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离开沈府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思念充斥着他的脑子,让他辗转难眠,煎熬地难受。 从前他一觉醒来,便可以看到沈黛末熟睡的面庞,如今再一睁眼,枕边确实一片冰凉。 刚到清繁镇的时候,这里荒凉残破一如他的心境一般,如果不是坚信着沈黛末对他的承诺,他可能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雁子,你害不害怕?”沈黛末忽然问。 “害怕?”冷山雁不解地看着她。 沈黛末说道:“之前那些农民起义的军队,如一盘散沙般,根本不需要花这么时间平叛,师英之所以这么晚才回京,就是跟那些藩镇、节度使们沆瀣一气,为了稳固自己中原的势力,所以北境二州她连管都不管,甚至还逼着皇帝跟柔、匈奴割地求和,议和书怕是这几日就签好了。” “皇帝虽然将禁军给了我,但师英手握重兵,既有望族卢氏的支持,还有各地的利益盘根错节。而我除了看似荣宠的皇恩,和有名无实的驸马之外,什么都没有。文丞相看似跟我一党,却也并非跟我一条心。” “一旦师英决心起事,我就是第一个被杀,头颅挂在城门上的人,谁都救不了我,所以我才不甘心当这个棋子,设计将自己贬到这里。” “这个地方没人管我,我想干什么干什么。而京城没了我,文丞相和皇帝就更加制衡不了师英,不多时就会乱起来,到时候就是我的机会。”“但机会也包含风险,一旦我失败,你也会被连累……会死,你怕不怕?若是害怕,我可以立刻派人将你送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在那里你可以安然地度过——” 她话没说完,冷山雁就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 阴郁的雨天,土房子里暗昏昏的,空气中仿佛飘着数不清的尘埃飞絮。 冷山雁牵起沈黛末的手,轻轻吻了吻她的指尖,语气缱绻低柔:“黛娘,我是你的夫郎啊,若是你败了,我陪你赴死,也算成了结发时同生共死的誓言。”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道薄薄的光芒映在眼中,将他的丹凤眼映得格外明亮流丽,在这个略显简陋的家中,美得有一种妖气。 “雁子。”沈黛末心头一暖,无限的暖流涌上心头,紧紧地抱着他。 冷山雁软着身子,像一只没骨头的蛇一般,软在她的怀里,贪恋地汲取着她的温暖,深嗅着她的气息,恨不得将这些日子的分离都补上。 “对了,你吃饭了吗?”沈黛末突然松开了他,问道。 冷山雁从今天一早开始就在张罗饭菜,二个男人在厨房里忙得脚不沾地,明明是厨子却几乎没有吃东西。 “锅里还有一些剩菜。”他道。 “那怎么能行!来吃这个!”沈黛末端起桌边一个被半扣着的碗,一打开里面全是羊肉:“这些可不是吃剩的,是我一早给你夹好留着的。” “妻主不必记挂着我,其实男子在厨房做饭时,若是饿了就会自己吃两口解决。”冷山雁垂着眸子,有些意外错愕。 “那怎么能一样呢,我这可都是最好的肋排肉,而且都是剃了骨头的。”沈黛末将碗端到他面前给他瞧:“不过就是有些凉了,得回锅热一热,白茶——” 她喊了一声,白茶立马进来将装了满满一碗的肉端走,没一会儿就蒸好送了回来。 冷山雁几乎能想到沈黛末一边跟手下们谈笑风生,却一边将羊肋排骨剔下,碎骨头也挑出来,只留下最好最软嫩的羊肉,盛在这个小碗里,等着一会儿客散了就留给他吃的样子。 重新蒸好的软羊肉端到面前,腾腾的白雾热气熏陶着他的脸,将他本就晶亮的眸子更显得如西湖水波一样,细腻湿润,成婚二年多,分离二个多月,妻主还是像刚成婚时一样疼惜他,细枝末节地呵护着他。 “快吃啊。”沈黛末支着下巴看他,并往他的碗里到了点韭花酱:“这样会稍微解腻些。” “……嗯。”冷山雁指尖兴奋地绷紧,差点就握不住筷子,轻轻咬了一口,羊肋排肉软嫩却不失劲道,唇齿留香,他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羊肉。 这是妻主在饭局上特意为他留的,冷山雁嘴角的笑意怎么都收敛不住,就像一只得到主人宠溺的骄傲小猫,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这些日子,你为了我一直奔波,受了很多苦,瘦了许多,得多吃点把身子养回来。”沈黛末轻轻摸了摸他的肚子。 “唔——”冷山雁耳根猛地涨红,小腹一阵紧缩。 “临走时,我让李大夫给你开了很多副解毒、调理身子的药,如今身子怎么样?可大好了?”沈黛末关心地问道。 冷山雁捏紧了筷子,心脏咚咚狂跳。 “这些日子我每日都在吃药,如今小腹不在疼痛,也不再感觉头晕目眩,想是毒药的药性已经淡了,身体、身体也大好了。”冷山雁故意放缓了语气,偷偷瞥了眼沈黛末,美艳而生动。 虽然他因为中毒而流产,但是距离小产已经四个多月了,即便身体里还有残存的余毒,不宜行房事。 但若是沈黛末想,他自然会满足她的。 他向来无法拒绝她的一切要求,而且内心竟然也暗暗期待,毕竟他们已经许久许久没有…… 冷山雁已经做好了准备,只等沈黛末一声令下,他就乖乖地宽衣解带。 谁知沈黛末却换个了姿势,长腿搭在凳子上,她则懒懒地枕着他的大腿,打了个哈欠说道:“那就好,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担心你的身体,离京的时候特意买了许多人参、鹿茸、阿胶、燕窝、虫草等补品给你补身子用。