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意外死亡,选中,穿越,而不是选中,导致死亡,穿越。 看似只是顺序发生了变化,但本质却是截然不同。 既然死亡原本就是不可避免,换个地方获得重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文件的最后提到了奖励机制——穿越者将在这个世界所达成的成就填入系统,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合格,如果通过核验,被选择者就可以选择返回原世界。 余幸暗暗松了口气。 按照这个标准,余云辉绝对有资格达成。 他可以回家。 余幸拿起地图看了看,推测道:“返回的传送舱应该就在密水河,这里有路线图,你又会辨认方向,我们走路过去吧。” “好。”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循着水声,终于来到密水河的分叉口。 周围拦了整圈的电网,凌朝变成大猫,载着余幸从上方跃了过去。 余幸抱着猫头亲了一口,夸奖:“真厉害!” 大猫低呜,用脑袋回蹭。 水流很急,从面上看不出什么,凌朝袖子一撸:“我会水。” “不行,这里水太急了,万一发生危险,都找不到人来救。” 余幸摇头:“还是回头多带些人来吧,左右也不差这几天。” ...... 两人走出林子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林子外围有些火光,走上前去看才知道,原来是寄放马匹的那家人,看他们天黑了还没有出来,担心遇到危险,所以组织了人来找。 此时见两人出来,连忙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问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危险。 “没怎么,就是迷路了,所以才出来的晚了。” 余幸笑笑,抓了一把银币塞给那家主人:“这点钱请大家喝点热茶,辛苦你们了。” 两人乘上马匹回到小院。 何苗苗没在。 余幸给她留下一封信,然后收拾东西,连夜赶回桾都城。 她迫不及待想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余云辉。 但骑马赶路实在难受,不过一个多小时,余幸就被颠的腰酸背痛。 凌朝语出惊人:“你要不要骑我?” 余幸:“?” 凌朝:“把马鞍套在我身上,我可以走的又快又稳。” 余幸哭笑不得:“我现在已经很累了,你别再逗我笑了。” 天亮后,两人来到最近的城镇,打算吃点东西,然后置办一套马车。 镇上恰好有人在办喜事,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喜队吹吹打打从身旁路过,随行的喜娘往人群中抛洒糖块,引得一群小孩跟着队伍跑。 余幸感慨道:“这婚姻嫁娶的习俗,应该也是这位前辈所宣扬,怪不得跟我们那里差不多。” “那我们也这么办。” 凌朝不假思索:“都是你说了算。” 余幸单手托腮,笑盈盈的看着他:“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在我们那里,男女双方确认关系之后,还有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叫求婚。” “求婚?” 凌朝虚心求教:“那是什么?” 余幸想了想:“算是男请女方答应结婚的一种仪式,要展现诚意的那种,最好带点惊喜和浪漫的。” 凌朝明白惊喜,但浪漫是什么? 他把疑惑问出口,但余幸也说不清楚——一种感觉?一种氛围? 于是凌朝决定等回到桾都城,要找余云辉谈一谈。 既然他们都来自同一个世界,那余云辉肯定知道这个词的意思。 而且余幸不是说过了么,余云辉在那个世界属于'高级知识分子',是很博学的人。 所以他肯定能解释清楚。
第134章 回到桾都后,余幸第一时间找到余云辉,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达成任务就可以回家,你肯定没问题!” 余云辉也觉得高兴,但他还是道:“那我也要先把这些事情做完。” 老实说,虽然现在也教出了几个学生,但把全部工作交给他们,还挺不放心的。 电虽然是好东西,但也有一定的危险性。 况且么,眼看着这座城市在自己的努力下慢慢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舍不得是当然的。 余云辉又问了几个问题,例如回去之后是不是还用原来的身体,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是不是对等... 但余幸都答不上来。 她有些尴尬:“要不你还是抽个时间自己去看看吧,我太着急了。” 余云辉笑笑:“没关系,反正在那里又不会跑掉,等忙完这一阵我再过去,不着急。” 没多久,凌朝私下里找到余云辉,问他什么是浪漫。 “我第一次听这个词,你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你应该知道吧?” 余云辉:“是知道。可是我毕竟没交过女朋友,说的也不一定完全准确。” 凌朝有些意外:“你不是懂得很多吗?没人喜欢你?” “ ......” 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凌朝。 毕竟余幸总在他面前说余云辉是高级知识分子,如何如何的博学多才,如何如何的高收入人群,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刻板印象。 “我也只是普通人而已,没那么受欢迎。浪漫就是情侣关系里一种好的氛围,可以通过一些小的技巧和方法增进感情,比如送礼物,例如玫瑰和钻石什么的。” “什么是玫瑰?