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间凌寻还分享了一件趣事——每逢年节,城中许多人家都有年节时张贴各路神仙画像的习俗,而今年集市上也不知是谁起的头,竟也出了余云辉的画像,并都尊称他为'余电仙'。 “说供奉余电仙要用最新鲜的果子,否则他生气了,就要给这户人家断电。” 余幸笑的肚子疼:“是么?那我改天也要去买一张来看看,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就寄给余云辉。” 余云辉走的时候只跟凌寻说是回老家去,且不再回来了。 原本还担心不好圆谎,但凌寻竟也没多问,只祝他一路顺风。 有时候余幸都怀疑,其实凌寻什么都知道——他本就是个聪明人,连凌朝都能看的出不对,他怎么可能完全没有疑心? 归根结底,可能因为凌寻本就是个洒脱的人,他看的开所有事。 而凌念丝毫没有为别的事操心,他只专心致志的盯着锅里的肉。 “熟了!熟了!可以吃了!” 刚要去捞,凌朝用勺子一网打尽,全捞在余幸碗里。 凌念眼巴巴的,但又不敢说什么,只好等下一批。 吃完了饭,一群人又闹哄哄的去院子里堆雪人。 三只大猫变成兽型,很是追逐打闹了一番,滚的身上全是雪。 余幸和斯柳比较怕冷,两人揣着暖炉,坐在廊下聊天。 斯柳道:“您之前交代的'教育基金'和建学校的事情,已经基本谈妥了,开春后就能动工。” 余幸点点头:“这是能让千千万万人受益的好事,要好好去做。” 斯柳应声。 两人都没再说话,余幸看向天空。 雪越下越大了。
第136章 两人偶尔也去老宅留宿。 每次都带许多东西,大都是吃食——老家主虽然年纪不小,但牙口不差,胃口也好,尤其是脆鱼干,每次都能吃一大包。 更别说另外一群嗷嗷待哺的猫猫头。 他们其实都是大花食府的常客,但一些紧俏货也不是时时都能买到的。 于是凌朝成了兄弟之间最受欢迎的。 个个都争先恐后,热络的跟他搭话:“你去求求你夫人,新一批的海鲜肠和辣味鱿鱼出来了,先给我留两箱如何?” “我也要两箱!” “还有我,再帮我留两箱不辣的!” 凌朝莫名:“店里都有,你们自己去买不就行了?” 兄弟们便吐槽:“你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自己吃饱了不知别人水深火热,那些走镖的消息灵通的很,一有货便抢个干净,根本都来不及去!” “你也稍稍顾念些兄弟情,好歹咱们是一起长大的!” 但还没等到凌朝递话,余幸便将另外一辆马车领进门,说这里装的全是工厂出的最新品,让各位叔伯兄弟尝个鲜。 一众猫猫头欢呼雀跃。 从此余幸的威望超过凌朝。 ...... 凌朝的职务小小的变动了一下。 依然是负责抓捕犯人和维护治安,只是不用频繁的各地跑,桾都西城的一片区域成了他固定的管辖范围。 余幸思索片刻:“西城啊?那里有家快餐店。” 遂给他一张最高等级的卡,店内所有开销一律免单。 凌朝也听话,每天固定去吃早饭和午饭,偶尔有同僚一起,也都拿出卡片,大方的结账。 同僚觉得奇怪:“我从没听说过大花食府出过这样的卡,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这是我夫人的店,她给我的卡。” 同僚震惊:“你夫人是大花食府的老板?” 凌朝脾性虽然略算不上好,但工作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也没有什么架子。 虽说同僚都知道他出身贵族,但同龄人之间没那么多谄媚,依然相处起来如兄弟一般。 可眼下,同僚却热切的看着他:“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你夫人竟然是大花快餐的老板!” “无论如何,请你帮我这个忙——下个月我岳丈过寿,我想在凤凰街那家大花火锅定个最大的包间,早问了几次都说要排队不一定有位置,能不能请你帮我这个忙?” 凌朝:“我只能帮你带话,能不能挪出来,不保证。” 回家后,他把话转述给余幸。 余幸笑道:“当然没问题,你的同事么,让他定好日子,到时只管来就是了。” 凌朝抱着她,黏糊糊的蹭:“多亏我有个好夫人,让我在外面好有面子。” 余幸转头亲一亲他的面颊:“你长得这样帅,也让我很有面子。” “ ......只是容貌么?” “都有,但容貌格外好。” 同僚之间,偶尔也聊到婚后生活。 凌朝听到的大都是抱怨的话,比如怎样怎样争吵,怎样怎样矛盾。 他有些不解:“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为什么要彼此争吵消耗?” 同僚挠挠头:“这话说的,谁结婚也不是为了吵架,可日子要过起来,哪有不拌嘴的呢?” “我们就从来不吵架。” “那一定是你夫人特别好,要不然啊,就你这急脾气,啧啧。” 凌朝与有荣焉的挺起胸膛:“我夫人当然是特别好。” ...... 日子不紧不慢。 天气冷了,又暖了,冬去春来,积雪消融,万物复苏。 凌朝有公假的时候,两人会一起出去。 多是去远郊的山上,鲜有人烟的地方,带一块野餐垫,带点吃食。 余幸躺倒在日光下暖洋洋的睡一觉,而凌朝则变出兽形,在一大片的狗尾草里打滚撒欢。 时间久了,养猫竟也养出一点养狗的心得,就是都得出去遛...... 偶尔也说起下城区的那段日子。 但话题只要一扯到青雅和明明,凌朝都要补充一句:“——那个女人真的很狡猾。” 