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月将人送到医馆,给了大夫一锭银子,至于金柱,现在还是有主的,纵使主人现在昏迷不醒,可她又不是强盗,自然不可能强要了回去。 苏玉婉见沈锦月要走,面露喜色,“我替家中表哥感谢贵人姐姐相助,来日若有机会定会报答。” 不知是不是错觉,沈锦月总觉得“报答”二字说的咬牙切齿,她不咸不淡地说:“姐姐这个称呼,我不敢当。” 苏玉婉喊得越甜,沈锦月越是会想起前世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可笑。 随后沈锦月就拂袖而去。 苏玉婉弯了弯唇,仿佛奸计得逞一般得意洋洋,沈锦月你前世众星捧月,我倒是要看看这一世你是否还能让那么多人为你倾心。 “大夫,这位公子如何了?刚才那个女人不是给你钱了嘛,一定要用最好的药材医治他。” 老大夫正在为男人扎针的手顿了顿,这位小娘子实在是搞笑的很,竟然拿着别人给的银子做人情。 苏玉婉身边的丫鬟云儿不解,“小姐你要找的就是这样一个叫花子吗?” 云儿发现自家小姐越发奇怪了,从昨天醒来之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老说一些她听不懂的话。 “他不是叫花子。”是人中龙凤。 苏玉婉是重活一世的人,她想明白了,老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不该让自己困于毅远侯府,沈锦月充其量也只能做一个侯府主母,而且毅远侯府终究会破败不堪,孟宴修再怎么样也中不了举,无法保证她的一辈子荣华富贵。 既然她已经知晓了一些未来的时局,那她就要从中另择一条福贵路。 “大夫,他什么时候能醒?” 苏玉婉迫不及待地问道。 “少则三天,多则十天半个月都有可能。”老大夫不耐烦地说。 “这么久。”苏玉婉眉头颦蹙,转而继续问:“大夫,你这医馆之中可以女子在行医。” 没头没脑的问题,老大夫都不想搭理她了,只说了两个字:“安静。” 苏玉婉也不恼,只是有些担心,前世的三皇子不近女色,身边唯有一位医女做侧妃,听说那位侧妃娘娘就是曾经救了他,之后三皇子不惜忤逆圣意也要将医女带入府中。 这一世苏玉婉来的早,大概是不会再出现那位医女了吧? 她稍稍放松了警惕,只是静静地待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男人。 而金柱像是担心苏玉婉伤害自家主子一样,趴在地上盯着女人。 云儿眼看日落西山,有些担心,“小姐,老夫人说最近西城区不太平的,让我们在别院待着少出门走动,我们今天出来时间已经够长了,如果让老夫人知道了,恐怕会不高兴。” “你如果不说,谁又会知道。” 孟老夫人将苏玉婉安置在别院里,而这个别院都快要出城了,离繁华的京城相隔甚远,苏玉婉早就不满。 “可是……”云儿欲言又止。 “别可是了,到底我是你主子,还是她是你主子。” 苏玉婉是铁了心要收在这里寸步不离,她要男人醒来看到的第一眼就是自己。 老大夫用余光瞥了一眼,恰如其是地说道:“姑娘若是有事情明日再来看你表哥一样的,他的伤势太重,一时半会儿恐怕醒不过来。 如果姑娘有时间也正好回家给这位公子带两套换洗衣物。” 苏玉婉听了也觉得有道理,正好给男人买两套衣服,于是带着云儿先离开了。 老大夫见苏玉婉走了长舒一口气,就连金柱看到女人的背影也开心的“汪汪”叫了两声。 男人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日暮时分,老大夫正将医馆的大门关上。 老大夫见他醒来,笑道:“哟真没想到竟然不到三个时辰就醒过来了,你小子真是福大命大!” 男人愣了愣,发现自己已经不在破庙,而是躺在一家医馆里。 他用沙哑的声音艰难询问道:“是谁……送我……来此?” 虽然只吐出几个字,可老大夫却意外地朝他多看了几眼。 无他,实在是这声音过于好听,与他这一身褴褛极不匹配。 老大夫将男人按回床板上,“一位善人。” 老大夫的话音一落,男人就觉着自己左,上传来了湿湿凉凉的感觉,转头一看,正见毛团扒在他床边,用小舌头舔着他。 看见毛球,脸上的戾气少了几分,眉头也舒展开了,“臭小子……是你寻人救了我?” 狗狗好像听懂了男人的话,开心地在地上转了一圈,然后又扒在了男子的床边,拼命摇着尾巴。 他费力地伸手挠了挠狗狗的小肚皮。 老大夫笑了笑,“公子气度不凡,想必应该不是流民。” 虽看不清男子面容,但听这小子谈吐,知他应是读过书的。 “在下王行之,多谢先生救命之恩。” “举手之劳,我也是拿人钱财,替人救命。” 顿了顿,老大夫又说道:“哦对了,来的人还有公子的表妹。” “表妹?”王行之眉头一皱,他哪儿来的什么表妹。 更何况,出门查案的他根本就没有告知任何人自己的真实身份。 “明日公子的表妹还要来此,到时便知道了。” 王行之身体终究是虚弱,咳了咳说:“先生可有纸笔?” “有。” 老大夫拿来纸笔,王行之写了几个字后问:“我这伤何时才能恢复?” “小子你的伤重的很,能这么快苏醒已经是老天爷眷顾,还是好好养病吧,这才不辜负那个姑娘救你一回。” 王行之轻声道:“好。” 金柱也适得其实地汪汪叫了两声,仿佛是在说:你要听大夫的话。
