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氏族群中,其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没有那么亲密,能自理之后大都放养,成年后更是几乎没什么感情交流,反倒是同龄兄弟之间的交集更多一些。 他跟所有兄弟都处的很好,也有当兄长的风范,但就是在外形上过于重视,且无心政事,反倒跑去做了潇洒的商人。 以至于连家主都有好几次都怀疑,这个崽子是不是生错了性别。 其实也不尽然——凌氏女儿珍贵,但也几乎没有脾气温和的。 而相比较之下,凌朝则属于非常正常的猫崽。 凌朝生下来的时候身量小小的一只,但眼睛还闭着的时候就会抢食,混迹在比他大的猫崽队伍中间,争抢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他生性好动,十岁时就已经在同龄猫崽中没有敌手,有段时间痴迷策马骑射,藏了几把好弓,引得许多兄弟眼热,平时连借出来看一眼都不容易。 如今他却大方的要把弓送出去,这让凌寻有点意外。 “你?要给我?” 凌朝嗯了一声:“你不是喜欢?” 凌寻挑眉:“我是喜欢,但也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那都是你的宝贝,怎么舍得拿出来?” 凌朝:“那我反悔了。” 凌寻傻眼,再看过去的时候,凌朝已经大摇大摆的走远了。 ...... 原本是打算第三天回程,但天气不好,从昨夜便下起雨,只好再拖一天。 雨势很大,夹杂着滚滚雷声。 余幸不由得觉得庆幸:“幸好早去采了桃花,不然这一场雨下来,花都被打残了。” 她掰开一小块桃花糕放在手心,白底狸花凑过来,就着她的手吃了,尾巴轻轻甩甩。 下雨天空气总是潮潮的,连屋里也是,待不住人。 余幸找了把油纸伞,要出去走走。 猫围着她的腿打转。 “你要跟着的话,就带你去。” 余幸无奈道:“但你不是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么?” 凌朝确实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但能跟着余幸,沾上水也可以。 庄子前面一共十来户人家,雨天不能上山,所以外面没什么人。 一手打着油纸伞,一手抱着猫,两人在路上慢慢的走。 猫突然开口:“下完雨,山上会有蘑菇。可以吃。” 余幸来了兴致:“是吗?味道好吗?” 猫摇摇头:“吃了会头晕。” 余幸:“...会不会是中毒了?” 猫露出思索的神色:“不可能,这里没有人会在食物里下毒。” 余幸:“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所有蘑菇都能吃的,有的蘑菇本来就有毒,不过也不是剧毒,只是可能会让人出现幻觉...类似吧。”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溪边。 这里的溪流是从山上下来,庄户的居民平时会在这里取水,上游吃喝,下游洗衣洗澡。 如今下起暴雨,溪水也涨了起来,已经看不到底了。 余幸:“啊,有条大鱼游下去了。” 凌朝耳朵立刻竖起来。 如果不下雨,它立刻就会冲过去把鱼捉起来。 但雨水会打湿他的皮毛,那种感觉很不舒服——虽然他不排斥猫形态洗澡,但和接受皮毛被打湿是两码事。 天色灰沉沉的。 余幸顺着河边走了一小会儿,刚打算回程,却突然看到石头后面似乎躲着个人影。 雨天本就影响视线,她自己也不确定看的是不是真切。 “那里是不是有个人?” 凌朝嗅了嗅鼻子:“是那个听不懂人话的女人。” 余幸:“我记得她是叫...芳芳?” 但管事的昨天便来回话说,已经让芳芳一家迁出庄子,也不再雇佣他们做工了。 为什么这个女孩还在这里? 大约是察觉到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芳芳从石头后面站出来。 她穿着一件蓑衣——当地农户都习惯穿这种,虽然样子看起来有些笨重,又显得灰扑扑的,但其实是很好用的。 余幸没打算理她,抱着猫回身要走。 芳芳却突然开口:“你的那把油纸伞,是桾都城的高李氏伞铺的吧?” 余幸:“?” 她看向自己拿着的伞,做工精致轻巧结实,伞面上还画着很漂亮的图画,伞柄上确实有木雕的'高李氏'文字图样。 “我不知道,这是我在庄子里随便拿的。” 芳芳依旧只是自顾自道:“这样的一把伞,至少要五十个银币。我们在这里做工,一年到头也赚不到这么多。” 余幸皱起眉来。 两辈子摸爬滚打的经历,让她很敏感的察觉到了这个小姑娘语气的不甘和嫉妒。 但在余幸看来,这其实是没有理由的。 凌寻当然是个好东家。 这里虽说看起来是与世隔绝,但房子是主家提供的,每个月每户都按人头发放大米和肉,如果有农户生病或者受伤,也会找大夫过来诊治。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待遇已经非常好了。 如果余幸当初是穿越到这里,毫不夸张的说,她能在这里安稳的过一辈子。 芳芳语气饱含嫉妒:“如果不是攀上凌朝少爷,你凭什么用这么好的油纸伞?” 余幸觉得好笑。 她看向这个姑娘,认真道:“虽然这把伞确实是借的,但我自己也买的起。” 芳芳道:“你去跟着凌寻少爷吧,凌寻少爷更有钱,能给你更好的生活,我把好的让给你。” 