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潇潇微笑,“应该麻烦不到学姐了,我回村当兽医也挺好的。” 林玥一愣,“兽医?” 叶潇潇敷衍道:“是啊,我对母猪的产后护理有所研究。” 汤秀秀在一旁,“噗呲”一声笑出来。 林玥终于反应过来对方在和自己开玩笑。 “学妹真有趣……” 汤秀秀拉住叶潇潇的手,“林玥学姐,我们还有事,先走了哈。” “你们去哪,一会儿吃饭一起去啊。” 汤秀秀头都没回的摆摆手,“下次再说!” 等到把叶潇潇拉进角落里汤秀秀才松口气。 “要是让那个林玥缠上,咱们可能就走不了了。” 叶潇潇往后面看,“怎么觉得你有点害怕她呢。” 汤秀秀摊手,“你不知道,那个林玥从小到大都喜欢和我比,但是只要有一样比不过我,她就会发疯。 我要是说话语气稍微重一点,她还会和我爸妈告状,故意歪曲事实,然后我爸妈就会骂我。” 叶潇潇:“这么过分?” 汤秀秀:“偏偏我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和她一个学校,真倒霉。” 汤秀秀这样的人看见对方都得绕道走,说明这个林玥还挺难对付的。 叶潇潇看对方刚刚殷勤中带着炫耀的样子,心里留了个底,以后肯定还能遇到这学姐。 叶潇潇:“他也是医学院的?” 汤秀秀:“是啊,你刚刚听她说在医院里有关系就知道了,估计毕业的时候能直接进第一医院。” 叶潇潇了然的点点头。 家里有人啊。
第114章 三哥回来 因为林玥还在读书会,叶潇潇和汤秀秀便决定先回宿舍。 路上汤秀秀又说了许多关于林玥的事情。 总之,这是一位非常有心机,又很会讨长辈开心的女人。 叶潇潇听得津津有味。 这人设比小说还狗血啊。 这才是经典的女配剧本。 果然,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西红柿小说。 此刻的宿舍门口,一个穿着皮衣外套的男人正站在那里。 看见叶潇潇后激动的挥手。 “潇潇!” “三哥!” 叶潇潇跑过去,她知道叶常宁近期会来,没想到这么快来找自己。 “秀秀,这是我三哥。” “三哥,这位是秀秀,我的舍友。” 叶潇潇给汤秀秀和叶常宁互相介绍了一下。 汤秀秀礼貌的打招呼,然后说道:“你和你哥哥慢慢聊,我先回宿舍了。” 汤秀秀离开后,叶潇潇和叶常宁说话。 “三哥你来京城是做生意的吗,你最近在哪住。” 叶常宁比上次见面又英俊了许多,穿的衣服没有上次夸张,有点往沉稳那边发展了。 “最近是什么日子,国庆节啊,哪里的人能有京城多,这时候最适合来卖东西了。 我就住在大学城这边的招待所,这边学生多,好做生意,我新搞来一批劳动布的衣服,耐脏耐磨,款式还多,肯定能大卖。” 叶常宁:“潇潇,你今天没课吧,三哥带你去外面吃饭去。” 叶潇潇现在不饿,但是非常想知道叶常宁的近况。 “三哥你等等我,我去宿舍里拿东西。” 明后天有两天假,放假期间宿舍不查宿,学生们相对自由。 “去吧,我在这等着你。” 叶潇潇点点头,回宿舍拿了钱和一些其他东西,然后背了一个斜挎的书包下楼。 叶常宁帅气的模样惹得许多女学生看过来。 偏偏叶常宁还风流的对人家抛媚眼。 叶潇潇走过来,“三哥,你干嘛呢。” 叶常宁一秒正经,“走走走,你们学校的学生太大胆了,居然对陌生人这么没防备。” 叶潇潇:“……” “三哥,我现在还不饿,先去你的招待所看看吧。” “行,不过那边乱哄哄的,就算是过去也没地方下脚了。” 叶潇潇去车棚里把自行车推出来,然后叶常宁骑着车带着她去招待所。 叶常宁住在招待所三楼最里面的一个房间。 打开后里面有十几个麻袋堆在一起,把房间的床上地上都堆得满满的。 叶常宁还真没夸张。 他睡觉的地方只有一点点,更别说下脚的地方了。 “三哥!这么多东西你是怎么带来的。” 叶常宁:“硬塞呗,咱们又没有钱雇货车,只能往火车车厢里塞,” 叶潇潇真是小瞧了现在的火车。 “里面都是衣服吗?” “是,都是批发来的货。”叶常宁打开一个麻袋,里面全都是皮衣,“这样一件皮衣,商场卖三四十,但是批发只需要五块钱。” 叶常宁从里面翻出一件酒红色的收腰皮衣,腰上还带着一个好看的女士装饰皮带,“潇潇,这个是给你带的,你试试合适吗?” 叶潇潇拿过皮衣,“三哥,这个好看,要是拿到这边肯定卖的很好。” 叶常宁摇头,“这件衣服我只拿了五件,进价就太贵了,要是拿的太多没能卖出去,那会赔本的。” 叶潇潇已经把外套穿上了,她本来就是衣架子身材,高高瘦瘦的,又白净。 这样一穿,让叶常宁眼前一亮。 “潇潇,我后悔了,要是你在前面当模特,咱们再有一百件也能卖出去啊。” 