第14章 没找到人 “这只狗狗极通灵性,那位姑娘也说如果公子没有办法照顾小家伙,就把它留在这里,她会派人前来接它。” 王行之满脸黑线,还好狗狗没有因此舍他而去,也不枉自己救它一回。 夜深人静之时,王行之躺在床上眼睛微闭,脑子却异常清醒,思索今天的暗算究竟是出自谁的手。 几个身着夜行衣的黑衣人一跃而下,从窗户飞身而入。 “主上,末将救驾来迟,请主上责罚。” “行了,都起来吧。” 如果不是他大意遭了暗算,就那几个人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末将寻到主上的时候,主上身边已经有人,所以……” 王行之摆摆手,他自然明白,如今已经到了京城,人多口杂,自然是要隐匿行踪的,手下的人确实不方便出来。 不过秦风他们一直暗中盯着沈锦月他们,如果沈锦月胆敢对王行之下黑手,铁骑兵也顾不得太多一定会飞身而下就回主上。 “救我的是谁?” “是毅远侯府少夫人,也是‘万古一方’的嫡女沈锦月。” 王行之听到“毅远侯府”四个字的时候不由得瞳孔暗了几分,沈锦月?少夫人?她是否是提前知晓了自己的身份呢?亦或者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秦风思索了一下,救下主上的还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自称是您的表妹,曾经的松城县令之女苏玉婉,不过三年前苏怀远贪脏赈灾的十万两白银获罪,如今是贱籍之身。” 话语间秦风对苏玉婉还有几分不屑,一个贱籍之女凭什么敢自称是皇子的表亲? “查一下苏玉婉都知道些什么。” —— “小姐竟然喜欢那只狗,而且大师都说它与你有缘,为何不带走?”李嬷嬷还惦记着沈锦月所说的那句话。 “是啊,那个小家伙也是忘恩负义!您救了它,它竟不愿跟您走,守着那乞丐,早晚被人填进肚子里!” 白桃一脸愤懑,想着刚刚无论她如何威逼利诱,那狗子始终无动于衷,心里就气闷的不行。 沈锦月无奈地敲了敲白桃的脑袋,遮住眼神中的不舍,勉强笑道:“那男子是它的主人,它丢下主人跟咱们离开,才是真正的忘恩负义!” 其实金柱不想跟她走,她心里比谁都难过,可她知道金柱有多忠诚,即便强行把那小家伙抱回府,它也会偷偷跑回男子身边的。 毕竟,它不像她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 这样也好,比起外头,孟家才是那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她还有很多事要做,未必能护它周全。 而且金柱那么不舍得离开那男子,说明男子对它很好,只要金柱平安活着,便是她所求,她不该贪心的! 白桃会生气,是觉着沈锦月真的很喜欢那只小毛球,见小姐比她看得开,便也不再劝了。 几人回到马车,飞龙已经在此处等候,“小姐,你让我找的人找到了。” “带我去。” 沈锦月跟着飞龙走到一个破旧的院落前,里面的阵阵鞭声吸引了几人的注意。 “小姐,就是这里了!” 白桃看着周遭的环境有些惴惴不安,她六岁进了沈府从此一直陪伴小姐,做小姐的丫鬟,根本就没有见到过如此脏乱差的环境。 “小姐,真的要进去吗?” 沈锦月倒是淡定自若,前世什么没有经历过,流民大逃亡的场景比这可怕多了,“放心,有飞龙和天虎在。” 飞龙和天虎都是以前沈家保护沈锦月的护院,她相信他们的武艺。 飞龙皱着眉头朝院子看了一眼,“奴才已经打问清楚了,那脸上带刀疤的男子叫钱有财,干的是给牙行送人的买卖,我与他说咱们要在北方开牙行,这才与他搭上话。” 沈锦月点点头,飞龙立即跑去敲响了院门。 院子里的鞭打声很快停了下来,没多久,木门被人从里面推开。 “呦,兄弟!快请进,快请进!” 开门的正是脸上带着刀疤的钱有财,沈锦月透过帷幔的轻纱看着男人的脸,前世的记忆也接踵而至。 那时,她与孟宴修外出,在路边遇见一个可怜的小姑娘被这男人追着抽打,心生不忍,便让人将男人拦了下来。 谁能想到,这一切都是一场戏,一场针对她的戏! 钱有财见飞龙带来一个女子前来,不由蹙眉问道:“这位是?” “这是我们的东家!”飞龙说着拿出了一块儿银牌,上面刻着“万古一方”的字样。 看到这块银牌,钱有财的态度立即恭敬起来。 “万古一方”的沈家富可敌国,在整个大魏遍布都是商行,可以说茶、粮、碳、药、布、酒、瓷、香料等各大行业都有沈家的产业。 能拥有这银牌的,都是“万古一方”的重要人物,这小娘子许是沈家的家眷,这他可惹不起! “娘子想选什么样人?我这里调教出的绝对可以放心,听话又勤快!” 他回头给手下打了个眼色,立即有人拉着几个六七岁的男孩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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