像泥鳅一样,一点踪迹都找寻不到。 是他职业生涯中为数不多的滑铁卢。 每当这时,余幸便只是笑。 圆形建筑的那片林子如今已经被保护起来,何苗苗买下了附近的林地,并修建了围墙防止有人误闯,同时也方便以后如果有同胞想要回家,可以少走冤枉路。 下城区的纺织工厂办的风风火火,也间接的带动了周边的经济,余幸在厂里开了一家小的食堂,定价很低,不求赚什么钱,只要能出一份力。 她见到了那位农学教授,是个三十来岁的女性,姓张。 但张教授说自己其实已经快要五十岁了,这并不是她原本的身体。 余幸了然的点头:“是,我也是这种情况,我原本的年龄也比现在要大一些。” 但余云辉是用了自己的身体,之前那位文学系的前辈也是。 虽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理是什么,但余幸还挺庆幸的——能有一副健康的身体,原是她梦寐以求的。 ...... 产业太多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虽然做了老板,可总也不能甩手不管。 各地例行检查还是要的。 不过目前她名下的资产还是集中在鸭脚港和桾都,所以只需要两地来回。 其实余幸挺喜欢鸭脚港的,这里靠近码头,空气湿润,富有活力——唯一的缺点是吵了点,每天很早就有号子声,但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怎样。 盐二仍旧负责鸭脚港店面的事务打理。 他如今沉稳许多,越发有大掌柜的派头,还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儿子。 大花快餐的生意还是很好,毕竟实惠,又是在这种人来人往不缺客源的地方,名气又已经打出去,基本就不用太操心。 临近港口,风大,极端天气多。 余幸就赶上了。 第一年来鸭脚港的时候就见识过威力,而且那一年的风暴格外大,甚至吹塌了不少民房。 这种天气当然不用开张,不过大花快餐还是留了一个档口开着,有两个留宿的员工值班。 港口这种地方,一年四季都有人来人往,许多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天气,靠岸后才发现是暴雨天,没有地方躲避很狼狈。 大花快餐便给他们提供短暂的落脚点,再给一点热饭热汤。 出门在外的,能帮一把是一把。 余幸坐在窗口,外面风声呜呜的。 裹了裹身上的长袖,她有点想念凌朝了——此时要是有个猫猫头抱着,一定很温暖。 大约是想什么来什么,值班的员工突然跑过来,说有个小猫在门外面。 “猫?这种天气怎么会有猫?” 忙起身去看,果然,半大的小黑猫伏在台阶旁,浑身毛毛湿漉漉的,被雨水浇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看样子也就才一个多月。 余幸将小猫捧起,吩咐人去弄温水和干毛巾,又是洗又是擦,好容易将这小东西给缓和过来。 猫崽伸着爪子,喵呀喵呀的叫起来。 余幸笑道:“这是饿了。不过现在没有羊奶,先盛点米汤来喂吧。” “幸亏发现的早,要不然这小家伙可能让雨给呛死了。” 两个值班的员工年纪都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都是喜欢小动物的,便逗着它玩。 余幸叹息:“也罢,看天晴了有没有母猫来找,就先养在店里吧,长大了还能捉老鼠。” 因着这场风暴,她在鸭脚港多耽搁了几天,结果就是凌朝主动找来了。 余幸哭笑不得:“你不是猫么?怎么像小狗一样黏人?” 凌朝气哼哼的:“我看见于三儿了!” “谁?” 许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余幸还恍惚了一下,然后记起,哦,于三儿啊。 “不奇怪啊,巡城使么,经常也要各个区域跑的,他之前也被调到鸭脚港过...可能这几天天气不好,又调来帮忙了?” “哼,记得可真清楚。” “ ......” 两天后,天气放晴。 两人去集市上闲逛,竟然真的见到了于三儿。 主要是于三儿的身量十分高大,在人群中特别显眼。 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也就才一岁左右的模样,身旁有个微胖的年轻妇人,正在弯腰选购青菜,两人低声说着什么,偶尔笑一笑,很是和乐融融的一家。 凌朝侧身挡在前面,不大乐意:“你怎么还看他?” “你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余幸无奈道:“明明是你先看的,我可什么都没有说。” “不过那女娃娃看着倒真是白嫩可爱,幸亏没随着于三儿的皮色。” “哼。” 余幸上前两步,顺着毛的安抚:“好啦,我没有在看于三儿,刚刚是在想,咱们以后也可以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 ......” “要随你最好,又高又白。” “ ......” 凌朝想了一下那副画面,心里美的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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