清繁镇偏僻,就算有钱也很难买到这些。” 冷山雁抿了抿唇,遗憾又温暖,在这个时候她还惦记着他的身子。 他抚着沈黛末的发丝,看出了她眉眼间的疲惫,温声道:“妻主可是累了?不如上楼上卧室休息?” 沈黛末点点头,她一路风雨兼程的赶来,就为了早点见到冷山雁,但身体却被透支,困得不行。 上了二楼,里面的布置与家徒四壁风的一楼大不相同,二楼卧室的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羊绒毯子,毯子是温暖的猩红色,踩在上面无比舒服。房梁上悬挂着一条轻薄的纱幔,边缘缀着一颗颗晶莹的红蓝黄玉石珊瑚,轻轻撩起纱幔,玉石就会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纱幔后靠窗的位置是一张雕刻精美,满满异域风情的桌椅,桌上一个玻璃小花瓶,瓶中插着从草原上采来的不知名的各色小野花,桌边是一张大床,床上铺着柔软的蚕丝被和天鹅绒枕头,被褥是颜色鲜艳秾丽却不俗气的丝绸,一张暖白色粗羊毛的半成品毯子半垂在床边。 床边放置着一盏鸡油黄的琥珀灯,在灯火温度的照耀下,散发着琥珀天然的香气,弥漫了整个房间,充满着温馨的气息。 沈黛末都惊了,这个房间瑰丽地仿佛童话一般,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这些都是你布置的?”她问道。 冷山雁点了点头,将沈黛末拉到床边,替她脱下外袍:“妻主不是困了吗?早点休息吧。” 沈黛末几乎要陷进用柔软的蚕丝和天鹅绒制成的如云朵般大床里,她看着冷山雁将她的脏衣服叠起来,准备拿下去洗,忽然拉住他的手。 “怎么了妻主?”他转身问道。 “委屈你了,嫁给我二年多,却还要如此辛劳。”她有些愧疚地说道。 冷山雁放下衣裳,半跪在床边,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妻主,雁不委屈,我很喜欢这里。” 虽然没有从前那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冷山雁并不觉得可惜,反而觉得高兴。 因为这里远离勾心斗角,更没有虎视眈眈的端容皇子,伺机上位的男仆小侍,以及故作天真的太后,只有他和沈黛末两个人,没有人会抢走她,使下贱的手段勾引她。 他不再打扰沈黛末休息,抱着脏衣服下楼。 阿邬和白茶在厨房里洗碗刷锅,收拾客厅的一片狼藉,他就去后院把沈黛末的脏衣服洗了,溅满了泥点子的鞋子刷了,晾在凉棚里做完这些后,他悄无声息地上了楼,在门口脱下鞋子,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给熟睡中踢被子的沈黛末重新掖好被角。 然后捡起掉落在地毯上未完成的粗羊毛毯子,做在窗边继续编织,静谧的空气中,只有他们彼此的呼吸声。 烛光透过暖黄的琥珀灯,将整个房间照得暖融融的,仿佛装着一场盛大的落日。 这里是他的世外桃源。
第144章 我和郎君的小确幸 连续的长途奔袭,让沈黛末体力耗尽,一沾上床就睡得天昏地暗,到了晚饭点都没起来,就这么大睡特睡。把冷山雁吓得以为她是淋了小雨发烧了,赶紧身后摸了摸她的额头和脸颊,发现体温并无异常,这才放下心来。 “公子,已经照您的吩咐,将酒菜都送到隔壁了,但您还不打算叫醒娘子下来吃饭吗?”白茶问道。 冷山雁扶着拉杆下楼,轻轻摇头:“妻主一路骑马而来,太过劳累,让她好好地睡一觉吧。” “好吧。”白茶点了点头,将饭菜端了上来。 偏远的清繁镇没什么娱乐项目,更别说夜市了,天一黑,各家就睡觉休息,因为生活贫穷困苦,大部分人家连一根灯芯都舍不得点,做饭用的柴火也基本都是牛粪,能用上木头的,都算是‘大户人家’了。 三个男人在一楼简单兑付了点饭菜,吃饭就各自回房休息了。 夜晚,又下起了小雨,滴滴答答的水落在房子上,顺着屋檐的弧度低落,雨势越来越大,水声哗哗地流下,偶尔还有几道沉闷的雷声从滚滚乌云里发出来,整个世界都在风雨中摇摇晃晃,唯独他们的小房间是坚实的堡垒。 暖烘烘的琥珀灯散发着松脂香,驱散着外面世界的潮湿阴冷,一点橘黄的光芒由灯心散开,半映着沈黛末恬然沉睡的面容,身体现在最柔软的蚕丝和天鹅绒中,细眉舒展,睡姿无比放松,仿佛这些雷雨声就是她助眠的白噪音。 沈黛末睡得无比舒服,清繁镇远离政治旋涡的中心,让她这些日子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还做了一个香香甜甜的好梦。 忽然,她迷糊间感觉被窝里有点动静,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爬。 惺忪地睁开眼掀开被子,床头暖橘色的琥珀灯照亮一张美艳清冷的面容,是冷山雁在钻被窝。 他褪下了宽大的袍服,只穿着一身中衣,露出领口一片雪白的肌肤,浓密的黑发披散着从肩头滑落至胸前,像墨汁倒进了纯牛奶里。 “唔、雁子?”沈黛末揉了揉眼,嗓音慵懒。 “吵醒您了?对不起,是我动作太大了……”冷山雁声音压得很轻,像是怕吵醒她的睡意。 “没事儿,快进来,外面冷。”她迷糊地抱住雁子,抓着被子一角,将冷山雁裹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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