余幸:“.....” 她拍拍猫头,叹气:“你说的对,她确实听不懂人话。” 凌朝也很生气。 什么叫做凌寻是更好的? 他差在哪儿了? 余幸觉得这姑娘有点过分执拗,唯恐她会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于是后退几步:“随便你怎么说,我要走了。” 芳芳却一把扯下头上戴着的斗笠,姣好的面容扭曲:“假如我现在跳下去,告诉别人是你把我推下去的,凌朝少爷还会喜欢你这么恶毒的女人吗? ” “ ......” 余幸叹息:“首先,这里并没有第三个人,没有目击证人,谁会相信你的话?” “其次,河水涨起来了,你如果跳下去,一定会被冲走,大概率没有机会再把这件事说给别人听。” “最后,我建议你少看那些不着调的画本。虽然我以前也看过,但没有笨到把它们代入到现实世界里。那是不切合实际的。” 她的好心劝告也只能到这里了。 毕竟被觊觎的是她男朋友,做到这种地步,她自认为已经非常宽容仁慈了。 余幸走出去很远,再回头看的时候,那姑娘还留在原地。 她拍拍猫头,戏谑道:“这小桃花还真是缠定你了。” 凌朝很认真的道:“我觉得这个女的有神经病。” 傍晚时分雨停了,初初定下明早赶路,当晚,余幸正在正在整理东西,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期期艾艾的凑上来。 “讲讲你那个世界的事情呗?” 余幸笑了:“怎么突然要听这个?” 凌朝:“就是想多了解一些。说说呗。” 余幸无奈:“那这说起来可就多了,你要听哪个方面?” 凌朝想了想:“我如果去那里,能做什么工作?” “工作?” 余幸很认真的考虑起来:“你如果去了,第一件事要解决的就是户口问题,在我们那里,所有的小孩从生下来不久就要登记身份信息,没有登记信息的就是黑户,找不到工作的。” 凌朝不可思议:“我?找不到工作?” 余幸:“是啊,我们那里几乎都是实名制,每个人都有身份证,你没有身份证,不好找工作。” 凌朝:“那余云辉呢?他是做什么的?” 余幸:“他还是学生,但他不用为工作的事情发愁,那样聪明的人,很多地方都抢着要的。以后也能赚很多很多钱。” 凌朝抑郁了。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可能沦落到找不到工作的地步——再不济,他有把力气,去做苦力活儿难道不行么? 但听余幸的意思,只要没有那个叫做'身份证'的东西,就算是做苦力,都不会有人愿意雇佣。 若是到了那个世界,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靠余幸来养活? 猫奄奄的,尾巴也没精打采的耷拉在一边。 余幸收拾好东西,把它抱起来,亲一口鼻尖:“少在这里杞人忧天,明天要早起,赶紧去睡觉吧?” 猫趁机提出要求:“那我要跟你一起睡。” “ ......” 庄子的屋子够多,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房间,凌朝的房间就在隔壁。 “我睡枕头,我就想贴着你!” 看着那殷切恳求的眼神,余幸也心软了:“行吧,过来擦脚。” “奥!” 猫高高兴兴跳上桌子,抬起前脚配合等待。
第131章 余幸收到了何苗苗的回信。 一并送来的还有一个巨大的包裹。 余幸找人搬到屋里,拆开来看,里面正是藏书阁的笔记,一本本一件件按顺序包的整整齐齐。 以及何苗苗的一封回信,字迹眉飞色舞,放荡不羁。 大致意思是很支持她找出回去的方法,但是她自己选择留下来,理由非常显而易见——她在这个世界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伴侣和孩子,这让她无法割舍。 而父母那里,至少还有一个弟弟可以留在身边尽孝和打理家业。 在信的末尾,何苗苗有些感慨的道:“如果能找到往返的方法就好了,我也很想念他们。” 余幸也希望有。 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至于那个巨大的包裹,余幸索性没拆,直接二次打包送去了余云辉那里。 高材生脑袋聪明,跟大学教授说不定能有同频共振,发现线索的概率也会大些。 至于她自己...... 余幸仰天长叹,真是忙啊。 虽然不用亲自操心店里的事情,但是打理这么多家店铺也不是轻松的事情,每天至少要有大半天的时间花在账簿上,加班到半夜也是常有的事。 随着天气变热,桾都城的人也有了新的谈资,全因城外在建一个形状有些奇怪的建筑。 斯柳:“说是叫什么'电站'?” “发电站。” 余幸笑笑:“是大好事,以后我们就能用上电了。你找人去给凌老板送个消息,就说工人们的餐食大花食府包了,先定下每天送两百份盒饭,直到发电站建好为止。” 斯柳点头:“好,我这就去。” 对于工人们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大花食府虽然在桾都落户才一年时间,但口味已经得到了公认的好评,价格虽然也还算实惠,可普通人家谁又有那个条件天天下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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