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夫又被请过来,看到昏迷的人,给他把脉,只说他只能尽力,人救不救得活就不知道了。 为了救他,田大夫还把他药铺里面唯一一支百年人参,药铺的镇店之宝用在那人身上,还不收钱,说是医者治病救人,人没死就得想办法救一救。 针灸放血过后,人还是没有动静。 田大夫治完之后冲着她们摇摇头,说他的脉象极其虚弱,怕是回天乏术,救不回来了,能不能醒来都说不定,只能等他自己咽下最后一口气。 其它人都走后,王秀花还是老老实实给他熬药,在他没醒的时候,一勺一勺给他喂药,到用膳的时辰,她也给他喂熬到十分烂糊的米粥,总得吃东西才行,不过大部分都喂不进去,只能喂进去一点点,怕他躺着,血液不循环,她还时不时给他翻身。 芦圩镇都知道她捡回来的人离死不远了,渐渐的也就不再关注此事。
第11章 她两个姐姐都嫁到隔壁村,她们到在第三天才收到消息,第五天才有空过来,对于她收留一个陌生男人,把人带回家的行为训斥一番,说她不顾及自己的名声,将来怎么嫁得出去。 训完后晓得人快要死了,她们又不想人死在她们家,一直让她把人挪出去,人真死在家里,那就是沾了晦气,容易碰到倒霉事。 好在她们嫁人有孩子有公婆后,不能多待在娘家,她被说了两天后,耳朵快要起茧时,她们也就回去了,拗不过她。 王秀花已经做好那人咽气的准备,还去问了一副棺材的价钱,芦圩镇虽然是小村子,不过空地还是很多,不少地方充满荆棘杂丛,到时候随便弄出一块地把人埋了,立个碑,他家里人若是寻过来也能找到他的尸骨。 人昏迷的第七天,王秀花给他擦身后,又帮他活动筋骨促进血液循环时,忽然间跟对方四目相对,她眨巴两下眼睛,感到不可置信,又忍不住眨一下,见到他真的睁眼醒来了,她又震惊又惊喜,说话都结巴了:“天哪,你……你……怎么醒了,你诈尸啊。” 那人醒来后先看一眼自己,发现自己没穿衣服后瞪大眼睛看着她。 王秀花意识到她把他衣服脱光了,尴尬地赶紧扯过旁边的薄被盖在他身上,他昏迷的这七天,七天很长,她不可能每次都请王大哥王大哥他们照顾他,就因为救他,她已经很麻烦冯大婶一家,哪好意思频频麻烦叨扰别人。 她也不是没见过男人的裸.体,反正他昏迷,没有意识,她也只是帮他擦身而已,喂他喝药时,他喝不进去,那汤药都是顺着他脖子流得到处都是,天又那么热,他每日都闷出一些汗,她是不得已帮他擦身,没存着不良不正的心思,只是被人逮个正着就另说了。 她还没说什么,那人脸上突然变得爆红,连耳根子都变红了,透着一层绯色,不敢跟她对视,手里紧攥着薄被,又偷偷瞄她一眼,露出十分纯情无辜的样子。 王秀花便顿时什么尴尬心虚的心都没有了,只觉得很好笑,不过人突然醒了让她有些意外,她过去又摸了摸他额头,发现烧终于退了,不烫手了。 他一开口说话,声音几乎是气声,沙哑得厉害:“姐姐,你这是干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动,你一个女孩子家要矜持自重,你怎么能随便摸我。” 他还往床边躲一下,避开她的手。 “你昏迷了七日,你知不知道?” “我……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姐姐收留我,让我住在姐姐这,我真的睡了这么久吗?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行吧,你先别说话,你声音哑得厉害,我去给你倒水,然后把田大夫给你叫过来,你……”王秀花顿了顿,目光上下打量他,有些犹豫,她都不期待人会醒,突然醒来怪吓人的,不知道他身子恢复如何,“你自己能动吗?你要不先把衣服穿上吧。” “我会,姐姐快走开,别看我,非礼勿视。” 王秀花搞不清楚此时他的智商是几岁,看着像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十一二岁左右,不过人总算是醒了,不会死在她家,也算是一件好事,她出去给他倒一杯温水,在门口站一会儿,她在外面问他好了没有,听到里头说好了,她才进去,把水递给他。 在他喝水时,她问他身子有什么异样,是否有哪里不舒服。 “姐姐,我也不知道,我只觉得我浑身有些无力。” 他躺了那么多天,虽然有她帮忙松松筋骨,但人躺这么久,肯定会觉得筋骨无力,使不上来劲,过几个时辰应该会好一些,她又去把剩饭剩菜给他拿过来,让他先吃饭,她出去给他请大夫。 “姐姐,这……看起来不好吃,饭菜都凉了。” 喝完一杯水后的人说话清晰许多,见他嫌弃地皱眉,对她上午吃剩的饭菜似乎不满,她上午特意买了五花肉,五花肉切薄片,把油都煸出来,煎得微微焦黄,加上一道鸡蛋炒韭菜一共两样菜,这会儿是夏季,又不是寒冷冬日,两样菜都没有凝结,本来是她弄给她自己午膳吃的,怕他这么久没有吃过正餐,先让他吃点填补肚子。 稀粥清清爽爽,配着吃正好,他嫌弃什么,王秀花拧眉,直接道:“赶紧吃,你还想不想好了,不吃的话,你就到祠堂那边住,别住在我这,我这里就只有这些,爱吃不吃。” 许是怕被赶出去,他立即改口:“我吃我吃,姐姐,我吃就是,你别赶我走。” 王秀花还帮他把折叠小木桌摆在床上,趁着他吃饭的空隙,她出去找田大夫过来给他查看病情,原本以为不会醒的人突然醒了,连脸色都变得精神许多,应该不会死了吧。 她脚步匆匆。
