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筒骨给他夹回去,他刚刚大病初愈,吴大娘说得对,就他吐了两回血,加上胸膛的伤口,真的流了不少血,喝点骨头汤,吃两块筒骨补补身,身子好了,说不定也就能恢复记忆了。 “你吃吧,不用给我,这是吴大娘跟书雅给你吃的,我吃这些菜就好,这五花肉也有肉。” “你吃,好东西。” 他又把筒骨夹给她,这人虽然固执,但好歹懂得知恩图报,愿意把好东西让给她吃,不过为了他早日恢复记忆,王秀花又把筒骨给他还回去,在他还想要夹给她时,她就假装冷脸:“怎么回事,我的话你不听了吗?你说过你会听话的,让你吃你就吃,我不缺这一口吃的,你都躺了那么多天,身子虚弱,书雅她们也是为你好,到时候你见着她们不要绷着一张脸,要多对别人笑一笑。” 他就不敢动作了,撇嘴,觉得十分委屈。 “赶紧吃吧,天已经快黑了,油灯贵得很,晚上早早歇息就不用费油灯了。” 他这才慢慢吃起来。 王秀花晓得这人嘴刁得很,前几日老嫌她做的菜不好吃,被她说过后,他是不敢这样说了,也不敢嫌弃她做的菜,老老实实地夹菜,他一个吃白食敢有怨言,她才不会惯着他,她现在是一个人赚钱养两个人。 吃饭的时候,她想到方才吴大娘跟书雅,书雅才十六岁,不过到了该挑选夫家,嫁人生子的年纪,书雅过来时明显是精心打扮过了,穿了一件翠绿色的上衣跟牡丹花纹百褶裙,连好看的耳坠都戴上了,吴大娘平日里是一个相对节俭抠搜的人,舍不得对人大方的,她却舍得熬两块筒骨拿来给富贵,说明她看上富贵了,想让书雅跟富贵有点什么,可能也觉得富贵家世不错,哪怕现在失去记忆了,保不齐哪一天又能重新想起来,到时候书雅能嫁到富贵家,吴大娘对富贵好是为了给书雅谋一桩亲事,为了嫁女。 王秀花看向富贵,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三十几岁的男人,说不定妻妾成群了,书雅才十六岁,黄花大闺女,怎么瞧都跟书雅不是特别般配,长相的话,这人长得也不是特别好看,脸跟身子都有很多淡化的伤疤,那些疤一看就是小时候长水痘留下来的伤疤,全身都有,当时水痘肯定长满全身了,反正算不上龙眉凤目的大帅哥,只能说勉强能看,比普通人要好一些,大概是养尊处优,不用劳累的缘故。 富贵头埋得更低了,目光垂下,不敢看她,耳根子又泛红,好吧,人失去记忆真的会变得纯情,她就不信他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没经人事,肯定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你凌晨不用跟着起来,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富贵不说话,默默扒饭。 过了一刻钟,王秀花盯着他把那碗骨头汤都喝掉后,她开始收拾碗筷。 夜深后,他们歇下。 又过去一天。 王秀花依旧在天没亮就起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更何况她开的是只在早上卖包子的包子铺,在她穿好衣服后从屋内出来,见到院子里有一道黑影,她吓一跳,等定眼看清楚人后,她骂他一句:“你起那么早干什么,不出声站在院子里,我半条命都被你吓没了。” “姐姐给我饭吃,我得帮姐姐干活。” 王秀花想让他回去睡觉,又觉得这人决定的事情怕是不愿意改,她也懒得多说什么,也就随他了,两人一起忙活包包子。
第13章 皇阿玛失踪第二十天,跟随皇阿玛南巡的大阿哥胤褆已经下令将皇阿玛先前落水的地方还有沿着上流下流前前后后都搜寻不知道多少遍了,依旧没找到皇阿玛的尸首。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哪能既不见人又寻不着尸体,十八岁的胤褆在刚开始几天,处于又慌乱又惶急,怕皇阿玛出了什么意外,立即调动不少人去打捞找寻皇阿玛,过了头几天,胤褆觉得皇阿玛凶多吉少了。 皇阿玛失踪一事,他们也不敢大张旗鼓,连找人都不敢说在找皇阿玛,皇阿玛是一国之君,若是被别人知道皇阿玛失踪,很可能已经命丧黄泉,朝堂上下会动荡不安,敌国敌军与会趁机作乱起事,整个大清都会因此遭受劫难。 胤褆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事,相对手足无措,好在此次出巡随行的人有索额图跟伯父福全,他们协助他处理此事。 皇阿玛失踪一事还没有对外昭告,只有皇阿玛的尸体被找到,他们才能有进一步的举措,不然他们得一直找寻下去。 下水经验丰富的人说落水之后,人可能就沉进水底,有可能不会浮上来,只是这黄河河道本就又深又广,哪怕是会水的人都不敢真正潜下去,而且河道有分岔口,河水流向四面八方,途径大大小小的地方。 他们已经将能找的地方都找一遍,找了这么多天,伯父出于无奈,这才让各大官员往地方上张贴告示,没指明是皇阿玛,只是用抓捕通缉犯的名义让各地百姓看看身边有没有出现不明身份的人士,让他们上报上来。 他们指望皇阿玛落水后被别人所救,活在某个地方,但胤褆晓得这个希望很渺茫,他更倾向于皇阿玛还隐在水里,需要时日才能浮上来。 不过经过这么多天,皇阿玛失踪的消息已经隐隐藏不住,听说京城那边已经有人收到风声。 