叶潇潇把衣服脱下来放好,这皮衣在京城的秋天正好能穿。 “三哥,你自己来的吗?” “刚子在隔壁呢,这次就我们俩过来了。” 叶常宁叹气,“我们喊胜子一起,但是他不太愿意这么辛苦跑到京城来。” 叶常宁说的刚子和胜子就是和叶常宁一起出去做生意的两个人。 因为苗姥爷是读书人,所以叶家孩子取名字还比较文艺,但是村里其他孩子显然没有这么讲究。 刚子叫于刚。 胜子叫王胜。 这两位都是叶常宁的发小,而叶潇潇一直觉得,最后背叛叶常宁的人,是这两位中的一个。 这件事情在原书一笔带过,所以不清楚那个人到底是谁。 “那王胜在南边干什么呢?” 叶常宁:“胜子有大车的驾驶证,他以前就是给林场开车的,现在在南方找了个司机的工作,每月收入比普通工人高。” 叶潇潇便不问了。 现在去想那些事情没用,当务之急是需要把这些货都卖出去。 房间里没有下脚的地方,而且听叶常宁的意思,还有一间房,也是同样多的货。 “三哥,我在学校附近有个房子,你们要不搬到那里去住。” 叶常宁:“房子?” 叶潇潇:“其实是路寒川的房子。” 叶常宁从叶常盛的信里听说这件事了。 路寒川就是借助过他们家里的那位军官。 哼! 不仅借住,居然还拐走了他的妹妹。 “你那个对象啊,他的房子我们就不去了。而且这里都是货,招待所里可不安全,得留人盯着,我现在和刚子出门都不能同时出去,必须留下一个人看货。” “那你们明天什么时候出去卖货,我和你们一起,反正我放假,闲着也是闲着。” 叶常宁:“明天早点,七点出发。” 叶潇潇:“那我早上带着早饭来找你们,你们就不用下楼了。” 叶常宁点头,“明天长安街咱们是进不去了,咱们就在附近人流多的地方摆摊。” 叶潇潇离开前,用招待所的电话给宋光景打了个电话。 “师父,我明天就不去你那里了,我要和我三哥去摆摊。” 宋光景问了几句。 “那让晓光去送送你们。” “师父,这不太好吧。” 感觉把宋晓光当苦力似的。 宋光景:“你和师父还客气什么,你晓光哥平时没事,我明天也不用车,你们有车拉货方便。” 在宋光景的安排下,叶潇潇得到了一个帮手。 叶潇潇把路寒川那个房子的地址告诉宋晓光,明天早上六点半在这里汇合。 翌日六点半,天朦朦亮,宋晓光带着四人份的早饭来找叶潇潇。
第115章 大卖 叶潇潇打开门,让对方进屋,“晓光哥,你吃早饭了吗?” 宋晓光:“我已经吃过了。” 叶潇潇便自己吃完一份包子和豆腐脑,然后带着宋晓光去招待所。 虽然宋晓光多带了一份早饭,但是对于两个大男人来说,多吃一份完全没问题。 叶潇潇给叶常宁介绍宋晓光,“这位是我师父的亲戚,晓光哥今天是来帮我们的。” 叶常宁抬头,“谢谢你啊兄弟。” 宋晓光没有什么表情的说:“不客气。” 叶潇潇也是第一次见于刚,她观察对方,那是个有点胖胖的男生。 个子挺高的,面色憨厚,察觉到目光,对着叶潇潇露出一个笑容。 吃完早饭,四人商量着出发。 叶常宁觉得应该留下一个人看着货。 因为这里的地方不安全,要是回来以后,发现剩下的货丢了,那才是得不偿失。 叶潇潇提议,“我们可以把货放在外面的房子,家属院里很安全。” 而宋晓光开着车,运输也比较方便。 叶常宁本来不想打扰叶潇潇,但是他们人手紧张,只能暂时把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叶常宁把部分今天要卖的货物留下。 剩下的全部挪到叶潇潇在外面的房子里。 门卫大爷看着几个孩子们进进出出,便问道:“你们这是干嘛呢。” 叶常宁拿出一件劳动布外套,也就是牛仔服给大爷看。 “大爷,买衣服不?这可是南方来的新货,质量非常好,也赶时髦,你不买的话,给家里的儿子孙子买一件,他们肯定特别高兴。” 大爷看过来,“你这个多少钱?” 叶常宁:“大爷,这件衣服在商场要卖十几块,我给你打折,只要五块钱!” 劳动布在南方工厂的进价也只是一两块,所以就算打骨折他也是赚钱的。 大爷心动了,“你给我穿上试试,我小儿子和你差不多大。” 叶常宁痛快的换上了牛仔外套,大爷又上前摸摸布料,确实厚实。 又是北方不常见的款式,他儿子肯定喜欢。 “你那个皮衣也不错……” 叶常宁:“大爷,那个皮衣容易刮蹭,没有这个结实。” 其实皮衣价格贵,但是又总不能说别人买不起。 叶常宁这话很有水平,大爷听了直接掏出五块钱买下这件衣服。 这一耽搁,大院门口就堆了几袋子衣服。 有回来的大院居民,停下脚步观望。 “小同志,你们这是卖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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