子妃到底斗不过大女主的楚然,最终都是惨死的下场。 她年纪轻轻丧夫,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背后另有实情。 后花园的尸骨真的是她夫君的吗?那他又是怎么来到临济县,怎么被害的? 楚夕一连串的问话,让盛凌云也疑惑重重。 “不知道,只能等她明天身子好一点了,再重新验尸了。” 太子妃娘家姓戚,闺名贤甄,太子妃胞妹,闺名婉珍。 因为第一天来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加上戚婉珍水土不服,是被下人抬回房间的,盛凌云连面都没见上。 第二天一大早,吃了两次楚夕给的药丸,她总算是恢复了过来。 身体舒服了,就该办正事了。 她收拾妥当就请盛凌云去她的房间,白骨是楚夕挖出来的,土里还有很多东西也都是她挖出来的。 盛凌云就把楚夕也带上了。 果然不出楚夕所料,戚婉珍就是怀疑她的夫君死了,那具白骨她想看看到底是不是她夫君的,她这次来是替人收尸的。 盛凌云皱皱眉头:“夫人,你说那具白骨是尊夫的,可有什么依据?” 戚婉珍让人拿出一封信,这封信是盛凌云写给临济县的县丞的。怎么会到了她的手里。 戚婉珍的眼圈红了:“盛大人,这封信你还记得吗?” 盛凌云点点头:“我们初来乍到时,贱内想把后花园改为菜地,耕地的时候发现了一具白骨,死了最少两年了。” “本官也不知道从何查起,就分别写信给上一任的县令和县丞,还有其他同僚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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