第12章 田大夫过来把过脉,仔细查看过说人能醒过来是奇迹,他脉象反而平稳不少,连胸膛的伤口也开始结痂,除了没有恢复记忆,至少现在没有性命之忧了,待日后慢慢康复痊愈,应该跟正常人差不多。 人就在她家住下来,那人始终不愿意回祠堂那边住,反正也住了这么多天,王秀花也懒得跟他掰扯,折腾那么多,就让他住下来。 尽管晓得他出身富贵之家,没干过什么活,但没想到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到这种程度,简单的生火都不会,连如何打火折子都不会,连基本的淘米都不会,她都得跟他示范几遍,将详细步骤告诉他教导他,他才勉强上手,不过也是勉勉强强过得去可以,不拆家都算是好的。 人不能一直没名字,王秀花给他随便取一个名字叫富贵,平日就喊他富贵,富贵喊多了,她觉得这名字取得真好。 傍晚,天色渐暗,在地里干活的人扛着锄头,将老黄牛牵回去,各户人家开始忙活今日的晚膳,开始有了烟火气,烟囱上冒出烟雾。 王秀花在自家厨房里做饭,那人坐在院子的矮墩上乖巧地等着吃饭,她这是救回来一个祖宗,祖宗得供着,这两天,他糟蹋了太多东西,连砍柴的锄头都被他弄出一个大缺口,铁锄头跟木棍分离,坏了,不能用了,她已经不敢使唤他干活,属于越帮越忙,还不如她一个人动手来得更快一些,只能让他老实呆着,别帮倒忙。 外头有人敲门,听到声的人过去开门,富贵见到门外的两个人,不知对方是谁,他站在那,没有让她们进来,姐姐说了家门不能随便让陌生人进来,容易被偷东西,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家,只能是他们进来。 “你们是谁?” “诶哟,富贵,你怎么不记得我了?我是吴大娘,这是我女儿书雅,我们前两天才见过,之前你住在祠堂那边时,我们还给你熬过瘦肉粥给你送过去,帮过你不少的,我们就住在前面那条街,你怎么记性怎么不好,果然是摔着脑袋了,可怜孩子,秀花呢,秀花……”吴大娘直接往里面闯,用手拨开人越过,大声高喊,进院子找人。 王秀花这才听到声,从厨房里面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胸前挂着一个做饭时用的围兜,见是吴大娘跟书雅,她觉得有些奇怪,她们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过来,不过来者是客,她扬出笑容,笑脸相迎,“吴大娘,你们怎么过来了?有事吗?吃饭了没有,没吃的话跟我们一起吃啊。” 吴大娘手里端着一个大碗,上面用另一个大碗盖着,“放心吧,我们都吃过了,你们吃得算晚了,秀花这是在做菜嘛,天快黑了,你们得早点吃,我这不是看这公子大病初愈,便熬了两块大筒骨送给他,大筒骨熬的骨头汤跟这大筒骨吃着能补身子,吃啥补啥,希望公子能尽快好起来,我去集市那边买的,新鲜的大筒骨,花了十五文钱呢,还放了一些花生豆进去跟着熬。” 吴大娘揭开上头的大碗,露出两根大筒骨跟一碗花生骨头汤,她小心翼翼放在院子里的四方小膳桌上,不让汤洒出来,在裤脚边擦擦手,回头对着富贵咧着嘴说道:“富贵,瞧秀花给你取的名字,真是俗气,也不知道给你取点好听的名字,你看我给我女儿取书雅就好听多了,文静娴雅,我女儿性子也很文静贤淑,跟秀花是从小一块长大的。” 富贵只是站着,不接话,眼神有些茫然。 还是王秀花接话道:“是,书雅跟我是一块长大的,我们小时候常常在一起玩,书雅这性子相当好,还识字,吴大娘真是用心养书雅了,书雅出落得这么标致,大娘肯定很高兴生出这么好看的女儿。” 吴大娘满意地看了秀花一眼,乐不可支,咧嘴笑两声,才说道:“这汤还是热着的,富贵,你趁热喝吧,秀花,这大筒骨是给富贵吃的,你可千万别贪嘴,他流了那么多血,得补补,骨头是最补的,这碗,明日再还给我也行。” 王秀花应道:“放心吧,吴大娘,我保证不吃,全都给他一个人吃,大娘,你们真是菩萨心肠,大善人,富贵,赶紧谢谢吴大娘跟书雅。” “谢谢。”富贵硬邦邦地说了一句谢谢。 “下次我们过来的时候,你可千万别再问我们是谁了,都见过那么多次了,哪能还不记人。”吴大娘笑呵呵道。 “放心吧,他这次肯定记住吴大娘跟书雅了,富贵,你说是不是?” 王秀花眼神示意,带有一点胁迫,富贵就点点头说他记住了,她这才满意地笑了笑,她拿来她家的大碗把骨头汤倒进她碗里,把碗还回去给吴大娘她们,将她们送至门口,连说了好几次谢谢。 等吴大娘她们离开后,富贵把门关上。 她也把炒好的三道菜端上桌,又盛了两碗白饭。 “吃吧,趁热吃。” “谢谢姐姐。” 王秀花忍不住打他一下,瞪着他:“都说了不要叫我姐姐,我比你还小十几岁,你怎么屡教不改,信不信我抽你。” 富贵淡淡地哦了一声,不知有没有听进去,然后用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筒骨放在她碗里,谁敢信,他活了三十几岁,连筷子都不会用,这几天才学的如何执筷子,王秀花都忍不住怀疑他真是什么痴傻儿,不过家里有钱,所以什么都不用他做,这一次摔到脑袋,反而让他变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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