胤褆身为皇长子,只能一遍遍告诫自己不能慌,不能急,必须要找到皇阿玛的尸体才行,不然他们就不能将皇阿玛已死的消息昭告天下。 大阿哥这边每一日都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殊不知他的皇阿玛在芦圩镇的生活每日都过得平静。 王秀花去挑水,富贵要跟着,她去哪,他都要跟着,就跟她身后长了一条尾巴一样,可落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形影不离。 芦圩镇还是比较保守,渐渐的,村子里关于他们的风言风语就越来越多了,说她的婚事耽搁到现在,便是因为她先前就认识富贵,两人夜里偷情才出了意外,又说她一个迟迟不出嫁的人想找一个男人纾解欲望,而失忆的富贵正好合适,两人早已暗度陈仓,孤男寡女共住一处,怎么可能什么事都没发生,说不定早就勾搭在一块,她的清白身子已经没了。 冯大婶见到她就忍不住愁眉苦脸,说她要是再留富贵住在她家,她的名声就真的毁了,以后没人敢娶她。 王秀花觉得经过这么多天,她的名声怕是也毁得差不多了,没人敢娶她,她正好不用嫁人,所以就随他们说了,她家大姐二姐也轮流过来劝她,让她把人赶走,人已经痊愈,没必要继续留在她家。 王秀花其实也想把人赶走,只是人赶不走罢了,只能先将就着吧。 其实自从她爹爹跟娘亲走后,她两个姐姐又嫁到隔壁村,隔了十里地,平日走过来要一个时辰,坐骡车的话快一些也要半个时辰,等于是她一个孤女在芦圩镇,孤女总有一些人想占便宜,看你一个女孩子没家人撑腰,好欺负,总有那么两三个人买包子却不愿付钱,拿了就走,她每回冲上去揪住他们让他们给银子,他们吵吵嚷嚷就是不肯给,闹得厉害,有人围观指点后,他们才不情不愿地给银子。 富贵住在她家之后,她便让富贵在门口坐着,有些人不付钱,她便让富贵拦住他们,要他们给钱,可能是因为有个男人在,他们都老老实实付钱了。 要说富贵这身子板,力气还不一定比她大,可是莫名的,他眼里总有一股强势跟狠劲,大家都不敢招惹他,也有可能是有些人骨子里瞧不上女子,对男人有莫名无理的尊崇。 这世道,终究是女子过得更艰难一些。 她二十二岁,其实也到了成婚的年纪,这方圆几百里地的媒婆不是没给她做过媒,有时候媒婆还会带着男方过来看她,不过她都拒绝了,要么是长得歪瓜裂枣,要么比她还穷,比她富裕一点的人家一上来便说要让她做妾,还得生好几个儿子。 王秀花不愿意嫁到别人家给别人当牛做马,伺候一大家子,内心对嫁人一事是有些排斥的,想给她做媒的人,都被她拒绝了,说是她要守孝,至少守孝五年,她在佛祖面前是立下誓言的,不能违背,以此来劝退给她说亲的人。 但也总有一些人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仍然想要给她说亲。 今日便是如此,村子里的媒婆江大婶又过来了,她包子卖完了,正准备生火炒几个菜做午饭。 富贵在院子里收拾柴火,将捡回来的柴火堆放在其中一间杂务房内,免得下雨天被淋湿。 她一边择菜一边听江大婶说话。 “秀花,这可是大户人家,富裕得很,你一个无父无母的人嫁过去就是享福,还是个当官的,我们芦圩镇除了村长,可没有当官的,当官的多厉害啊,县主薄,九品大官呢,人家可是考过科举的,过了春试的,年龄也跟你差不多,虽然是二婚,但是他妻子病死了,你想想能考科举的人家一点都不穷,要说这种好事是轮不到你,毕竟你年龄不小了,可是那县主薄说了他想找个会识字的,我们芦圩镇识字的人不多,我只记得你是识字的,这才找上你,我说秀花,你也别挑挑拣拣,你都二十二岁了,父母双亡,你两个姐姐也帮衬不上你,这么好的人家,你就别嫌弃了,赶紧嫁了。” 江大婶快四十岁了,脸上有着岁月的痕迹,眼角的皱纹在她激动的劝说中十分明显,她说多了有些口渴,自己环顾一圈,在厨房里拿一干净的白瓷碗,拿起水壶给自己倒水,喝两口润润喉,又接着说:“秀花,别说大婶说你,你捡回来那个男人,他又住在你这,跟你形影不离的,外头的人都怎么说你,你怕是都不知道吧,这女孩子家清白名声跟清誉最重要,我是晓得你这个人好心善良,可是再这样下去,你就真的嫁不出去了。” “那县主薄既然是二婚,他有孩子没有?” 江大婶眼神犹豫了一下才回道:“是有两个孩子,不过你不用担心,他父母健在,那两个孩子是被他父母带着,你嫁过去不用养两个孩子,况且他们家有钱,养多少个孩子都养得起的。” “姐姐……” 她们说话时,厨房门口站了一个人,富贵挡住外头的光,厨房一暗,王秀花看过去,问他怎么了。 “那些柴火,我摆好了。” “行,你用扫帚扫一下院子里那些碎木吧。” “你过来看看。” 王秀花跟富贵相处了十几天,他这样子分明是想要她夸他,他每做完一件事都想要她夸他,他的行为举止有点像五六岁的小孩子,见他还站在那,紧紧盯着她,她不过去看一眼,他估计会一直站在那,她只好从矮墩子上起来,出去看一眼,见到杂物间那些摆放得有些凌乱的柴火,他没有堆放整齐,只是将那些木柴堆叠在一起,行吧,她对这个人干活本来就没有抱很高的期待,好歹是放进去了,这房门一关,她也看不着,反正眼不见心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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