什么是钻石?” “也不用非得是玫瑰和钻石,就是你觉得对方喜欢什么,就送什么,让她高兴。” “ ......” 凌朝听的云里雾里,但也知晓了其中的道理——送东西总是没错的。 送的多了,总有喜欢的。 他的工作原本就要各地的跑,见的各种新奇玩意儿也多,这下更是变本加厉,看到什么都要带回来,以至于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几乎堆满了一个仓库。 余幸有些头疼,但看到猫猫头殷切的目光,还是忍不住将略带违心的话说出口:“ ...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 得了鼓励,凌朝干的越发有劲儿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 何苗苗的工厂顺利开张了。 比预想中顺利很多——下城区工作的机会本就不多,能让女人赚到钱的行当就更少,因此大家都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 何苗苗还派了好手艺的织布师傅过去,教当地的妇女做手工活,一时间各种花样纺织成为当地的风尚。 余幸新开了一家商店,主要售卖便利食品,例如方便面,卤味,鱼干。 都是方便携带,可长久保存的食品。 店里生意很好,有些镖队和货商特意跑很远来购买。 天气些微转凉的时候,发电站建好了。 城里开始铺设电线试点,余幸第一个积极响应。 大花食府名下所有的店铺都通了电,余幸还特意从码头上淘了些水晶吊坠组装成灯具模样,吊在厅堂大厅里,灯火璀璨引得众食客啧啧称奇。 这东西新鲜,周围很多商铺的老板也来看,又问许多例如安全性和性价比一类的问题。 “通电是不要钱的,免费给铺到店里,每个月的电费也就三五个银币,比点灯还便宜呢,又亮堂又好看,而且还没有烟味。” 飞花酒家也在第一批次的试点商铺中。 凌老板出手阔绰,直接去琉璃厂烧了一大批的彩色琉璃,将店铺内外嵌的满了,整个酒馆被装饰的五光十色,璀璨华丽。 夜色中,余幸站在招牌下,怎么看都有点微妙的眼熟。 “好像KTV啊......” “ KTV是什么?” “没什么,我随口一说的。” 但大家好像都比较欣赏这种审美。 一时间,烧制彩琉璃灯具在桾都城里流行起来,一到了晚上,处处都是灯红酒绿。 第一场秋雨落下时,几乎整个桾都城的商铺都已经通了电。 余幸坐在桌前合计账目。 大花食府如今在桾都已经有了五家店,鸭脚港有三家,附近的港口正在筹划新开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自助餐厅,这还不包括新开的几家便利商店,也在逐渐扩张中。 余老板的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 窗户打开,细雨夹杂着秋风飘进来,卷来几丝凉意。 余幸裹了裹衣服,望着外面的景色。 不知不觉,这已经快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年头了。 日子过的真是快啊。 房门推开,凌朝端着盘子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条金黄酥脆的小炸鱼。 余幸就着他的手吃了,笑道:“——又去厨房了?大师傅们都怕了你了。” 凌朝:“没有,他们都愿意给我吃。” 几年的时间不足够让一个暴躁猫猫头变成一个沉稳猫猫头,但余幸很确认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 她摸摸凌朝的衣服:“穿的这样少?今天挺冷的。” “不冷。我们家族的人都耐寒。” 猫嘛,都是一身的毛毛。 余幸突然记起:“对了,今天有鸭脚港送来的包裹,里面有给你的东西。” 她从旁边拿起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是两件花色艳丽的背心,上面还绣着大花食府四个字,镶着滚毛边儿,十足的精美可爱。 “盐二还记得你呢,特意给你带的。” 凌朝臭脸:“我不要。” 在他还是猫崽的时候,余幸就热衷于把它打扮成各种古怪模样。 谁家猫要穿衣服的?它身上的皮毛足够御寒。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要穿衣服,也不能给它穿明显是小母猫风格的衣服啊。 “但这是别人的一番心意呀,而且这衣服确实好看,你不穿就没人用得上了。你就只穿给我看好不好?” 凌朝还是不太乐意,但又耐不住余幸的请求,终于败下阵来。 随着一道刺目亮光,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 余幸摸摸它的毛:“好像是厚了不少,天气冷了就自动换毛吗?真智能。” “什么是智能?” “是夸你的话。” 余幸随口敷衍,拿起一件小衣服给它套上:“大小也合适,这里还有能调节的带子。” 穿好后,她左看右看,越发觉得没有相机拍下来实在是太可惜了。 “真漂亮,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可以去做猫模。” 大花耳朵动了动:“什么是猫模?” “是一种辅助展示商品的工作,入行条件很严格的,要长得好看的才能做。” 凌朝默默记在心里。 万一有哪天真的去到余幸的世界,自己不至于是一无所长。 余幸拍拍小猫头,鼓励道:“当然能做,你长得这么漂亮,一定能成为最火的小猫明星。” ...... 余云辉偶尔会来店里吃饭,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有时候是和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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